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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考点归纳解读
考点一税收的概念与分类
(一)税收的概念与作用
1.税收的基本概念与特征
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其政治权力,依法参与单位和个人的财富分配,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其本质是一种“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社会主义分配关系其基本特征有强制性、无偿性和依法征税所具有的固定性。
2.税收的作用
(1)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
(2)税收是国家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
(3)税收具有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
(4)税收是国际经济交往中维护国家利益的可靠保证。
(二)税收的分类
1.按征税对象分类,可将全部税收划分为流转税类、所得税类、财产税类、资源税类和行
2.按征收管理的分工体系分类,可分为工商税类、关税类。
3.按照税收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分类,可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
4.按照计税标准不同进行分类,可分为从价税、从量税和复合税。
考点二税法及其构成要素
(一)税收与税法的关系
1.税法的概念
税法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
2.税收与税法的关系
(1)相互联系。税法是税收的法律依据与法律保障,而税法又必须以保障税收活动为其存在的理由和基础。
(2)相互区别。税收是一种经济活动,属于经济基础范畴,而税法是一种法律制度,属于上层建筑。
(二)税法的分类
1.按照税法功能作用的不同,将税法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2.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可分为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外国税法。
3.按照税法法律级次划分,分为税收法律、税收行政法规、税收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
(三)税法的构成要素
1.征税人
2.纳税义务人(纳税主体,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3.征税对象(纳税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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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考点归纳解读
考点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我国会计法律制度一般由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地方性会计法规四部分构成。
(一)会计法律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我国目前有两部会计法律,分别是《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
(二)会计行政法规
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
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如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
(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会计部门规章是根据《立法法》规定的程序,由财政部制定,并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制度办法,如以财政部第26号部长令签发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和以财政部第33号部长令签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并发布的制度办法,如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的38项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财政部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
(四)地方性会计法规
地方性会计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在与宪法、会计法律、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根据本地区情况制定,发布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根据规定,实行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在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允许范围内制定的会计规范性文件,也应当属于地方性法规。
考点二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
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财政部门履行的会计行政管理职能主要有:(1)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2)会计市场管理;(3)会计专业人才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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