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群2014福州党群公务员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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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14党群系统公务员体检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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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工作人员简章》的有关规定,对报考自治区党群机关(参公单位)进入体检范围人员进行体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时间:2014年7月11日(周五)早7:30

  2、地点:呼和浩特市

  3、有关要求:

  (1)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请于2014年7月10日(周四)前与报考机关(参公单位)联系,并领取体检表。

  (2)体检费400元左右,由考生个人承担。请在体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时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并准备近期二寸证件照4张。

  (3)体检工作严格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报考警察职位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的,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进行。

  (4)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或事业单位在职的报考人员,须在体检时向自治区招录机关提交本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考生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的或者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6)体检完毕后4日内未接到复查通知的视为体检合格。接到复查通知的考生,按要求复查。

  (7)考生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体检,没有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8)考生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与报考机关(单位)联系。

  (9)体检合格考生的考察工作在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事宜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附:1、招考单位联系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统战部:0471-4818449

  内蒙古老年大学:0471-4928785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0471-6655392

  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0471-5109209

  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驻会产业工会:0471-5109209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联合会:0471-4964520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0471-6611051

  民革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0471-6204262

  九三学社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0471-6924846

  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馆):0471-4811430

  内蒙古自治区妇女联合会:0471-6930832

  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0471-2242398<...

2014宁德市党群系统公务员体检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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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宁德市党群系统2014年度考录公务员体检的通知

  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福建省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规定,现将宁德市党群系统2014年度考录公务员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报到

  报考宁德市党群系统且进入体检的考生(具体名单附后),请于2014年6月28日(星期六)上午7:40前,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和1寸彩照1张(与准考证同底)及体检费,到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工会大厦(东城国际正对面,海天水岸阳光东侧)一楼报到,并集中乘车前往医院体检。

  二、体检标准

  一般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的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

  法院、检察院系统的司法警察职位,按《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执行。根据人社部发〔2010〕82号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涉及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考生如有其中体检项目不合格的,体检结果直接判定不合格。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考生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未准时报到的按自动弃权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报考福建省公务员考录。

  2.为确保招录工作顺利进行,请在职考生在参加体检报到时提交所在单位(指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如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市直单位主管部门等)同意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面试前已提交过的除外)。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即体检前一晚8点后不得进食)。

  4.考生要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不得漏检。体检医生可能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查项目。经体检医生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参加体检考生要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如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者有意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不予录用或者取消录用的处理。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根据违纪事实,依据有关规定记入诚信档案,予以3年禁考、5年禁考、终身禁考等相应处理。

  7.请考生近期保持手机、电话畅通,以便联系,随意更改通讯号码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联系电话:中共宁德市委组织部党群科(0593-2883919)。

  附件下载

  附件:

2014阳泉党群系统考录公务员体检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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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泉市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党群系统体检通知

  根据《山西省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阳泉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党群系统体检工作于近期开展,请入闱体检考生按以下要求做好相关准备,按时参加体检。

  一、请入闱考生于8月31日早7:00前在阳泉市委楼前集合(为人民服务石碑前)。

  二、体检时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面试通知书、体检费450元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

  三、体检前12个小时应禁食、禁水、禁酒,注意休息,体检当天女性不要化妆。

  四、考生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不得迟到。

  附:体检入闱人员名单

  中共阳泉市委组织部

  201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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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呼伦贝尔党群及法检系统公务员体检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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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伦贝尔市党群机关、法检系统

  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体检公告

  各位参加体检的考生: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工作人员简章》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呼伦贝尔市党群机关、法检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体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一)体检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7月12日。

  地点:海拉尔农垦总医院——海拉尔区陵园街2号(河西)

  (二)相关要求

  1、考生务于7月11日15:00至17:00,到指定医院交纳体检费,领取体检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务于体检当日早7:30前到达指定的体检医院等待体检。已缴费考生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

  二、体检费用

  体检费每人390元,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交费地点:海拉尔农垦总医院门诊楼一楼

  三、体检须携带的材料

  (一)身份证,进入面试通知书或笔试准考证。

  (二)体检表。

  (三)携带近期二寸免冠彩照一张。

  四、公布体检结果时间及方式

  2014年7月15日在呼伦贝尔人才网(网址:http://www.hlbrrc.com.cn)公布体检结果。

  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须在2014年7月16日前与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取得联系,提出重检申请,经核准后通知本人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注意事项

  (一)认真阅读体检表中“体检须知”,切记有关事项。

  (二)体检表只允许填写第二页病史栏,回答“有”或“无”。不许弄脏、弄皱,不许贴照片,否则作废。

  (三)姓名等基本情况栏,“受检者签字”栏在体检结束时统一填写,照片亦在体检结束时贴于体检表上。

  (四)体检当日空腹。为不影响体检结果,体检前须禁酒,少吃油腻食物。

  六、复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

  (一)复检时间、地点

  复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在原体检医院。

  (二)相关事项

  因身体客观原因须延期体检的个别项目与复检同时进行。

  七、纪律要求

  接受体检的考生必须听从工作人员的按排,不得在体检过程中向...

辽宁省直属党群机关2014年公务员体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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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辽宁省省直党群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2014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2014年辽宁省省直党群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定于2014年7月7日(周一)进行。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医院、地址及时间

  体检医院:辽宁省金秋医院六号楼体检中心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小南街317号

  体检时间:2014年7月7日(周一)早8:00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体检要求

  1、参加体检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2014年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笔试准考证、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自备黑色签字笔或钢笔)。体检费为550元。

  2、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一天请清淡饮食。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禁食、水。体检后,医院备有免费早餐。

  3、体检人员务必按时参加体检,切忌迟到,对无故缺检者不再组织身体检查,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人员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不得隐瞒病史,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否则一经发现,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家长等不得随同体检人员进入体检医院。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体检结果将于体检后5日内由招考单位通知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附件:2014年辽宁省省直党群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xls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201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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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内蒙古党群系统考录公务员体检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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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党群机关(参公单位)公务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工作人员简章》的有关规定,对报考自治区党群机关(参公单位)进入体检范围人员进行体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时间:2014年7月11日(周五)早7:30

  2、地点:呼和浩特市

  3、有关要求:

  (1)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请于2014年7月10日(周四)前与报考机关(参公单位)联系,并领取体检表。

  (2)体检费400元左右,由考生个人承担。请在体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时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并准备近期二寸证件照4张。

  (3)体检工作严格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报考警察职位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的,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进行。

  (4)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或事业单位在职的报考人员,须在体检时向自治区招录机关提交本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考生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的或者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6)体检完毕后4日内未接到复查通知的视为体检合格。接到复查通知的考生,按要求复查。

  (7)考生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体检,没有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8)考生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与报考机关(单位)联系。

  (9)体检合格考生的考察工作在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事宜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附:1、招考单位联系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统战部:0471-4818449

  内蒙古老年大学:0471-4928785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0471-6655392

  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0471-5109209

  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驻会产业工会:0471-5109209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联合会:0471-4964520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0471-6611051

  民革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0471-6204262

  九三学社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0471...

2014年宝鸡市党群系统公务员面试体检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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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考生:

  现将2014年宝鸡市党群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情况表予以公布(附后)。请进入体检的考生按有关要求参加体检。

  一、体检时间

  2014年6月17日(星期二)。

  二、集合地点

  请各考生于6月17日上午7:30前到宝鸡市行政中心南广场统一集中,凡未按时到达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三、体检费用

  按有关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体检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及1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相片背面请注明本人姓名)。

  2、参加体检的考生6月17日早上要禁食、禁水,保持空腹。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3、请考生提前查询交通路线,适当安排路途时间,按时到场,并注意交通安全。

  4、请所有参加体检考生保持所留电话畅通。

  附:2014年宝鸡市党群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情况表

  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办公室

  2014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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