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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职业技术学院2019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已公布,学院于2019年3月22日下午14∶30-16∶30组织对综合评价注册入学申请者进行相应考核科目的测试,考生务必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测试科目准考证参加测试。
西安职业技术学院2019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确保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采用高职综合评价招生模式。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安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947,在陕招生代码:8139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简介:西安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西安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综合类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在社会中有着广泛的影响和良好的声誉。学院先后被授予省教育系统“文明校园”、市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最佳单位”、西安市“文明校园”、西安市教育系统“师德先进集体”等称号。学院是“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全国物流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基地”、“陕西省动漫人才培养基地”、“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西安市机电类公共实训基地”、“西安市退役士兵培训基地”、西安市创(就)业培训定点机构,承担多个工种的高级技能鉴定工作。
学院地处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占地面积255121.9平方米,设有机电工程学院、动漫软件学院(大数据应用学院)、电子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会计与金融学院、学前师范学院、生物工程学院(乡村振兴学院)、建筑与轨道交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教职工540人,其中省级教学名师3人,开设高职专业42个,在校生9200余人。学院现有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1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项目1个、培育项目5个,省级重点专业5个,院级重点专业8个,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1个,省级示范实训基地3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3个,学院是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建设项目单位、陕西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系院。
学院坚持“创新、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办学模式,深入推进校企双主体育人,通过“共建、共管、共育、共赢”合作机制,为社会培养出大量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先后与西安市市政公用局及下属公司、西安曲江新区管委会及下属公司、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管委会、中国吉利汽车西安项目部、北京控股集团、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西安市轨道办(地铁公司)、阿里云等开发区、行业主管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人才输出立足陕西,面向全国。毕业生以其优良的素质、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娴熟的职业岗位技能深受用人单位的好评。
如今,学院已建成为西安市规模大、专业门类多的特色高职院校。薪火相传,桃李芬芳,站在新的起点上...
03-18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2019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已经公布,凡报考我院的考生,本人应于2019年3月14日至3月15日到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确认信息,请考生务必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领取测试考核准考证。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2019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和陕西省招办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条件及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工作,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家长、社会的监督,保障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基本情况
1.学院名称: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2.国标代码:13952
3.在陕招生代码:8144
4.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
5.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6.修读时间:三年
7.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简介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安康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位于安康市国家级高新区。是一所融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于一体、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并举、全日制学历教育与成人继续教育兼顾的具有综合办学功能的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占地面积550亩,校舍建筑面积25.9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8000余万元,有校内、外专业实验实训室、实践基地100多个,教学计算机1500余台, 400m标准塑胶跑道田径运动场1个、体育馆1座,新建图书馆1座、馆藏图书45余万册,有安康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附属小学、汽车驾驶培训学校、三甲、三乙附属医院各1所。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专业结构合理、业务精良的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595人,专任教师454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143人,正高职称10人,硕士学位122人,“双师型”教师299余人;有省级教学名师2名,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各1名,省、市专业研究会、学术委员会主委、副主委或教育学会理事、会员80余人,聘请兼职教师100余人;全日制高职在校学生11740人。
学院共开设医药卫生类、教育与体育类、文化艺术类、电子信息类、土木建筑类、财经商贸类、装备制造类、旅游类、能源动力与材料类九大类31个专业,形成了以医药卫生类专业为主导,以教育、工程、经贸、管理、文化艺术等多类专业协调发展的格局。学院设有医学院(临床医学系、基础医学系)、护理学院(护理系)、工程学院(机电工程系、建筑工程系、电子工程与信息系)、师范学院(学前教育与艺术系、经济管理系),其中护理、临床医学、学前教育为省级“一流专业”建设(培育)专业和全省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骨干专业,临床医学、护理、医学检验技术3个为“专业综合改革项目”。
经安康市政府批准,在学院设安康市职业教育中心,学院牵头组建安康职业教育集团,是安康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在整合技能培训、深化全市职业教育院校合作、...
铜川职业技术学院2019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已公布,现场确认后的考生,请按时于2019年3月19日到校参加我院组织的测试。普高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上午8:30—10:30);“三校生”参加文化基础测试(上午8:30—10:30)和职业技能测试(时间为上午10:50—11:50)。
铜川职业技术学院2019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确保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确保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保障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铜川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953,在陕招生代码:8145 。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铜川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简介
铜川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列入国家高等教育序列的公办全日制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以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为主,同时开展各种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现设有孙思邈医学院、师范教育与管理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建筑与材料工程学院四个二级学院以及基础部、培训部、继续教育学院等教育部门。学院位于铜川市新区,占地500余亩,校园环境优美,交通便利,西连西铜高速公路、东临西铜一级公路,距西安及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均为60公里,西铜城际铁路开通在即,已融入西安半小时经济圈。
第五条 办学地点:陕西省铜川市新区朝阳路8号,邮编:727031。学院网址:http://www.tczyxy.net/。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根据陕招办〔2016〕44号文件有关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实行分类考试招生中的综合评价方式。学院成立综合评价招生委员会,由院长、主管副院长及招就处、学院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各二级学院和学院监察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就处,根据国家、省及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工作,教务处负责审定拟招生专业及计划,各二级学院负责制定职业适应性测试及面试标准,学生处负责带领考生参观学校及面试的组织配合,学院监察部门全程跟进,监督检查政策落实情况等。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 http://zsw.tczyxy.net/
招生咨询电话:0919-3589018 3589363
学院监察室电话:0919-3194361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核准下达。
第八条 分类考试招生...
03-18
陕西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本科)2019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已公布,请大家仔细查看招生章程,了解招生相关政策!
陕西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本科)2019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确保学校2019年综合评价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按照教育部及我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落实“十公开”的工作要求,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确保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陕西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本科)
国标代码:14030
在陕招生代码:8146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简介:学校始建于1992年,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具有独立颁发学历资格证书的普通本科高等院校,是教育部首批职业本科教育改革试点院校。我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以学生为本,构建了以电子信息为基础、以计算机应用为特色的专业体系,形成了以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电子商务、交通运输工程等6个学科专业群。
2018年12月18日,学校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研究,同意陕西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升格为本科层次职业大学,学校名称暂定为“陕西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本科)”。2019年5月底前,经有关部门测评后,由教育部正式批准更名为“西安信息职业大学”
学校位于西安市长安区南郊大学城,校园占地600亩,校舍建筑面积21.24万平方米,多功能教学大楼、工程实训中心、图书馆、体育馆、公寓楼、塑胶操场等错落有致,风景如画。学校开设高职专业35个,2019年拟开设本科专业10个,现设置12个二级学院及4个实验实训中心等教学机构,学校实训教学环境完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先进,校园网无隙覆盖,图书馆鸿函钜椟,生活设施配套齐全。建有各类校内实验实训基地(实训室)158个,建立稳定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72个。
学校教学科研力量较强。2018年,我校学生在各类学科技能竞赛中荣获国家级奖项12项,省级奖项80项,在博创杯”、“蓝桥杯”、“计算机信息素养大赛”等多个全国行业大赛中获奖61项。近三年,学生专升本录取率达到80%以上。当前,学校遵照陕西省“四个一流”建设,加强新工科建设,按照教育部对我校职业本科教育改革试点测评要求,强化内涵建设,进一步完善提高与职业本科教育相适应的办学条件,奋力把学校建成特色鲜明的信息类一流本科大学。
第五条 办学地点:西安市长安区神禾三路(常宁宫北),邮编:710125。
今天小编为大家提供陕西艺术职业学院2019陕西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考生于2019年3月14日至23日在我校老校区(西安市文艺南路111号)招生办进行现场确认(对于居住地偏远的考生,我院按照考生意愿直接输入其身份证号码确认。),现场确认考生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一寸免冠证件照一张,确认报名信息,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测试科目准考证。
陕西艺术职业学院2019陕西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校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主要形式为高职综合评价招生;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我校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陕西艺术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488,在陕招生代码:8150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艺术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教育部统一印制、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陕西艺术职业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艺术院校。是西北地区第一所省属公办艺术类高职院校,也是全国唯一一所秦腔人才学历教育的高校。
学院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西安,学院有着悠久的办学历史和优良的办学传统,其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52年。
建校60余年来,学院的发展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陕西省委、省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注。秦腔专业师生多次赴北京中南海汇报演出,受到了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习仲勋、江泽民等中央领导同志的亲切接见。2017年11月13日,陕西省委书记胡和平对学院发展和新校区建设作了重要批示。2018年3月,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被列入陕西省2018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中。
学院现设戏曲系、舞蹈系、影视系、音乐系、流行音乐系、美术系、学前教育与文化管理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和基础教学部等9个教学单位;设有戏曲表演、舞蹈表演、学前教育等18个大专专业,6个五年一贯制专业和6个中专专业。“戏曲表演”专业是省级一流专业建设项目,同时也是全国文化艺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确定的高等艺术职业院校骨干专业。学前教育、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是省级一流专业培育项目。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戏曲表演专业被全国文化艺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确定为表演艺术生产性实训基地;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影视多媒体技术、摄影摄像技术、影视动画专业被全国文化艺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确定为广播影视生产性实训基地。2013年,学院与中国戏曲学院联合开办了戏曲秦腔专业本科班。建有陕西省视觉重构工程研究中心、陕西地方戏曲音乐研究中心、陕西戏曲音乐数字资源库、丝绸之路艺术职业教育联盟。发起成立中国秦腔教育联盟,设有1所附属中等艺术专业学校。面向全国13个省区招生,全日制学生4100余人。
03-18
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9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已经公布,请大家仔细查看招生章程,了解招生相关政策!
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9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确保我院2019年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健康、有序、高效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按照教育部及我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上级机关、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确保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3570,在陕招生代码8135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办学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向阳19号
邮政编码:710500
第四条 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以电子信息和数控技术为特色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领导和监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方案,讨论解决招生工作重大事宜。下设宣传组、考务组、录取组、纪检组,主要职责是:根据招生方案和实施细则开展各项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相关制度,处理各环节的日常工作,研究决定在招生过程中的技术性问题,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第六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办,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和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核准下达。
第八条 综合评价考试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以陕西省教育厅下达为准。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九条 报名对象
1.已报名参加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普通高中
毕业生(以下简称“普高生”);
2.已报名参加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的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
凡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必须参加各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第十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9年3月11日8︰30至3月13日17︰00,依据本人意愿登录省招办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sneac.edu.cn),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一...
03-18
陕西青年职业学院2019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已公布,普通高中考生参加学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职业适应性测试重点考核考生的职业潜能。
陕西青年职业学院2019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保证陕西青年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2019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主要形式为综合评价招生。学院严格实施阳光招生,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广大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陕西青年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4028
在陕招生代码:8127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历证书上的学院名称:陕西青年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位于西安,前身是成立于1952年的陕西省团校。
学院设有文化传媒系、财经系、管理系、数字信息技术系、公共事业系、艺术系6个教学系和思想政治课(公共课)教研部、五年制高职部等10个二级教学单位,有教职工450名,在校生6500余名。
学院构建了高度契合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的传媒、财经、商务、信息技术、师范教育、艺术六大专业群。现有三年制高职招生专业(方向)38个,五年制高职招生专业7个。
学院建有一支由教授、博士以及广告师、会计师、物流师、工程师和拥有幼儿园园长资质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有6名省级教学名师、1名省级优秀教师、5名省级优秀辅导员、一个省级教学团队。
学院建有艺术设计实训室、会计综合实训室、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实训室、旅游管理综合实训室、动漫实训室、钢琴实训室群、空乘模拟客舱综合实训室、形体礼仪实训室等69个高标准专业实训室,其中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实训室、旅游管理综合实训室、采编与制作实训室3个实训设施群被评为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采编与制作和电子商务生产性实训基地被立项为国家级建设项目。
学院坚持就业导向,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新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宁云商集团、西安地铁、人民大会堂、西部广告传媒公司、陕旅集团、西安慧聪网络公司、陕西省政府幼儿园、交大一附院幼儿园、唐都医院幼儿园、北京空港航空公司、深圳机场集团、海南航空公司、陕西街舞协会等近400家知名企事业单位长期合作,毕业生批量高端就业已成常态。
学院坚持将育人与助人相结合,形成了完备的资助体系,每年通过奖、贷、助、补、减方式惠及学生达62%以上,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五条 办学地点
含光校区:西安市含光北路155号 邮政编码:710068
学院网址:www.sxqzy.com
学院招生信息网:zsw.sxqzy.com
招生咨询电话:029-88413889,029-88...
03-18
西安健康工程职业学院2019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已公布,我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的助学贷款。
西安健康工程职业学院2019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安健康工程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3739,在陕招生代码:8130。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 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健康工程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简介:西安健康工程职业学院位于西安市环山旅游路草堂景区内。新建校园占地约580亩,总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校区绿树成荫,环境优美,学生学习、生活设施配备齐全。学院秉承“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培养学生健康成才”的办学理念,实施以职业群为导向,产教结合,模块化教学的教育体系,重点致力于培养健康产业领域的职业经理人和专业技术人才。
◎ 办学地点及招生联系方式:
西安市环山旅游路草堂北路1号,邮编:710300
学院网站: http://www.jkgcxy.com
咨询电话: 029-63031218、63029306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院办、招生就业指导中心、信息中心、教务处、学生处等部门组成。院办负责总体协调工作,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综合评价招生方案的全面实施,信息中心负责招生网络工作,教务处负责综合评价方案的制定及实施,学生处负责新生的报到注册。
第六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综合评价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计划以陕西省招办公布为准。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八条 申请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报名,且符合资格要求,并参加各区县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第九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9...
03-15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2019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已公布,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西安科技大学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2019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院“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以下简称“分类考试”)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国标代码14042,在陕招生代码:8051。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属于学校高职(专科)招生类型,发放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概况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西安科技大学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
学院秉承西安科技大学六十年厚重的历史文化积淀,充分发挥其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和学科优势,注重实践教学,突出“产学研”相结合的办学特色,务实进取,开拓创新,取得了丰硕的办学成果。
学院现设有信息与科技工程学院、城市建设学院、新传媒与经济管理学院、国际教育与人文艺术学院四个二级学院,以及公共基础部、体育部、思想政治教学与研究部三个教学部,开设有本、专科专业46个,涵盖工、管、文、艺等多个学科门类。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500余名,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61%,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34%。形成以西安科技大学优秀教师和学院专职教师为骨干,企业“双师型”教师为辅助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学院与多家行业内领军企业合作,通过强化实践教学、创新创业、共建基地,促进校企联合培养,打造“产教融合、创新发展”的办学特色。
第五条 办学地点:西安市长安区子午大道中段39号 邮编:710109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以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研究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具体由招生办公室、教务处、财务处、纪委及相关二级学院等部门组成。
各部门主要职责: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宣传,负责招生报名、考生信息核准、准考证发放、考生资格审查与信息公布,组织考试工作、考场编排、制卷密封、成绩核算公布、提交预录取名单、办理正式录取手续与信息公布、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报到注册等工作。
教务处负责考试有关工作。
财务处负责工作经费保障工作。
纪委负责招生考试录取全过程的...
03-15
西京学院2019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已公布,考生于2019年3月11日9时至3月17日12时前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考生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我校测试科目准考证。
西京学院2019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2019年高职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我校采用综合评价考试招生模式,为确保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京学院
国标代码:12715
在陕招生代码:8040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属于高职(专科)办学层次
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西京学院
证书种类: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概况:西京学院是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普通高校。学校占地1391亩,学校坚持应用型人才培养方向,实施硕士研究生、本科、高职(专科)教育。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1万余人、教职员工1700余人、设15个院、系,7个书院,80个校级学生社团。5个硕士专业、37个本科专业、14个高职(专科)专业,18个方向。多年来,学校不断优化专业结构布局,凝练专业发展优势,形成工学、理学、文学、管理学、经济学、医学、艺术学等7大学科门类,构成了一体化的人才培养学科专业布局,实现了学科专业群与地方产业链的良好对接。学校积极推进智慧校园建设,教学区、生活区实行24小时免费WIFI全覆盖。学校坚持严格管理,规范管理,创造性地提出了“对口协议教育”,建成电子班牌系统,学生在校园中成长的点点滴滴被“大数据”记录,成为自己独一无二的“成长日记”,深受学生及家长认可。截止目前,学校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在内的纵向、横向课题百余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000余篇,其中核心期刊总量居全国民办高校首位。获得专利授权共1200余件。学校在全国民办高校中率先设立中国科学院院士工作室。近两年,“陕西省可控中子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陕西新丝路商贸与文化研究院”“陕西省混凝土结构安全与耐久性重点实验室”“教育部东南亚研究中心”等省、部级重点院、所先后落户西京学院。
第五条 办学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京路1号
邮编:710123
学校微信:xijinguniversity(西京学院)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常务副校长任主任,招生办公室、教务处、教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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