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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群专题频道司法行政栏目,提供与司法行政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司法行政,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对有关监狱管理、劳动教养管理等司法领域的行政事务实行国家管理的活动。为国家的利益做出了很高的贡献。

2020贵州司法警察院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提前批次招生公告

 

  想要更好的选择院校,招生简章信息必然需要知道,下面由留学群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贵州司法警察院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提前批次招生公告”,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高考资讯!

2020贵州司法警察院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提前批次招生公告

  一、开展招生的司法警察院校

  2020年在贵州省招生的提前批次司法警察院校有: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二、开展招生的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

  (一)本科专业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监狱学专业(含各专业方向)、侦查学专业(狱内侦查方向)、禁毒学专业(戒毒方向)、司法警察学专业。

  (二)专科专业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的刑事执行专业、司法信息安全专业。

  三、招生专业的录取批次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列入提前批次本科院校招生。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的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列入提前批次高职(专科)院校招生。

  四、报考资格条件

  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的考生资格条件,可登陆该院官网(http://www.cicp.edu.cn),详细阅知《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20年普高本科招生章程》。

  报考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的考生资格条件,可登陆该院官网(http://www.zjjy.com.cn),详细阅知《2020年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在贵州省招生章程》。

  五、报考流程

  (一)填报志愿

  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的考生,须在“文史、理工类提前批本科院校”栏内填报志愿。报考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的考生,须在“文史、理工类提前批高职(专科)院校”栏内填报志愿。

  (二)划定分数线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贵州省司法厅政治部将按照规定比例,划定政审、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分数线,组织上线考生参加政审、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入围考生名单将在省司法厅(sft.guizhou.gov.cn)、省招生考试院(www.eaagz.org.cn)官网上公布。

  (三)招生政审

  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考生下载打印《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20年招生政审表》(附件1),报考浙江警官职业学院的考生下载打印《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政审表》(附件2),并于2020年8月3日至2020年8月5日工作时段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政审。

  (四)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试

  1.时间安排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20年8月7日上午8:00-12:00.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020年8月8日上午8:00-12:00.

  上述时间段内未入场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试的考生视为放弃志愿。

  2.地点

  贵州省司法警官学校(贵阳市花溪区松花江路37号)。

  3.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

  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详见...

2020安徽司法行政系统院校报考指南

 

  为了帮助考生能够更顺利的走进高考的殿堂,下面由留学群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安徽司法行政系统院校报考指南”,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高考资讯!

2020安徽司法行政系统院校报考指南

  近日,安徽发布了2020年司法行政系统院校报考须知,具体内容如下:

  1.报考条件

  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所有专业及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刑事执行、行政执行、刑事侦查技术、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司法信息安全)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忠于祖国、忠于人民,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5)参加高考时的户籍为安徽省户籍;

  (6)年龄为十六周岁以上、二十二周岁以下(1998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7)思想政治素质好,符合司法行政系统院校招生政治条件;

  (8)身体、心理健康,符合司法行政系统院校专业体检标准。

  2.志愿填报

  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本科二批控制分数线,于7月27日—29日在市、县招办指定的地点上网填报志愿。

  报考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于7月27日—29日在市县招办指定的地点上网填报志愿。

  3.录取批次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发布的所有专业及专业方向均在提前本科批次录取。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的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列入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录取。

  4.面试事项

  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考生面试分数线,由省司法厅会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按照计划数与报考考生人数分文理、分男女各按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普通类计划与国家专项计划分别划定),并于7月30日在安徽招生考试网(www.ahzsks.cn)公布。

  报考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考生的面试分数线,由省司法厅会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按照计划数与报考考生人数男性考生1:5、女性考生1:6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并于7月30日在安徽招生考试网(www.ahzsks.cn) 公布。

  高考成绩达到面试分数线的考生持身份证、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和《本人患病经历和有关情况说明》(可从安徽招生考试网下载)参加面试。

  面试地点、时间安排如下:

  (1)面试地点

  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和安徽警官职业学院的考生面试地点均在安徽警官职业学院西校区(合肥市蜀山区清溪路78号),中央司法警官学院联系电话:0551-65982092;安徽警官职业学院联系电话:0551—62233386、62233692;手机:19855181301、19855181302。

  (2)面试时间

 ...

安徽2019司法行政系统所属院校报考须知

 

  留学群小编为大家提供安徽2019司法行政系统所属院校报考须知,一起来看看吧!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二本控制分数线,于6月26日—27日在市县招办指定的地点上网填报志愿。

  安徽2019司法行政系统所属院校报考须知

  1.报考条件。

  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所有专业及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刑事执行、行政执行、刑事侦查技术、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司法信息安全)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忠于祖国、忠于人民,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5)参加高考时的户籍为安徽省户籍;

  (6)年龄为十六周岁以上、二十二周岁以下(1997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7)思想政治素质好,符合司法行政系统院校招生政治条件;

  (8)身体、心理健康,符合司法行政系统院校专业体检标准。

  2.志愿填报。

  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二本控制分数线,于6月26日—27日在市县招办指定的地点上网填报志愿。

  报考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于6月26日—27日在市县招办指定的地点上网填报志愿。

  3.录取批次。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发布的所有专业及专业方向均在提前批次录取。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提前批次录取的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为:刑事执行、刑事侦查技术、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行政执行、司法信息安全。

  4.面试事项。

  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考生,需在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前从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官网下载打印《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19年招生政审表》,并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政审。政审合格的考生在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时由本人将政审材料交给工作人员。

  报考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考生的面试分数线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按照计划数与报考考生人数男性考生1:5、女性考生1:6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并于6月28日在安徽教育招生考试网上公布。高考成绩达到面试分数线的考生凭身份证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并提供《本人患病经历和有关情况说明》(安徽教育招生考试院网上下载)参加面试。

  面试地点、时间安排如下。

  (1)面试地点。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和安徽警官职业学院的考生面试地点均在安徽警官职业学院西校区(合肥市蜀山区清溪路78号),中央司法警官学院联系电话:0551-65982092;安徽警官职业学院联系电话:0551—62233386、62233692;手机:19855181301、19855181302。

  (2)面试时间。报考安徽警官职业学院考生面试时间:蚌埠市、阜阳市、亳州市、淮北市、宿州市、淮南市、六安市的考生面试时间为7月1日;合肥市、芜湖市、马鞍山、安庆市、黄山市、铜陵市、池州市、宣城市、滁州市的考生面试时间为7月2日。

  报考...

黑龙江省2019年度《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岗位基础知识》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今天小编为大家提供黑龙江省2019年度《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岗位基础知识》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请大家好好复习,准备考试!

  黑龙江省2019年度《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岗位基础知识》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为了规范2019年度黑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岗位基础知识》专业科目笔试工作,便于报考者全面了解考试要求和考试内容,特制定本大纲。

  一、考试说明

  考试科目包括: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基础知识、刑法基础知识、人民警察基础知识、监狱基础知识、强制隔离戒毒基础知识。

  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性试题,包括但不限于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具体题型、题量及分值以试题为准。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

  报考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报 考者必须按照要求在指定位置准确填涂准考证号等信息,并在答题卡上作答。在试题本或其他位置作答一律无效。

  二、考试内容

  (一)法学基础理论

  1.法的基本理论

  (1)法的概念

  (2)法的价值

  (3)法的渊源

  (4)法的效力

  (5)法律部门

  (6)法律体系

  (7)法律关系

  (8)法律责任

  2.法的运行

  (1)立法

  (2)法的实施

  (3)法的适用

  (4)法律解释

  3.法的演进

  (1)法的历史类型

  (2)法系

  4.法与社会

  (1)法与经济

  (2)法与政治

  (3)法与道德

  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原理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

  (2)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与基本原则

  (3)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基本制度

  (二)宪法基础知识

  1.宪法的基本理论

  (1)宪法的概念

  (2)宪法的基本原则

  (3)宪法的基本功能

  (4)宪法效力

  2.国家的基本制度

  (1)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2)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

  (3)国家的基本文化制度

  (4)国家的基本社会制度

  (5)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6)国家结构形式

  (7)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8)特别行政区制度

  (9)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3.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公民的基本权利

  (2)公民的基本义务

  4.国家机构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3)国务院

  (4)中央军事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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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司法行政系统招录简章

 

  留学群为您整理了《2018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司法行政系统招录简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在这里祝考生们都能取得好成绩!

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

  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与全省考录公务员工作一并进行。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江苏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

  报考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需符合省、设区市2018年考录公务员的相关条件。

  报考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系统公务员(人民警察)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工作;

  2.符合考录职位规定的专业、学历、经历等条件要求;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30日至2000年2月5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招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月30日以后出生);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有关要求;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6.报考监狱、省属强制隔离戒毒系统职位,不受户籍(指社会人员)或者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限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不具备公务员报考资格条件的;

  (2) 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3) 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

  (4) 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5) 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弄虚作假,误导或欺骗组织、领导和公众的;

  (6) 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7) 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8) 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9) 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10) 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11) 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12) 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13)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

  (14) 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5) 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16) 自2015年2月6日(含)以来,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17) 自2013年2月6日(含)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18) 自2015年2月6日(含)以来,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的;

  (19) 自2015年2月6日(含)以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

  (20) 2017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2016、2017年度考核两次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

司法行政年度工作总结

 

  司法行政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地区经济发展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下面是留学群为大家整理的: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结,仅供参考,欢迎阅读!更多内容请继续关注留学群liuxuequn.com

  司法行政年度工作总结【一】

  20xx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省市政法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司法厅指导帮助下,认真履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职责,重点抓好法治宣传、人民调解、人民监督员管理、特殊人群管控、法律服务、全面深化改革、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为开创玉溪跨越发展新局面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认真抓好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推进全民守法和依法治市

  做好日常法治宣传及司法行政新闻外宣工作。加强各级普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投入力度,着力培养一批普法骨干,成立玉溪市“七五”普法讲师团。认真履行市委依法治市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组职责,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印发《2017年玉溪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贯彻落实2017年玉溪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对全市2017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玉溪市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建立玉溪市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档案的通知》,进一步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进一步推进“法律进学校”,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得以提升。进一步推进少数民族群众、宗教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各县区、市级各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推进国家机关“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进一步推动法官、检察官、律师、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落实以案释法制度,组织拍摄制作了以案释法专题片2部,利用典型案例开展释法说理和警示教育活动。积极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利用三下乡、国际禁毒日、全国宪法日、云南省宪法宣传周、烤烟育苗种植收购等节点,组织或配合各县区各部门开展好国家安全、反恐、网络安全、保密、消防、禁毒、防艾、反邪教、交通安全、创建文明城市、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综治维稳、流动人口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制定印发《关于开展2017年玉溪市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活动。制定了《2017年全市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要点》,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切实提高司法行政新闻宣传的感染力、渗透力、影响力。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进一步深化“法律6+4”活动,切实加强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进景区、进宗教场所、进民族聚居区域的宣传教育,努力推动“法律6+4”工作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编印“法律十进”丛书30000册。继续推进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主题公园等建设活动,总结和培育法治文化建设先进典型。推动各级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在办公场所设立固定法...

2017下半年四川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考试公告

 

  本文“2017下半年四川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考试公告”,跟着留学群公务员考试栏目来了解一下吧。此次招189人,8月17日-8月22日8:00报名,9月23日考试。


  关于2017年下半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员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17年下半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司法厅网站www.scsf.gov.cn发布):


  一、招考对象及条件


  (一)招考对象: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至2017年8月17日(报名第一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0周岁(1986年8月17日至1999年8月17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及报考狱医(医生)、心理矫正职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8月17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3.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5.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2017下半年四川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人民警察)考试职位表

 

  考友们都准备好2017下半年四川公务员考试了吗?本文“2017下半年四川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人民警察)考试职位表”,跟着留学群公务员考试栏目来了解一下吧。要相信只要自己有足够的实力,无论考什么都不会害怕!

  2017年下半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

  公务员职位表选择技巧:

  了解往年报名情况,打好提前量。

  目前无论有没有既定报考目标的考生都应对往年的招录情况、报考情况、职位状况做一些初步了解。了解意向报考地区和部门往年的竞争比十分必要,然而不少考生却发现通过网络搜索到的信息杂乱零散、甚至存在错误。此时考生应学会利用权威有效的资源,了解往年各个维度上的职位招录情况。

  结合自身条件,筛选可报考职位。

  省考招录中一般会在专业、学历、学位、政治面貌、基层工作最低年限等硬性条件方面有所限制,考生需精准筛选出自己可以报考的职位。不少考生选择在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发布的职位表格中,利用筛选功能进行操作,却发现费时、费力还容易出现错误。重要的一点,考生应遵循“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在职位选择时就淘汰一批竞争对手。比如自身是研究生或者是党员,应最先考虑选择要求研究生或研究生以上学历、党员优先的职位。尽量避免跳入任何限制条件都没有而导致考生扎堆报名的“万人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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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司法行政系统2016年招录公务员考试简章

 

  江苏司法行政系统2016年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在2016年1月11日开始,江苏公务员考试时间从3月12日开始。江苏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考试公告新鲜出炉,你一定迫不及待想看看江苏公务员考试报考安排,你知道参加江苏公务员考试需要注意一些什么吗。留学群公务员考试频道为你收集整理了2016江苏司法系统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希望大家喜欢!

  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

  江苏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与全省考录公务员工作一并进行。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江苏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441号)精神,结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

  报考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需符合省、市2016年考录公务员的相关条件。

  报考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系统公务员(人民警察)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工作;

  2.符合考录职位规定的专业、学历、经历等条件要求;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1日至1998年1月17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招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0年1月11日以后出生);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有关要求;

  5.身体健康。体检执行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体能测评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6.报考监狱、省属强制隔离戒毒系统职位,不受户籍(指社会在职人员)或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限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不具备公务员报考资格条件的;

  (2) 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3) 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

  (4) 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5) 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弄虚作假,误导或欺骗组织、领导和公众的;

  (6) 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7) 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8) 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9) 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10) 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11) 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12) 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13)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的;

  (14) 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5) 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16) 自2013年1月18日(含)以来,...

司法行政年终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怎么写?在留学群小编看来,工作总结既包括对过去一段时间内工作成果的总结,还得包括对工作方式的反思与评析。下面是留学群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司法行政年终工作总结,欢迎阅读。

  司法行政年终工作总结(一)

  司法行政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地区经济发展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时代的发展,对司法行政工作赋予了新的内涵。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对做好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在“新西岗”建设中,努力做好司法行政工作,为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优良的法制环境是我们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今天,借举办干部论坛的机会,我从三个方面谈点认识和体会:

  一、先进城区的基本经验太原市杏花岭区和普兰店市的司法行政工作是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的先进典型。20xx年11月,区委副书记王玢带队到太原市杏花岭区等地进行了学习考察,所到之处、所见所闻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太原市杏花岭区的先进经验是:坚持“围绕一个中心、抓好两项结合、促进“三个提高”的工作思路(即围绕社会稳定这个中心;抓好普及相关法律知识与受教育人群的职业特点相结合(liuxuequn.com);与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促进公民法律素质的提高;促进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促进司法局外在地位、形象的提高)。注重在“三提供、三帮助(即提供法律咨询,帮助群众知法;提供法律服务,帮助群众懂法;提供法律保障,帮助群众用法)上下功夫。

  在法制宣传上,将普法阵地前移,送法进社区;在法律服务上,将办案人员工作重心下移,拓宽服务市场;在人民调解上,坚持调防结合,寓防于调,达到了贴近社区、服务群众的目的。普兰店市的经验是: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稳定”的指导思想,加大硬件建设投入,联网148法律服务热线,将全市20个乡镇司法所、25个法律服务所人员收编,实行“人财物事”垂直管理,理顺了乡镇司法所的管理体制,保证了司法行政队伍的稳定,极大地促进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以上两个先进城区的做法,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领导重视,依法行政的责任意识强。始终把依法治理加强法制建设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司法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二是目标明确,建立健全司法行政的长效机制;三是具有创新意识,体现出与时俱进的工作理念。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创新法律进社区的新模式;四是舍得投入,注重加强硬件建设。

  二、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基本情况近年来,我区的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以普法为先导,以法律服务进社区为载体,深入贯彻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通过“一五”至“四五”普法,全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法律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加强,为“新西岗”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其中:开展“法律在您身边”系列活动,推行完善“五个一”工程(即:全区每个社区有一名义务法律顾问;开辟一条法律咨询热线;设立一个法律知识宣传栏;建立一个法制课堂;有一个法律图书角)使社区居民遇有一般法律问题不出社区就可得到解决,形成了法律服务与群众“零距离”的“五进社区”工作模式,受到上级主管部门和社区居民的好评。法律援助工作被辽宁省司法厅授予“辽宁省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和“大连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为农民工讨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