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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科技职业学院2018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保证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使广大考生了解学院的录取规则,充分体现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招生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能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坚决贯彻落实教育部“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公开、高校招生章程公开、高校招生计划公开、考生资格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公开”的“十公开”原则和“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礼品,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的“六不准”原则。
第四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全程公开、信息透明,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兰州科技职业学院(甘肃省)
第六条 学校代码:14518
第七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高职)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第九条 学校地址:兰州市定远东部科技新城园区大道1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人员
第十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招生办公室拟定招生计划,研究招生政策,组织实施招生录取,讨论决定招生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成员由招生处处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并设招生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招生办公室。
第十一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专门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成立招生督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加强对招生录取过程中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建立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明确到岗位、落实到人。
第十四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人员由招生领导小组抽调教务处、网络中心等部门有招生资格的人员参加。
第十五条 招生办公室认真贯彻教育部和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工作文件精神,对选定的招生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培训和教育,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增强依法工作的意识,确保学校招生工作公平、有序、顺利进行。
第四章 录 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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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陆续公布,留学群高考网为大家提供兰州外语职业学院招生章程2016,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05-17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2019招生章程已公布,赶紧和留学群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大家提前了解学校的招生情况,做好准备!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2019招生章程已公布
第一章 总 则
为保证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使广大考生了解学院的录取规则,充分体现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招生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能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坚决贯彻落实教育部 “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公开、高校招生章程公开、高校招生计划公开、考生资格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公开”的“十公开”原则和“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礼品,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的“六不准”原则。
第四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全程公开、信息透明,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五条 学院全称:兰州科技职业学院(甘肃省)
第六条 学院代码:14518
第七条 办学层次:普通高职(专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第九条 学院地址:兰州市定远东部科技新城园区大道1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人员
第十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招生办公室拟定招生计划,研究招生政策,组织实施招生录取,讨论决定招生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成员由招生处处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并设招生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招生办公室。
第十一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专门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成立招生督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加强对招生录取过程中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建立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明确到岗位、落实到人。
第十四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人员由招生领导小组抽调教务处、网络中心等部门有招生资格的人员参加。
第十五条 招生办公室认真贯彻教育部和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工作文件精神,对选定的招生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培训和教育,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增强依法工作的意识,确保学校招生工作公平、有序、顺利进行。
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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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东营科技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各省区招生委员会关于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建立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
第二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学院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学院纪委、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简介
第四条 学院全称:东营科技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院国标代码:13007。
第六条 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九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学制:三年。
第十一条 学院基本情况
东营科技职业学院坐落于国家“黄蓝”两大战略、“环渤海湾经济区”的中心城市—“胜利油田基地”东营市,是由政府兴办、地方财政拨款,经山东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列入国家统招计划、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黄河文化、石油文化、兵家文化、红色文化交汇融合,底蕴深厚。这里企业林立,经济活跃,发展潜力巨大。在优越的经济和文化环境浸润下,学院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正日益成为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摇篮。
学院占地635.3亩,建筑面积14.4万平方米,馆藏图书20.49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615万元,现有专任教师144人,聘请兼职教师90人,在胜利油田、华泰集团等大型企业建有校外实习、实训基地60余处。
学院紧紧围绕服务黄蓝两大国家战略这一大局,以石油化工、机械装备制造为主体,以经济贸易和现代服务、生态农业为两翼,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立足东营,面向山东,依托区域经济环境优势,大力加强校企合作,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大力加强服务社会能力,深化人才培养机制改革,深化内部管理运行机制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建成高等职业教育为主,非学历教育和社会培训为辅的开放式高等职业院校。面向生产、管理、服务一线,大力培养具有较高职业综合素质和专业实践能力,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成为黄河三角洲特别是东营市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基地,企业行业职业培训基地,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区域文化引领和传承基地,打造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人才需求高地。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十四条 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设置<...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陆续公布,留学群高考网为大家提供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2016,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浙江省有关规定,按照“阳光招生工程”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方式,是我校开展招生工作和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本章程经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核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学校国标码:14088 浙江省学校招生代码:0085)
第五条 学校地址:温州市六虹桥路1000号(邮编:325006)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 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高职)
第八条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是由温州市人民政府举办,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位于温州市区景山公园南侧,毗邻汇昌河,占地面积677亩,现有农业与生物技术系、园林水利工程系、动物科学系、经贸管理系、信息技术系、公共教学部、成教学院等五系一部一院,开设涵盖农林牧渔、食品药品与粮食、水利、电子信息、装备制造、财经商贸等六大类22个专业。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招生负责人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则和实施细则,研究并决定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协调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2016年共有22个招生专业,分别是:设施农业与装备、种子生产与经营、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食品加工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畜牧兽医、动物医学、宠物养护与驯导、园艺技术、园林技术、水利工程、计算机网络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机与电器技术、电子商务、会计、国际商务、市场营销、连锁经营管理、金融管理。
第十三条 学校2016年面向浙江、福建、安徽、江西、贵州、河南、广西、山西、湖南等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数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四条 根据生源情况需要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由学校向各省(市、区)计划主管部门及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省高校招生委员会组织实施,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七条 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按平行志愿规则录取;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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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科技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依法从招、诚信招生”的精神,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2016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院校名称:海南科技职业学院
第四条院校国标代码:14172
第五条办学性质:民办
第六条学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大道18号;邮政编码:571126
第七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八条办学性质: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十条毕业颁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并在教育部指定的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学历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海南科技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师生代表和校友代表组成。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和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招生纪检监察处,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各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五条学校录取批次:海南省录取批次为高职(专科)批;其他省份录取批次根据各省文件要求而定,详见各生源省份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学院录取工作在各省招生机构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
第十七条我院招收学生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八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院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GB30035-2013船员健康检查要求》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九条我院仅招收应试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第二十条我院申请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20%;艺术类由生源所在省(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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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名称:黄冈科技职业学院
院校代码:13799层次:专科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职院校
考生咨询电话:0713-8118555 8118686 8118586(传真)
网址:http://www.hbhgkj.com
E-mail:[email protected]
办学地址:湖北省黄冈市东坡大道62号
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招收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考的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
3、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考核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旅游与酒店管理专业要求考生品貌端庄,男生身高不低于1.68M,女生身高不低于1.55M。
4、在录取过程中优先第一志愿考生,接受调剂,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对享受优录政策加分的考生,以加分后的成绩统计。
5、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我院未单独组织专业考试,但承认该生参加所在省组织的艺术联考成绩和相关院校专业考试成绩。
6、我院录取男女比例不限,应往届毕业生一视同仁。
7、外语语种不限。
8、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物价部门审核标准收费。
9、奖励措施:(1)学院设有各类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2)考分在各省划本科线以上的考生,到校后减免学费1000元;(3)对家庭困难的学生,学院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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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全称:台州科技职业学院<?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xml:namespace>二、部委代码:13746 在各省招生院校代码详见统一公布的招生计划
三、校 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嘉木路288号
四、办学地点:台州市黄岩区
五、邮政编码:318020
六、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七、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八、录取规则:
(一)按国家教育部要求,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录取体制,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体检、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二)外语语种要求:学校以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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