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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的卫生资格考试已经在各个地区发布了考试报名公告,今天就是各个地区考试报名正式开始的日子,各位考生们是否已经完成了考试的网上预报名呢?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本文中看看黑龙江省2023年卫生资格考试报考有关事项公告吧!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22〕1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22〕9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办法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共设“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确保证件号码一致。
自2024年起,将职业病学并入内科学专业、结核病学并入传染病学专业、职业卫生并入公共卫生专业、计划生育按专业内容分别并入妇产科和泌尿外科专业;将中医护理并入护理学专业,同时所有护理学专业考试中,相应增加中医内容。目录中将取消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结核病学、职业病学、计划生育、职业卫生(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311、314、360、363)专业类别,相应专业报名人员请提前做好报考计划安排。
2023年报考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结核病学、职业病学、计划生育、职业卫生(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311、314、360、363)专业类别的人员通过部分科目的,在2024年报考其执业范围内的相关专业时,保留2023年通过科目成绩进行流动管理,两年内通过四个科目的为考试合格,予以发放2024年报考专业的资格证书。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要求
考试报名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条件(详见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www.hljrsks.org.cn的“报考条件”栏目)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操作流程
报考人员通过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www.hljrsks.org.cn)或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完成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操作(操作方法和步骤详见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的“操作流程”栏目)。
报考人员在网上预报名时按照属地原则选择报名“考点”,其中驻哈尔滨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选择省直,其他报考人员按属地选择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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