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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8
留学群高考网为大家提供高考2016云南警官学院招生简章,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第一条 学校全称:云南警官学院
第二条 学校国标代码:11392
第三条 学校地址: 昆明市教场北路249号,邮政编码:650223
第四条 办学层次:大学本科,学制4年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七条 云南警官学院是云南省公安厅与云南省教育厅共建、以公安厅管理为主的一所省属公安本科院校。经过多年建设发展,学院形成了以法学为主,工学、管理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公安特色的学科专业体系。目前开设15个本科专业,1个专科专业。
第八条 招生对象:
本 科:招收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
五年制大专:招收2016年中考应届初中毕业生,限招金平县、绿春县、河口县、马关县、富宁县、麻栗坡县、孟连县、澜沧县、西盟县、景洪市、勐海县、勐腊县、盈江县、陇川县、镇康县、沧源县、福贡县、贡山县、维西县、德钦县的彝族、哈尼族、壮族、傣族、苗族、傈僳族、拉祜族、佤族、瑶族、景颇族、布朗族、布依族、阿昌族、基诺族、德昂族、普米族、怒族、独龙族、藏族的19个少数民族男性考生。
第九条 招生计划:云南警官学院2016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条 男女比例:普通专业男女比例不限。公安专业女生比例不超过公安专业招生总数的15%。五年制大专限招男生。
第十一条 身体条件要求:
(一)普通专业: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由于我院实行统一的警务化管理,考生身体条件还需符合下列条件:1、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6米;2、身体无残疾。
(二)公安专业:根据公安部和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公政治〔2000〕137号)规定,除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外,考生还应具备下列条件:1、本科: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6米,身体匀称(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五年制大专:男生身高不低于1.60米,身体匀称(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2、本、专科左右眼单眼裸视力均在4.6以上(含);无色盲、色弱。3、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无罗圈腿,无重度平趾足(平脚板),无口吃、无纹身、无少白头、无驼背,无各种残疾,两耳无重听,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
第十二条 学费标准:各专业收费标准按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云发改收费〔2004〕536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法学类专业4000元/学年,管理类专业4000元/学年,理工类专业4500元/学年。五年制大专一、二、三年级免学费,四、五年级按云南省...
06-29
广东警官学院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是广东省公安机关后备人才培养基地、省级公安民警培训基地。现有警务指挥与战术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留学群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广东警官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广东警官学院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东警官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1110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校本部(嘉禾校区):广州市白云区东平文盛庄路118号;邮政编码:510440
滨江校区: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500号;邮政编码:510232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公安厅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广东省公安厅领导下,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科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广东省公安厅政治部组织指导学校成立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校录取批次分为本科提前批次、本科批次。
(一)本科提前批次:治安学、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警务指挥与战术、网络安全与执法等本科公安类专业。
(二)本科批次:法学、行政管理、社会工作、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三)广东省以外本科批次按照生源省公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和公安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提前批次招生预留不超过1%招生计划用于公安英烈民警子女报考。
第十五条 本科提前批次各专业分为普通招生计划和专项培养招生计划,普通招生计划的招生对象为广东省生源考生,专项培养招生计划的招生对象为广东省沿海经济带东西两翼地区和北部生态发展区各市县(包括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12个地级市以及惠州市龙门县和肇庆市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
09-30
以下云南警官学院2016年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由留学群考研频道为您精心提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云南警官学院2016年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云南警官学院始建于1950年,历经昆明市军管会公安部公安学校、云南省公安学校、云南省人民警察学校、云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等时期。2003年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云南警官学院。秉承“忠诚、责任、奉献”校训精神,致力于服务社会。建校60多年来,学院以培养复合型、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已为全省各级公安政法部门及全国31个省(区、直辖市)培养输送各类专门人才8万余人。学院已经成为全国县市公安局长培训基地、公安部禁毒警察训练基地、公安部科技信息化教育训练基地、公安部警务保障培训基地、东南亚警察训练基地、全国县级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培训基地、全国武术段位考试点、全国自卫防身术培训基地、云南省公务员考试测评基地、云南毒品问题研究基地。
学院现有法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教育学五个学科,设有禁毒学、法学、治安学、侦查学、边防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公安情报学、经济犯罪侦查、公共事业管理、社会工作、信息安全、警犬技术、体育教育等15个本科专业;学院设有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禁毒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等科研机构。建设有3个国家(省部)级特色专业建设项目、3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8门国家(省部)级精品课程。
2012年12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2013年开始招收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学院重视与周边国家,欧洲、美洲、非洲部分国家内政部、警察机构、警察教育机构交流合作,与泰国皇家警察尉官大学、柬埔寨警察学院、老挝人民警察学院、缅甸中央警察训练学院、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司法学院、澳门科技大学、澳门大学等院校建立了友好关系,推进合作共赢。2015年开始招收外国警务硕士留学生。
站在新的发展起点,学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在继承中发展、在适应中推进、在改革中创新。坚持以本科教育为主体,发展警察职业教育、在职民警及外籍警察培训,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大力弘扬“忠诚、责任、奉献”校训精神,巩固教育训练工作中心地位,突出师资队伍建设关键地位,强化学科专业建设基础地位,夯实基本设施建设保障地位,努力把学院建成现代警察大学和区域性知名大学。
学院坐落于祖国西南边陲、四季如春、风景如画的春城-昆明,三月樱花红漫校园、环境整洁优美,是治学读书的理想殿堂。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警务硕士硕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忠诚可靠、业务扎实,精于实战、勇于创新,善于分析毒情形势、强于战略战术谋划;具有综合运用公安学理论、公安法制、公安科技、情报信息、警务英语等公安禁毒领域的相关知识与技能,解决当前禁毒实战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独立从事公安禁毒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规模...
06-06
2013年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在上海招生章程
1.学校全称: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2.院校代码:12869
3.校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二号大街
4.办学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5.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校
6.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高职)
7.招生专业与计划:
具体分专业计划以上海市高校招生委员会公布、下达的为准。
8.外语语种要求:
所招专业的外语教学全部使用英语。
9.报考条件:
所招专业的报考条件均按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要求执行。
10.录取规则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市招委监督”的录取体制。学院依
据学生高考成绩、会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录取具体方式
(1)按市教育考试院确定的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平行志愿设置及投档方案录取进档考生。即先录取本校平行志愿的考生,若平行志愿不满时,才考虑征求志愿的考生,若征求志愿投档后仍不满时,视情适当降分,再不满时,视情降分征求志愿。
(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4)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5)无专业加试要求。
(6)“征求志愿”、“降分”、“降分征求志愿”的考生,按考分从高到低以及专业志愿先后只能录取在未满的专业中。
11.收费标准:
经浙江省物价局核准,我院学生每学年收学费6000元;住宿费:学生公寓4人一间,每人每学年1200元。
12.学生管理特色、学生待遇与就业:
学生入学注册后统一着制式服装,全部在学院住宿,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按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贷款、特困生补助,学院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毕业生按照“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院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落实就业。
13.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14.学历证书种类:专科(高职)
15.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571-86878161
(2)传真:0571-86836631
(3)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二号大街
(4)邮政编码:310018
(5)E-mail地址:[email protected]
(6)学校网址:http://www.zjjy.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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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6
2013年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在广东招生章程
1.学校全称: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2.院校代码:12869
3.校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二号大街
4.办学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5.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校
6.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高职)
7.招生专业与计划:
具体分专业计划以广东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公布、下达的为准。
8.外语语种要求:
所招专业的外语教学全部使用英语。
9.报考条件:
所招专业的报考条件均按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要求执行。
10.录取规则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委监督”的录取体制。学院依据学生高考成绩、会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录取具体方式
(1)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11.收费标准:
经浙江省物价局核准,我院学生每学年收学费6000元;住宿费:学生公寓4人一间,每人每学年1200元。
12.学生管理特色、学生待遇与就业:
学生入学注册后统一着制式服装,全部在学院住宿,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按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贷款、特困生补助,学院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毕业生按照“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院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落实就业。
13.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14.学历证书种类:专科(高职)
15.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571-86878161
(2)传真:0571-86836631
(3)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二号大街
(4)邮政编码:310018
(5)E-mail地址:[email protected]
(6)学校网址:http://www.zjjy.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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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留学群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年云南警官学院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第一条学校全称:云南警官学院
第二条学校国标代码:11392
第三条学校地址:昆明市教场北路249号,邮政编码:650223
第四条办学层次:大学本科,学制4年
第五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七条云南警官学院是云南省公安厅与云南省教育厅共建、以公安厅管理为主的一所省属公安本科院校。经过多年建设发展,学院形成了以法学为主,工学、管理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公安特色的学科专业体系。目前开设15个本科专业,1个专科专业。
第八条招生对象:招收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
第九条招生计划:云南警官学院2015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条男女比例:普通专业男女比例不限。公安专业女生比例不超过公安专业招生总数的15%。
第十一条身体条件要求:
(一)普通专业: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由于我院实行统一的警务化管理,考生身体条件还需符合下列条件:1、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6米;2、身体无残疾。
(二)公安专业:根据公安部和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公政治〔2000〕137号)规定,除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外,考生还应具备下列条件:1、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6米;身体匀称(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2、左右眼单眼裸视力均在4.6以上(含);无色盲、色弱。3、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无罗圈腿,无重度平趾足(平脚板),无口吃、无纹身、无少白头、无驼背,无各种残疾,两耳无重听,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
第十二条学费标准:各专业收费标准按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云发改收费〔2004〕536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法学类专业4000元/学年,管理类专业4000元/学年,理工类专业4500元/学年。
第十三条录取规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招生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一)公安专业录取规则
我院公安专业为提前批次录取、省内定向招生。政审、面试和体能测试成绩合格,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院将根据生源计划、考生志愿和性别比例要求,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普通专业录取规则
我院普通专业为普通本科(二本)批次录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出档考生,学院将根据生源...
06-06
1.学校全称: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2.院校代码:12869
3.校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二号大街
4.办学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5.办学类型:公办
6.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高职)
7.招生专业与计划:
具体分专业计划以重庆市高校招生委员会公布、下达的为准。
8.外语语种要求:
所招专业的外语教学全部使用英语。
9.报考条件:
所招专业的报考条件均按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要求执行。
10.录取规则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市招委监督”的录取体制。学院依据学生高考成绩、会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录取具体方式
(1)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11.收费标准:
经浙江省物价局核准,我院学生每学年收学费6000元;住宿费:学
生公寓4人一间,每人每学年1200元。
12.学生管理特色、学生待遇与就业:
学生入学注册后统一着制式服装,全部在学院住宿,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按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贷款、特困生补助,学院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毕业生按照“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院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落实就业。
13.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14.学历证书种类:专科(高职)
15.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571-86878161
(2)传真:0571-86836631
(3)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二号大街
(4)邮政编码:310018
(5)E-mail地址:[email protected]
(6)学校网址:http://www.zjjy.com.cn/
相关阅读:
06-28
留学群高考网为大家提供云南昭通学院2016高考招生简章,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本着“服务于考生,服务于社会”的宗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昭通学院(学校代码:10683)是一所省属公办应用型普通本科学校,其前身是昭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学校位于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国学路,北依乌蒙群山,南临省耕秀水,山水相映,杨柳堆烟,环境优雅,景色宜人,是读书求学的理想园地。
学校目前占地面积758.07亩,总建筑面积24.71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9.2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设备仪器总值4776.94万元,总藏书量75.7万册,各类试验室、画室、语音室、琴房、舞蹈室、健身房、多媒体教室等近200间,校外固定教学实习场所88个(处)。
学校现有教职工536人,专任教师415人,其中副高及以上188人,硕士、博士234人,常年聘请外籍教师执教。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2031人。设有15个教学学院(园),开办有21个本科专业和39个专科专业。
近几年来,全校教师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000多篇,其中在全国核心刊物发表和论文200余篇;出版专著、教材60余部;发表文学艺术作品200多篇(件);主持或参与国家、省、市科研课题120余项;建设省级以上“质量工程”项目51个。
学校继承和发展教师教育办学传统,强化文学创作与评论、生物资源开发与利用等优势特色专业。深化办学和教育教学改革,推动学校向应用技术大学转型发展,探索形成了以“知识教育+职业教育+人生教育”的育人理念、“应用型、地方性、国际化”本科人才培养模式、“3+1”教学模式和一专多能的人才培养规格为主要内容的应用技术大学整体育人设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社会责任感、有实践能力、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学校积极开展国(境)内外交流与合作。与泰国东方大学等近20所国(境)外高校及教育机构,与上海师范大学等省内外兄弟院校,与昭通市各县区人民政府、企事业单位、中专中职学校、高级中学等行政企事业单位签署合作协议,促进学校开放办学、协同育人快速发展。
举办高等教育近40年来,学校为昭通市及周边地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了四万多名优秀人才。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将继续秉承“大学无疆,大人有容”的校训,弘扬“崇德、敬业、务实、创新”的精神,向国内外知名、有特色、高水平的应用型地方大学的目标而奋进!
第三条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书记、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处负责处理、协调日常招生工作。按照依法治招的要求,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公开,认真履行招生章程的各项承诺。
第五条 学校纪检监审部门监督招生全过程。坚持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录取结果公开。录取结果在所在省(市、区)录取查询系统或规定的媒体上公布。
第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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