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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5
下面是留学群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7重庆二套房契税新政策,欢迎大家阅读。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留学群政策栏目。
据了解,这已经是1月6日以来,重庆市相关部门对房地产市场的第四次“喊话”。
1月6日,重庆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加强市场研判,及时发布市场信息,引导群众理性购房。
1月7日,重庆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重庆已下发《关于加强主城区商品房项目预售方案管理的通知》,分别从严格预售方案备案、加强备案价格审查、严格预售方案变更和严格预售方案执行等四个方面加强管理。
1月10日,重庆市国土房管局为严厉打击楼盘违规销售行为,公布了举报热线电话,并详细列出了9条可举报的违规行为。
11日晚间,重庆再出政策,在重庆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三无”外地人,在重庆市购买第二套房要征收房产税,且对“炒房”行为不予办理贷款。据悉,这已经是最近一周以来重庆市对房地产市场的第四次“喊话”。
针对近期重庆市主城房地产市场出现的异常现象,重庆市国土房管局新闻发言人表示,个别区域和少量高端、滨江区域的楼盘成交量和价格出现异动,大多数楼盘的价格是稳定的,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是平衡的,能够满足广大群众自住购房需求。
该新闻发言人进一步表示,欢迎各地有识之士来重庆安家置业,但是坚决反对来“炒房”牟利,因为“炒房”增加了自住购房的成本,扰乱了市场环境,制造了房地产泡沫。对此,重庆市坚决遏制“炒房”,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销售。具体措施表现在:liuxuequn.com
一是严禁已购的预售商品住房转让,严禁以撤销网签合同备案等方式变相进行商品住房转让。二是严格执行房产税改革试点有关规定,在重庆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三无”人员在重庆购第二套房要征收房产税,房产税一旦计征,该套房屋每年都要征税,转让后每年也要征税。三是与金融机构联动,对“三无”人员在渝“炒房”不予办理贷款。
此外,通过近日对主城区商品房项目的巡查和暗访,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及时纠正了20余个项目的不规范销售行为,将分别对涉嫌捂盘惜售的南岸区泽科弹子石项目、涉嫌未公示价格行为的两江春城项目的两家开发商记入房地产“黑名单”,对江北区保利观澜、紫御江山、融景城、御龙天峰,两江新区国博城、首地江山赋,渝北区鲁能中央公馆、金茂国际生态新城等8个项目进行重点关注,加强执法巡查。
【相关新闻】
重庆对独栋住宅及“三无人员”二套房征房产税
0月1日起,重庆市开征个人住房房产税,对象是独栋商品住宅或建面单价超过13192元的住房,以及在此间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
昨天,重庆市地税局发布公告称,个人住房房产税申报缴纳将于下月启动,10月期间,可到个人应税住房所在地的地税机关或拨打12366税务热线主动申报。征收区域为主城九区,对于经地税机关通知申报后仍不申报纳税的市民,地税机关将依法采取加收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提请阻止出境、媒体曝光、交易限制、银行扣款等措施追缴税款,并按规定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税务部门解释税率称,纳税人在《暂行办法》施行前(2011年1月)拥有...
02-15
下面是留学群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7年云南省二套房贷款新政策,欢迎大家阅读。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留学群政策栏目。
日前,有传闻称“首套房认定标准将放松”,表示“四大行将发布政策,只要房贷余额还清都算首套房”。并有报道称,兴业银行、浦发银行已率先放开,执行“认房不认贷”,以家庭为单位,如果之前买过房但贷款已还清,现在买房算首套房。但昨日16时,兴业银行官方否认将放松首套房认定标准。
昨日,晚报记者走访了在滇各大银行,发现昆明取消限购后,各家银行的贷款政策隐隐有放松之势,但大部分银行均只是“认贷不认房”,尚未出现房贷还清就可享首套房优惠政策。
昆明依然“坚挺”
“我们一直想换一套房,但是现在限贷不放款,即使还清了贷款,卖掉了房子,依然要按照二套房政策贷款。”昆明市民刘小姐说,自己一家就是典型的刚需人群,急需改善住房环境。“我们的婚房是一房一厅的,只有50多平方米,结婚时没什么钱,就申请了贷款。现在有了宝宝,必须要换个至少三房的。我看中滇池路一套107平方米的,总共要105万元。”她计算,如按目前普遍的二套房首付六成计算,首付至少需要70万元。“这对我们来说压力太大了,非常盼望放开限贷。”
记者从几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了解到,目前二套房贷款政策依然“坚挺”,只要有贷款记录,即使结清依然算二套房,不仅要执行60%的首付,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还要上浮10%。多家股份制银行也没有放开二套房房贷,部分银行首套房房贷还要上浮5%。一位银行内部人士表示,房贷是目前银行贷款中利率最低的,“放贷也慢,更不要说下浮利率了”。
大部分在滇银行
“认贷不认房”
昨日,记者走访了多家在滇银行,发现昆明的房贷政策依然没有发生太大变化。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该行目前未收到任何关于房贷政策调整的通知或文件,相关政策亦暂无调整。
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相关部门负责人也称,工行目前维持原来的政策,“总行没有新的通知”。不过,该负责人表示,昆明市取消限购后,就不再执行认房又认贷,现在首套房认定标准为“认贷不认房”。
据了解,一个多月前,大部分银行“认房又认贷”,即只要你名下有房产,就算没有贷过款也不算首套房。而现在大部分银行的政策已放宽,只要你没有贷款记录,不论名下有几套房,都可认定为首套房贷。
昆明理工大学房地产开发经营教研室主任邓晓盈表示,限贷政策不放开,刚需购房者依然很难买房,即使放开限购,对现在的房地产市场依然没有太大的拉动作用。
二套房首付比例及税费
新华社昆明3月14日专电(记者侯文坤)14日召开的云南省“稳增长开好局”政策措施解读系列新闻发布会上,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规划师刘学表示,云南省住房公积金政策已有新调整,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30%降低至20%。
据介绍,截至2015年底,云南省已竣工商品房待售面积达到1948.59万平方米,与2015年10月底的...
03-03
下面是留学群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7年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欢迎大家阅读。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留学群政策栏目。
一、买二套房首付多少
1、如果第1套房已经使用贷款购房,根据规定,不管是否还清,再次申请购房贷款,均按照第2套房贷款标准执行。除了不能享受优惠利率以外,首付要增加一成,利率上调10%。2007年9月27日央行、银监会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贷款管理的通知》,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2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
2、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根据规定,个人在诚信系统中没有贷款余额的,再次购房都将视为首套房。也就是说,个人贷款买的第1套房已经或者结清,再次购房都按第1套对待。已利用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并有贷款记录,不论其贷款是否还清,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购买第2套(含)以上住房贷款的,均按照第2套房贷政策执行。
3、据了解,第2套房界定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已利用公积金贷款或者商业贷款购房的家庭,再次申请房贷,将视为第2套房。所以,您已经以自己贷款购房,再次以您名义贷款购房,仍然被认定为第2套房。
想买第2套房的朋友们,就要了解一下买第2套房政策,学习二套房首付计算方式,掌握了这些,大家在购买二套房时,可以更顺利。
二、二套房贷款条件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6、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
7、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
8、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资信材料;
9、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
2017年二套房最新优惠政策
3月30日,2016年二套房贷款最新政策公布: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由中国人民银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个人公积金购买第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降低的通知。
买第一套房贷款首付比例最低为20%
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买第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降至40%
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
03-03
二套房贷款新政策
放松限贷的靴子终于落地!9月30日,央行、银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可享受首套房贷款政策,有机会享受“首付三成、贷款利率七折”的优惠。
两部门发文放松限贷
根据央行、银监会发布的通知,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定。
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在已取消或未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当地城镇化发展规划,向符合政策条件的非本地居民发放住房贷款。
可为购房者省不少钱
二套房首付比例及税费
二套房首付比例下限降至4成、公积金购买首套房首付最低降至2成、普通住房营业税免征期“五改二”……30日,央行、住建、财税等多个部门就房地产政策接连放出“大招”。
此次央行对首套房作出认定,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可享受首套房贷款政策,改善型购房者的购房负担将大大减轻。
南昌一名银行业人士告诉记者说,从首付方面看,已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此前若要再贷款购买一套价值100万元的普通住房,必须先付70万元首付;此次政策调整后,最低首付只需要30万元,资金压力大减。
贷款利息方面,以贷款50万元30年期等额本息还款为例,此前的月均还款额为3398元,利息总额为122.3万元;此次政策调整后,若被认定为“首套”,贷款利率可享受七折优惠,月均还款为2559元,利息总额为92.11万元。对比之下,与前者相比,每月少还款839元,利息总额减少了30.19万元。
楼市成交量有望回升
对于央行、银监会此次宣布调整房贷政策,丰源集团营销总监李念认为,房贷还清后再贷款买房算“首套”,将释放很大一部分自住型和改善型购房需求。
“央行、银监会的通知对楼市是一个大利好,如果这一新政在银行层面能够最大限度落实,那么刺激市场交易量回升的作用将非常明显。”南昌一家楼盘的营销负责人邓宇明说,目前改善型购房需求占比约为30%,刚需约为70%。首套房认定标准更改,改善型购房群体的比例将上升10%,市场成交量有望回升10%~30%。
贷款条件
1) 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 具有稳定的经济收...
02-15
为调动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城镇退伍军人安置工作的积极性,拓宽安置渠道,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进步,促进军队和国防建设,根据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我市城镇退伍军人在待安置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原则发给生活补助费;对自谋职业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并给予政策上的优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和时间的确定
对城镇退伍军人待安置期间发给生活补助费,对自谋职业的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的范围和对象,应是当年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退出现役的城镇退伍军人和按政策农转非,同城镇退伍军人一样对待、由地方政府负责安排工作的农村入伍的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
退伍义务兵,从部队批准退伍之日起3个月内为报到时间,退伍后从第4个月起到政府安置部门开出的安置通知书明确的报到时间之日止为待安置时间。其中,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伍后即回原单位工作;入伍前不在职的,从退伍后报到期满起到政府安置部门开出的安置通知书上明确报到时间之日止;
入伍前是农村户口,退伍后根据国家政策农转非,按城镇退伍兵对待的,从批准农转非之日起(退伍不足3个月的,从满3个月起计算),到安置部门开出的安置通知书明确报时间之日止;城镇退伍军人异地安置的,调出的从退伍后第4个月起到批准调出之日止;调人的从批准调人接收之日起(退伍不足3个月的,从满3个月起计算),到政府安置部门开出的安置通知书明确报到时间之日止;转业志愿兵因组织原因未落实安排工作的,从部队给其发放工资终止之日起,到政府安置部门开出安置通知书明确报到时间之日止为待安置时间。
政府安置部门给予了安置,10日内不到政府安置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的,从第11日起,停发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
二、工作责任、发放、标准、方法及经济负担
对城镇退伍军人待安置期间发给生活补助费和对自谋职业的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工作,在市和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区县(自治县、市)民政局和财政局负责落实。
城镇退伍军人待安置期间的生活补助费,按每人每月高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10元发给。由退伍军人本人凭退伍证到当地民政部门领取。
城镇退伍军人自谋职业的,不论其服役年限长短,从批准之日起,一律发给6个月的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并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为:义务兵8000元,志愿兵12000元。由退伍军人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安置部门同意,签订协议,并报经区县(自治县、市)民政局和财政局共同批准后,退伍军人本人凭协议书到当地民政部门领取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和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退伍军人个人档案交由其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保存,政府不再负责为其安排工作
对城镇退伍军人待安置期间发给生活补助费,对城镇退伍军人自谋职业的待安置期间发给生活补助费和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的资金,由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解决。
三、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城镇退伍军人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和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的落实
我市每年接收安置城镇退伍军人的任务十分艰巨,量大面广,政策性强。因此,...
02-15
下面是留学群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7年重庆房产税最新政策,欢迎大家阅读。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留学群政策栏目。
重庆被炒房客盯上 “三无”人员首套房征房产税
重庆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房地产调控要求,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平衡,房价总体平稳。但近期,重庆主城房地产市场出现异常现象,个别区域和少量楼盘成交量和价格出现异动,引起市外少数企图炒房者跟风。
鉴于此,重庆市政府决定修订2011年施行的《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将“征收对象”中的“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调整为“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新政策自20 17年1月14日起施行。
据介绍,这一政策就是针对近期重庆主城房地产市场出现的异常现象,遏制“炒房”牟利行为,引导合理市场预期,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持续健康发展。
记者梳理发现,自2011年发布以来,重庆版房产税的征收对象是独栋商品住宅或建面单价超过起征标准的住房,以及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
2011年当年,重庆房产税起征标准为9941元/平方米,2012年为12152元/平方米,2013年为12779元/平方米,2014年为13192元/平方米,此后该标准未再上调,意味着重庆房价进入平稳期。
重庆楼市调控再升级 三无人员买首套房要交房产税
一直波澜不惊的重庆楼市近期成为全国的热点,很多外地人打着飞的去重庆买房。但是今后在重庆投资房地产的外地客户投资成本将大大增加。昨天,重庆将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对象”调整为“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该政策自2017年1月14日起施行。
100万元的房子一年要交5000元税
昨天,重庆市政府重拳出击,决定对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首套普通住房每年征收房产税,税率为0.5%。这意味着100万的房子一年就要交5000元税。此前,外地“三无”个人在重庆购买第二套房才会被征房产税。这一决定自2017年1月14日起施行。
价值洼地去年年底开始“火热”
多年以来,没有限贷限购的重庆楼市一直波澜不惊,堪称国内楼市的“一股清流”。当2016年国内部分一二线城市商品房价格大幅上扬时,经济增速连续领跑全国的重庆,主城区商品住房建筑面积均价只有7300元/平方米。
也许是因为多年的洼地终于被发现,去年年底以来,重庆房地产市场突然“火热”起来。类似“重庆连续两周新房成交超万套”、炒房客“打飞的赴渝炒房”的消息火爆各大社交平台。易居研究院发布的数据显示,重庆2016年11月份新建商品房每周成交面积在55万至76万平方米浮动,而12月19日至25日,周成交面积迅速升至87万平方米,在随后包含元旦假期的一周,成交面积更是多达129万平方米,放量暴增。liuxuequn.com
重庆...
02-15
下面是留学群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7年宁夏首套房贷最新政策,欢迎大家阅读。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留学群政策栏目。
首套房首付最低25%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至80%
2月17日下午,银川市政府第49次常务会研究通过了《银川市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意见》,推出16大举措,包括取消新建商品房开发项目套型限制、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支持居民购房消费等,成为银川市在稳定住房消费方面的一次重要尝试和突破。
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至80%
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5%;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对于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商品住房适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额度由购房总价款的75%提高到80%。职工购买自住房,可凭5年内的购房合同(房屋产权证)申请提取不超过住房总价款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凭自住房物业服务费缴纳发票,每年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自住房物业服务费。
试行公积金与商业银行组合贷款方式,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公积金贷款不足部分由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补足,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之和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75%。liuxuequn.com
构建“三位一体”住房供应体系
近期停止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以配建为主,着力构建商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三位一体”住房供应体系。
凡城市规划区以内政府直接实施的棚户区项目,暂停新建安置房建设,采取居民自主购买、政府购买安置和货币直接补偿等形式,加大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力度,实物安置的应优先选择存量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作为安置房源。逐步开展共有产权住房供应工作,通过租赁型、棚改型、自住型、政企合作型和政府回购安置等方式,切实解决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取消新建商品房开发项目套型限制
《意见》规定,严格控制年度住房开发总量,房地产企业销售面积达到年度可售总面积50%以上的,优先审批新的开发楼盘;对闲置住房用地面积超过已批准住房用地面积10%以上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再增加住房新增用地指标。
取消新建商品房开发项目套型限制,允许有调整户型结构需求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等前提下,适当调整套型结构。对尚未开工建设的房地产用地,允许开发企业对不适应市场需求的住房户型进行调整。
支持有资信实力和品牌优势的房地产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等方式,开展规模化开发和集团化运作,形成竞争力强的企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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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小产权房最新政策是怎样的?小产权房该不该买?以下是留学网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供您参考!
“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由于产权不完善,所以价格便宜,为了很多暂取这点蝇头小利,很多购房人选择购买小产权房,根据小产权房最新政策解读,国土部严禁登记发证。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日前发布,其中明确了相关工作的重大政策问题。前不久,国土资源部召开通气会表示,将力争在明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国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并明确制定出小产权房最新政策,小产权房不得登记发证。目前,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已完成70%-80%。
根据小产权房最新政策,小产权房不得发证
《意见》提出,要严格规范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行为,严禁搞虚假土地登记,严禁对违法用地未经依法处理就登记发证。
《意见》明确规定,“对于借户籍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对于不依法依规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或登记簿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对于在确权登记中出现的土地纠纷矛盾,朱留华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的原则是纠纷矛盾不调解完,将不予以登记发证。
朱留华称,目前在全国范围来看,城乡接合部的土地登记确权发证工作做得很好,将为农民合法维权提供依据。
《意见》规定,对于“撤村建居”后,未征收的原集体土地,只调查统计,不登记发证。调查统计时在新建单位名称后载明原农民集体名称,以给国家下一步出台相关法律政策后妥善处理该问题提供依据。
小产权房是什么意思——解释
对小产权的解释归纳起来主要有3种解释,2012年面临整治的小产权房,指的是下面的第三种。
第一种解释是针对发展商的产权而言,将发展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一个产权分割来的。
第二种解释是按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区分的,不用再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
第三种解释是按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来区分的,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乡产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
第一种和第二种解释的小产权是合法的,只要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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