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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6
一、学院概况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为省属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河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河北省钢铁冶金职教集团牵头单位、河北省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单位,专科层次,全国招生,国标代码:10873,下设宣钢分院。
二、办学地址
南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626号邮编050091
北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333号邮编050091
宣钢分院河北省宣化北门外大街路西89号邮编075100
三、招生范围、专业及相关说明
1、生源范围:学院2013年面向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和河北省19个省份招生,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招生计划或登陆我院招生网站。
2、按类招生相关说明:
工程管理类含工程造价、工程监理两专业,建筑设计类含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室内设计技术、景观设计三专业,土建施工类含建筑工程技术、钢结构建造技术、建筑设备工程技术三个专业,以上三个专业类入学半学年后根据学生志愿及成绩分专业。
环保类含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给排水工程技术两个专业,化工技术类含应用化工技术、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煤化工深加工制品方向)两个专业,市场营销类含市场营销、电子商务两个专业,以上三个专业类入学一学年后根据学生志愿及成绩分专业
计算机类含软件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图形图像制作四个专业,入学一学年后根据学生志愿分专业。
材料类含材料工程技术(轧钢技术方向)、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两个专业,入学一年半后按学生志愿分专业
按类招生的考生专业细化后进行专业课教学,成绩合格取得相应专业毕业证书。
3、订单培养相关说明:计算机网络技术(3G智能网络构建方向)和移动通信技术(3G移动通信方向)两专业为学院计算机技术系与河北华网智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订单培养,移动通信技术(3G手机软件方向)和软件技术两专业为学院计算机技术系与河北新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订单培养,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订单班)专业为学院信息工程与自动化系与石家庄中泰科技有限公司订单培养,上述专业具体学费和学生权益详见学院网站协议样本,或电话咨询0311-89903901(计算机技术系)、0311-89167352(信息工程与自动化系)。以上五个订单培养专业只招有专业志愿考生,不接受专业志愿调剂。
4、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相关说明:室内设计技术(中澳合作办学)为我院与澳大利亚北墨尔本高等技术学院合作办学专业。达到我院毕业要求,可获得“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专科学历证书”,同时,达到外方要求,可获得由北墨尔本高等技术学院(NorthernMelbourneInstituteofTAFE,Australia)颁发的毕业证书。
5、河北省沧州、衡水籍考生,被我院冶金技术、冶金设备应用与维护、材料类、机电一体化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电气自动化技术、应用化工技术专业录取后,可依据培养协议要求,根据本人意愿,同沧州中铁装备制造材料有限公司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具体事宜详见学院网站公布的协议样本。
四、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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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学校基本信息
1.学校名称:邯郸学院
2.学校代码:10103
3.办学层次:本科
4.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5.学校地址:
①邯郸学院本部:河北省邯郸市学院北路530号
②邯郸学院大名分院:河北省大名县京府大街43号
③邯郸学院武安分院:河北省武安市中兴路1100号
6.专业办学地址:本科专业全部在邯郸学院本部办学。专科专业中只有初等教育、英语教育两个专业在邯郸学院大名分院和武安分院办学,其余专业全部在邯郸学院本部办学。
7.学历证书: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邯郸学院本科、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邯郸学院学士学位。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邯郸学院普通本科、专科的招生工作。
第四条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
第二章 录取原则
第五条邯郸学院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六条院校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各省份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严格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不设院校志愿级差。
第七条专业录取: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严格按照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在专业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专业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不设专业志愿级差。
第八条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原则同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加分和降分政策。
第九条部分专业录取办法:
1.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音乐与舞蹈学类、体育学类专业的河北省内考生,其专业成绩以河北省联考成绩为准,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均需达到省定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依照考生报考专业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2.参加我校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音乐与舞蹈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的河北省外考生,统考成绩需达到生源所在省定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依照考生报考专业志愿,按我校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河北省内考生,其专业成绩以河北师范大学专业测试成绩为准,文化统考成绩需达到省定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第十条部分专业报考条件:
1.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身高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
2、特殊教育专业要求考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明显异常。该专业主要是培养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
第十一条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二条学校执行高考改革地区制定的相关录取政策。
06-06
一、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二、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三、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原邯郸大学),是国家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校。2003年在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国家优秀院校,是河北省大学生就业优秀院校。学院图书馆被确定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藏书点,2010年,学院被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并拥有一批国家级和省级教改试点专业、示范专业及精品课程。
四、对考生的有关要求及说明:
1、各专业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2、招生的各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对符合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按照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相关政策执行。
3、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00元。
4、学生学业期满,达到毕业条件,颁发普通高校专科学历证书。
五、对投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考生入学后也可在所录取的专业类或相近专业中做适当调整。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其所报专业录满情况下,做退档处理。
六、我院奖学金设置及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措施:
1、根据国家相应政策规定,我院在籍学生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可获得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
2、根据国家相应政策规定,我院在籍学生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可获得国家助学金(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2000元。
3、我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及贫困生补助金。我院设立贫困生勤工助学岗位,以资助部分贫困生学习生活。
4、我院设立“创新创业”基金,用以表彰奖励有突出创新创业成绩的在校生及毕业生。
5、我院每年给予在校生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校方责任险。
七、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渚河路141号邮编:056001
八、电话:0310-3162951 0310-3162938(传真)0310-3162937
E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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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6
一、学院概况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需工业学院),原隶属解放军总后勤部,现为河北省直属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是国家第一批、河北省第一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层次,全国招生,国标代码:11821,学院位于河北省邢台市。
二、录取规则
1、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有关政策执行。
2、院校志愿的录取按生源省级招办投档方式择优录取。
3、专业志愿的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按考生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志愿,对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同等分数情况下,按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
4、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
(1)专业测试:认可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组织的艺术类联考成绩,山东省承认本科院校的专业测试成绩。
(2)录取办法: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地控制分数线后,按生源地省级招办录取办法择优录取。
5、商务英语、旅游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6、男女生比例不限。
7、服装表演专业要求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不低于1.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5米;旅游管理、旅游英语和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米。
8、体检按教育部等三部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9、对享受加分或者降分政策的考生,执行各省级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
10、学院根据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开展单独招生工作,具体实施办法按《邢台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执行。
三、学历证书:学生完成学业,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校名为“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实行网上电子注册。
四、收费情况
1、学费:表演类专业7000元/年·人,艺术类(含其它类别招生的艺术专业)6500元/年·人,其它类别5000元/年·人。
2、住宿费:800元/年·人、1200元/年·人。
五、联系方法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钢铁路552号
邮编:054035
网址:www.xpc.edu.cn
电话:0319-2273053、2271766、2273028、2273678免费咨询电话:16826018
传真:0319-2272882
咨询QQ号码:800071979
联系人:魏老师 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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