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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2022年的一级建造师考试虽然还没有开始考试,但小编相信各位考生在经历了长时间的准备和复习之后,一定是可以顺利通过考试的,那考试通过之后的资格审核会需要哪些材料呢?小编为大家带来了202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考后资格审核所需材料汇总,感兴趣的小伙伴们快来看看吧!
一级建造师考后资格审核需要准备以下5份资料:
(1)《报名表》。报名的时候打印,考后也能下载打印。
(2)考生报考承诺书一份。考过后在网站下载签名、单位盖章。
(3)工作简历表一份。考过后在网站下载签名、单位盖章。
(4)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注:以上材料都要用A4纸打印,盖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名。因为后审是各地人事考试中心自行组织,所以每个省份的审核资料要求不同,具体大家按照当地考试院的文件要求准备好相关资料即可。
一级建造师是全国统一考试,不过考后审核各地区还是有一些差异的,所以审核按照当地公告进行。
1、考一建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凡遵纪守法,满足专业、学历与一定的工作年限,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考试”。
(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4 年。
(二)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3 年。
(三)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
(四)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2、一级建造师注册流程:
第一步: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与聘用企业依法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第二步:通过聘用企业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
第三步:申请人应当提交材料,《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第四步: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认真核对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明和聘用合同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按规定填写初审意见。
第五步:建设部收到初审意见后,2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审批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准予注册。
第六步:建设部发布成功注册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准予注册的申请人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在注册证书照片上加盖骑缝钢印。
一级建造师考试报考时可以选择哪些科目
09-16
2022年河北省的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已经开始,各位考生请在官方规定时间内及时参加考试报名,于此同时,河北省202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核通知也已经公布,快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欢迎大家阅读本文,关注本站即可获取更多资讯!
3、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且在线核查通过人员报名
注册后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在线核查通过,且提交报名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核查通过报考人员须本人签署《告知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
4、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且无法在线自动核查人员报名
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无法在线自动核查报考人员,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后,同时提交报考人员自我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图片,须本人签署《告知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各市考试机构将进行网上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即完成报名。
5、须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
具有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撤回承诺申请、在线自动核查未通过、部分科目免试等五种情况之一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图片,及时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有关材料,于9月27日前按照属地原则到各市考试机构进行现场人工核查,具体时间由各市另行确定。现场审核后及时查看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报名人员须持材料包括:
(1)打印报名表1份;
(2)报考人员自我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2002年以后大专以上学历信息、2008年以后学位信息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 https://www.chsi.com.cn/)免费申请本人电子报告,下载自行打印1份;
(4)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5)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佐证材料。
(6)报考级别为“免二科”报考人员还须携带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聘任材料原件(根据报考人员个人情况选择提供),复印件各1份。“免二科”报考人员如注册在线核查通过并选择告知承诺制,现场人工核查时可不携带上述(3)、(4)要求材料。
(7)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撤回承诺申请、在线自动核查未通过的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报考人员,还须携带本人已取得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
一级建造师考试报考时可以选择哪些科目
一级建造师报名科目一共有4科,分别是《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02-23
留学群为您整理了《2017年广东一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后审什么时候进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在这里祝考生们都能取得好成绩!
2017年广东一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后审什么时候进行?
问 :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已经于1月26日发布,至今未见贵网站发布考后收表的通知,想咨询下大概什么时候开始考后复审,谢谢您!
答 :您好,省直考区目前尚未安排资格审核,预计安排在2月底3月初 ,因考后资格审核事宜由各考区的考试机构负责,具体时间请咨询选报考区的考试机构。谢谢!
回复详情:
2018年一级建造师考试>>>
2017年一级建造师考试>>>
02-08
留学群为您整理了《2017年山西一级建造师考后资格审核时间2月8日截止》,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在这里祝考生们都能取得好成绩!
2017年山西一级建造师考后资格审核时间2月8日截止
根据工作计划安排,现将我省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部门、范围
资格审核部门:资格审核工作由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按照报考人员工作单位属地管理原则进行。
资格审核范围:在山西省参加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名单见附件1)。
二、审核时间、地点
审核时间:2018年1月31日至2月8日(双休日除外)
审核地点: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联系电话和地址详见附件2)
各市上报省厅时间:2018年2月14日前
三、审核流程
(一)资格审核有关材料
参加资格审核的人员应当在规定的审核时间到报考单位所在地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 .《资格考试审核表》(详见附件3)二份,由本人自行下载并填写;
2 .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的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一份(详见附件4);报考增项专业的,需提供身份证和已取得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以上资料纸张规格均为A4,复印件需清晰易辨认,除一份《资格考试审核表》外的其他材料需装订成册。
(二)资格审核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符合资格审核范围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部门不得跨地域接受审核材料。
1.接收资格审核材料,核验有关证件的原件,核验2001年后毕业考生的学信网信息;
2.对于审核不合格人员,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与考生签署《资格审核告知书》(详见附件5);
3.对于资格审核材料,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进行保管。
(三)上报审核结果及有关材料
资格审核工作全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将如下材料报送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11个市务必在2018年2月14日前全部完成上报工作:
1.出具上报文件并填写《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核通过人员汇总表》(详见附件6)和《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核不通过人员汇总表》(详见附件7);
2.《资格考试审核表》一份;
3.不合格人员的《资格审核告知书》(数量应与审核不合格人员的数量一致)。
4.《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未及时进行资格审核考生通知情况登记表》(详见附件8)
四、审核注意事项
(一)参加全部科目的考生,考试成绩以连续两个年度为一个周期进行滚动管理。成绩合格人员在有效成绩的各考试年度均须符合报考条件,否则,取消符合报考条件年份之前的有效期内的所有科目成绩及本年度通过资格。
(二)资格审核时,材料应齐全、完整、准确,材料不齐全或不完整,资格...
01-31
留学群为您整理了《2017年湖南衡阳一级建造师考后资格审核时间2月26日-3月1日》,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在这里祝考生们都能取得好成绩!
2017年湖南衡阳一级建造师考后资格审核时间2月26日-3月1日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以及有关考务文件精神,为做好2017年度勘察设计工程师等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资格审查对象
2017年度勘察设计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经济、统计(中、初级)、审计(中、初级)、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城乡规划师、一级建造师、执业药师、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成绩合格名单预计2月中旬公布)以及2016年度考试成绩合格未及时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即申请人,下同)。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2月26日—3月1日,地点:市人社局(南院)三楼人力资源市场大厅。
三、资格审查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资格考试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1996〕5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所有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前申请人自我资格审查、所在单位资格初审、考试成绩公布后人社部门组织资格复审。
请考生再次仔细阅读和了解相关考务文件以及本公告的通知要求,特别是认真对照报名条件中的学历、工作年限、任职资历、专业等标准条件予以把握,并按要求递交相关材料。
(一)所在单位资格初审。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初审把关。所在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须对申请人《资格考试报名表》的信息一一核实,严格把关。初审符合条件的,所在单位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中“单位意见”栏内签署“资格初审合格”意见并盖章。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申请人不符合报名参考条件,不再参加资格复审。
所在单位应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核查,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加强网上查询验证,严防弄虚作假,并保留初审查验结果以备复审。同时开具工作年限证明。
(二)资格复审。申请人按照“哪里报名哪里资格复审”的原则进行资格复审。市州网站要及时公布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资格复审须再次核对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单位、专业、学历、资历、专业技术职务、是否属地报名、考试成绩等相关情况。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考试成绩合格的,省直和市州人社部门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中“审核部门意见”栏内签署“资格复审合格”意见并盖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人成绩视为无效,一律不下发确认文、不予发证。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复审相关材料的,逾期不予受理。
市州要及时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资格复审结果,接受举报查实;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请关注“湖南人事考试网(www.hunanpta.com)”和市州网站上的证书发放公告,按公布的时间和地点领取资格证书和相关表格。
(三)有关要求
1、为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资格审查实行初审和复审两级审查,突出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强化申请人所在单位的初审权。
2、市州人社部门对初审结果进行复审,及时公布公示复审结...
01-31
留学群为您整理了《2017年湖南岳阳一级建造师考后资格审核时间2月28日-3月2日》,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在这里祝考生们都能取得好成绩!
2017年湖南岳阳一级建造师考后资格审核时间2月28日-3月2日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以及有关考务文件精神,为做好2017年度勘察设计工程师等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资格审查对象
2017年度勘察设计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经济、统计(中、初级)、审计(中、初级)、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城乡规划师、一级建造师、执业药师、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成绩合格名单预计2月中旬公布)以及2016年度考试成绩合格未及时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即申请人,下同)。
二、岳阳市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定于2月28日—3月2日。(工作时间)。
地点: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9室(湘北人才市场)。联系电话:0730-8882339
三、资格审查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资格考试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1996〕5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所有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前申请人自我资格审查、所在单位资格初审、考试成绩公布后人社部门组织资格复审。
请考生再次仔细阅读和了解相关考务文件以及本公告的通知要求,特别是认真对照报名条件中的学历、工作年限、任职资历、专业等标准条件予以把握,并按要求递交相关材料。
(一)所在单位资格初审。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初审把关。所在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须对申请人《资格考试报名表》的信息一一核实,严格把关。初审符合条件的,所在单位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中“单位意见”栏内签署“资格初审合格”意见并盖章。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申请人不符合报名参考条件,不再参加资格复审。
所在单位应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核查,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加强网上查询验证,严防弄虚作假,并保留初审查验结果以备复审。同时开具工作年限证明。
(二)资格复审。申请人按照“哪里报名哪里资格复审”的原则进行资格复审。市州网站要及时公布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资格复审须再次核对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单位、专业、学历、资历、专业技术职务、是否属地报名、考试成绩等相关情况。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考试成绩合格的,省直和市州人社部门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中“审核部门意见”栏内签署“资格复审合格”意见并盖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人成绩视为无效,一律不下发确认文、不予发证。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复审相关材料的,逾期不予受理。
市州要及时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资格复审结果,接受举报查实;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请关注“湖南人事考试网(www.hunanpta.com)”和市州网站上的证书发放公告,按公布的时间和地点领取资格证书和相关表格。
(三)有关要求
1、为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资格审查实行初审和复审两级审查,突出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强化申请...
01-30
留学群为您整理了《2017年山西一级建造师考后资格审核时间1月31日至2月8日》,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在这里祝考生们都能取得好成绩!
2017年山西一级建造师考后资格审核时间1月31日至2月8日
参考通知>>>2017年山西一级建造师考后资格审核通知
审核时间、地点
审核时间:2018年1月31日至2月8日(双休日除外)
审核地点: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联系电话和地址详见附件2)
各市上报省厅时间:2018年2月14日前
审核流程
(一)资格审核有关材料
参加资格审核的人员应当在规定的审核时间到报考单位所在地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 .《资格考试审核表》(详见附件3)二份,由本人自行下载并填写;
2 .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的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一份(详见附件4);报考增项专业的,需提供身份证和已取得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以上资料纸张规格均为A4,复印件需清晰易辨认,除一份《资格考试审核表》外的其他材料需装订成册。
(二)资格审核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符合资格审核范围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部门不得跨地域接受审核材料。
1.接收资格审核材料,核验有关证件的原件,核验2001年后毕业考生的学信网信息;
2.对于审核不合格人员,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与考生签署《资格审核告知书》(详见附件5);
3.对于资格审核材料,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进行保管。
(三)上报审核结果及有关材料
资格审核工作全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将如下材料报送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11个市务必在2018年2月14日前全部完成上报工作:
1.出具上报文件并填写《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核通过人员汇总表》(详见附件6)和《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核不通过人员汇总表》(详见附件7);
2.《资格考试审核表》一份;
3.不合格人员的《资格审核告知书》(数量应与审核不合格人员的数量一致)。
4.《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未及时进行资格审核考生通知情况登记表》(详见附件8)
2018年一级建造师考试>>>
01-30
留学群为您整理了《2017年山西一级建造师考后资格审核通知》,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在这里祝考生们都能取得好成绩!
2017年山西一级建造师考后资格审核通知
根据工作计划安排,现将我省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部门、范围
资格审核部门:资格审核工作由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按照报考人员工作单位属地管理原则进行。
资格审核范围:在山西省参加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名单见附件1)。
二、审核时间、地点
审核时间:2018年1月31日至2月8日(双休日除外)
审核地点: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联系电话和地址详见附件2)
各市上报省厅时间:2018年2月14日前
三、审核流程
(一)资格审核有关材料
参加资格审核的人员应当在规定的审核时间到报考单位所在地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 .《资格考试审核表》(详见附件3)二份,由本人自行下载并填写;
2 .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的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一份(详见附件4);报考增项专业的,需提供身份证和已取得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以上资料纸张规格均为A4,复印件需清晰易辨认,除一份《资格考试审核表》外的其他材料需装订成册。
(二)资格审核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符合资格审核范围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部门不得跨地域接受审核材料。
1.接收资格审核材料,核验有关证件的原件,核验2001年后毕业考生的学信网信息;
2.对于审核不合格人员,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与考生签署《资格审核告知书》(详见附件5);
3.对于资格审核材料,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进行保管。
(三)上报审核结果及有关材料
资格审核工作全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将如下材料报送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11个市务必在2018年2月14日前全部完成上报工作:
1.出具上报文件并填写《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核通过人员汇总表》(详见附件6)和《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核不通过人员汇总表》(详见附件7);
2.《资格考试审核表》一份;
3.不合格人员的《资格审核告知书》(数量应与审核不合格人员的数量一致)。
4.《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未及时进行资格审核考生通知情况登记表》(详见附件8)
四、审核注意事项
(一)参加全部科目的考生,考试成绩以连续两个年度为一个周期进行滚动管理。成...
01-09
留学群为大家提供《2017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公布后六大注意事项》,更多一级建造师考试相关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公布后六大注意事项
1、一级建造师合格标准:
一级建造师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一般为其总分的60%,2014年~2016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标准为:
科目名称 | 2014年合格标准 | 2015年合格标准 | 2016年合格标准 | 试卷满分 |
建设工程经济 | 60 | 60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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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群为大家提供《2017年吉林一级建造师考试考后资格审核事项》,更多一级建造师考试相关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年吉林一级建造师考试考后资格审核事项
吉林一级建造师考后资格审核时间:成绩公布后(具体时间暂未公布)
资格后审重要提示: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网上提交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全部考试科目成绩,不予核发证书。
吉林一级建造师考后资格审核事项:
(一)网上资格审核考生需准备的材料
国家考试成绩或合格标准公布后,省人事考试网将发布考后网上资格审核公告和预合格考生名单,对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需准备的材料如下:
1、报考条件要求的学历或学位证书扫描件和相应毕业证书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报告》扫描件。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的扫描件。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无法提供的考生凭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报告》也可进行资格审核。《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报告》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提供,我省由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提供。地址:长春市金川街151号。特别提示:出具该报告需要一定的时间,如有需要的考生请务必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2、由单位法人出具的《学历学位及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报考通信、审计、统计初级资格的预合格考生需准备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扫描件,以上证明样式详见相应考试的考后网上资格审核公告。
3、社会在职考生需准备带有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或《营业执照》扫描件。
4、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扫描件。
(二)网上资格审核有关规定
1、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的60%作为暂定合格标准,在资格审核公告中将公布预合格人员名单。预合格人员按规定要求和时限进行网上提交材料,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文件的要求,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网上提交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全部考试科目成绩,不予核发证书。
2、预合格考生请随时关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或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平台相关考试考后审核的消息,官方微信号为:jlsrskszx,考试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预合格考生。网上提交完相关材料后,请随时密切关注考后审核系统考试机构给出的审核意见,并按相关要求及时办理。
3、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考试资格,在准考证打印环节核实的,取消报考资格,不得参加考试。在考后网上审核环节核实的,取消考试成绩,不予核发证书。在证书发放环节核实的,取消考试成绩,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有关情况通报到考生所在单位,考试相关费用一律不退。
4、单位法人或授权的人事部门负责人要严格审查本单位考生的学历、专业工作年限、专业资格等有关报考信息,确认考生符合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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