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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3
想要更好的选择院校,招生简章信息必然需要知道,下面由留学群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年衢州学院高考本科招生简章【通知】”,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高考资讯!
2020年衢州学院高考本科招生简章【通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等有关政策、规定以及《衢州学院章程》,结合衢州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衢州学院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及高职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衢州学院。
第六条 学校代码:11488。
第七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衢州学院。
第九条 办学地点:衢州市柯城区九华北大道78号。 第十条 邮政编码:324000。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及高职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专科及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纪委、纪检监察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计划、录取及入学
第十四条 学校面向浙江、山西、辽宁、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青海等15个省(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五条 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六条 学校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报考英语(师范,本科)、商务英语(本科)专业的学生,其高考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105分;报考商务英语(高职)专业的学生,其高考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90分。
第十七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八条 具体录取方式:
1.根据各省(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招生相应分数段(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生源,由学校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数控制在相应分数段(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2倍以内。
2.根据各省(区)招生主管部门投档的有关规定,学校尊重考生专业志愿选择,对进档考生专业实行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的原则,浙江省、山东省考生必须同时满足选考科目要求。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
3.学校在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衢州学院2020年“三位一体”...
12-28
专业名称及代码 | 专业方向 | 名额 | 系别 | 学制 |
音乐学 130202 |
音乐教育 | 260 | 音乐教育系 | 四年 |
音乐学 | 20 | 音乐学系 | ||
文化产业管理 120210 |
文化产业管理 | 30 |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130203 |
作曲 | 30 | 作曲系 | 五年 |
指挥 | 5 | |||
视唱练耳 | 5 | 视唱练耳教研室 | 四年 | |
电子音乐作曲 | 10 | 音乐工程系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国际关系学院。
第三条办学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坡上村12号。
第四条学校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全国重点大学。
第五条主管部门:教育部。
第六条办学层次:大学本科。基本学制四年。本科毕业且经学位审核通过者,由学校颁发国际关系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七条国际关系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由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委员会依据有关政策规定,讨论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确定招生规模。
第八条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具体领导,学校成立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执行招生政策,并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进行处理和决策。
第九条国际关系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委员会常设机构,也是招生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本科招生的具体工作。其职责包括:
1、执行国家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教育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2、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3、制订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
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5、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6、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7、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国际关系学院2013年本科各专业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一条本校为提前批次录取院校。学校按照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计划,实行网上远程录取。高考成绩公布后,学校在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且符合学校录取标准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对各省级招办给予的省级优秀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三好学生、文艺和体育特长生的加分,学校在录取时计入考生的总成绩,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三条各专业录取时,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和报考专业的顺序,兼顾各专业对单科成绩的要求,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学校录取标准的考生生源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且高于一志愿最低分数线30分以上的考生。
第十五条录取女生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30%。
第十六条江苏省普通类考生进档后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方式排序,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我校在部分地区组织面试。2013年高考成绩公布后,在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辽宁省、山东省、湖北省、海南省和云南省组织学校与当地省级招办划定的面试资格线上考生面试,面试资格线、时间及地点由当地省招办通知。其他省份考生2013年不组织面试。
第十八条内地新疆和内地西藏高中毕业生招生办法执行教育部统一要求。
第四章 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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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西安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艺术学理论研究室
艺术史论
初试:
1、艺术能力考试:表演形式或展示形式自选(需现场表演)。
2、专业口试:考察与艺术史论专业相关的认知能力、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述能力。
复试:
1、艺术史论基础知识考试:各门类艺术常识、中西艺术史常识(考试时间:150分钟)。
2、艺术评论写作:写作基础、艺术理解、文字表述等能力测试(考试时间:150分钟)。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初试40%(艺术能力考试、专业口试各20%);
复试60%(基础知识、评论写作各30%)
【参考教材】
1、曾致主编《艺术类专业高考应试必备•文艺常识》,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2、普通高中语文、历史、地理、音乐、美术教材。
音乐学系
说明:音乐学系设有音乐学理论、音乐艺术管理两个方向。实行统一招生入学考试。入学后分方向培养。
音乐学
初试(面试):
1、钢琴或其他乐器(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自选乐曲一首,背谱演奏;
2、音乐学理论方向演唱中外歌曲一首,或演唱民歌、说唱、戏曲选段一首;口试考核与音乐学常识相关的认知能力、思辩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3、音乐艺术管理方向演唱中外歌曲一首;或展示其他艺术才能一项(如朗诵、小品、舞蹈等);口试考核与音乐艺术管理常识相关的认知能力、思辩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复试(笔试):
1、音乐学基础知识:中、西音乐史常识、中国传统音乐常识(考试时间:150分钟);
2、命题写作:写作基础、音乐理解能力、表述能力测试(考试时间:150分钟);
三试:
基本乐科: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专业分值结构说明】满分100分。其中:初试30%;音乐学基础知识40%;命题写作20%;三试10%。
【参考教材】(音乐学理论专业与音乐艺术管理专业共同使用)
俞人豪、周青青等著:《音乐学基础知识问答》,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6年6月1日出版;
普通高中语文、历史、地理教材。
音乐教育学院
音乐学(音乐教育)
一、考试项目:
1、声乐演唱。
2、键盘乐器演奏或其它乐器演奏(除...
05-27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7年哈尔滨体育学院本科招生简章”供广大考生参考,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年哈尔滨体育学院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哈尔滨体育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学校代码:10242
五、办学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1号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学校纪委对学校的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7年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根据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费用执行标准以物价、财政部门批复标准为准。
第四章 招生条件
第八条 按照国家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我校的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和考生成绩由高到底排序录取。
第十条 学校根据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的录取方式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考生分数相同时,优先级别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以语文、外语、文综、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外语、理综、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如考生所报志愿均未被录取,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到相应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对符合国家照顾政策,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加分、降分提档。照顾政策考生以高考实际成绩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依据。
第十三条 全国统一招生体育类专业录取是在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在投档考生中按专业课成绩排序完成计划,再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四条 舞蹈表演专业录取是在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在投档考生中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
05-27
招生专业、学制、名额
专业名称及代码 | 专业方向 | 名额 | 系别 | 学制 |
音乐学
130202 |
音乐教育 | 260 | 音乐教育学院 | 四年 |
音乐学 | 20 | 音乐学系 | ||
文化产业管理
120210 |
文化产业管理 | 25 |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130203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30 | 作曲系 | 五年 |
指挥 | 5 | |||
视唱练耳 | 5 | 视唱练耳教研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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