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群2015广东司法局司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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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司法厅2015国家司法考试公示

 

  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温馨提示: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19日、20日。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54号),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定于9月19日、20日举行。国家司法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交纳考试费完成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16日至7月5日,逾期不予补报。现就广东省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以司法部公告为准,需要特别注意及知悉的具体问题为:

  (一)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现役军人,应当在军队司法行政部门报名。

  (二)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普通高等学校”是指:依法设立并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全日制本科层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是指: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批次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要件: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批次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的在校本科学生且2016年应届毕业。

  普通高等学校做出延长学籍决定至2016年应届毕业的本科毕业生,同时具有延长学籍证明的,可参照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

  就读于香港、澳门、台湾或国外大学及其他非普通高等学校的2016年毕业生,不属于司法部公告中明确的“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范围。

  (三)对于报名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学历条件的认定,除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外,以报名人员报名时是否具有相应的毕业证书为准。报名人员报名时不具有毕业证书的,原则上不予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的人员,报名时须具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部单科成绩合格证书和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毕业证明或主考院校出具的格式证明(在司法部网站下载)报名。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等高等教育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其学历统一填写“已毕业或2015年应届毕业”。考试结束,成绩合格人员应当按照网上报名填报确认和承诺的信息,在规定的资格申请期限内提交毕业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学历查询报告或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材料,不能在规定期限提交的,视为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四)对于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历文凭的认可、管理和解释,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为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可以报名参加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有效毕业证书包括:

  1.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单位)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