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群上海市社保中心

留学群专题频道上海市社保中心栏目,提供与上海市社保中心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上海市社保中心上班时间

 

  【上海市社保中心上班时间】

  上午 9:00-11:30

  下午 13:30-16:30(星期六、日不对外办公)

  【公交路线】

  1、乘坐公交55路、65路、305路、324路、576路、581路、736路、801路、868路公交车到 中山南路董家渡路 站下步行250米。

  2、乘坐南陆线轮渡到 陆家浜路渡口 站下步行650米。

  3、乘坐公交43路、45路、64路、89路、109路、144路、251路、303路、802路公交车到 南浦大桥站下步行760米。

  4、乘坐931路公交车到 陆家浜路海潮路 站下步行770米。

  5、乘坐1011路公交车到 微山路茂兴路 站下步行800米。

  【办事项目】

  1、受理单位、从业人员及自由职业者等参保对象的社会保险参保登记,为参保单位和个人建立缴费记录并管理参保人的基本养老保险帐户;

  2、负责养老、医疗、失业等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征收。

  3、受市政府的委托负责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小企业欠薪保障金的代收工作;

  4、负责核定全市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金额,并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

  5、接受参保单位和个人对社会保险政策业务的咨询和个人帐户的查询;

  4、负责指导社会保险在社区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5、负责参保个人生育保险金的支付;

  6、受理社会保险相关申诉或投诉;

  7、承办市劳动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各分中心电话及地址见下表:

上海各区分中心名 地址 电话
上海市社保中心 上海市中山南路865号临江大厦6层 021-63689900
浦东新区社保中心 上海浦东新区浦东南路3993号 021-50879104、50879091
黄浦区社保中心 上海黄浦区陆家浜路265号 021-12333

上海市户籍政策

 

  以下是留学群编辑为您整理的上海市户籍政策,供您参考,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留学群(www.liuxuequn.com)查看。

  【上海市户籍政策】

  上海户籍政策——落户上海事项

  首先说一些关于上海市引进人才落户上海的一些看法,就目前形势而言,通过引进人才直接落户上海的高端人才,每个月报进上海各个公安派出所的人,是少之又少,上海市人保局于2014年4月15日发布的《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公示名单中,可以审核同意办理本市常住户口,予公示人员,也就401个主体人员,下一次还不知道要等多久。通过公示名单人员中,几乎都是大型集团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小型公司几乎全军覆没啊,所有引进人才落户上海的外地高端人才,如高级工程师、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在小型企业想直接落户的概率越来越低,那要怎么样可以获得上海户籍? 小编认为还可以通过下面的第二类。

  现在来说说我们的第二类,也就是上海市发布的120分积分的上海居住证转上海常驻户口相关政策,也就是我们以前常说的人才引进居住证,该政策于2013年7月已经更改至今,也有不少外地持有上海引进人才居住证的朋友,通过该居住证落户政策成功和子女一起落户上海各个公安派出所,但是,每个月的审批人数和办理上海居住证满7年的总数来比,还是不多的,有不少上海紧缺人才,因为各种原因,而被拒之门外,

  如:外地职称、违法生育、简历虚假、社保基数、税单为0、离婚再婚、单位诚信、个人诚信等问题造成无法通过初审,甚至不少人通过了区县人才中心的窗口,在上海市人保局的人才开发处被拒,各种情况都有发生,最近还发生一起所有迁移证和准迁证都已经办理好了,在公安派出所落户的时候,被派出所户籍科落户民警在最后一个环节,发现因为随迁子女是领结婚证之前出生的独生子女被拒绝落户的事情,理由也是违法计划生育,所有想通过上海居住证满7年落户上海户口办理的外地人才,要在一开始申请办理120分积分上海居住证,就要注意小编说道的问题,不然最后很大可能被拒绝落户上海,这样,你就和上海户籍新政策擦肩而过。

  我们再说说关于照顾在沪退休老人身边无子女的问题

  这类老人身边无子女的政策,一般是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也就是原来的上海市人事局和上海市劳动局等部门,需要理解的政策内容思想精髓是:1.你是上海退休的老人;2.你身边真的没有任何子女(如果你有一个子女原来在身边,是上海户口,但是可能出国了,也移民到国外了,但是一样不能排除该子女不回国,不再落户上海,所以这个也是不可以申办上海户口,哈哈,理解一下);3.你可以通过窗口递交材料申请。

  该项政策只能这样执行,而不可以说外地老人无人照顾,想把老人的户口迁移上海,这样的户籍迁移上海是不受理的,至少小编知道的是这样,当然,如果有一天政策改变了,也说不定可以迁移落户上海。在实际工作中,小编有过一个特殊案例,在沪退休老人身边就一个独子,中年因为癌症死亡,想把外地媳妇户口落户上海,在感情上是说的过去的,但是上海不允许,因为不符合政策,政策是调动外地子女,媳妇不是子女,而且媳妇丧偶是可以再嫁的,这样一想,也说明上海户籍政策制定是没有错的。

  上海户籍政策——持有居住证满7年可转常住户口

  上海市政府日前印发《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

上海市高考时间

05-28

标签: 2013高考时间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科目时间安排的通知》(教考试厅〔2013〕3号)的要求, 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2014年上海市普陀区中心医院招聘公告

 

  以下是2014年上海市普陀区中心医院招聘公告由留学群公务员频道发布,希望我们提供得信息对您有帮助,感谢您的访问!

  上海市普陀区中心医院创建于1957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于一体的大型三级综合性医院。现有床位1100余张,员工1800余人。医院位于上海市市区,交通便捷。

  因医疗业务发展急需特招聘如下人员:

  一、岗位:病理专业医师2名(急需)

  要求:

  1.病理学或临床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医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3.具有三级综合性医院病理专业2年以上工作经历;

  4.病理专业基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人员优先;

  5.35周岁以下。

  二、岗位:病理科技术员1名(急需)

  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检验专业背景;

  3.35周岁以下。

  三、岗位:针灸推拿医师2人(急需)

  要求:

  1.硕士学历;

  2.针灸推拿专业背景;

  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人员,具有医师资格证书;

  4.35周岁以下。

  四、岗位:急诊科医师2人

  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三级综合性医院2年以上工作经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人员优先);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4.35周岁以下。

  五、岗位:心外科医师2人

  要求:

  1.硕士及以上学历;

  2.胸心外科专业背景;

  3.有本专业5年以上三级医院工作经历;

  4.45周岁以下。

  有意者请尽快将您的个人简历、个人近照、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相关专业的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的电子版发至我院人事科邮箱或邮寄,我院将尽快和您联系。

...

上海市“六五”普法总结

 

  2011年7月29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市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此前,市委、市政府转发了《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本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5年来,在市委统一领导和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本市各区县、各部门和广大普法工作者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六五”普法规划和决议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广泛传播,公民法治观念不断增强,全社会法治氛围日益浓厚,城市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在法治上海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着眼服务上海改革发展大局,全面准确宣传法治实践

  紧紧围绕“维护宪法权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市委于首个国家宪法日举办“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座谈会,韩正同志作重要讲话。依托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机关法治讲座等形式,在全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中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徐汇等区委领导带头参加宪法考试。已经持续27年的上海市宪法宣传周品牌效应不断增强,近5年来共举办宪法施行30周年文艺演出、“城市·迈向法治完善”主题展等各类宪法宣传活动1500余次,参与市民约1200万人次,发放各类普法资料超过400万份。

  小编精心推荐

  工作总结ppt | 工作总结怎么写 | 工作总结开头 | 工作总结结尾 | 工作总结报告

  紧紧围绕“创新驱动发展”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聚焦中国(上海)自贸区建设等重大改革发展任务,组织开展“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服务全面深化改革”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宣传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5年来共组织开展13000多场宣传活动。其中如“律师服务进科技园区”、“知识产权宣传周”、“陆家嘴金融法治论坛”、“税法宣传月”、“法律进企业”等100多个普法品牌项目...

上海市租房合同模板

 

  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下面是由留学群整理的上海市租房合同模板,仅供参考。

  上海市租房合同模板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地产事宜,订立本合同。

  1 、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2 、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受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并按规定向该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

  3 、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www.liuxuequn.com

  4 、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5、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 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三) 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 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五) 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6、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

  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____倍支付违约金;给双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 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 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五)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 月的;

  (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违约责任

  (一) 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____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二)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三) 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

上海市空调供货合同

04-23

标签: 空调 供货

 

  留学群供货合同频道小编为大家提供范文《上海市空调供货合同》,更多内容欢迎访问www.liuxuequn.com

  需方: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上海××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并由乙方安装本合同项下的××水亭楼盘售楼处所需的空调系统,特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设备名称、数量、价格、供货及安装时间

  1、设备名称:××水亭售楼处空调系统(商标:大金,生产厂家:上海大金空调有限公司,产地:上海)。

  2、数量、规格型号、材料明细、材料单价、安装费、报价明细见合同附页。

  以上单价包含货款、材料费、人工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费、税费、损耗等乙方将全部货物送至本合同约定地点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所需的一切费用。除此以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上述单价不因任何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小编精心推荐

  加工合同 | 委托书 | 赠与合同 | 居间合同 | 供货合同 | 运输合同 | 聘用合同 |

上海市商铺租赁合同

     签合同在古代就已经存在,因为在人们心中白纸黑字永远比口头承诺更可信。其实这也是人与人之间信任缺失的一种表现,你不知道一句话能否承受住这种重量。合同是契约文书的一种,到底合同该如何写?下面是留学群合同范本频道的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合同,其中包括劳动合同、销售合同等相关内容。想了解更多信息可进入www.liuxuequn.com/hetongfanben/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内容

  小编精心推荐

  租赁合同:商铺 | 厂房 | 门面 | 店面 | 汽车 | 土地 | 个人房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