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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2
大家做好准备迎接2018年初级会计师考试了吗?留学群诚意整理“2018年初级会计师《会计实务》辅导讲义:存货清查”,只要付出了辛勤的劳动,总会有丰硕的收获!欢迎广大考生前来学习。
2018年初级会计师《会计实务》辅导讲义:存货清查
存货清查
实地盘点,将实存数与账存数核对,保证账实相符。
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一)存货盘盈的账务处理
(1)批准处理前:
借:原材料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2)批准处理后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管理费用
(二)存货盘亏及毁损的账务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自然灾害原因除外)
借:管理费用(正常损耗或管理不善)
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责任人赔偿)
营业外支出(自然灾害等非常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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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6
考友们都准备好2018初级会计师考试了吗?本文“2018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辅导讲义:委托收款和国内信用证”,跟着留学群来了解一下吧。要相信只要自己有足够的实力,无论考什么都不会害怕!
2018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辅导讲义:委托收款和国内信用证
一、委托收款
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1、委托收款在同城、异地均可以使用。
2、办理委托收款的程序
(1)收款人办理委托收款应向银行提交委托收款凭证和有关的债务证明。
(2)以付款银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当在当日将款项主动支付给收款人。
(3)付款人应当于接到通知的当日书面通知银行付款,如果付款人未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3日内通知银行付款的,视为同意付款。
二、国内信用证
国内信用证是指开证银行依照申请人(购货方)的申请向受益人(销货方)开出一定金额、并在一定期限内凭信用证规定的单据支付款项的书面承诺。
1、只适用于国内企业之间商品交易产生的货款结算。
2、只能用于转账结算,不得支取现金。
3、我国信用证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
4、开证行在决定受理该项业务时,应向申请人收取不低于开证金额20%的保证金。并可根据申请人资信情况要求其提供抵押、质押或由其他金融机构出具保函。
5、信用证有效期为受益人向银行提交单据的最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例题1】我国国内信用证开具后,在有效期内,非经信用证各有关当事人的同意,开证银行不得修改或者撤销。( )(2007年)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我国信用证的概念。我国信用证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
【例题2】关于国内信用证特征的表述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2008年)
A、国内信用证为不可撤销凭信用证
B、受益人可以将国内信用证权利转让给他人
C、国内信用证结算方式只适用于国内企业商品交易的货款结算
D、国内信用证只能用于转账结算,不得支取现金
答案:B
解析:我国信用证为不可撤销、不可转入的跟单信用证。不可转让信用证,是指受益人不能将信用证的权利转让给他人的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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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3
要参加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同学们,留学群为大家提供“2018年初级会计师考试《会计实务》辅导讲义:包装物”供广大考生参考,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8年初级会计师考试《会计实务》辅导讲义:包装物
包装物
(一)包装物的内容
包装物,是指为了包装本企业商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如桶、箱、瓶、坛、袋等。其核算内容包括:
1.生产过程中用于包装产品作为产品组成部分的包装物,记入"生产成本"科目;
2.随同商品出售而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记入"销售费用"科目;
3.随同商品出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记入"其他业务成本"科目;
4.出租或出借给购买单位使用的包装物,记入"其他业务成本"或"销售费用"科目。
(二)包装物的账务处理
为了反映和监督包装物的增加变动及其价值损耗、结存等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周转材料-包装物"科目进行核算。
(1)对于生产领用包装物,应根据领用包装物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借记"生产成本"科目,贷记"周转材料-包装物"、"材料成本差异"等科目。
(2)随同商品出售而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应于包装物发出时,按其实际成本计入销售费用。
(3)随同商品出售而单独计价的包装物,一方面应反映其销售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另一方面反应其实际销售成本,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1.生产领用包装物
2.随同商品出售包装物
随同商品出售而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应按其实际成本计入销售费用,借记"销售费用"科目,按其计划成本,贷记"周转材料-包装物"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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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考友们都准备好2018年初级会计师考试了吗?本文“2018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辅导讲义:契税法律制度”,跟着留学群来了解一下吧。要相信只要自己有足够的实力,无论考什么都不会害怕!
2018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辅导讲义:契税法律制度
一、契税的纳税人——权属的承受人
契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承受(获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
提示:这里所说的“承受”,是指以受让、购买、受赠、交换等方式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
二、契税的征税范围
契税以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作为征税对象。土地、房屋权属未发生转移的,不征收契税。契税的征税范围具体包括: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一级市场);
2.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二级市场:包括出售、赠与、交换);
提示: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3.房屋买卖;
4.赠与;
5.交换。
6.特殊情况,视同转移:
(1)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2)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3)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4)以预购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5)土地使用权受让人通过完成土地使用权转让方约定的投资额度或投资特定项目,以此获取低价转让或无偿赠与的土地使用权的;(6)公司增资扩股中,对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入股或作为出资投入企业的,征收契税;(7)企业破产清算期间,对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的,征收契税。
提示:(1)企业破产清算期间,债权人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
(2)土地、房屋权属的典当、继承、分拆(分割)、出租、抵押,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
【例题•单选题】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缴纳契税的是( )。(2009年)
A.承包者获得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
B.企业受让土地使用权
C.企业将厂房抵押给银行
D.个人承租居民住宅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契税的征税范围。契税以在我国境内转让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作为征税对象。土地、房屋权属未发生转移的,不征收契税。土地使用权转让中的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以及土地、房屋权属的典当、继承、出租或者抵押等,均不属于契税的征收范围。
三、契税的税率:比例税率(3%-5%)
四、契税的计税依据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税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市场价格确定。
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
提示: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的一方缴纳契税;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
4.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
12-18
大家做好准备迎接初级会计师考试了吗?留学群诚意整理“2018年初级会计师《会计实务》辅导讲义:本年利润”,只要付出了辛勤的劳动,总会有丰硕的收获!欢迎广大考生前来学习。
2018年初级会计师《会计实务》辅导讲义:本年利润
本年利润
一、结转本年利润的方法
会计期末结转本年利润的方法有表结法和账结法两种。
(一).表结法
表结法下,各损益类科目每月月末只需结计出本月发生额和月末累计余额,不结转到“本年利润”科目,只有在年末时才将全年累计余额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但每月月末要将损益类科目的本月发生额合计数填入利润表的本月数栏,同时将本月末累计余额填入利润表的本年累计数栏,通过利润表计算反映各期的利润(或亏损),表结法下,年中损益类科目无需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从而减少了转账环节和工作量,同时并不影响利润表的编制及有关损益指标的利用。
(二).账结法
账结法下,每月月末均需编制转账凭证,将在账上结计出的各损益类科目的余额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年利润”科目的本月合计数反映当月实现的利润或发生的亏损,“本年利润”科目的本年累计数反映本年累计实现的利润或发生的亏损。账结法在各月均可通过“本年利润”科目提供当月及本年累计的利润(或亏损)额,但增加了转账环节和工作量。
【2008年判断】企业采用“表结法”结转本年利润的,年度内每月月末损益类科目发生额合计数和月末累计余额无需转入“本年利润”科目但要将其填入利润表,在年末时将损益类科目全年累计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
答案:对
二.结转本年利润的会计处理
1、期末结转收入和费用
结转各项收益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投资收益
营业外收入
贷:本年利润
结转各项成本、费用或支出时: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成本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资产减值损失
营业外支出
所得税费用
2、年度终了,将本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的本年实现的利润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如为亏损则是相反会计分录。
【例题5•判断题】年度终了,只有在企业亏损的情况下,才应将“本年利润”科目的本年累计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
【答案】×
解析:年度终了,无论盈亏均应将“本年利润”科目的本年累计余额转入“利润分配一未分配利润”科目。
【2008年综合题】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商品、原材料售价中不含增值税。假定销售商品、原材料和提供劳务均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其成本在确认收入时逐...
12-11
大家做好准备迎接2018年初级会计师考试了吗?留学群诚意整理“2018年初级会计师《会计实务》辅导讲义:收入”,只要付出了辛勤的劳动,总会有丰硕的收获!欢迎广大考生前来学习。
2018年初级会计师《会计实务》辅导讲义:收入
收入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具有以下特点:
(一)收入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二)收入会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三)收入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
收入按企业从事日常活动的性质分类
1.销售商品收入
销售商品收入是企业通过销售商品实现的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提供劳务收入是企业通过提供劳务实现的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是企业通过让渡资产使用权实现的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包括利息收入和使用费收入。
收入按企业经营业务的主次分类:
收入按企业经营业务的主次不同,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1.主营业务收入。
2.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是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与经常性活动相关的活动实现的收入。
第一节 销售商品收入
一、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
销售商品收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三)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四)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一般销售商品业务的处理
在进行销售商品的会计处理时,首先要考虑销售商品收入是否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符合所规定的五个确认条件的,企业应及时确认收入,并结转相关销售成本。企业判断销售商品收入满足确认条件的,应当提供确凿的证据。
企业销售商品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通常情况下,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即为其公允价值,应当以此确定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企业销售商品所实现的收入以及结转的相关销售成本,通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核算。确认销售商品收入时,应按实际收到或应收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确定的销售收入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同时,按销售商品的实际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等科目。企业也可在月末结转本月已销商品的实际成本。
三、已经发出但不符合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的商品的处理
如果企业售出商品不符合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五个条件,不应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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