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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2017审计师考试证书领取事宜
2017年云南证书领取地点为考生报名时选择的“审核点”。为确保考生利益,合格证书需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若委托他人代领取证书的,受委托人须携带委托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合格标准
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为:《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和《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科目均为60分。
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审计师资格两个级别考试合格标准为:《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和《审计理论与实务》科目均为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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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2017审计师考试资格复核须知
考后资格复核实行属地管理,谁复核谁负责。省直报名点报考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复核由省人事考试局(收表公告公布在广东人事考试网 )负责;各市报名点报考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复核由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
考生资格审核全省实行考前个人填写、单位初审和考后考试机构资格复核的程序。考生可登陆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 进行成绩查询,查询结果为合格的人员按照所属考试机构的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场所提交复核材料。请广大考生密切留意网上公告和所在地考试机构通知。
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按照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文件要求,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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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群为大家提供“2017年北京审计师考试相关公告”供广大考生参考,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年北京审计师考试相关公告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二)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除符合上述(一)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参加本年度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须持能够证明其在本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除符合上述(一)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参加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考试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上述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是指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工程师等。
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中级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中从事审计、财经相关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各级别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17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二、考试安排和作答要求
留学群为大家提供“2017年审计师考试《企业财务审计》重要知识点:存货审计”供广大考生参考,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年审计师考试《企业财务审计》重要知识点:存货审计
一、运用分析方法检查存货总体合理性
1.存货周转率
审计人员通常运用存货周转率衡量销售能力、存货有无积压,分析存货余额存在错弊的可能性。
存货周转率=销售成本/平均存货
2.分析存货周转率变动
将被审计单位不同会计期间存货周转率比较并与同行业其他企业比较,分析存货周转率变动是否存在以下情况:
(1)存货成本项目发生变动;
(2)存货核算方法变动;
(3)存货储备变动;
(4)存货控制程序变动;
(5)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基础变动;
(6)销售变动。
二、存货监盘(重要)
存货审查审计目标----核实其存在性、完整性,鉴别其所有权,并与存货账核对,证实账实是否相符。同时也可以发现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监盘时间----安排在决算日附近,监盘范围视企业内部控制评价结果而定,一般是有针对性地抽查盘点。
1.要求企业成立材料盘点小组,审计人员参与制订盘点计划
审计人员应参与盘点计划的制订,包括确定盘点的范围、重点、方法与时间安排。
2.监督盘点工作的进行
在材料盘点时,审计人员必须到现场,自始至终地监督盘点的进行,以保证盘点工作按计划进行。
3.抽查材料盘点记录
审计人员可随时抽查盘点记录,对各种材料的数量、单价、金额进行复核,必要时,可直接复点一部分材料,以验证盘点记录的正确性。
4.鉴定材料的所有权
盘点材料时,应对各种材料的所有权加以鉴定,剔除一些代管、代销、代加工的材料,对于产权不明确的,应加以必要的函证和核实。
5.验证材料明细账余额的正确性
材料明细账余额的正确性要依盘点的结果来证实。但是,如果材料明细账本身记录不正确,将失去核对的意义。
因此在账实进行核对之前,应先将材料明细账所记录的收、发、存的计算加以核实,然后与总账核对,如果发现记录错误,应予以调整。
6.将盘点结果与材料明细账余额核对
核对证实账实是否相符,如出现不符,应做出盘盈、盘亏记录,并建议查找原因。
7.查验存货质量
审计人员在监盘过程中,还应注意存货质量,有无过期、失效、毁损或材质下降的情况。必要时应聘请专家对存货的质量与价值加以鉴定,做出必要的调整记录,以合理地反映决算日存货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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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群为大家提供“2017年审计师考试《企业财务审计》重要知识点:投资审计”供广大考生参考,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年审计师考试《企业财务审计》重要知识点:投资审计
投资审查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审查、投资性房地产审查、交易性金融资产审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审查、持有至到期投资审查。
一、长期股权投资审查
1.编制或取得投资明细表
2.核查投资计价的正确性
核查投资入账计价是否符合会计准则: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是否按照购买日企业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非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是否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区分支付现金、发行权益性债券、非货币性交易、债务重组等不同取得方式,正确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3.验证投资收益
成本法还是权益法
4.投资收回、出售、转让的审查
5.审查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6.确定长期股权投资业务在财务报表中披露的正确性
二、投资性房地产审查
1.审查投资性房地产计价的正确性
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
2.审查投资性房地产的账务处理的正确性
(1)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建筑物,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计提折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土地使用权,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摊销。
(2)审查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时,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审查企业相关业务处理是否按照以上规定处理。
3.房地产用途转换的业务处理的审查
关注: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成本模式转为公允模式的,是否作为会计政策变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处理;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得从公允价值模式转为成本模式。
4.投资性房地产信息披露的正确性
审查企业是否在附注中披露:
(1)投资性房地产的种类、金额和计量模式;
(2)采用成本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或摊销,以及减值准备的计提情况;
(3)采用公允价值模式的,公允价值的确定依据和方法,以及公允价值变动对损益的影响;
(4)房地产转换情况、理由,以及对损益或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5)当期处置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其对损益的影响。
三、其他投资项目的审查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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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群为大家提供“2017年审计师考试《企业财务审计》重要知识点:营业收入审计”供广大考生参考,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年审计师考试《企业财务审计》重要知识点:营业收入审计
一、运用分析性复核方法及监盘方法检查营业收入完整性
比率分析、趋势分析和合理性测试是三种常用的分析方法。
1.比率分析
进行比率分析的目的在于判断财务指标是否存在异常变化。将企业年度内各期营业收入的实际数与计划数进行比较、分析,了解完成计划情况;比较本期各月营业收入的波动情况,了解有无异常;将行业平均毛利和以前年度平均值进行比较;分析年末最后一个月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比例;销售折扣占赊销收入的比例;销售退回及折让占销售的比例等。
2.趋势分析
企业在没有发生异常事项时,其经营业绩将会与以前业绩或行业趋势保持一致。
3.合理性测试
审计人员通过审查账户与某些因素的相关关系,收集关于这一账户的相关信息。可以使用回归分析,评价与以前结果之间关系。例如依据营业收入和自变量(营业成本、销售费用或行业总营业收入增长等)之间的关系,来估计生产线的月营业额。回归分析的另一种方法是联立分析,用多个方面的结果进行交叉比较,例如用每平方米营业额对不同地点商店的收入合理性进行评价。
4.监盘法
如果被审计单位利润表中有净利润,但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却是负值,审计人员应查找应收账款和存货虚增的可能性。通过监盘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等存货,对收入记录的完整性进行分析。
【例题7·多选题】审计人员发现的下列情况中,可能存在高舞弊风险的情况有:
A.应收账款回收天数略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B.毛利率与上年相比略有下降
C.销售收入和盈利能力很高,但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较低
D.年末销售收入大幅度增长
E.资产负债表日后销售退回大幅度增加
[答疑编号1338201208]
『正确答案』CDE
二、验证营业收入入账正确性
审计人员应分析所有接近年末发生的大额销售或异常销售,核对原始凭证,或直接向顾客确认交易条件。具体包括:
1.索取产品出库存根、销售发票副本和各种收入明细账,相互核对,检查有无混淆营业收入与其他收入、营业外收入界限的现象。
2.审阅一定数量的产品发运单、销售发票副本、各种结算单据、有关明细账以及大型产品的生产进度表,核实企业是否遵循了权责发生制原则,并根据生产经营与结算方式的不同特点,真实完整地计入营业收入、结转营业成本。
结合会计知识:(1)审查企业销售商品收入是否满足确认条件;(2)审查企业提供劳务获得的收入,是否满足确认条件;(3)审查企业按完工进度确认收入方法的合理性。(4)审查企业收入确认和成本结转的正确性;(5)对于售后回购、售后租回、以旧换新销售,审计人员应特别注意审查其收入的确认、计算是否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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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群为大家提供“2017年审计师考试《企业财务审计》重要知识点:借款的审查”供广大考生参考,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年审计师考试《企业财务审计》重要知识点:借款的审查
一、借款的审查
(一)短期借款审计(关注3)
1.确定短期借款期末余额的真实性
(1)审查有关借款的账簿记录、借款凭证及有关文件,确定借款业务的真实性;将短期借款总账余额与其明细账核对,确定其一致性,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
(2)利用银行借款对账单与短期借款余额核对,并编制调节表进行核对。
(3)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大或有关业务的内部控制存在薄弱环节时,向有关债权人进行函证。债权单位在外地的可采用函证的方法,债权单位在当地、负债数额较大的可直接向债权单位调整核实。
2.审查短期借款偿还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合规性审计
审查账簿记录,验证短期借款账户借方发生额同有关付款凭证(如支票存根)是否相等;还款日期与借款合同内容核对,确定还款的及时性。如果逾期偿还,需查明原因和责任。借款转期时,旧借款和新借款是否同时在账上反应,转期手续是否齐备。
3.审查短期借款入账的完整性
(1)审查各项借款的日期、日率、还款期限及其他条件,确定有无低计短期借款或短期借款计入长期负债账户的问题。
(2)向被审计单位开户银行或其他债权人函证,确定有无未登记的短期借款。
(3)分析利息费用账户,了解利息支出、利率及利息支付期限等,验证利息支出是否合理。
如果利息实际支出大于账面反映的应付利息,应进一步审查利息支出凭证,证实有无隐瞒借款的情况。
4.验证利息计算及账务处理的准确性
根据短期借款的有关资料,验算应付利息费用,将计算结果与期初应付、预付及期末应付、预付核对,并查明相关的会计记录是否正确。
通过对借款合同进行审查,确定借款合同规定的利率水平与同期金融市场利率水平是否接近。如果发现合同规定利率明显偏离市场利率,则应进一步审核,以便确定借款业务中发生各种舞弊行为、违法行为的可能性。
(二)长期借款审计(P328)(关注2,4,5)
1.编制长期借款及利息费用明细表
2.函证长期借款
如果长期借款期末金额较大,或有业务内部控制存在薄弱环节时,应向贷款银行或其他有关债权人函证借款额,借款利率、已偿还金额及利息支付情况等。
【例题8·单选题】(2011年试题)
审计人员在对被审计单位长期借款实施函证程序时,其函证对象为( )。
A.借款银行的上级单位
B.当地的银行监管部门
C.借款银行和其他债权人
D.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答案】C
【解析】如果长期借款期末金额较大,或有业务内部控制存在薄弱环节时,应向贷款银行或其他有关债权人函证借款额,借款利率、已偿还金额及利息支付情况等。(P328)
3.验证长期借款期末余额
检查账簿记录,验证长期借款期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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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审计师报考指南: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为分科闭卷笔试,考试试题均为客观题,采用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
说明:自2007年起,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的题型将进行调整,《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和《审计理论与实务》科目考试取消混合选择题和判断题,仅设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综合分析题(或案例分析题),总题量与往年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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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审计师考试《专业知识》辅导资料:行政处罚法
1.行政处罚的种类与设定
《行政处罚法》规定了7项具体的行政处罚种类:(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这些处罚种类可以按照学理划分为四种:申诫罚、财产罚、能力罚和自由罚。
《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的设定作了下列规定:(1)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2)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即行政拘留)以外的行政处罚。(3)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4)国务院部委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做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部委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5)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一般称为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做出具体规定。
2.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行政处罚的适用原则
(1)行政处罚与责令改正并行原则。
(2)一事不再罚原则。
(3)行政处罚折抵刑罚原则。
(4)行政处罚追诉时效原则。
3.行政处罚的决定和执行
(1)简易程序: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2)一般程序:也称普通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对有行政违法行为的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取证、做出决定的方式和步骤。除可以当场做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处罚都适用一般程序。
(3)听证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在做出较重的行政处罚前,为了查明事实,处罚公正,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公开举行的听取当事人意见的程序。
4.熟悉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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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审计师考试《专业知识》辅导资料:风险基础审计
审计目标: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环球网校提供风险基础审计内容)
审计方法:风险基础审计立足于对审计风险进行系统的分析和评价。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不仅要对控制风险进行评价,而且要对审计各个环节的各种风险进行评价,并在评价的基础上运用相应的方法进行实质性测试。
审计风险取决于重大错报风险和检查风险。审计风险=重大错报风险×检查风险
1、重大错报风险是指财务报表在审计前存在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在设计审计程序以确定财务报表整体是否存在重大错报时,审计人员应当从财务报表层次和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认定层次考虑重大错报风险。
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又可进一步细分为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
固有风险是指假设不存在相关的内部控制,某一认定发生重大错报风险的可能性,无论该错报单独考虑,还是连同其他错报构成重大错报。
控制风险是指某项认定发生了重大错报,无论该错报单独考虑,还是连同其他错报构成重大错报,而该错报没有被单位的内部控制及时预防、发现和纠正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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