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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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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成都工业学院录取分数线已公布
为方便广大考生及家长及时了解我校招生录取状态,我校2020年录取结果将根据录取工作进程实时发布。截止8月26日录取进度如下:
成都工业学院录取进程
考生可通过学校官网、“成都工业学院信息服务”“成工院招生就业”微信公众号查询录取结果。
未公布录取结果的省份(批次),其录取工作将根据各省招办安排进行,成都工业学院招生办公室将持续更新。
录取通知书包裹清单
1.2020年录取通知书
2.2020年新生入学须知
3.2020级新生联系QQ群资料单
4.成都工业学院易班宣传单
5.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6.家庭贫困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7.2020年新生安全须知
8.大学新生应征入伍宣传单
9.告新生家长书
10.成都工业学院关于2020级新生报到签订健康承诺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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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只有经历过地狱般的磨炼才能炼出创造天堂的能力,报考成都工业学院学校的考生们注意了!2015年成都工业学院高考分数线还未公布,成都工业学院高考分数线一般在6月下旬公布,留学群 高考频道为您开通2015年成都工业学院高考分数线发布入口,希望对您的有所帮助。
本网站将首先发布2015年成都工业学院高考分数线相关信息,请考生们随时关注 本网站的2015年四川高考分数线。
2015年成都工业学院高考分数线还没有公布之前,大家可以参考[四川历年高考分数线 以及2015年各省高考分数线预测汇总及2015 年高考分数线,让自己的心里有个数,成都工业学院分数线历年浮动应该不会太大的。
07-14
高考分数线是考生和家长最为关注的内容之一,因此留学群高考频道的小编为您收集整了此内容。本页内容主要有2012年福建地区成都工业学院理科高考分数线信息。为您作为今年的高考报考提供尽所能及的帮助。谢谢您的访问!最后,预祝各位考生在今年的高考中能够取得优异成绩。
学校类型: 普通本科 所在地: 四川 性质类别:理工类
通讯地址: 花牌坊校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花牌坊街2号 ...
联系电话: (028)87992121、87992268、8771743...
E―mail : [email protected]
网 址:http://www.cec.edu.cn/
更多高校录取分数线:https://www.liuxuequn.com/gaokao/
成都工业学院在福建地区录取分数线--文科 | ||||
专业类型 | 平均分 | 最高分 | 最低分 | 录取批次 |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留学群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年成都工业学院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成都工业学院
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为了保证成都工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成都工业学院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院全称:成都工业学院,英文译名:(ChengduTechnological University)。
第二条 学院地址:
郫县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郫县中信大道二段1号
花牌坊校区:四川省成都市花牌坊街2号
大丰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大丰镇蓉北路3段442号
普通本、专科学生均在郫县校区就读。
第三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五条 毕业证书: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生在校修读期间,修完教学计划所列课程并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颁发成都工业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院由院领导及有关人员组成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本、专科招生工作,研究和制定学院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讨论和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七条 成都工业学院纪委和监察审计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信函或电话向学院纪委、监察审计处反映情况或投诉。投诉电话:028-87992159。
第八条 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招生就业处作为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以教育部批准下达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并向社会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为准(详见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及四川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我校今年本科招生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1%,用于调剂各省(市、自治区)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问题。
第四章录取
第十一条 成都工业学院在招生录取工作中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认真落实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 学院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各项加分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主要依据。
第十三条 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及各省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控制在100%-120%之间。
第十四条 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对因身体健康状况致使生活无法自理或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
第十五条 对非外语类专业,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
05-2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成都工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成都工业学院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成都工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以教育部相关规定为指导,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和教育考试院的统一组织下进行。认真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深入推进招生“阳光工程”,努力选拔优秀人才。
第三条 学校全称:成都工业学院,英文译名:(Chengdu Industrial University)。
第四条 学校地址:
郫县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郫县中信大道二段1号。
花牌坊校区:四川省成都市花牌坊街2号。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部分专科。
第七条 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批准下达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并向社会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为准(详见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八条 毕业证书:学院实行学分制,本科专业的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三年至六年内修完规定的课程,专科专业的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二年至五年内修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者颁发成都工业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学院成立由主要院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本、专科招生工作,研究和制定学院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讨论和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 成都工业学院纪委和监察审计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信函或电话向学院纪委、监察审计处反映情况或投诉。投诉电话:028-87992159。
第十一条 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招生就业处作为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第三章 录取原则和办法
第十二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三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高考招生体检、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成都工业学院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对于进档考生,按照考生报考专业志愿,根据考生德、智、体、美综合情况决定录...
05-29
小编为方便您今年的报考工作,特意为您收集整理了2010年的高考录取分数线,更多更详细的高考资讯,尽在留学群高考频道。如果您有问题,可以随时联系我们。我们新增了高考满分作文频道,欢迎您进入。本页内容主要是成都工业学院在地区的高考分数线资讯。谢谢您的访问!最后,预祝各位考生在今年的高考中能够取得优异成绩。
学校类型: 普通本科 所在地: 四川 性质类别:理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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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mail protected]
网 址:http://www.ce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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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历年高考文科分数线汇总
平均分是指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平均分数。平均分,是考生当年进入高校所平均水平的体现。比较几年的平均分,如果考生都能够处于这个位置,那该考生被录取的可能性在不发生特别意外的情况下是非常大的。可以说,使用好平均分就能很好避免“大小年”的影响。因此,我们在使用分数线时,应将最高分、最低分和平均分结合使用,并特别重视平均分的意义。
相对于平均分,录取线差更具参考价值,而且是高考填报志愿的重要参考依据,所谓录取线差是该院校当年平均录取分数与其在所在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差值,中国教育在线建议考生用“录取线差”来分析。由于每年高考模式不一、高考试卷难度有别,造...
06-1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成都工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成都工业学院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成都工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以教育部相关规定为指导,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和教育考试院的统一组织下进行。认真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深入推进招生“阳光工程”,努力选拔优秀人才。
第三条 学校全称:成都工业学院,英文译名:(Chengdu Industrial University)。
第四条 学校地址:
郫县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郫县中信大道二段1号。
花牌坊校区:四川省成都市花牌坊街2号。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部分专科。
第七条 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批准下达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并向社会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为准(详见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八条 毕业证书:学院实行学分制,本科专业的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三年至六年内修完规定的课程,专科专业的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二年至五年内修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者颁发成都工业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学院成立由主要院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本、专科招生工作,研究和制定学院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讨论和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 成都工业学院纪委和监察审计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信函或电话向学院纪委、监察审计处反映情况或投诉。投诉电话:028-87992159。
第十一条 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招生就业处作为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第三章 录取原则和办法
第十二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三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高考招生体检、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成都工业学院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对于进档考生,按照考生报考专业志愿,根据考生德、智、体、美综合情况决定录取。
第十四条 成都工业学院执行国家规定的加、降分政策,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对艺体获奖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五条 我校本科计划在四川省外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者。
第十六条 对非外语类专业,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
第十七条 美术类艺术专业,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上线后,按文化和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体育类专业,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上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对江苏省的...
06-08
成都工业学院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学校创办于1913年,是辛亥革命后四川省举办的第一所实业学校,办学历史悠久,还有杰出的知名校友。现有城市地下空间工程等专业,下面就由留学群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成都工业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为了保证成都工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成都工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全称:成都工业学院,英文译名:(Chengdu Technological University)。
学校国标代码:11116
第二条 学校地址:
郫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中信大道二段1号
宜宾校区:四川省宜宾市三江新区双城街道大学路三段9号
花牌坊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花牌坊街2号
大丰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大丰镇蓉北路3段442号
普通全日制学生主要集中在郫都校区和宜宾校区就读。
第三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五条 毕业证书: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生在校修读期间,修完教学计划所列课程并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颁发成都工业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成都工业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成都工业学院招生委员会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学校党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办法,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全部过程。
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校学生工作部(处),作为成都工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处理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 成都工业学院纪委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信函或电话向学校纪委办公室反映情况或投诉。投诉电话:028-87992159。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八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以教育部批准下达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并向社会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为准(详见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九条 成都工业学院在招生录取工作中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认真落实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条 学校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各项加分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主要依据。
第十一条 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及各省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三条 对非外语类专业,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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