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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
据北京市教育考试院消息,今年北京的高考照顾政策已经确定,有10类考生可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向学校提供档案,有6类可以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向学校提供档案。
据北京市教育考试院消息,今年北京的高考照顾政策已经确定,有10类考生可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向学校提供档案,有6类可以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向学校提供档案。
可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向学校提供档案的10类考生
①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的应届毕业生
②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的应届毕业生
③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通过全市统一测试的应届毕业生
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⑤烈士子女
⑥经有关中学推荐,市教委核准,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批准,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先进事迹、对社会有较大影响的应届毕业生
⑦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评为“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的应届毕业生
⑧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区(县)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考生
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北京市体育竞赛优胜并通过全市统一测试的应届毕业生。
⑩下列被列入教育部下发的“获奖学生名单”中具有保送生资格未被保送录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也可加20分向学校投档: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可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向学校提供档案的6类考生
①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
②台湾省籍考生
③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
④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评为“北京市三好学生”的应届毕业生
⑤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北京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的应届毕业生
⑥少数民族考生。
除此之外,另有一些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可以优先录取。具体规定已经在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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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福建普通高招照顾录取政策昨日确定,记者从招考部门了解到,今年福建高考加分政策和去年保持一致,最高可加10分。如果考生一人同时享受多项加分照顾的,投档时只能取其中最高的一项。从5月13日开始至20日的正常上班时间,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可办理相关证明,逾期不予受理。
部分证明需出具“原件”
各加分项目,应该找哪个部门盖章呢?烈士子女,由设区市民政局核实盖章;台湾省(金门、马祖)籍考生,由设区市人民政府台办核实盖章。
少数民族考生,填写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少数民族考生资格审核申请表和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并携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前往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核实盖章。
其他证明或证书,均需交县(市、区)高招办核实签名。
获奖项目交学校填写
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获得6种奖项可填“获奖项目”:①数、理、化、生、信息五学科奥赛省赛区一等奖和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②科技创新大赛省赛区一等奖和全国一、二等奖的;③“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一、二等奖的;④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全国一、二等奖的;⑤国际科学与工程大赛和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的;⑥国际体育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前六名者。
以上考生应提供本人获奖证书(奖状)原件和复印件,将“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交所在学校填写获奖项目,由学校统一送教育局有关部门签字盖章。
高职单考考生属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有获奖记录,也应提供本人获奖证书(奖状)原件和复印件,将“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交所在学校填写获奖项目,并统一送教育局有关部门签字盖章。
享受照顾考生需网上公示
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由报名点发给考生,考生领取“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后,须到有关单位盖章或办理有关证明,随后应届生将材料交由学校汇总交县(市、区)高招办,社会考生直接将材料上交县(市、区)高招办。
各报名点将于本月21日前将登记表汇总上交县(市、区)高招办,并在学校网站公示本校享受照顾政策类别及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
各县(市、区)高招办于25日前会同监察人员对材料严格按照顾录取政策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要坚决取消其“注意录取”资格,并反馈给有关学校。
审核完毕后,应按考生报名号顺序录入“注意录取”考生花名册并上报市招办,并在县(市、区)高招办网站公示县(市、区)享受照顾政策类别及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
...04-12
临近高考,留学群(www.liuxuequn.com )高考频道特为广大考生整理了上海三校生2013年高考加分政策,感谢您对我们网站的支持!
若在享受加分政策后达到各批高校公布的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如已表明愿意服从学校专业调剂的,高校应择优录取。
此次加分推荐对象必须是德、智、体全面发展,符合报考高等学校资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三校”应届优秀毕业生(含具有本市户口但在外省市就读的应届“三校”毕业生)。
凡获省市级(含省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称号者,参加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5月)招生统一考试,享受高考文化考试成绩总分加12分的政策,由高校择优录取;参加本市普通高等学校(6月)招生统一考试,享受高考文化考试成绩总分加20分的政策,由高校择优录取。
在校期间两次获得或毕业学年获得区县或学校主管单位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以及在校期间参加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获得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或参加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职业技能竞赛获个人全能奖的技能特长生,参加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5月)招生统一考试,享受高考文化考试成绩总分加6分的政策,由高校择优录取;参加本市普通高等学校(6月)招生统一考试,享受高考文化考试成绩总分加10分的政策,由高校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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