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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
即日起,通过报名单位报名的考生,可向报名单位提出申请,由报名单位向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申请复查,希望能帮助到你,祝你早日拿到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证书。
2018下半年常州人力资源管理师鉴定成绩及现场资格通知
关于公布2018年11月全国、全省统一鉴定成绩及现场资格审核的通知
广大考生、各报名机构:
我省2018年11月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成绩现已公布。即日起,可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首页,点击“热点服务—技能鉴定”,进入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服务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45054/index.html),在“最新成绩查询”窗口查询成绩。如对成绩有异议者,即日起可申请成绩复查。通过报名单位报名的考生,可向报名单位提出申请,由报名单位向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申请复查;个人网上报名的考生可直接向所报名地区的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申请复查,成绩复查截止日期为 2019年1月24日,逾期不再受理复查申请。
个人网上报名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请于2019年1月21日下午16:00前带上报名资格审核材料到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完成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审核须携带的材料:网上报名平台(http://120.26.132.5:8110/ostaoa)“成绩查询”中打印的资质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所报考职业等级报名条件相关的材料原件(以上材料需验证原件并递交复印件),逾期未审核者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考试成绩视作无效处理。
常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资格审核地点及联系方式:
审核地址:常州市锦绣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213003
联系电话:0519-89991953
2019年1月14日
03-28
留学群为您带来“安徽2018年上半年人力资源管理师鉴定内容及答题方式”供您参考!希望帮助到您!更多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的更新!祝顺利通过考试!
安徽2018年上半年人力资源管理师鉴定内容及答题方式
据“安徽2018年人力资源管理师鉴定工作通知”得知,安徽2018年上半年人力资源管理师鉴定内容及答题方式如下:
各地要按照统一安排,按时组织参加全国统考。全国统考时间为是5月19日。补考职业的鉴定时间、考核方案等,按《关于做好2017年统一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72号)相应职业考核方案执行。全国统考考核方案如下:
职业 | 等级 | 鉴定内容 | 题型 | 题量 | 答题方式 | 分值 | 权重 |
企业人 力资源 管理师 | 4~3级 | 职业道德 |
03-22
考友们准备好考试了么?留学群为您带来“烟台市2018年上半年人力资源管理师鉴定个人报名须知”供您参考!祝考试顺利!更多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的更新!
烟台市2018年上半年人力资源管理师鉴定个人报名须知
摘要:2018年5月烟台市人力资源管理师报名时间为3月19日至4月1日,资格审核时间为4月2日至3日,准考证发放/打印时间5月10日至17日,考试时间为5月19日。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省)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81号)文件要求,烟台市上半年新职业统考报名工作开始启动,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鉴定职业
(一)2018年实行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二)针对2017年参加心理咨询师、职业指导人员、企业培训师、劳动关系协调员等4个职业全国(省)统一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至少有一科合格)并符合补考条件的考生,可于2018年5月参加一次补考(注:最后一次补考机会)。
二、鉴定时间
2018年上半年全国(省)统一鉴定时间是5月19、20日,具体职业等级和安排见附件1。
三、申报条件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申报条件见附件2。
四、鉴定方式
(一)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三级进行理论和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进行理论、技能和综合评审三个科目的考试。
(二)2018年上半年全国(省)统一鉴定方式见附件1。
(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1级、心理咨询师2级的综合评审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组织,具体安排如下:
1.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1级综合评审采用撰写论文、口头答辩的方式,论文按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 “资料下载”的“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综合评审办法”要求撰写。考生应于5月14日前提交论文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鉴定科,逾期不再受理;市鉴定中心统一将论文提交到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口头答辩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组织,答辩时间安排在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另行通知。
2.心理咨询师2级综合评审采用撰写论文、口头答辩方式,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于6月下旬公布心理咨询师2级理论、技能成绩,理论、技能成绩均合格的考生参加口头答辩。参加答辩的考生请于成绩公布后提交案例报告1篇,个人成长报告或研究报告1篇,报告格式和内容按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综合评审文章撰写要求”撰写,论文提交时间由市鉴定中心另行通知。口头答辩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组织,答辩时间在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另行通知。
五、报考方式
(一)网上报名
针对“未参加培训”或“不参加单位集体报名”且符合申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报考条件的个人实行网上报名。针对2017年参加企业人力资...
03-22
考友们准备好考试了么?留学群为您带来“临沂市2018年上半年人力资源管理师鉴定报名须知”供您参考!祝考试顺利!更多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的更新!
临沂市2018年上半年人力资源管理师鉴定报名须知
摘要:2018年5月临沂市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报名时间为3月19日至4月2日,缴费时间截至4月3日,现场审核时间为3月29日至4月12日(限工作日),准考证发放/打印时间5月14日至18日,考试时间为5月19日。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省)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81号)规定,2018年5月全国(省)统一鉴定将于5月19日至20日举行。
2018年实行全国统一鉴定职业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2017年参加心理咨询师、职业指导人员、企业培训师等3个职业全国统一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至少有一科合格)并符合补考条件的考生,可于2018年5月参加一次补考。
其它职业不再组织统一鉴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报名形式和截止时间
1、人力资源管理师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3月19日至2018年4月2日截止
2、心理咨询师、职业指导员、企业培训师
仅受理一年内有单科成绩合格的考生补考,报名时间:2018年3月20日至2018年4月2日截止
补考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相关材料到北京路33号九楼鉴定二科办公室直接报名。
二、报名条件
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1 年以上。
(2) 经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6 年以上。
(2) 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以上。
(3) 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
(5)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1 年以上。
(6)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 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
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03-19
留学群为您带来了“广西2018年上半年人力资源管理师鉴定内容”供您参考!希望给您带来帮助,祝考试顺利!更多相关资讯请关注本网站的更新!
广西2018年上半年人力资源管理师鉴定内容
考试时间:2018年05月19日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经查实考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自己承担。考试科目内容、答题方式、题型题量、分值权重等详情信息如下:
职业 | 等级 | 鉴定内容 | 题型 | 题量 | 答题方式 | 分值 | 权重 |
企业人 力资源 管理师 | 4~3级 | 职业道德 | 选择题 | 125 | 题卡作答 | 25 | 10% |
理论知识 |
03-16
留学群为您带来了“关于《江苏省人力资源管理师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供考生们参考!希望给您带来帮助,更多相关资讯请关注本网站的更新!祝考试顺利!
关于《江苏省人力资源管理师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苏价费[2004]465号、苏财综[2004]160号
摘要:江苏省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费用收取管理办法: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费用260元/人,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费用330元/人;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费用380元/人;四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费用420元/人。
各省辖市及常熟市物价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省物价局、财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管理办法》(试行)》(苏价费[2002]258号、苏财综[2002]98号、苏劳社财[2002]3号)印发试行以来,对规范全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行为,保障企事业单位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职业技能鉴定事业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根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意见》(苏劳社财[2004]2号),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现将修订后的《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管理办法》正式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
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全社会实行学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的要求,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加快高素质的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推进职业技能鉴定事业发展,规范职业技能鉴定收费行为,保障企事业单位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或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包括行业技能鉴定所,以下统称"鉴定机构")开展的职业(工种)技能鉴定收费,均应执行本办法及附件的规定。
第三条鉴定机构应持同级编委(办)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申领或变更手续,并按有关规定向财政部门申领收费票据后,方可收费。
第四条经劳动保障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我省职业学校所设专业的教学内容与国家职业标准要求相符合的,其毕业生在申请参加中级以下(含中级)职业技能鉴定过程中,学校不得再组织相应内容的培训,也不得在学费之外,另收取培训费。鉴定机构在组织实施鉴定时,对其中理论考试成绩合格者应视为职业技能鉴定理论考核合格,按照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只进行操作技能考核,不得对其进行相应的理论考核鉴定。
经劳动保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以及少数教学质量高、社会声誉好的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的主体专业的...
02-26
参加考试的考友们,新年好!留学群为您整理了“四川2018年上半年人力资源管理师鉴定公告”,供您参考!希望给您带来帮助,更多相关资讯,请持续关注本网站的更新!
四川2018年上半年人力资源管理师鉴定公告
内容简要:四川2018年上半年人力资源管理师鉴定时间考前20个工作日内!
各市(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直批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为规范职业技能鉴定流程,保证鉴定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按照国家和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现将《2018年上半年四川省集中统一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公告》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以下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一、坚持集中统一鉴定原则
各市(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要严格按照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鉴定中心”)统一的时间和职业(工种)安排组织鉴定工作,统一考试时间和职业(工种)安排外原则上不得自行安排鉴定。如遇国家法定假日调整、重大活动、重大地质灾害、鉴定量较大或政策性鉴定等特殊情况,集中统一鉴定日期需由省鉴定中心统一调整或报省鉴定中心备案。如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政策调整等情况,省鉴定中心也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认真组织鉴定工作
各市(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动员更多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要对照本公告认真制定2018年上半年鉴定工作计划,向社会发布。要按照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和考务管理的要求,认真组织考生报名,严格审核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要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场纪律,强化监考人员、考评人员责任意识,杜绝舞弊行为,维护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顺利实施。
三、严明鉴定工作纪律
各市(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在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实施过程中,要明确并落实考务管理、质量督导责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加强对考试资料的安全保密工作,落实专人负责,杜绝泄密、失密事件发生。一旦发现泄密行为,要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严肃查处。要严格按照规定组织鉴定工作,对违反规定、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经查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鉴定工作有关问题,应及时向省鉴定中心咨询和反映。
点击下载附件:《2018年上半年四川省集中统一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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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各位参加人力资源资格考试的考友们,留学群精心为您整理了“2017下半年安徽人力资源管理师鉴定工作顺利展开”供您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您!祝您考试顺利!更多有关人力资源资格考试的资讯,请持续关注本网站的更新!
2017下半年安徽人力资源管理师鉴定工作顺利展开
11月18至19日,我省顺利组织实施2017年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工作。此次统一鉴定涉及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等28个职业,考生1.27万人。
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通过考前谋划部署、考中检查督导、考后总结反馈,确保此次统一鉴定平稳进行。考前,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就考务组织、技术保障、考点布置、安全保密、考风考纪等方面进行部署督导,开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督查,确保各地依法依规接受考生报名。考中,省厅安排督导组赴各考区驻点督考、巡考,考区广泛使用无线电信号屏蔽仪、实时监控录像系统、手持金属探测仪、身份证阅读仪等技术设备,严防考试作弊,保障考试安全。考后,考区总结交流鉴定组织实施成功经验与不足,不断提升统一鉴定组织实施水平,做好服务保障工作,营造公平公正氛围。
此次统一鉴定我省各考区秩序井然,过程平稳,社会反响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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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考友们都准备好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了吗?本文“2017年聊城人力资源管理师统一鉴定通知”,跟着留学群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栏目来了解一下吧。要相信只要自己有足够的实力,无论考什么都不会害怕!
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省)新职业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鲁人社字[2017]60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加强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保证鉴定质量,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关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17年全国(省)新职业统一鉴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职业范围
(一)全国统一鉴定职业
2017年实行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心理咨询师、企业培训师、职业指导人员、理财规划师等5个职业,其中理财规划师5月份组织统一鉴定,11月份只组织补考。
(二)全省统一鉴定职业
2017年实行全省统一鉴定的职业有:电子商务师、劳动关系协调员等2个职业。
如遇政策调整,另行发文对全国(省)新职业统一鉴定职业范围和相关工作安排进行相应调整。
二、鉴定时间安排
(一)全国统一鉴定时间是5月20、21日和11月18、19日,具体职业等级和安排见附件1。
(二)全省统一鉴定时间是5月20日和11月18日,具体职业等级和安排见附件2。
(三)5月份和11月份统一鉴定报名及系统录入截止时间分别为4月1日和9 月22日,材料审核工作分别于4月11日和9月29日前完成。请各市、各单位按照规定时间上报相关资料,逾期上报将不予受理。
5月和11月统一鉴定接受个人网上报名,个人网上报名登陆山东省职业资格工作网(www.sdosta.org.cn) ,报名截止时间分别为3月29日和9月19日。
(四)参加2016年物流师职业全国统一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补考安排在5月20日进行。
(五)参加2016年公共营养师、广告设计师、信用管理师、创业咨询师等4个职业全省统一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补考安排在5月20日进行。
三、申报条件
新职业统一鉴定申报条件可登录山东省职业资格工作网查询。
四、鉴定方式
2017年全国、全省统一鉴定方式见附件1、附件2。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1级、心理咨询师2级、劳动关系协调员2级的综合评审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组织,具体安排如下:
(一)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1级综合评审采用撰写论文、口头答辩的方式,论文按山东省职业资格工作网“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综合评审办法”要求撰写,分别于5月25日和11月23日前提交至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逾期不再受理;口头答辩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组织,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二)心理咨询师2级综合评审采用撰写论文、口头答辩方式,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分别于6月下旬和12月下旬公布心理咨询师2级理论、技能成绩,理...
09-09
考友们都准备好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了吗?本文“2017下半年山东潍坊人力资源管理师鉴定公告”,跟着留学群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栏目来了解一下吧。要相信只要自己有足够的实力,无论考什么都不会害怕!
潍坊市2017年下半年新职业鉴定公告
按照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7年度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鉴发〔2017〕1号)和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2017年新职业鉴定工作安排,现将2017年下半年潍坊市新职业鉴定公告如下:
一、报名拟定时间:2017年9月7日至14日
二、审核拟定时间:2017年9月11日至15日
三、报名方式:2017下半年我市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缴费的方式进行。报名期间,考生可登陆潍坊市人事考试信息网选择考生所在县市区的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窗口分为正常鉴定窗口和补考鉴定窗口。补考鉴定窗口是指补考人员在上一年度内参加过新职业考试,且至少有一门成绩为有效合格的人员。没有合格科目的考生应重新选择正常鉴定窗口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国家新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留存,一份交报名点),按照各工种的报名条件,由单位或自己选择的职业培训学校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按属地原则到报名点办理确认缴费手续。县市区(开发区)范围的考生,由所在县市区(开发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组织办理,汇总后报市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市直范围的考生,由所在单位或职业培训学校汇总后到市直报名点(市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办理确认缴费手续。驻潍高校的学生网上报名必须选择各自学校的报名点,未列报名点的学校选择市直报名点,由学校统一组织到市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办理。
报名结束后,考生应于9月16日前上网查看自己的报名状态是否为已缴费。
四、资格审查
报名时,考生需按附件1申报条件要求并提交如下证件、材料: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资格审查后退回);
2、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的《国家新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表》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资格审查后退回);
4、职业培训合格证明(申报条件中有要求的);
5、工作年限证明由人事(劳资)部门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年限证明。
五、报名条件:见网站技能鉴定指南栏目新职业分类及申报条件
六、收费标准:
(一)收费标准按鲁价费函[2016]85号文件收费标准执行;
(二)补考收费按照收费标准的50%收取。
(三)上机考试工种(见附件3)另收技术支持费每科10元。
七、统考时间、考核方式(见附件3)。
八、其他事项:
(一)2017年新职业工种鉴定具体要求及相关事项,请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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