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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群公务员体检频道讯:广安2014下半年公务员体检结果已公布,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中 共 广 安 市 委 组 织 部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 安 市 公 务 员 局
关于201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
(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体检结果的公告
根据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公务员局《关于201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体检工作的公告》精神,共有126名考生参加了2014年12月25日集中进行的体检,有2名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现将体检结果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合格105人,不合格21人,具体体检结果见附件。
二、根据招考公告的相关规定,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为方便复检工作安排,请申请复检的考生尽量于2014年12月29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到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二科书面申请复检(地址:广安市广安区紫金街209号,电话:0826-2663233)。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
三、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时间另行通知,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考生自负。复检执行的标准和参加复检须携带的手续等,仍按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公务员局《关于201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体检工作的公告》执行。未按时参加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
附件:
1. 广安市201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体检合格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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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群公务员体检频道讯:广安2014下半年公务员体检通知已发布,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中 共 广 安 市 委 组 织 部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安市公务员局
关于201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
(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体检工作的公告
根据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公务员局《关于201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精神,现将广安市201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体检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体检人选
根据招考公告的相关规定,面试后,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根据“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我市其他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的规定,本次公招我市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为63.19分。据此,共确定128名进入体检人选,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三、体检报名
2014年12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进行体检报名,考生务必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以及本人一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1张到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广安区紫金街209号)参加体检报名、交体检费400元/人并领取《体检通知书》,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体检时间
2014年12月25日(星期四)。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于当天上午7:30前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体检通知书》准时到指定地点集中并统一到体检医院参加体检,证件不齐或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并不再参加复检。
集中地点:广安市考试指导(公务员培训)中心。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步云街29号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后院。
五、体检要求和有...
07-24
留学群公务员体检频道讯:2014上半年广安公务员(警察)体检详情安排已公布,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中 共 广 安 市 委 组 织 部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 安 市 公 务 员 局
关于2014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
(人民警察)体检工作的公告
根据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公务员局《关于2014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精神,现将广安市2014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体检人选
根据招考公告的相关规定,面试后,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人民警察职位须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确定。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2014年上半年部分市(州)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方案的批复》(川人社办发〔2014〕61号)规定:“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州)或条件相近市(州)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本次公招与我市条件相近的达州市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为59.63分。据此,共确定134名进入体检人选,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人民警察职位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三、体检报名
2014年7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进行体检报名,考生务必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以及本人一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1张到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广安区紫金街209号)报名、交体检费400元并领取《体检通知书》,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体检时间
2014年7月31日(星期四)进行体检。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于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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