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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东高考少数民族考生可享受照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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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广东高考少数民族考生可享受照顾政策

  近日,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广东省招生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收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工作的通知》,广东省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可享受高考录取照顾政策。该文件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少数民族高校招生录取的照顾范围

  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具体范围为: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和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清远市连州瑶安瑶族乡和三水瑶族乡、阳山县秤架瑶族乡、韶关市始兴县深渡水瑶族乡、肇庆市怀集县下帅壮族瑶族乡、惠州市龙门县蓝田瑶族乡、河源市东源县漳溪畲族乡以及少数民族聚居的行政村(居委会)或自然村。

  《通知》规定,上述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如小学在自治县、民族乡以及少数民族聚居村委会所在地就读,初中阶段被选送或考取所在县(市)的其他中学就读,而户口仍在原籍的,享受少数民族考生的高考录取照顾政策。同时,高中阶段到新迁移的户口所在地中学读高中的,享受少数民族考生的高考录取照顾政策。

  需要注意的是,省外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少数民族学生,小学和初中在自治县或自治区、自治州的县读书,高中阶段迁入我省境内户口所在地读高中或者随父母来粤务工迁入我省境内读高中且符合在我省参加高考条件的,享受广东省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录取照顾政策。

  少数民族考生的照顾录取政策

  《通知》还明确,报考第二批民族院校普通类民族班和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普通类民族班的少数民族考生,单独划线。报考其它高等学校专科层次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其文化课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普通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录取少数民族考生,在本校本(专)科同批次录取。少数民族本、专科预科班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各有关高等学校在我省本、专科录取分数线下80分,60分。民族班录取分数线(本科)不得低于有关高等学校在我省本科录取分数线下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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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东高考分数线查询

2016天津红桥区完成高考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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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天津红桥区完成高考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审核工作

  按照天津市统一部署,近日,红桥区完成了2016年高考少数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审核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区民宗办领导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并要求具体负责人员从讲政治的高度,守纪律、讲规矩,严格按相关政策、程序,认真把关,及时与上级部门做好沟通,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切实维护少数民族学生的权益,积极为各学校及少数民族学生提供良好的服务。截止目前,共为169名高考少数民族学生办理了加分认定审核,这169名少数民族学生包括回族、壮族、布依族、蒙古族、朝鲜族和满族等少数民族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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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天津高考分数线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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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陕西高考少数民族考生不再下降分数线

 

  2015陕西高考少数民族考生不再下降分数线


  陕西省招生办公室发布《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高考加分项目再次减少。2015年,陕西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不再下延10分投档。在奥数竞赛、科技创新大赛、国际科学与工程大赛等比赛中的获奖者,有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称号者,在思想政治品德方面突出者,2015年不再具有优先录取资格,仅计入考生电子档案,录取时作为参考。

  相关规定全文如下: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在普通高校投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投档。

  1.烈士子女在普通高校投档分数线下延20分投档,由普通高校决定是否录取。

  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在普通高校投档分数线下延10分投档,由普通高校决定是否录取。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其高考总分上增加5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其高考总分上增加10分投档。

  考生如果符合上述多项照顾规定,只能取其分值最大的一项。

  第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其获奖项目计入考生电子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1.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4.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者;

  5.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

  第五十七条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

  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

  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

  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2.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

  第五十九条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六十条 所有照顾政策只适用于本科第二批及其以上批次的文史、理工类考生。

  第六十一条 有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的普通高校应加强宣传工作,对定向生的就业去向、奖学金设置、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等要求,应通过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

  定向就业招生面向全省所有考生。填报定向西藏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