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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8
高校招生简章已经出现,还不知道的考生看过来,下面由留学群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南昌工学院招生章程”,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高考资讯!
2020南昌工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南昌工学院2020年普通本科、专科层次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南昌工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3421(国标代码),8237(江西省代码)。
第六条 办学性质、层次和类型:民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定位: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应用型本科院校。
第八条 颁发毕业证书:学生毕业后授予“南昌工学院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予南昌工学院学士学位。
第九条 办学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阁皂山大道998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南昌工学院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就业处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是招生工作咨询、管理和监督机构,负责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指导学校相关部门开展招生工作,在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发挥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招生就业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
第十一条 南昌工学院招生期间学校成立由招生就业处、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等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是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统筹协调落实相关招生工作。
第十二条 南昌工学院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国家、教育部有关招生法规、政策以及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政策。执行学校招生章程及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二)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实施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组织开展学校招生宣传工作,与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共同做好招生信息服务及咨询工作。
(四)负责学校录取各类考生,并负责处理录取中的各种问题。
(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录取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第十三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南昌工学院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内,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办学条件,结合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情况,统筹考虑相关省(市、自治区)应届普通高中毕业...
南昌工学院一所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民办应用型全日制本科大学,学校为规范今年招生工作,维护考生权益,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本招生章程,感兴趣的考生就来和小编一起看看了解一下该章程吧!
南昌工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南昌工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专科层次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南昌工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3421(国标代码),8237(江西省代码)。
第六条 办学性质、层次和类型:民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定位: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应用型本科院校。
第八条 颁发毕业证书:学生毕业后授予“南昌工学院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予南昌工学院学士学位。
第九条 办学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阁皂山大道998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南昌工学院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就业处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是招生工作咨询、管理和监督机构,负责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指导学校相关部门开展招生工作,在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发挥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招生就业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
第十一条 南昌工学院招生期间学校成立由招生就业处、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等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是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统筹协调落实相关招生工作。
第十二条 南昌工学院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国家、教育部有关招生法规、政策以及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政策,执行学校招生章程及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二)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实施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组织开展学校招生宣传工作,与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共同做好招生信息服务及咨询工作。
(四)负责学校录取各类考生,并负责处理录取中的各种问题。
(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录取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第十三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南昌工学院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内,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办学条件,结合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陆续公布,留学群高考网为大家提供南昌理工学院招生章程2016,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一、学校名称与国标代码:
学院名称:南昌理工学院 国标代码:12795
二、学校性质:
民办普通本科院校
三、办学地址和办学条件:
南昌理工学院是教育部批准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校园占地面积4600亩。目前已建校舍119万平方米,馆藏图书290余万册,各种教育资产总计达18亿,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81亿。现有在校生3万余人。学校设有19个学院5个部9个基地。
学校以“航天科教,兴我中华”为办学宗旨,秉承“科学、务实、厚德、创新”的校训。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881名,副高以上职称比为35.8%,硕士以上学历比为59.3%。学校自有专任教师中,有博、硕导82人,博士69人,获国务院特殊津贴的10人,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专家1人,省赣鄱英才555工程专家1人,省级教学名师1人,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2人,省中青年骨干教师19人,省级教学团队2个。校级领导中有2位省政协常委,4位原省重点大学校长(书记),4位博士。学校聘请中国探月工程首席科学家、中科院欧阳自远院士为荣誉校长,中科院王梓坤院士为学术委员会名誉主任,K8飞机总设计师、中国工程院石屏院士为学科建设委员会名誉主任。
学校现有本科专业49个、专科专业63个,目前有毕业生的本科专业全部获学士学位授予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获批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军事法学2个专业被列为江西省高校“十二五”重点学科,有3个省级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建设点,3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点,有6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省级精品课程6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5门,有2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省级实验示范教学中心,1个国家级实训基地。学校获江西省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江西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3项,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1项,省社科优秀成果一二三等奖各1项,国家发明专利19项。学校校长邱小林教授编著的航天著作《嫦娥巡天看中华》获中国月球探测工程首席科学家欧阳自远院士,神舟号飞船总设计师戚发轫院士和中国科学院王梓坤院士的推荐,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已向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报批国家科技进步奖。近年来,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尤其在科研上取得了“四突破”。一是取得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零的突破。况明星老师申报的《从胸部体表混合阻抗变化中分离出主动脉、肺部动脉和心室阻抗变化分量的研究》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国家资助43万元;二是取得了国家社科基金再立项的新突破。姚怀生老师申报的《城市化进程中社区法律纠纷研究》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国家资助20万元;三是取得了国家级奖立项历史性突破。副校长邱尚仁教授任主编的中国国家奖项目《中国语言百科大辞典》全国重大研究编篆获得立项,并确定科研经费90万元;四是取得了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零的突破。省科技厅批准我校组建《江西省太阳能光电材料重点实验室》,为江西省重点实验室,这是我校省级科研平台建设零的突破,也是全省民办高校省级重点实验室历史性的突破。
学校党委被评为先进党组织,校团委荣获全省五•四红旗团委,学校被评为省级优秀学院、全国教育教学管理示范高校、全国首批十所就业型重点大学、十大最受企业...
南昌理工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的民办全日制本科大学,学校位于江西省英雄城市南昌,现有19个教学学院,3个省级实验示范教学中心,244个实验室,255个实习实训基地,开设了69个本科招生专业,各专业现已面向全国各省市开始招生,有填报意愿的来了解一下吧!
南昌理工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南昌理工学院
2.学校国标代码:12795
3.学校性质:民办普通本科院校
4.办学层次:普通本科、普通专科
5.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901号
6.上级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顾问委员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监督委员会,主要负责审议学校招生政策,对招生工作提供咨询意见,并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检查。
第四条 学校设有招生管理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普通类招生工作。
第五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和计划管理录取中心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六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自觉接受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要求、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每年度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计划。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少量计划,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专业生源不平衡问题,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且顺延录取。
第八条 经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同时学校也通过本校招生网、招生简章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在录取过程中,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报考生源状况,在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内可作适当调整;根据各专业报考状况,为更好地满足考生专业志愿,经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批准,各专业间招生计划可作适当调整。
第四章 招生对象及培养目标
第十条 学校面向国内招收参加当年普通高考的应、历届高中毕业生。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应用能力、动手能力、实践能力的培养与锻炼。着力培养思想好,基础实,有较强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精神,人格健全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国家振兴、民族兴旺、社会发展服务。
第十一条 学校面向国外招收外国留学生。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市、区)招办监督”的录取...
06-20
2022年高考志愿填报就要开始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今年的南昌理工学院招生章程吧!下面是由留学群编辑为大家整理的“南昌理工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南昌理工学院
2.学校国标代码:12795
3.学校性质:民办普通本科院校
4.办学层次:普通本科、普通专科
5.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901号
6.上级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顾问委员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监督委员会,主要负责审议学校招生政策,对招生工作提供咨询意见,并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检查。
第四条 学校设有招生管理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普通类招生工作。
第五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和计划管理录取中心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六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自觉接受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要求、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每年度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计划。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少量计划,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专业生源不平衡问题,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且顺延录取。
第八条 经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同时学校也通过本校招生网、招生简章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在录取过程中,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报考生源状况,在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内可作适当调整;根据各专业报考状况,为更好地满足考生专业志愿,经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批准,各专业间招生计划可作适当调整。
第四章 招生对象及培养目标
第十条 学校面向国内招收参加当年普通高考的应、历届高中毕业生。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应用能力、动手能力、实践能力的培养与锻炼。着力培养思想好,基础实,有较强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精神,人格健全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国家振兴、民族兴旺、社会发展服务。
第十一条 学校面向国外招收外国留学生。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市、区)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
12-14
留学群高考网为大家提供南昌理工学院2017艺术类招生章程,更多艺术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南昌理工学院2017艺术类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南昌理工学院
国标代码:12795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专科
男女比例:不限
外语语种:除日语专业外其它专业的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招生范围:全国
招生计划:我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详见各省《报考指南》
录取原则:
1.我校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依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和公开透明的录取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3.均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于特殊考生的加分或降分政策,按照考生所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4.我校组织专业测试并发放相应专业合格证的省份,专业录取时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且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录取分数线。
5、我校在江西省,承认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对于进档考生按照江西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6、外省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具体按照以下原则录取:
(1)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音乐学、表演、表演(体育表演方向)本科专业
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相关政策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组织该专业校考省份,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按照考生综合分(综合分=高考文化课成绩×50%+校考专业课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分相同条件下,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如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则按校考成绩排序;未组织该专业校考省份,直接承认该省份统考成绩,按照考生综合分(综合分=高考文化课成绩×50%+专业统考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分相同条件下,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如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则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排序。
(2)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专业
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相关政策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组织该专业校考省份,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文化同分,按校考专业成绩成绩排序;未组织该专业校考省份,直接承认该省份统考成绩,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文化同分,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成绩排序。
(3)影视编导、影视表演、舞蹈表演、服装设计、音乐表演、环境艺术设计、艺术设计、电脑艺术设计专科专业
直接承认各省艺术类统考成绩,按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文化成绩同分,则按艺术成绩排序录取。
7.上述招生办法如与教育部和各省(自...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留学群高考网为大家提供淮阴工学院招生章程2016,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淮阴工学院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xml:namespace>高校名称:淮阴工学院高校代码:11049
高校性质:省属本科院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校
录取条件: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一、录取原则
1、录取工作将在省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择优录取。
2、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陆续公布,留学群高考网为大家提供中原工学院招生章程2016,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学校本科、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本科、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本章程是学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方式,是学校开展招生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贯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中原工学院。
(二)学校国标代码:10465。
(三)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层次:硕士、本科、专科。
(五)办学地址:南校区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双湖经济开发区淮河路1号;北校区位于河南省郑州市中原中路41号;西校区位于河南省郑州市中原中路146号。
(六)基本情况:学校始建于1955年,是面向全国招生,以工为主,以纺织、服装为特色,工、管、文、理、经、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占地面积1610亩,分南区、北区和西区三个校区,现开设60个本科专业,有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工程硕士和工商管理硕士两个类别的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学校与英国曼彻斯特大学等高校合作开办了5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了招生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有关本科、专科招生工作的规定,执行学校有关决议,并监督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七条招生工作处是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本科、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不委托任何机构代办。
第八条学校纪委、监察审计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学校按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批准的2016年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执行。
第十条学校招生计划主要有两个公布渠道:一是由有关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我校通过招生简章与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学校为了调节各省(市、区)生源的不平衡,解决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后出现的生源超过计划数的问题,以及满足生源质量高,人数充足的省(市、区)的需要,在教育部及河南省相关规定的比例范围内预留招生计划,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使用。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市、区)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考生志愿为平行志愿时,各志愿同等对待;考生志愿为非平行志愿时,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录取后续志愿的考生。
第十四条对非艺术类考生录取专业时,按类别按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依据考生填报的专业顺序依次进行录取,不设专业级差。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的相关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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