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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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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娄底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职业教育法》和教育部继续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有关规定及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招生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娄底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校国标代码:12848湖南省招生代码:4370
(三)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专科)
(四)办学地址:湖南省娄底市月塘街727号(本部)
娄底市长青东街799号(医学院校区)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副校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校领导任副组长,二级学院及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及湖南省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和招生实施方案,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
(二)招生就业处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和实施方案,编制专业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三)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委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并保持与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沟通。
三、招生计划
(一)学校招生就业处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会同教务处等有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制定年度招生专业及计划,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和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报教育厅审批。
(二)学校招生就业处根据学校下达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保持数量基本稳定的原则,结合国家政策要求,统筹考虑往年计划数量和录取到校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来源计划,经主管校领导审定后,报教育厅审核。
(三)学校招生就业处将分省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报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备案,并通过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
(四)学校招生就业处将招生的分专业科类计划通过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
四、录取规则
(一)学校招生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贯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德、智、体考核合格的情况下,以所填报的志愿和投档成绩为依据,公开公正录取。
(二)学校单独招生按应届普高(含社会人员)、应往届中职(含普高往届生)和农村经营管理(村干部定向)三类考生分别组织命题考试。对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的测试内容为文化素质(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直接采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内容为职业适应性和职业发展潜能等)。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
2015年娄底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继续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有关规定及湖南省有关招生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娄底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校国标代码:12848 湖南省招生代码:4370
(三)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
(四)办学地址:湖南省娄底市月塘街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学校成立由院长任组长,主管副院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院领导任副组长、系(部)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及湖南省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实施方案,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
(二)招生就业处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和实施方案,编制专业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三)学院成立由院纪委书记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录取规则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各省市区教育厅有关规定,秉着公开、公平、公正、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招生工作实行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招生办法公开化、录取结果公示化。
(二)学院采取远程网上录取方式,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20%,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凡来我院就读态度不明朗的考生,我院有权不予录取。
(三)录取专业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填报我院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所有投档考生按投档成绩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学院可根据考生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
(四)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加分提档。
(五)煤矿开采技术限招男生,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六)录取结果公布。考生可在录取结束后登陆各自省、市区教育厅指定录取结果公布网站或我院网站www.ldzy.com招生就业页,或拨打我院招生热线电话:0738-8360973, 0738-8360978 查询。
四、 招生计划
(一)学院教务处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学院招...
留学群高考网为大家提供娄底职业技术学院2016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娄底职业技术学院2016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继续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有关规定及湖南省有关招生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娄底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校国标代码:12848 湖南省招生代码:4370
(三)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
(四)办学地址:湖南省娄底市月塘街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学校成立由院长任组长,主管副院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院领导任副组长、系(部)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及湖南省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实施方案,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
(二)招生就业处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和实施方案,编制专业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三)学院成立由院纪委书记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录取规则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各省市区教育厅有关规定,秉着公开、公平、公正、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招生工作实行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招生办法公开化、录取结果公示化。
(二)学院采取远程网上录取方式,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20%,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凡来我院就读态度不明朗的考生,我院有权不予录取。
(三)录取专业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填报我院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所有投档考生按投档成绩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学院可根据考生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
(四)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加分提档。
(五)煤矿开采技术限招男生,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六)录取结果公布。考生可在录取结束后登陆各自省、市区教育厅指定录取结果公布网站或我院网站www.ldzy.com 招生就业页,或拨打我院招生热线电话:0738-8360973, 0738-8360978 查询。
四、 招生计划
(一)学院教务处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和院长办公会...
留学群整理了娄底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章程,以供考生们参考,更多资讯请关注本网站更新。
娄底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章程
娄底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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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继续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有关规定及湖南省有关招生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娄底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校国标代码:12848 湖南省招生代码:4370
(三)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
(四)办学地址:湖南省娄底市月塘街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学校成立由院长任组长,主管副院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院领导任副组长、系(部)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及湖南省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实施方案,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
(二)招生就业处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和实施方案,编制专业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三)学院成立由院纪委书记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录取规则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各省市区教育厅有关规定,秉着公开、公平、公正、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招生工作实行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招生办法公开化、录取结果公示化。
(二)学院采取远程网上录取方式,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20%,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凡来我院就读态度不明朗的考生,我院有权不予录取。
(三)录取专业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填报我院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所有投档考生按投档成绩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学院可根据考生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
(四)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加分提档。
(五)煤矿开采技术限招男生,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六)录取结果公布。考生可在录取结束后登陆各自省、市区教育厅指定录取结果公布网站或我院网站www.ldzy.com 招生就业页,或拨打我院招生热线电话:0738-8360973, 0738-8360978 查询。
四、 招生计划
(一)学院教务处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和院长办公会审定后,报教育厅审批。
(二)学院招生就业处根据学院下达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保持数量基本稳定的原则,结合国家政策要求,统筹考虑往年计划数量和录取到校情...
06-13
想要更好的选择院校,招生简章信息必然需要知道,下面由留学群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郴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通知】”,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高考资讯!
2020郴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通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继续实施“阳光工程”,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指导和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郴州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学校代码:12847(国标)4373(湖南)
第五条学校地址:郴州市王仙岭郴州大道909号邮编:423000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办学性质:国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毕业颁证: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为顾问、院长为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等事宜。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具体负责普通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处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市招生工作小组。各招生工作小组分别负责相关地区的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处进行招生录取。
第十三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四章招生原则及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市、区)制定的招生政策和规定,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不录取高考体检不合格的考生。
第十六条外语考试语种不限。
第十七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按抛档分数排序录取。
第十八条专业志愿无分数级差,按专业志愿优先方式依次录取,第一志愿满额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
第十九条考生高考成绩外的照顾加(降)分,作录取依据。
第二十条按志愿投档后,本省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进行有效沟通,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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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3
高校招生简章已经出现,还不知道的考生看过来,下面由留学群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高考资讯!
2020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本部校区地处宁波鄞州高教园区,新建奉化校区位于奉化城西文化教育园区;办学层次为普通专科(高职);办学类型为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国标码为12645,浙江省招生代码为0113。
第三条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于2003年3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而成。学校的前身——宁波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创建于1992年,是浙江省最早开展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机构。学校先后获浙江省文明单位、浙江省平安校园、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中国会展业优秀院校、教育部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教育部产学研合作优秀案例、国家职业教育与产业协同创新试验区示范项目单位、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前50强示范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省课堂教学创新校、省示范性职教集团、省高校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等20余个国家及省级荣誉。在武书连2019年中国高职高专排行榜中我院在“中国一流高等职业学院”排名中排第5名,学校国际化总体水平在全省高职院校中排位一直名列前茅。
第三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中的重大问题由学校党委研究决定。
第七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录取全过程实施监督,并设立招生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拟面向浙江、河南、安徽、贵州、山西、四川、广西、新疆、江西、福建、湖南、江苏等12个省份招生,具体招生省份以各省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第九条 学校设有31个招生专业,2020年共计划招生3750名,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学校按教育部要求,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公正、公平、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查出体检不符合高考相关规定,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专业没有特殊性别和男女比例要求。
第十三条 具体录取方式:
1、浙江省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批次,执行浙江省高考综合改革相关投档规定,在满足已公布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范围的前提下,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若专业平行志愿投档不满时,再考虑征求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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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为了帮助考生能够更顺利的走进高考的殿堂,下面由留学群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高考资讯!
2020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13855
第五条学院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6088号邮编:250200
第六条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高职(专科);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学院历史沿革: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2004年7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由原济南纺织工业学校、济南市建筑工业学校、济南市财经学校、济南市公用事业学校等四所国家和省级重点中专合并组建,办学历史可以追溯到1964年。
第八条学校简介
学院占地面积748亩,建筑面积22.8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7.32亿元。下设土木工程学院、工商学院、机电工程学院、轨道交通学院、工程管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信息工程学院、通识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对外合作交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12个二级学院,建有土建施工、建设工程管理、智能制造、现代商贸服务、环境艺术工程、信息技术、交通工程等7大专业群,开设35个招生专业,其中2个“3+2”本科专业,2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现有国家级骨干专业3个,央财支持专业2个,国家级生产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教学资源库1个、省级教学资源库1个、国家传统技艺传承示范基地1个、“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7个。面向全国8个省市招生,全日制在校生11393余人。
学院现有教职工718人,专任教师中硕士以上学位的占69%,高级职称教师占30.1%。其中,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3人;山东省教学团队7个、省级名师工作室3个,省级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2个,山东省教学名师3人、青年技能名师3人;济南市拔尖人才2人、领军人才3人、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1人、高级人才61人;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5人。先后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3项、省级教学成果奖15项。建有以企业技术专家和能工巧匠为主的兼职教师库,常年特聘100余位行业企业专家为学院顾问、产业教授。
学院高度重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国际办学。与华为、京东、天元等知名企业共建产业学院,与SAP公司、浪潮集团、大唐电信、中建公司等大型企业深度合作,校企共建国内首家装配式建筑教学实训基地、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和装配式建筑施工体验式教育试点基地、通力电梯北方培训中心等校内实验实训(室)基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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