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群办公厅

留学群专题频道办公厅栏目,提供与办公厅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办公厅是党政机关设立的负责协助机关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并主管文秘和机关行政管理事务的综合职能部门。办公厅在其所属党政机关的领导下依职责行事,并办理机关及其领导交办的事项。省部级单位的办公厅为正厅级单位,如中共北京市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共河北省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公厅等。主要职能是:负责党中央文秘、会务工作,中央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中央指示、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的转达和催办落实;负责全国党政系统的密码通信和密码管理,负责中央文件和机要文电、信件的传递工作,承担全国有关商用密码的科研、生产、销售、使用等管理工作,负责全国密码保密工作;负责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的安全警卫、医疗保健,担负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活动场所的警卫任务;围绕中央总体工作部署,收集信息、反映动态、综合调研,承担部分中央文件、文稿的起草、修改和中央文件的校核工作;负责为中央制定党内法规和领导国家立法的具体服务工作;负责中央档案资料的接收、征集、整理、保管、利用和研究,负责全国档案事业行政管理;归口管理党中央直属各部的后勤服务,联络、处理中央各部门共同性的社会事务工作;承担中央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国务院办公厅:《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

 

  留学群小编为大家提供国务院办公厅:《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大家提前做好职业规划!

  国务院办公厅:《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把职业技能培训作为保持就业稳定、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的关键举措,作为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坚持需求导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适应人民群众就业创业需要,大力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面向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城乡各类劳动者,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

  《方案》明确,2019年至2021年,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提高培训针对性实效性,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三年共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5000万人次以上,其中2019年培训1500万人次以上;到2021年底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以上。

  《方案》提出了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政策措施。一是对职工等重点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开展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对就业重点群体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加大贫困劳动力和贫困家庭子女技能扶贫工作力度。二是激发培训主体积极性,有效增加培训供给。支持企业兴办职业技能培训,推动职业院校扩大面向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和贫困劳动力的培训规模,鼓励支持社会培训和评价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创新培训内容,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三是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加强政府引导激励。支持地方调整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依法加强资金监管并定期向社会公开资金使用情况,将职业培训补贴政策落到实处。

  《方案》强调,地方各级政府要把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作为重要民生工程,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深化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放管服”改革,提高培训管理服务水平,推进职业技能培训与评价有机衔接。大力弘扬和培育工匠精神,营造技能成才良好环境。

  文件原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国办发〔2019〕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9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

  为...

山西: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

 

  今天小编为大家提供山西: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山西: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

  晋招委(2019)1号

  各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高等学校:

  2019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工作继续实施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为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严格确定报考条件

  2019年我省国家、地方和高校贫困专项计划报考条件为:

  1.国家专项计划:报考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19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36个县)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2.地方专项计划:报考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19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22个县(区))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3.高校专项计划:申请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19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58个县(区))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且勤奋好学、成绩优良。有关高校可在此基础上提出其他报考要求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确保优惠政策惠及农村学生。

  以上“农村户籍”指户口类型为农村居民。农村区域划分标准可参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年度《统计用区划代码》和《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确定考生农村户籍。

  具有上述报名条件的考生,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县教育、公安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报考专项招生计划志愿。

  二、加强资格联合审核

  各地要严格执行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细化资格审核办法、严格资格审核程序和工作流程,完善监督机制,规范考生报名材料,落实工作责任,强化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各地招委会要协调建立由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共同参加的联合审核机制,充分利用公安户籍系统、中小学生学籍系统和高考报名系统,认真核查考生报名信息、纸质档案信息、中小学学籍系统信息,确保考生户籍、学籍真实准确、内容一致。

  符合报考高校专项计划条件的考生须于4月25日前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报名申请。

  凡未进行资格认定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上述专项计划的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

  高校要对报考考生在申请、录取和新生报到环节进行资格核查。有关市、县(区)招办和中学要积极配合高校开展考生资格复查工作。

  三、加大信息公开公示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

 

  2019年高考各类招生陆续进行,小编为大家提供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赶紧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学厅〔2018〕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各自主招生高校: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建立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进一步增强高校选才的科学性和公平性,现就做好2019年高校自主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招生政策

  1.严格报名资格条件。高校要进一步完善自主招生简章,科学合理确定报名条件,强化对学生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要求,不得简单以论文、专利、中介机构举办的竞赛(活动)等作为报考条件和初审通过依据。对拟认可的赛事证书,要以权威性高、公信力强的学科竞赛为主,并组织相关专家对赛事的科学性、规范性进行认真评估。高校应于2019年1月底前将自主招生简章报教育部备案。

  2.严格制定录取标准。高校要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要求,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降低给予自主招生考生的优惠分值。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也要相应提高要求,确保生源质量。

  3.严格控制招生规模。高校要在上一年录取人数基础上适度压缩招生名额,合理确定参加高校考核和具备入选资格的考生人数,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宁缺毋滥。

  4.严格确定招生专业。高校要根据学科特色,从选拔具有相关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学生的角度出发,科学确定自主招生专业,原则上以基础学科和特色学科专业为主。

  二、全面规范招生程序

  5.严格审核申请材料。高校要按“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考生材料审核机制,落实审核工作责任。成立专门自主招生审核专家组,明确审核规则和标准,采用多名专家“背靠背”分别独立审核、复核等方式,确保审核工作质量。要加大对学生申请材料的核查力度,通过专家鉴定、联系主办方核实等方式对考生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全覆盖核查。考生申请材料中有关获奖证书等应在高校规定的报名时间之前取得,不得事后补报。

  6.严格组织高校考核。高校要结合相关学科、专业特色及培养要求,确定相应的考核内容和形式,强化对学生道德品质、身心健康、艺术修养、劳动实践的考查,重点考查学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增强综合素质。高校考核管理要参照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和考务管理规定执行,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确保命题、制卷、运送、分发、回收等试卷流转环节的安全保密,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加强面试专家等相关人员名单的保密管理,认真执行回避制度。严禁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高校考核等有关工作。高校考核的笔试应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过程全程录音录像。要在校考中增设体育科目测试,测试项目由高校根据中学教学实际自主确定,测试结果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

  7.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完善教育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高校和中学四级多次信息公开制度,向社会明确告知公示网站,做到详实...

教育部办公厅:严禁有害APP进入中小学校园

01-03

标签: 中考资源

 

  为营造良好的“互联网+教育”育人环境,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各地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止有害APP进入校园。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教育部办公厅:严禁有害APP进入中小学校园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近期,一些含有色情暴力、网络游戏、商业广告及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等内容的APP进入部分中小学校园,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和正常学习,引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为营造良好的“互联网+教育”育人环境,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各地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止有害APP进入校园。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立即开展全面排查。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结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重大事项督办通知要求认真排查,凡发现包含色情暴力、网络游戏、商业广告等内容及链接,或利用抄作业、搞题海、公布成绩排名等应试教育手段增加学生课业负担的APP,要立即停止使用,退订相关业务,卸载APP,取消关注有关微信公众号,坚决杜绝有害APP侵蚀校园。要将涉嫌违法违规的APP、微信公众号报告当地网络信息管理和公安部门查处。要采用多种方式提醒家长慎重安装使用面向中小学生的APP。

  二、严格审查进入校园的学习类APP。各地要建立学习类APP进校园备案审查制度,按照“凡进必审”“谁选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双审查”责任制,学校首先要把好选用关,严格审查APP的内容及链接、应用功能等,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审查同意。要把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组织使用的学习类APP纳入统一管理,未经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同意,教师不得随意向学生推荐使用任何APP。要确保进入校园的学习类APP内容在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宜性等方面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要求,体现素质教育导向。要以“有效服务教育教学、不增加教师工作和学生课业负担”为原则,合理选用APP,严格控制数量,防止影响正常教育教学。进入校园的学习类APP不得向学生收费或由学生支付相关费用。要保障学生信息和数据安全,防止泄露学生隐私。

  三、加强学习类APP日常监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日常监管制度,明确监管责任和办法,切实保障进入校园的APP安全健康、科学适宜。今后凡未经备案审查的学习类APP一律禁止在校园内使用,不得在课外统一组织或要求、推荐学生使用未经备案审查的学习类APP。要定期检查、掌握APP内容变动和更新情况,发现有害信息要及时处置。学校和教师不得利用APP发布学生成绩、排名等信息。对违规使用、疏于管理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教师要严肃问责。

  四、探索学习类APP管理使用的长效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研究,进一步完善学习类APP内容要求、审查标准和监管办法等,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逐步建立学习类APP使用管理的长效机制,推进“互联网+教育”,发挥好现代信息技术促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的有益作用。

  教育部办公厅

  2018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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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

 

  2019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已经开始,小编为大家提供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2019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坚持明晰定位、规范管理、择优选拔、分类指导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制度、严格规范、加强监督,切实提高特殊类型人才选拔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加强组织领导

  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各地各高校要加强对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领导,加强机构建设,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组织、监管本地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工作,对考试安全和招生工作负总责;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负责审核所属高校招生章程、特殊类型招生工作办法及招生计划,并指导和监督所属高校开展相关工作;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考试招生相关工作,监督在本地设立考点的高校校考工作,配合高校复核本地考生高考报名资格。高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校考试安全和招生工作负总责,对特殊类型招生考试重大事项依法依规进行决策。

  二 严格审核报名资格

  高校是特殊类型招生校考报名考生资格审核的主体。要根据教育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基本要求(见附件),结合本校实际,确定本校具体报名条件、资格审核程序并公布审核结果,不得降低报名资格条件,不得放宽资格审核标准。要加强对考生校考报名信息和高考报名信息的对比,加强对考生所持证书真伪的鉴定。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应积极配合高校复核考生报名资格。

  三 严格规范考试组织

  各地各高校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和教育部关于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组织有关工作要求,参照高考考务管理规定,对标对表,全面排查整改工作薄弱点和风险点。各地各高校要制订相关考试安全工作方案,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确保命题、制卷、运送、分发、回收等试卷流转环节的安全保密,确保试题试卷的绝对安全。

  严格选拔考试工作人员,加强规范化、专业化的全员业务培训,提高安全保密和遵纪守法意识;选派敬业、可靠、专业的人员从事考务组织、测试评价、监督管理、视频监控等工作;与所有考务人员逐一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严禁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严禁高校将审核、考试、选拔等工作下放至学校内设学院或部门独立负责;严禁高校通过各种虚假专业考试方式来圈定合格生源。

  四 严格规范录取行为

  各地各高校要完善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其内容不得与教育部招生政策相违背,不得与经主管部门审核的本校招生章程相矛盾。执行中不得更改原录取规则或增加额外的录取规则。要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相关考生的专项测试要求和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改革前的相应...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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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发展素质教育,按照依法规范、分类管理、综合施策、协同治理的原则,构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的长效机制,形成校内外协同育人的良好局面。

  《意见》针对当前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有安全隐患、证照不全、超前培训、超标培训等突出问题,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关键环节入手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对于推动各地健全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规范校外培训市场秩序,减轻学生过重课外负担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提出了四方面具体措施。一是明确设置标准。明确由省级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本地校外培训机构设置的具体标准,省域内各地市差距大的,可授权地市级教育部门制订,并从场所条件、师资条件、管理条件三方面提出了基本要求。必须有符合安全条件的固定场所,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从事相关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做到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同步设置、党的工作同步开展。二是依法审批登记。明确校外培训机构须经县级教育部门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再按所属类型到相关部门申领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培训点的,需到分支机构或培训点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履行审批手续。三是规范培训行为。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内容、班次、招生对象、进度、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要实事求是地制订招生简章、制作招生广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四是强化监督管理。校外培训机构证照实行年检和年度报告公示制度。要求各地全面推行黑白名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对通过审批登记的,在政府网站上公布机构名单及主要信息,对有负面清单所列行为的机构列入黑名单。

  《意见》强调,要通过健全工作机制、做实专项治理、强化问责考核、重视宣传引导,推动各方各司其职,取得工作实效。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同时,还要提高中小学育人能力,提升教学质量,严明入学纪律,做好课后服务,从根本上解决“培训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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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湖南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级单位选调公务员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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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湖南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级单位选调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2018年长沙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工作有关规定,现将我办二级单位(市爱卫办、驻沪办)2018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考生名单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笔试成绩和资格审查结果,以下6名考生进入面试: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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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做好2018年中小学教学用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教学用书

  1.义务教育国家课程相关学科(除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和小学科学之外)仍使用《2016年义务教育教学用书目录》(教基二厅函〔2016〕12号)公布的教材。

  2.实施六·三学制地区,义务教育一、二年级和七、八年级统一使用统编《道德与法治》《语文》教材;七、八年级统一使用统编《历史》教材。原使用人民教育出版社三科教材地区的三年级和九年级使用统编三科教材。

  实施五·四学制地区,义务教育一、二年级和六年级统一使用统编《道德与法治》《语文》五·四学制教材,初中历史课程起始年级统一使用统编《历史》五·四学制教材。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全部使用统编法治专册教材。其他年级,可根据《2018年全国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变动部分)》(见附件)和本地教学实际,确定使用统编三科教材进度。

  尚未使用统编教材的年级,应使用原选用出版社出版的教材,不得更换版本。

  3.义务教育一、二年级使用审定通过的增编小学科学教材,三至六年级使用现行教材。因修订审查工作尚未全部结束,仍沿用原选用出版社出版的教材,不得更换其他版本。

  二、普通高中国家课程教学用书

  普通高中国家课程各学科仍使用《2011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变动部分)》(教基二厅函〔2010〕20号)和《2009年基础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学用书目录》(教基厅〔2008〕6号)公布的教材。因普通高中教材正在进行全面修订,各地仍沿用原选用出版社出版的教材,不得更换其他版本。

  三、特殊教育学校和体育运动学校教学用书

  1.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相关学科相应年级原则上使用特殊教育新编教材,没有新编教材的学科和年级沿用原版本的教材。

  2.体育运动学校七、八年级道德与法治、语文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其他学科使用体育运动学校专用新编实验教材。没有新编实验教材的年级仍沿用原版本教材。

  四、有关要求

  1.各地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今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的有关工作。中小学教材使用应保持相对稳定,如确需更换教材版本,应严格按照中小学教材选用有关规定进行,并为教材印制、发行等留足时间,确保课前到书。

  2.中小学教材中不得夹带任何商业广告或教学辅助资料的链接网址、二维码等信息。

  3.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和学生需求确定是否购买磁带、光盘等配套音像材料,鼓励教材出版单位采取互联网下载的方式免费提供与教材配套的数字音像材料。

  4.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教材使用情况的检查,对未按相关规定更换教材、使用未经审定教材的地方和学校要严肃处理,责令纠正。

  相关教学用书目录信息可登录教育部门户网站(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对于假期,我想没有人会拒绝,那么,你想知道2018年节假日是怎么放假的吗?小编精心整理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如果想了解更多的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留学群。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

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17〕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8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春节:2月15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1日(星期日)、2月24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日)上班。

四、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8日(星期六)上班。

2018年中央办公厅国考面试和专业考试公告

 

  留学群为您整理了《2018年中央办公厅国考面试和专业考试公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在这里祝考生们都能取得好成绩!

  中央办公厅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8年度中央办公厅录用公务员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考录工作有关规定,递补、调剂了部分考生进入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考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月23日17时前,与用人单位联系确认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放弃面试者,请提供本人签名的《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2),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按照用人单位时间要求准备以下材料接受资格复审: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3),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4),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四、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安排

  考试内容分为面试、专业科目考试。参加面试人员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评,测评得分不计入总成绩,采用标准化试题,由考试笔试作答。面试拟于3月8日至3月11日期间进行,每日上午9时开始,下午1时30分开始。请上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30、下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下午1:0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面试开始前30分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具体安排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