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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相信大家已经期待已久了吧!下面是由留学群编辑为大家整理的“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依照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以下简称学院)的办学宗旨,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英语译名:COLLEG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HNUT,学院系湖南工业大学按新体制、新模式创办的独立学院, 创办于2001年,是国家首批确认的独立学院之一。学院的国标代码为12604,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文化路;邮编:412008;网址: http://kjxy.hut.edu.cn/
第三条 学院位于“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园林城市”、 “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中国十佳宜居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长株潭“两型社会”城市群之湖南第二大城市——株洲市。学院涵盖工、文、经、管、法、艺术、教育等七大学科门类,在校学生7100余人。
第四条 学院依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及学科专业发展等因素,制定每年的招生计划,并报湖南省教育厅批准。
第五条 学院的招生计划纳入国家任务,属国家计划内本科层次招生。新生入学后,经国家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本科学历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条 学院2022年具体招生专业及人数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七条 学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录取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及生源省(市、区)相关政策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第八条 按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九条 对进档考生的录取专业,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实行录取。
第十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凡报考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的考生,按下述原则进行录取:(1)湖南省考生:按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2)湖南省外考生:若生源省是按综合总分(专业和文化的综合总分)投档的,则按生源省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投档规则进行录取;若生源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不是按综合总分(专业和文化的综合总分)投档的,则参照湖南省录取规则执行,即在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分别达到本省所确定的本批次专业和文化控制线的前提下,按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 ×70%,最终结果保留1位小数,依综合总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综合总分相同,则参照语文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若语文成绩也相同,则参照数学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数学成绩仍相同,则参照英语成绩,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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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志愿填报已经开始了,留学群小编为大家收集并整理出了“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国家高考公平、公正,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是由长沙市人民政府主办、湖南省教育厅指导业务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现为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学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为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位于长沙市雨花区长沙职教基地,地址:长沙市雨花区圭白路16号。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2603,湖南省招生代码:4714,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代码以当地教育部门公布的代码为准。
第五条 根据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已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湖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结)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部门规定,成立由学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主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校党委委员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二级学院院长和书记为成员。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就业与招生工作处。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湖南省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有关招生政策,研究审定定学校招生章程和具体工作方案,领导和组织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学校招生日常事务,主要工作职责有:执行教育部、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和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有关决议;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牵头组织学校招生宣传、咨询和录取工作,开展招生工作的改革研究,提升招生工作的管理质量。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纪委书记任组长,纪检监察室主任任副组长,纪委委员为组员。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制度和工作方案的贯彻执行,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制,维护学校和考生的权益。学校纪检监察室电话向社会公布,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及社会的共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计划编制的相关规定,根据学校办学实际及社会经济发展,统筹考虑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实际情况、就业市场需求等因素,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十条 分省分专业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按要求及时报送到各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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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与就业创业指导处公布了本校2022年招生简章,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下面是由留学群编辑为大家整理的“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实现招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招生工作认真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二章 学院全称、办学地点及上级主管部门
第三条 学院全称: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英文名为Hunan Judicial Police Vocational College,简称湘警职院。
第四条 学院代码:12601
第五条 办学地点: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二路1069号
第六条 学院为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三章 招生范围、招生对象
第七条 学院2022年面向全国16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数为准。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本省另含参加对口招生考试和单独招生的考生)。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招生对象为湖南籍(学籍和户籍)且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2000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 学院各类招生严格执行湖南省发改委核定的收费标准。2022年各招生专业的学费标准为:
第九条 学生一律实行集体住宿,住宿费标准为800元-1000元/年。
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最终按湖南省发改委审核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五章 招生工作组织及咨询、联系方式
第十条 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下,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招生与就业创业指导处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31-82693111、82693036
监督电话:0731-82693042
学院网站:http://www.hnsfjy.cn
通讯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二路1069号 邮编:41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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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了,为了方便考生们进行志愿填报,留学群小编收集了“邵阳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一、学院简况
(一)学院全称:邵阳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院代码(国标):12600 在湘招生代码:4715
(三)学院法定代表人:许洪范
(四)学院性质: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
(五)学制:三年
(六)毕业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大专毕业证书。
(七)学院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学院路邵阳职业技术学院。
二、招生对象
已参加2022年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三、招生条件
(一)考试分数:超过各省高职专科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外语语种:我院以英语为外语语种安排教学。
(三)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状况符合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确立的标准。
(四)性别比例:男女性别比例不限。
四、招生录取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接受监督的原则。
(三)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
(四)根据志愿按分数由高到低录取的原则。
五、收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3000-8580元/年(详见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官网www.syzyedu.com)。
(二)住宿费:每学年600—1200元。
(三)书籍费:每学年600元。
六、资助困难学生政策:
(一)实行奖学金制度,家庭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助学金,省(市)人民政府奖学金、助学金。
(二)设立若干勤工俭学岗位,为家庭困难的同学提供资助。
(三)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制度。
(四)企业支持和赞助的奖助学金。
七、新生入学规定
(一)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凭有关证明,向学院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2周;超期不报到或者未经请假超过2周不报到的,取消入学资格。
八、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电话查询,登陆省教育厅网站或学院招生网页查询,寄发通知书等。
九、本章程由邵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其它
(一)报名及咨询地点:湖南省邵阳市大祥...
06-30
2022年全国各省市高考志愿填报已经陆续开始了,留学群小编收集并整理出了“湘潭大学兴湘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以便考生们进行志愿填报,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 2022 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 学〔2022〕1 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为进一步规范湘潭大学兴湘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制订本章程。
第一条 学院名称、办学性质、办学类型、办学层次、办学地点
湘潭大学兴湘学院(英文译名:Xingxiang College of Xiangtan University,国标代码:12599,邮政编码:411105,招生咨询热线:0731-58293847、58298590,传真:0731-58293847,网址:http://xxxy.xtu.edu.cn/,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是2001年8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2004年1月通过教育部审批确认,由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湘潭大学创办的一所独立学院,办学层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办学地点为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
第二条 学院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
1.学院招生工作由湘潭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执行湘潭大学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学院设立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落实湘潭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有关招生的决议、决定,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等工作。
3.湘潭大学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学院招生政策的贯彻和招生录取规则的执行,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招生计划
学院根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总计划制定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学院根据教育部规定,预留部分(不超过总计划的1%)本科招生计划,用于调节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执行学院统一的录取规定。
第四条 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
2.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3.执行生源所在省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有关规定。
4.我院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生源省份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从高到低录取,生源省份没有统一排序规则规定的,则按单科语文、数学、外语、文(理)综合的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生源所在省招生计划未录满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所有录取及退档考生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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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办发布了本校2022年的招生章程,留学群小编收集并整理出了“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一、招生院校
1、学校全称: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
2、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校
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4、办学地址:湖南长沙
二、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注:各专业新生学杂费按湖南省物价局2022年最新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
三、招生对象
招收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考并达到规定分数线的考生。
四、录取原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颁布的当年度《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决实施招生工作的“阳光工程”。
2、根据各省考生填报我院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在志愿优先的前提下,按高考分数从高到低的原则进行录取。
3、因计划和分数原因出现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填有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学生志愿及分数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
4、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执行各省市的照顾加分政策,加分考生可凭加分后的成绩投档,降分则执行各省高招有关照顾政策。
5、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五、录取信息反馈
1、发放录取通知书。
2、在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网站上发布录取考生名单。网址:(https://www.hnrtu.edu.cn/sites/html/wyzs/)
六、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标准
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由省教育厅下达指标)、学院奖学金6000元/人/年、延年奖学金6000元/人/年、学院甲等奖学金4000元/人/年、乙等奖学金2000元/人/年。
2、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400元/人/年、二等助学金3300元/人/年、三等助学金2200元/人/年,资助面达30%以上。
3、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向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由生源地和学院统一代为办理手续,做到应贷尽贷。
4、勤工助学:
学院每年设立100个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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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外贸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了,相信大家已经期待已久了!下面是由留学群编辑为大家整理的“湖南外贸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湖南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湖南外贸职业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2597
第五条 学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北路望城区丁字镇翻身垸;邮政编码:410201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商务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湖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湖南外贸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湖南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检查监督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所在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 学校录取批次层次:高职专科批。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规定批次时间录取。
第十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1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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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各地高考志愿填报已经开始了,留学群小编为大家收集并整理出了“保险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以供考生们在志愿填报时作为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院名称为保险职业学院,位于长沙市天心区中豹塘路196号。
办学层次为专科(高职),系国家教育部和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第二条 学院国标代码为12596,各省招生代码详见各省招生计划书,湖南省招生代码为4371。
第三条 学院设有保险系、金融系、财经商贸学院/国际教育中心、康养护理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部/公共课部、继续教育学院等6个教学单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
第五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为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整体部署;负责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监察与评估;负责处理招生工作重大事项。
第六条 学院设立招生就业处,负责编制招生计划,制定有关招生方案和实施细则,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七条 学院纪委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家长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八条 学院按照教育部及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部门的文件精神实施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的管理。
第九条 2022年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共有护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健康管理、保险实务、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金融服务与管理、财富管理、金融科技应用、商务管理、电子商务、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与财务管理、跨境电子商务和国际商务等18个专科专业及方向,面向湖南、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重庆等20多个省份招生。具体分省及分专业招生计划最终以各省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所有新高考改革省份均设有一个院校专业组,非新高考改革省份按照招生专业分别安排计划。
第十条 外语语种要求:考试语种不限,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无其他加试要求。
第十一条 学院各类别、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德、智、体、美、劳各方面综合衡量,择优录取新生。学院录取是在各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根据各省考试院规定设置投档比例,按各省相应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新高考改革省份录取规则按生源省市有关规定执行,须符合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三条 按照考生填报的学校(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不设置学校(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可接收非第一志愿及征集志愿的考生,原则上只录取有直接志愿的考生。
第十四条 学院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加(降)分政策。
第十五条 学院按照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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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公布了本项2022年招生简章,留学群小编收集并整理出了“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湖南省长沙市水渡河畔,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万家丽北路水渡河路100号。学校是国家教育部备案、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主管的一所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三条 学校招生国标代码:12425,各省的录取代码请见各省招生计划册,湖南省内招生代码:4367。
第四条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湖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决定招生工作重要事项。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专门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编制招生计划,制定有关招生方案和实施细则,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委(纪检监察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八条 根据我校发展规模、办学条件、人才需求、学科发展等制定每年的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呈报湖南省教育厅批准。
第九条 依据湖南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学校分专业、分省招生计划,经主管校长审定后,呈报湖南省教育厅批准。
第十条 按教育部(厅)下达的招生计划面向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7个省市区,各省(区)及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
第十一条 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见湖南省教育考试院《2022高考生源计划专辑》。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我校所有专业招生均安排在普通专科院校批次录取。严格执行考生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关于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男女比例:不限定。
第十四条 身体健康要求:须达到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提出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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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招生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据我国相关教育法规和教育部要求制订的,是高校开展招生工作的重要依据。留学群小编为大家收集并整理出了“湖南体育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全称为湖南体育职业学院,部标代码为12423,地址为长沙市雨花区体院北路469号。
第三条 学校为湖南省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公办),办学层次为高职专科,上级主管部门是湖南省体育局。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院成立由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学院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学院招生日常事务,工作职责主要是: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编制并报送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等。
第五条 学院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和检查,调查处理有关招生违纪事件。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六条 按照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精神执行。附专业名称:
健身指导与管理
社会体育
体育教育
运动训练(含定向培养军士方向)
民族传统体育
国际标准舞
高尔夫球运动与管理
体育保健与康复
体育运营与管理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
体能训练。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七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察,择优录取。
第八条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线上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但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录取分数要求高于第一志愿考生的录取分数。
第九条 招生按招生计划数的120% 比例投档。
第十条 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对生源比较充足的热门专业,根据生源情况,在适当调整增加招生计划的同时,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向省招生办提出最低录取分数线。
第十一条 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顺序,参考相关科目考试成绩,依照:总成绩=文化成绩+术科成绩。(体育、艺术类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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