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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永远在路上

 

  回到家,感觉到肚子有点儿饱胀。我每次聚餐都是这样,在餐桌上努力斯文又斯文,但我又是个不善言谈的人,无论大小宴会,别人总有聊不完的话题,敬不完的酒,似乎就只有我是奔着吃去的。其实大多数时候,我并不是如何地贪吃,实在是坐在那儿太无聊,只有不断举箸埋头做吃货,才能掩饰我的尴尬。可是,我又喜欢偶尔参加这样的聚会,与幽默风趣有格调的人聚一聚,让死水一样的生活泛起些许涟漪,人生也多一些参照物。对我来说,人生就是选择,向左还是向右,有时真难取舍。聚餐后,吴总又请大家去歌厅唱歌,一来我实在是五音不全,二来有个醋劲实足的丈夫。平时在外与朋友吃个饭,晚回去一会儿,他都要审贼一样盘问了又盘问,欲是晓得我进了茶馆或是歌厅,必定阴阳怪调热嘲冷讽,好像我在外面偷了汉子一般。一想到要面对他那副脸相便不禁背冒冷汗。我找个借口溜回了家。他却还没有回来。每晚不到九点不归是他的习惯。不过,我倒喜欢他迟些归屋。我坐在书房地板上边翻看微信边回想今晚餐桌上吴勇(现在已称作吴总了)和茉三十年前的浪漫爱情。情窦初开的季节,勇在茉的校门口傻等几个小时,两人在公交车上坐了一晚,渡口的最后告别,将所有的情意都录在一盒磁带里。那个年代的爱情如此纯粹,就如这个年代如此纯粹的物欲。如今流行这样一句话:上床那么纯洁的事,不要被爱情玷污了。这话虽然有些偏激,但我一直也认为爱情若不跟穿衣、吃饭、数钱、睡觉这些实实在在的事情联系在一起,是过于虚无,也不容易天长地久。我很好奇茉和吴勇的爱情为什么没有结出婚姻之果,另外,过于追求情感质量的人是不是会对婚姻吹毛求疵?

  我给他电话,叫他回来陪我去散步。我想他即便没有受宠若惊,也应该是惊讶又意外的。他时常要我陪他去散步,我从来都是拒绝。他很快从办公室赶了回来,又快速地吃了饭。我们一前一后出门的时候,时间已是十点整。这倒符合他的作息规律,每晚九点归屋,吃饭洗碗,收拾垃圾,十点以后出去散步,十二点左右回来的时候,我多半已洗漱上床。他的作息同他的人一样总是不安惯常,我已经习惯了。当然,这习惯里有许多隐忍、无奈、也有不定期的埋怨以及河东狮吼。说起河东狮吼这个词,想起这几天网上炒得沸沸扬扬的老虎咬伤一个女人的新闻,似乎所有的矛头都指向了那个被咬伤的女人,说她不守规则,说她作,用种种猜测说她如何如何不是一个好女人,说她就该被老虎吃掉。且不说这些七七八八的评论有什么根据,于起码的人性,也不应该这般中伤人家。我相信那女人之所以走下车来,一定有她彼时彼刻的理由,就算她任性,她所生活的环境,她的家人一定给了她任性的空间。我始终相信一个女孩子成为一个泼妇,她丈夫家人是有力的推手。我常常想,倘若当年我嫁的是另一个男人,我的人生、命运以及我的性格应是完全不同的吧?可是,我当年为什么会嫁给他呢?因为爱情?

  我俩一前一后像路人甲和路人乙走在大街上。街上路灯昏暗,行人寥寥。吸毒者、小混混时常出没于法院这条小巷子,若不是有他相陪,我是断不敢独自穿过。要加快肠道的蠕动,我必须加快脚步。而他一放下碗筷就出门散步,他的肠胃肯定会不舒服。他踢踢踏踏跟在我后面,我想要跟他说话,还得回过头去,太费神了。我不明白他为什么想和我一起散步却不肯和我肩并肩走。我们上一次散步是什么时候?春天,还是去年秋天?那一次我们走的龙兴路,他一会儿走我前面,一会儿走我后面,过政府墙院时,竟然不见了人影,一起散个步还这么费劲,我脾气来了,直想折身返回。

  穿过胜利公园时,我放慢了脚步,他跟上来,说从纪念碑下穿过去。在我的心里,纪念碑是与坟墓和墓碑一样阴森的东西,但我还是听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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