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群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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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招生章程

 

  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以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为原则,结合相关法案和院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了招生章程。下面是留学群为大家整理的“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内蒙古自治区以及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

  2.学校代码:14205

  3.学校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机场路29号

  4.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5.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6.上级主管部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二、招生计划及录取要求

  1.招生计划:招生专业与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我院报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并由我院和各省市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2.外语语种: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日语课程,新生入学后外语课教学安排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3.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省(市、自治区)规定执行。

  4.男女比例:所有专业均无性别要求。

  5.本科录取批次

  (1)普通文理科:区内本科二批,区外按各省(市、自治区)具体要求安排。

  (2)艺术类:区内本科提前C批录取。区外按各省(市、自治区)具体要求安排。

  6.专科录取批次

  (1)普通文理科:区内高职高专批次

  (2)高职对口批次:区内高职高专批次

  三、录取规则

  1.我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出现平行分录取情况,则按照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2.内蒙古自治区及我院投放计划的省(市、自治区)本科、专科计划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部分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依次接收非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如考生所填报专业第一专业志愿已录取满,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将依次按第二专业志愿、第三专业志愿录取到未录满的专业,对未填报专业服从调剂者,在其所填报志愿专业录满时,原则上做退档处理。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志愿级差。

  3.提档比例不超过120%。

  4.我院认可内蒙古自治区及有关省(市、自治区)对考生的加分和优惠政策,并按加分后成绩排序。

  (1)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内蒙古自治区考生,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绘画、环境设计、动画、摄影本科专业须取得全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线,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山西省、河北省考生,遵循考生志愿顺序,按照投档...

2021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秋季开学时间

 

  2021年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的开学时间确认了,快来看看吧。以下是由留学群小编为大家精心带来的“2021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秋季开学时间”,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2021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秋季开学时间

  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发布公告称,2019级、2020级全体学生于8月27日、28日、29日三天错峰开学报到;2021级专升本新生于9月2日开学报到;2021级本专科新生于9月9日开学报到。

  2018级大四本科学生,除财会系外,其他系学生不返校,各系安排线上教学及实习。秋季开学后仍实行5.5天工作制,同时实施校园封闭式管理。

  按照教育部部署,鉴于目前疫情发展的不确定性,如果到了开学的时候,仍有中高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学校暂缓开学,中高风险地区学生暂缓返校。

  拓展阅读:新学期大学生学习计划

  一、社会环境分析

  经济全球化使世界各国联系日益紧密,英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学好英语对于我们来说是社会发展中的必然要求。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各种工作岗位对于计算机的应用潜力要求也越来越高。作为新一代的大学生,我们要时刻谨记英语和计算机的学习对于我们人生发展的重大影响力,并抓住一切机会去掌握它们,提高自我的应用潜力。

  时代为当代大学生的成长带给了广阔的舞台,也对当代大学生的潜力和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大学生要适应时代的要求,肩负起新的历史使命,既需要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专业潜力,又需要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

  二、学业目标定位

  1、学习及个人发展方面的定位:学好自我的专业课,提高思想认识,以优异的成绩完成大学学业,在大四顺利考上研究生。课余时间适当地看自我想看的书,保留对文字的敏感性。掌握基本的计算机应用技能,说好英语。培养自我的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素养,使自我朝着复合型人才的道路发展。

  2、身体素质方面的定位:不熬夜,持续作息时间正常。坚持晨炼。少吃零食,吃正餐、水果。持续体重正常,瘦点更好。

  三、具体计划实施方案

  (记着:仅有真才实学才会被接纳,我们就应有长远的目光,将自我历练至不败之地)

  每一天必做:早上六点起(星期六、日没特殊要求),做两篇英语阅读题(如:快速阅读),之后朗读英语(包括单词,短语,课文)。做好课前预习、课后复习,做好相关笔记。合理安排科目每一天学习占用的时间及进行科目学习的先后顺序。

  每周必做:上机练习英语听力(每次两单元),对《办公自动化及其应用》及《大学计算机》的知识进行操作实践(目前大一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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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文理学院招生章程2016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留学群高考网为大家提供兰州文理学院招生章程2016,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兰州文理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兰州文理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兰州文理学院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兰州文理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兰州文理学院普通本科、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兰州文理学院招生工作全面贯彻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选拔,对考生的德智体美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三条学校名称:兰州文理学院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六条 学校代码:11562

第七条 主管机构:甘肃省教育厅

第八条 学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滩北面滩400号

第三章 招生机构

宝鸡文理学院招生章程2016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陆续公布,留学群高考网为大家提供宝鸡文理学院招生章程2016,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宝鸡文理学院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宝鸡文理学院,学校国标代码为10721,英文校名为“Baoji University of Arts and Sciences”。

第三条 学校地址:学校位于陕西省第二大城市——宝鸡市。学校分为两个校区(新校区: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大道1号,邮政编码:721013;老校区:陕西省宝鸡市西宝路44号,邮政编码:721016)。

第四条 办学类型:学校为陕西省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是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设有哲学系、思政教研部、政法学院、教育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外国语言文学系、历史文化与旅游系、经济管理学院、音乐系、美术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物理与光电技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地理与环境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子电气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体育系等18个院系部,开设有66个本科专业。学校拥有6个一级硕士授权学科,29个硕士授权点。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学校成立了由校领导、纪委监察室、学生处、校长办公室、教务处、招生办、教学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保卫处、后勤集团等负责人及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等组成的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管理等重大事项。校招生办具体负责实施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校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年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公布的计划数据为准。艺术类预留计划主要用于报考学校生源较多省区的相同分数考生。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八条 学校调档比例控制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之内。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满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执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按省级招生办投档顺序录取。在专业分配上,按照专业清原则确定。

第九条 学校对各省(市、自治区)符合教育部政策性加分或降分的考生按照投档分数录取。

第十条 艺术类专业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和相关省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办法录取。省外艺术类专业均实行文理兼收,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份规定的分数线后,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出现生源不足的情况,则认可考生所在省份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并依照专业统考成绩高低择优录取。陕西省的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按照陕西省招生办《关于做好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录取中若出现专业课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从...

重庆文理学院招生章程2016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陆续公布,留学群高考网为大家提供重庆文理学院招生章程2016,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重庆文理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重庆文理学院,学校代码10642。

学校前身重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渝州教育学院分别创办于1976年和1972年;2001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两校合并组建为渝西学院;2005年4月,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重庆文理学院。

办学类型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办学地址 :红河校区位于重庆市永川区红河大道319号。星湖校区位于重庆市永川卫星湖文化旅游区。

办学基本条件:学校占地面积1719亩,校舍建筑面积71万平方米,馆藏图书177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9亿元。学校现有教职员工1200余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教授110余人,副教授250余人,博士180余人、硕士690余人,外籍教师10人,外聘专家教授300余人。全日制本科在校生20000余人。

学历证书颁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重庆文理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重庆文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及投诉电话023-49891717。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校成立专门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工作。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 2016年学校招生的主要类别有:普通高考生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员(篮球)、对口高职本科。

第八条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级招办公布的重庆文理学院计划情况及说明。

1、“信息与计算科学”为校企合作专业,培养方向为金融软件。只招收理科填报该专业志愿的合格考生,招生范围涉及全国多省。各省招生代码及计划详见相关省级招办公布的重庆文理学院计划情况及说明。

2、“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机械电子工程”两专业有重庆文理学院与重庆长航合作订单培养...

2016湖南文理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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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湖南文理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湖南文理学院是一所多学科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专业涵盖文、理、工、农、史、法、经、管、教、艺10大学科门类。

  第三条 学校设有文史学院、外国语学院、法学院、艺术表演与传媒学院、美术学院、体育学院、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国际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9个教学院、1个教学部---师范教育教学部、1个独立学院---芙蓉学院。

  第四条 学校设有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历史学、英语、商务英语、日语、法学、思想政治教育、地理科学、地理信息科学、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数学与应用数学、金融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统计学、物理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工程、教育技术学、化学、应用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网络工程、软件工程、生物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农学、动物科学、水产养殖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自动化、通信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土木工程、城乡规划、音乐学、舞蹈编导、学前教育、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54个本科专业(其中教育技术学和动画两个专业2016年暂停招生),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我校与英国伍斯特大学合作,举办生物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等3个专业国际教育项目和网络工程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与加拿大菲莎河谷大学合作,举办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国标代码10549,省招生代码4318)

  第七条 办学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洞庭大道3150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八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领导招生工作的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处理学校的日常招生工作事务,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教育部及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工作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执行学校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办法。

  2.制定本校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

  3.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4.组织省外艺术类专业考试,并按国家相关规定核发专业考试合格证。

  5.根据国家核准的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学...

2013年湖南文理学院招生章程

 

  湖南文理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落实高考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学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湖南文理学院是一所多学科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专业涵盖文、理、工、农、史、法、经、管、教、艺10大学科门类。

  第三条 学校设有文史学院、外国语学院、法学院、艺术表演与传媒学院、美术学院、体育学院、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芙蓉学院、国际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9个教学院、2个教学部。

  第四条 学校设有汉语言文学、新闻学、英语、日语、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法学、地理科学、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物理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工程、教育技术学、化学、应用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网络工程、生物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农学、动物科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自动化、通信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土木工程、城乡规划、音乐学、舞蹈编导、学前教育、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47个本科专业(其中教育技术学和服装与服饰设计两个专业2013年暂停招生),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国标代码10549,省招生代码4318)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

  第七条 办学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洞庭大道3150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八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领导招生工作的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处理学校的日常招生工作事务,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教育部及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工作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执行学校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办法。

  2.制定本校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

  3.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4.组织省外艺术类专业考试,并按国家相关规定核发专业考试合格证。

  5.根据国家核准的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录取考生,并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遗留问题。

  6、完成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及其它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安排的有关招生方面的工作。

  7、协助教务处、学生工作部等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8、上报有关招生数据。

  9、做好年度招生工作总结。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十条 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招生工作通知》的规定执行...

2012年湖北文理学院招生章程

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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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文理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中文全称为湖北文理学院,英文全称 Hubei University of Arits and Science 学校国标代码为10519,注册地址为湖北省襄阳市隆中路296号。

第三条 学校为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现设有46个本科专业,涵盖理、工、文、管、经、法、教、医、艺术等九大学科门类。兼招部分高职(高专)学生和中职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

第五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根据招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全校师生及校友中遴选招生工作人员参与学校招生宣传、录取工作以及部分招生形式(专业)的专业水平考核(考察)及考务工作。

第七条 学校招生计划及相关招生信息通过湖北文理学院招生网(http://www2.xfu.edu.cn/zsw/)和各省招生的权威刊物对外发布。

第八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管理体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条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各专业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一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 录取时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视各省生源情况而定,但最多不超过计划数的120%。

第十三条 按教育部要求,考生外语语种不限。我校除日语专业安排有日语教学外,其它专业只安排英语教学,请考生注意填报。

第十四条 进档考生的专业分配原则是:根据专业志愿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专业清,志愿清”办法进行专业分配。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我校所设招生专业范围内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艺术、体育录取办法。

(一)美术类考生文化课成绩应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投档资格线。专业课应按所在省招办的要求参加专业联考,并取得合格证。我校单独举办专业课考试的,考生还应取得校考专业课合格证。我校未单独举办专业课考试的,其联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