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群2020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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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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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通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规范招生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是由海航集团于2005年创办,经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民办高等职业院校,位于世界级热带滨海度假旅游城市——三亚市,占地597.3余亩,总建筑面积约20.8万平方米。

  第三条学校国标代码为13931。办学类型为民办普通高等教育,具有招收高职专科层次学历教育资格,目前学校所有专业基本学制为三年。办学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凤凰路218号(邮编572000)。

  第四条学校的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条学校共设有民航运输学院、乘务学院、国际旅游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海运工程学院、人文社科学院等六个二级学院,拥有国家示范专业2个(民航运输、空中乘务)、国家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2个(飞机机电设备维修、酒店管理)、国家级骨干专业1个(飞机机电设备维修),拥有空中乘务专业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点、中国民航局航空安全员培训训练资质、博鳌亚洲论坛安检人员培训基地,拥有汉莎飞机维修技术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民航科普教育基地、海南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海南省航海科技馆、海南省研学旅行基地、民航运输省级特色实训教学示范中心,主持了《航空服务顶岗实习标准》、《民航运输顶岗实习标准》等国家级课题。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成立了以董事长兼校长、副校长、招生办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和决策。

  第七条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负责成立招生专项工作小组,并监督各专项工作小组工作。

  第八条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具体负责学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宣传和招生咨询等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

  第九条经教育部审核批准,面向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2020年招生计划以海南省教育厅下达计划数为准。各专业录取批次根据专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批次进行录取,一般在专科提前批、艺术批次、高职高专批次等。具体招生的专业、人数、录取批次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实行“阳光招生”。

  第十一条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把同一轮“平行投档”考生视为院校志愿顺序相同,即...

2016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陆续公布,留学群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规范招生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是由海航集团于2005年创办,经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民办高等职业院校,位于世界级热带滨海度假旅游城市——三亚市,占地640余亩,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

第三条学校代码为13931。办学类型为民办普通高等教育,具有招收高职专科层次学历教育资格,目前学院所有专业基本学制为三年。办学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凤凰路218号(邮编572000)。

第四条学院的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条学院共设有民航运输系、机电工程系、海运工程系、旅游与酒店管理系、外国语言系、基础教学部等六大部系,共拥有24个专业(含方向),3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教学优秀团队、1名省优秀教师、2名省级中青年骨干教师和6门省级精品课程。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院成立了以董事长兼院长、副院长和所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和统筹管理。

第七条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负责成立招生专项工作小组,并监督各专项工作小组工作。

第八条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具体负责学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宣传和招生咨询等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

第九条经教育部审核批准,面向全国内地29个省(区、市)招生。各专业录取批次根据专业在各省(区、市)录取批次进行录取,一般在专科提前批、艺术批次、高职高专批次。具体招生的专业、人数、录取批次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实行“阳光招生”。

第十一条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把同一轮“平行投档”考生视为院校志愿顺序相同,即同为“一志愿”或“非一志愿”。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省份,采取院校志愿优先原则,不设院校志愿分数级差: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方录取第二志愿上线考生,依此类推。

第十二条考生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

第十三条对考生单科成绩不设限制,但在考生投档分数相近情况下,优先录取与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外语分数高或因特长加分的考生。

第十四条根据教育部文件,原则上认可各省(区、市)加分和优先录取规定,录取时考生成绩以考生投档分为准。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根据所在省(区、市)有关规定,认同政策性降分考生录取资格。

第十五条对个别专业的录取,按以下规则执行:

1.空中乘务专业录取,原则上需取得我院空中乘务面试合格证...

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2017招生章程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2017招生章程,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2017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规范招生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是由海航集团于2005年创办,经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民办高等职业院校,位于世界级热带滨海度假旅游城市——三亚市,占地640余亩,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

  第三条 学校代码为13931。办学类型为民办普通高等教育,具有招收高职专科层次学历教育资格,目前学院所有专业基本学制为三年。办学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凤凰路218号(邮编572000)。

  第四条 学院的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条 学院共设有民航运输系、机电工程系、海运工程系、旅游与酒店管理系、外国语言系、公共教学部等六大部系,共拥有27个专业(含方向),3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教学优秀团队、1名省优秀教师、2名省级中青年骨干教师和7门省级精品课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院成立了以董事长兼院长、副院长和所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和统筹管理。

  第七条 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负责成立招生专项工作小组,并监督各专项工作小组工作。

  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具体负责学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宣传和招生咨询等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

  第九条 经教育部审核批准,面向全国内地29个省(区、市)招生,2017年招生计划以海南省教育厅下达计划数为准。各专业录取批次根据专业在各省(区、市)录取批次进行录取,一般在专科提前批、艺术批次、高职高专批次。具体招生的专业、人数、录取批次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实行“阳光招生”。

  第十一条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把同一轮“平行投档”考生视为院校志愿顺序相同,即同为“一志愿”或“非一志愿”。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省份,采取院校志愿优先原则,不设院校志愿分数级差: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方录取第二志愿上线考生,依此类推。

  第十二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

  第十三条 对考生单科成绩不设限制,但在考生投档分数相近情况下,优先录取与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外语分数高或因特长加分的考生。

  第十四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原则上认可各省(区、市)加分和优先录取规定,录取时考生成绩以考生投档分为准。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生...

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2018招生章程

 

  留学群为你整理了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2018招生章程,供你参考,更多相关资讯本网将持续更新,请及时关注。

  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2018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规范招生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是由海航集团于2005年创办,经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民办高等职业院校,位于世界级热带滨海度假旅游城市——三亚市,占地约600亩,总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

  第三条 学校国标代码为13931。办学类型为民办普通高等教育,具有招收高职专科层次学历教育资格,目前学院所有专业基本学制为三年。办学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凤凰路218号(邮编572000)。

  第四条 学院的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条 学院共设有民航运输学院、乘务学院、国际旅游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海运工程学院、人文社科学院等六大二级学院,共拥有28个专业(含方向),2个国家示范专业、3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骨干专业、1个省级特色实训示范中心、2个省级教学团队、8门省级精品课程、4名省级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和省优秀教师、2个省市科技馆、1项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院成立了以董事长兼院长、副院长、学院招办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领导和决策。

  第七条 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负责成立招生专项工作小组,并监督各专项工作小组工作。

  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具体负责学院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宣传和招生咨询等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

  第九条 经教育部审核批准,面向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2018年招生计划以海南省教育厅下达计划数为准。各专业录取批次根据专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批次进行录取,一般在专科提前批、艺术批次、高职高专批次。具体招生的专业、人数、录取批次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实行“阳光招生”。

  第十一条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把同一轮“平行投档”考生视为院校志愿顺序相同,即同为“一志愿”或“非一志愿”。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省份,采取院校志愿优先原则,不设院校志愿分数级差: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方录取第二志愿上线考生,依此类推。

  第十二条 对于进档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

2013年海南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专科招生章程

 

  临近高考,童鞋们都在紧锣密鼓中准备着最后的冲刺,,为方便考生及家长查询高考成绩、高考志愿填报、高考分数线、高考资讯、各高校信息等等相关信息,留学群高考频道编辑特别搜集整理了大量相关信息供您参考,请收藏我们的网站,我们会不断更新,感谢您对我们的关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规范招生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是由海航集团2005年创办,经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位于中国热带美丽的海滨旅游城市——三亚市,占地640余亩,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

  第三条学校代码为13931。办学类型为民办普通高等教育,具有招收高职专科层次学历教育资格,目前学院所有专业基本学制为三年。办学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凤凰路218号(邮编572000)。

  第四条学院的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条学院共设有民航运输系、机电工程系、海运工程系、旅游与酒店管理系、外国语言系、基础教学部等六大部系,共拥有27个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教学优秀团队和5门省级精品课程。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院成立了以董事长兼院长、执行院长、执行副院长和所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和统筹管理。

  第七条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负责成立招生专项工作小组,并监督各专项工作小组工作。

  第八条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具体负责学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宣传和招生咨询等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

  第九条经教育部审核批准,面向全国内地29个省(区、市)招生,2013年分专业招生计划1970个。各专业录取批次根据专业在各省(区、市)录取批次进行录取,一般在专科提前批、艺术批次、高职高专批次。具体招生的专业、人数、录取批次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实行“阳光招生”。

  第十一条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把同一轮“平行投档”考生视为院校志愿顺序相同,即同为“一志愿”或“非一志愿”。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省份,采取院校志愿优先原则,不设院校志愿分数级差: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方录取第二志愿上线考生,依此类推。

  第十二条考生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

  第十三条对考生单科成绩不设限制,但在考生投档分数相近情况下,优先录取与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外语分数高或因特长加分的考生。

  第十四条根据教育部文件,原则上认可各省(区、市)加分和优先录取规定,录取时考生成绩以考生投档分为准。对第一志愿报考我...

2012年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06-20

标签: 招生简章

 


  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是由海航集团创办,经海南省政府批准并报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海航投巨资办学,不求回报,回馈社会,体现了海航办学的社会责任。海航集团是一家以航空旅游、现代物流和现代金融服务为三大支柱产业的现代服务业综合运营商,产业覆盖航空、物流、金融、旅游、实业、基础设施、装备制造和其他相关产业。目前,海航集团总资产逾2600亿元,2011年集团总收入逾1000亿元,为社会提供近12万个就业机会;经营8家上市公司,13家航空公司,管理全国15家机场;共运营飞机230余架,通航130余个国内外城市;运营船舶近60艘,货运飞机14架等。学院与企业紧密联系,将优先为毕业生提供广阔的就业空间和美好的发展前景。

  一、 学院名称: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

  二、 学院代码:13931

  三、 学院性质:民办

  四、 学院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凤凰路218号,邮编572000

  五、 学历层次:高职专科

  六、 学习年限:三年

  七、 统招专业一览表 招生 类别 系 部 招生专业 科 类 学 制 学费标准 (元/年)

  备 注 国家 计划 统招 民航运输系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 (航空港安全技术与管理方向)

  文 、 理 科 三 年 7400

  身高要求 男:1.65米以上

  女:1.60米以上

  民航运输 7400

  空中乘务 11000 需学院面试

  物流管理 7400

  航空服务 (机场运营管理方向) 7400

  航空服务 (民航销售代理方向) 待定

  机电工程系 航空机电设备维修

  理 科 9500 限男生报考,不招色弱、色盲考生。

  航空电子设备维修 9500

  海运工程系 轮机工程技术 9500 限男生报考,身高1.65米以上,双眼裸视力4.7(0.5)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9(0.8)及以上;无色盲、色弱现象。

  航海技术

  文 、 理 科 9700

  旅游与酒店管理系 烹饪工艺与营养 (航空食品工艺与营养方向) 8500

  酒店管理 7400

  酒店管理 (中外合作) 12000 与奥地利萨尔茨堡应用科技大学旅游酒店管理学院合作办学。

  旅游管理 7400

  体育服务与管理 (高尔夫会所管理方向) 6900

  体育服务于管理 (游艇与帆船方向) 16000

  物业管理 7400

  市场营销 7400

  房地产经营与估价 待定

  食品营养与检测 待定

  外国语言系 应用英语 6800

  应用俄语 6800

  基础教学部 网络系统管理 8800

  微软IT学院合作 计算机应用技术 待定 八、 招生计划

  我院2012年计划招生1970名,具体招生的专业及人数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九、 录取规则

  ㈠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把同一轮“平行投档”考生视为院校志愿顺序相同,即同为“一志愿”...

2022年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是一所民办专科院校,获批海南省高水平高职学校,现有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为代表的国家级骨干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留学群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规范招生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成立于2005年,是经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大专学校,是海南省国资委下属的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管理的高校,获批海南省高水平高职学校,位于世界级热带滨海度假旅游城市——三亚市。

  第三条 学校国标代码为13931。办学类型为民办普通高等教育,具有招收高职专科层次学历教育资格,目前学校所有专业基本学制为三年。办学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凤凰路218号(邮编572000)。

  第四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条 学校共设有民航运输学院、乘务学院、国际旅游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海运工程学院、人文社科学院等6个二级学院,现有国家示范专业、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国家级骨干专业5个,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3项、二等奖3项,国家在线精品课程1门、省级在线精品课程9门,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1项、二等奖5项;拥有飞机维修执照培训资质和考点(民航局)、航空安全员培训训练资质(民航局)、空中乘务专业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点(教育部)、博鳌亚洲论坛安检人员培训基 地,拥有中国民航科普教育基地、汉莎飞机维修技术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海南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海南省人社厅、海南省研学旅行基地(海南省旅文厅和教育厅)、海南省航海科技馆(海南省科技厅)、退役军人培训基地(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民航运输省级特色实训教学示范中心等,主持了《航空服务顶岗实习标准》、《民航运输顶岗实习标准》等国家级课题。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了以董事长兼校长、副校长、招生就业处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和决策。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负责成立招生专项工作小组,并监督各专项工作小组工作。

  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具体负责学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宣传和招生咨询等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

  第九条 经教育部审核批准,面向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2022年招生计划以海南省教育厅下达计划数为准。各专业录取批次根据专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批次进行录取,一般在专科提前批、艺术批次、高职专科批次等。具体招生的专业、人数、录取批次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并在...

2013年海南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临近高考,童鞋们都在紧锣密鼓中准备着最后的冲刺,,为方便考生及家长查询高考成绩、高考志愿填报、高考分数线、高考资讯、各高校信息等等相关信息,留学群高考频道编辑特别搜集整理了大量相关信息供您参考,请收藏我们的网站,我们会不断更新,感谢您对我们的关注!

  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规范招生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是由海航集团2005年创办,经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位于中国热带美丽的海滨旅游城市——三亚市,占地640余亩,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
  第三条 学校代码为13931。办学类型为民办普通高等教育,具有招收高职专科层次学历教育资格,目前学院所有专业基本学制为三年。办学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凤凰路218号(邮编572000)。
  第四条 学院的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条 学院共设有民航运输系、机电工程系、海运工程系、旅游与酒店管理系、外国语言系、基础教学部等六大部系,共拥有27个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教学优秀团队和5门省级精品课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院成立了以董事长兼院长、执行院长、执行副院长和所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和统筹管理。
  第七条 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负责成立招生专项工作小组,并监督各专项工作小组工作。
  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具体负责学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宣传和招生咨询等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
  第九条 经教育部审核批准,面向全国内地29个省(区、市)招生,2013年分专业招生计划1970个。各专业录取批次根据专业在各省(区、市)录取批次进行录取,一般在专科提前批、艺术批次、高职高专批次。具体招生的专业、人数、录取批次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实行“阳光招生”。
  第十一条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把同一轮“平行投档”考生视为院校志愿顺序相同,即同为“一志愿”或“非一志愿”。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省份,采取院校志愿优先原则,不设院校志愿分数级差: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方录取第二志愿上线考生,依此类推。
  第十二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
  第十三条 对考生单科成绩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