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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高考你准备好了吗?小编为大家提供2019北京外国语大学招多个复合型专业首次纳入北京招生计划,一起来看看吧!祝大家备考顺利!
2019北京外国语大学招多个复合型专业首次纳入北京招生计划
北京外国语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首批“211工程”高校、“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高校、首批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现设有19个学院、6个直属系部、8个校级实体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国家语委科研中心、1个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4个教育部区域和国别研究培育基地、2个教育部非通用语种本科人才培养基地,37个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备案中心。学校有全国最大的外语类书籍、音像和电子产品出版基地: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学校开设本科专业121个,其中102个外语专业(含101种外国语言)、45个专业是全国唯一专业点。学校现有4个国家重点学科(含培育学科)和7个北京市重点学科。学校形成了以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为主体,文、法、经、管、工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格局。有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外国语言文学、管理科学与工程),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7个专业硕士点。学校与世界上83个国家和地区的高校和学术机构开展交流,签订了480余份校际交流协议;学校承办了亚、欧、美18个国家23所海外孔子学院,为国内承办海外孔子学院最多的高校。
一、2019年在京招生计划和专业
2019年北外共2个大类53个专业(方向)招生,多个复合型专业首入招生计划。
在北京拟投放的专业分两部分:其中提前批,也就是综合评价招生里面31个专业(方向);一批次设2个大类22个专业(方向)。
一批次专业里有我校具有传统优势的外国语种专业,另外就是非外语专业会放在一批次里面来招生。包括金融、管理、新闻、法律、外交、中文、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今年我校在教育部还获批了世界史(外国语言与外国历史)专业方向。
二、录取分数参考
三、一批次录取规则
按实际考分排队,由高到低按专业志愿依次录取,如所填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按政策性加分投档,投档后以考生的实考分进行排队顺序录取。实际高考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没有享受政策性加分的,录取相关科目和外语口试成绩高的考生。
四、人才培养
拔尖人才培养计划
方向一:培养具有多种语言能力、致力于对象国及相关区域研究的国际化战...
06-25
留学群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年高考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6年北京外国语大学提前批次
(综合评价录取、高校专项)
招生计划
北京
文史类共20人:葡萄牙语3人,俄语2人,阿拉伯语2人,克罗地亚语2人,波兰语2人,意大利语3人,朝鲜语2人,乌尔都语2人,斯瓦西里语2人。
理工类共19人:乌克兰语2人,阿拉伯语2人,阿尔巴尼亚语3人,朝鲜语(国际商务方向)3人,越南语2人,乌尔都语2人,马来语2人,斯瓦西里语3人。
天津
文史类共2人:俄语2人。
理工类无计划。
河北
文史类共10人:俄语2人,克罗地亚语2人,意大利语2人,越南语2人,乌尔都语2人。
理工类共11人:葡萄牙语2人,阿拉伯语3人,罗马尼亚语2人,阿尔巴尼亚语2人,斯瓦西里语2人。
山西
文史类共9人:俄语2人,阿拉伯语2人,罗马尼亚语2人,马来语3人。
理工类(高校专项)共1人:朝鲜语(国际商务方向)1人。
内蒙古
文史类共6人:俄语2人,阿拉伯语2人,越南语2人。
理工类(高校专项)共2人:俄语1人,朝鲜语1人。
辽宁
文史类共6人:波兰语2人,阿尔巴尼亚语2人,马来语2人。
理工类共8人:阿拉伯语2人,罗马尼亚语2人,朝鲜语(国际商务方向)2人,乌尔都语2人。
吉林
文史类共5人:阿拉伯语2人,斯瓦西里语3人。
理工类共5人:克罗地亚语3人,朝鲜语(国际商务方向)2人。
黑龙江
文史类共6人:俄语2人,克罗地亚语2人,朝鲜语2人。
理工类共6人:阿拉伯语2人,越南语2人,马来语2人。
江苏
文史类共9人:俄语3人,波兰语2人,意大利语2人,马来语2人。
理工类共8人:葡萄牙语2人,阿拉伯语2人,朝鲜语(国际商务方向)2人,乌尔都语2人。
浙江
文史类共9人:葡萄牙语2人,乌克兰语2人,阿尔巴尼亚语2人,斯瓦西里语3人。
理工类共9人:俄语2人,阿拉伯语3人,朝鲜语(国际商务方向)2人,马来语2人。
安徽
文史类共3人:俄语3人。
理工类共4人:阿拉伯语2人,朝鲜语(国际商务方向)2人。
福建<...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陆续公布,留学群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年北京外国语大学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阳光高考政策,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保证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的校名全称为北京外国语大学,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号,邮政编码是100089。
第三条学校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首批进入国家高等教育“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
第四条学校招收和培养包括普通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成人高等教育及各层次的国际学生等在内的各类高级专门人才。
第五条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学校招生事务的咨议与监督。
第七条学校设本科招生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纪委书记和招生办公室主任组成,负责制定全校的本科招生政策,讨论决定重大事宜。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学校设立招生监察办公室,全程监督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学校根据办学条件、各省、市、自治区高考报名人数和生源质量等因素编制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将由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总计划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录取优秀考生,具体由招生办视生源情况决定,并向招生领导小组备案。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依据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一条 学校高招远程网上录取有本科提前批次和第一批次录取两种形式。
提前批次招生按综合评价办法录取,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外国语言文化能力测试,具体招生简章学校将另行制定和发布。
第一批次招生由考生参加高考,填报高考志愿表的相应批次志愿,学校依据考生的高考分数在各省、市、自治区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市、自治区当年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数的120%。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当年计划数的105%。
第十三条 对享受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按政策性加分投档,投档后以考生的实考分进行排队顺序录取。实际高考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没有享受政策性加分的,依次录取外语、语文、数学和外语口试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四条 学校在录取时,根据各省、市、自治区考生填报志愿的情况按实际考分排队,由高到低按专业志愿依次录取。如所填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根据分数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
04-18
2014年高考招生咨询会即将开始,北京外国语大学公布了2014年校园开放日的时间,希望有兴趣的考生及家长记住时间,可以前往去了解相应的信息!
1、时间:4月27日(周日)8:30 -12:00
2、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号
3、乘车路线:
乘坐74、323、374、394、482、563、617、620、658、944、944支、967、968、特5、特8内、特10、运通103、运通108、运通109、运通110、运通201等公交车,在为公桥站(或魏公村西口)下车;或乘坐地铁4号线在魏公村站下车,西行500米即到。
由于校园场地有限,校园开放日当天,社会车辆不得进入校园,请考生及家长乘坐公交和地铁到我校。
4、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10-88816254,010-88816481
05-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阳光高考政策,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保证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的校名全称为北京外国语大学,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二号,邮政编码是100089。
第三条 我校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首批进入国家高等教育“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
第四条 学校凭借鲜明的外语专业优势、雄厚的教学科研实力,招收和培养包括普通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成人高等教育及各层次的国际学生等在内的各类高级专门人才。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我校设有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长、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全校的本科招生政策,讨论决定重大事宜。本科招生办公室是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的常设机构,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监察办公室,全程监督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我校本科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将分别由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会向社会发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依据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九条 我校高招远程网上录取有提前批次和本科第一批次录取两种形式。除提前批次招生的小语种专业外,学校其他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北京地区提前招生由考生自愿报名,提前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英语口试和专业面试,并参加高考。学校主要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同时参考英语口试和专业面试成绩进行录取。
京外地区提前批次由考生招生参加高考,填报高考志愿表的提前批次志愿。学校依据考生的高考分数在各省、市、自治区提前批次进行录取,不再单独组织英语口试和专业面试。
第十条 我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当年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120%,对于实行完全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的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105%。
第十一条 对享受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按政策性加分投档,投档后以考生的实考分进行排队顺序录取。实际高考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没有享受政策性加分的,依次录取相关科目和外语口试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二条 第一志愿专业录取时,根据各省、市、自治区考生填报志愿的情况按实际考分排队,由高到低按专业志愿依次录取。如所填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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