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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2014年考录公务员体检安排

 

  留学群公务员体检频道讯:鹤壁2014年考录公务员体检安排已发布,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河南省2014年鹤壁市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公示

  一、体检时间:2014年12月4日早晨7:00

  二、体检集合地点:鹤壁市政府北大门口

  三、参见体检的考生必须氨水持本人正式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及体检费300元(医院收取,多退少补)空腹到指定地点集合

  四、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附件:河南省201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鹤壁市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201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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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考录公务员体检检查项目及标准

  公务员体检时需要注意的详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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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公务员体检体检时间安排

    根据《2013年大连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2013年大连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将于近期进行,现将我市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报考法检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人民警察职位标准进行体检。

  二、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的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

  体检地点:大连市体检中心八一路分部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八一路208号

  考生可乘541、702、5、4、12、404、501路公交车八一路站下车(上述线路仅供参考,请考生提前确认)。

  三、体检要求

  1.考生体检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2013年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笔试准考证;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2、考生自带体检费用,体检费用在400元左右。

  3、考生请在规定时间提前15分钟到达现场,切忌迟到,对无故缺检者不再组织体检,视为自动弃权。考生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4、体检前一天请清淡饮食,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禁食、禁水。体检后,体检中心备有早餐。

  5、月经期女性做妇科及尿液检查时请告知医护人员。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体检时请勿穿紧身内衣、金属扣内衣、连裤袜,不带首饰及头饰,以方便体检。

  7、考生在体检期间,不得透露姓名和身份,必须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体检过程中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不得隐瞒病史,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否则一经发现,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8、体检区域实行封闭管理,家长及其他人员不得随同前往。

  9、体检结果将于全部体检结束后5日内由招考单位通知体检人员。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10、报考公安系统体检的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考生请于近期登录大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DL12333.gov.cn )查询。

  请点击下列链接查看具体时间安排

  附件1:

2017深圳公务员考试体检安排

 

  快来看看本文“2017深圳公务员考试体检安排”,跟着留学群公务员考试栏目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到您!

  根据《2017年深圳市公务员考试公告》知悉,2017深圳公务员考试体检工作安排如下:

  (一)体检人选的确定。

  对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依其所报职位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拟招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因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造成以上述办法确定的体检人选数量多于职位拟招名额时,则对上述考试总成绩相同人员依如下办法确定最终的体检人选: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最终的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的确定为最终的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均相同的,基础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最终的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基础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体检人选。当参加同一职位面试的人数少于面试名额时,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二)体检时间、地点和要求。

  体检时间初定为2017年6月上旬。体检地点设在深圳市,具体安排和要求将与总成绩同时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深圳市考试院网站上公布。

  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或体检中途擅自离开体检场地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并参照《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

  (三)资格复审、考察和公示。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规定对其进行资格复审、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重点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全面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同时核实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考察及提供个人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考察等事项的要求初定于2017年6月中下旬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在体检、资格复审、考察或公示环节,因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空缺的职位,可在本职位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等额依次递补(若因同一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造成可体检人选数量多于职位空缺的,将根据职位空缺数量按前述确定最终的体检人选的办法等额确定递补的最终的体检人选),并进行体检、资格复审、考察和公示。

  在体检环节出现空缺职位需要递补的,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考生。在资格复审、考察或公示环节出现空缺职位需要...

宁夏2014年公务员体检安排

 

  宁夏2014年公务员体检安排。由公务员考试资讯中心公务员体检频道为您提供,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2014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安排

  2014年全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工作安排在6月23日至6月26日进行,现将各职位体检时间安排予以公告,具体体检机构由各招录单位在体检前一天通知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

  附件:2014年全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安排一览表

  自治区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6月19日

2013咸宁公务员体检时间安排

    各位考生:

  按照《关于做好我省2013年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审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咸宁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的确定

  各职位按照笔试、面试折算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可按照原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体检对象。

  (各职位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医院和时间

  体检时间为7月19日至21日,每个体检日早8:00前,考生到咸宁市中医医院(咸宁市温泉滨河西路17号)一楼门诊大厅集合。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具体职位的日程安排见附件)

  报考公安、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体检时间另行安排。

  三、体检标准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四、有关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并准备体检费430元。

  2 、体检现场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家长及陪同人员不得进入体检现场。

  3、参加体检的考生近期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一天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酗酒、熬夜;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关于妊娠期考生的体检问题以《湖北省2013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第十七条解释为准。

  5、体检对象在体检前应领取《公务员录用体检表》,体检表上不得填写考生所报考职位、姓名等相关个人信息,只能填写体检表第三页栏中规定的有无病史情况(受检者签字处不能签个人姓名),在整个体检过程中,考生只能报体检编号,不得透露任何个人信息,体检编号通过随机抽取。

  6、体检对象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的项目依次进行检查,不得漏项、漏检。对隐瞒病史、弄虚作假或冒名顶替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

  7、招录机关和考生本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在招录机关和考生同意的情况下,按照规定的程序在公务员考试录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不得在原体检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自理。

  8、体检后,将组织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具体时间由各用人单位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五、联系电话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0715-8126407

  市公务员局录用调配科: 0715-8057907

  附件:

日照2014年公务员体检安排

 

  留学群公务员体检频道讯:日照2014年公务员体检安排已发布,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2014年日照市公务员体检通知

  一、体检对象

  市直及法院、检察院系统2014年考录公务员进入体检范围人员。

  二、时间地点

  考生和各招录单位工作人员,于2014年8月28日(周四)上午7:00,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前院内(日照市北京路128号)集合,统一乘车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三、体检费用

  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每人320元;其他考生,每人300元。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于体检集合时一并上交。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近期1寸免冠彩照(与准考证同底版)1张及钢笔或签字笔,按规定时间、地点集合。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空腹参加体检。

  3、考录单位或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应另选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应当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方负担。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报考各区县公务员的考生,体检时间、地点由各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市委组织部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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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桂林乡镇公务员体检安排

 

  留学群公务员体检频道讯:2014桂林乡镇公务员体检安排已发布,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桂林市2014年面向基层人员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体检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4年面向基层人员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将桂林市2014年面向基层人员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的确定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具体名单见附件。

  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应在接到体检通知的2日内向招录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否则按随意放弃考录资格处理。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从报考同一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选由招录机关另行通知。

  二、体检时间及集中地点

  1、报到时间: 2014年9月25日(星期四)早上7:30

  2、报到地点:八路军桂林办事处纪念馆(桂林市中山北路14号)门口集中,市内可乘1、2、18、99、100路公交车到凤北路口站下车。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严格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改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关于做好我区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函〔2014〕322号)等文件精神组织实施。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不合格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书面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在规定时间部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附件:桂林市2014年面向基层人员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体检名单

2013丹东公务员体检时间安排

    2013年丹东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 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体检安排的通知

  现将2013年丹东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2013年7月20日至21日。(每名体检人员参加体检的具体时间见附表)

  集合时间:每天早6:30

  集合地点: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

  (地址:丹东市滨江西路6号)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体检要求

  1、参加体检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2013年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笔试准考证、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自备黑色签字笔或钢笔)。体检费为470元。

  2、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一天请清淡饮食。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禁食、水。体检后,医院备有免费早餐。

  3、体检人选务必按时参加,切忌迟到,对无故缺检者不再组织身体检查,视为自动放弃公务员(工作人员)录用资格。

  4、体检人员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不得隐瞒病史,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否则一经发现,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家长等不得随同体检人员进入体检医院。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附:2013年丹东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体检时间安排.xls

  中 共 丹东 市 委 组 织 部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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