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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民办
招生层次:本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净月大街3658号。
第二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五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六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目前,学校设立了校内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双学位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等多项奖励制度,形成了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奖学金、勤工助学及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为主体,校内奖励制度为保障的多元化奖励资助体系。
1.优秀学生奖学金。为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努力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方面健康成长,学校设立了校内奖学金。具体工作开展依据《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学生奖励条例》的规定中《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2.单项奖学金。学校为表彰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社会工作、文体活动、志愿服务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为学校做出一定贡献的学生而设立的。单项奖学金分为学科竞赛奖学金、体育竞赛奖学金、个人才艺奖学金、精神文明奖学金、志愿服务奖学金和社会实践奖学金。具体工作开展依据《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单项奖学金评定办法》。
3.双学位奖学金。为加快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鼓励学生在完成主修专业的同时,自愿跨学科门类申请学习另一个双学位专业学习,对学习成绩优异者,依据《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学生奖励条例》,以学年为单位,对于参加双学位学生符合奖励条件的进行奖励,奖学金金额和比例以当年下发文件为准。
4.社会奖学金。为鼓励学生认真学习,健康成长,全面发展,为服务地方建设做贡献,由社会企事业单位出资设立了社会奖学金,具体工作开展依据《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社会奖学金评定办法》。
5.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学校配合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并提供办理校园地贷款业务,具体工作开展依据《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实施办法》。
6.国家奖助学金。国家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资助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体系,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国家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具体工作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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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月06日《2009年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招生章程》由留学群编辑转载,放心阅读,仅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规范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为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吉林省政府批准的省重点高等学校。招收本科生。
第四条 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民办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本科院校:学院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院长和有关校领导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招生工
作。招生办公室为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录取原则及相关要求
第六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20%,具体比例视各省生源情况而定。
第七条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第一志愿考生档案不足,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专业优先,如专业也一致,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相关科目依次为英语、语文、数学)。
第八条 专业录取按照总分由高到低和专业志愿先后顺序, 在前三个专业志愿中确定考生录取专业;其它专业志愿为调剂参考志愿;如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校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江苏省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录取。
第九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提档 。
第十条 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第十一条 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分数级差没有限制。
第十二条 报考我校要求加试外语口试(个别省市不加试外语口试除外)的专业,录取时外语口试成绩原则上要求合格以上。
第十三条 外语分数及语种要求
英语(英德、英法、英日双语方向)、德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专业英语成绩要求不低于110分(满分为150分);对外汉语专业英语、语文成绩要求不低于100分(满分为150分);汉语言文学专业语文成绩要求不低于100分(满分150分);日语、俄语专业考生语种不限;其他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朝鲜语专业招收非朝鲜族考生。
第四章 奖助措施及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学院设有特等奖学金每学年5000元,一等奖学金每学年2000元,二等奖学金每学年1000元,三等奖学金每学年200元。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参评国家奖学金每学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每学年2000元。
第十五条 本科学费为12000—13000元/人/年。
第五章 其它
第十六条 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本科毕业生颁发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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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神速转载《2010年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招生章程》一文,供您考研择校参考!
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三章 招生说明
第五章 学位授予
第十四条 经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的学士学位。
第六章 收费标准
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0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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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月06日讯,留学群(liuxuequn.com)考研频道为您转载学校官方《2012年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招生章程》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民办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 学位授予
第七条 经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八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英语(英德双语、英法双语、英日双语、英西双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德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000元;法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000元;俄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000元;西班牙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000元;葡萄牙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000元;意大利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000元;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000元;朝鲜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000元;阿拉伯语专业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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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月06日《2013年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招生章程》由留学群编辑转载,放心阅读,仅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民办
招生层次:本科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 学位授予
第七条 经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八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000元;英语(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00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英语(英德双语、英法双语、英日双语、英西班牙双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德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000元;法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000元;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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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月06日《2011年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招生章程》来源于学校官方,请您放心阅读,本文未增删改一个字。小编说。
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创办于1995年,2003年3月通过教育部考核评估,升格为民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招生,具有独立颁发学历学位证书资格,目前在校学生6500多人。
先进独特的办学理念学院秉承“一切为了学生成人、成才、成功,使华外成为中华儿女成才走向世界之桥梁,中西文化合璧之桥梁”的先进办学理念,始终坚持端庄办学思想和公益性办学道路,强调“办学要无愧于家长的信任、学生的时间、社会的关注和教育者的良心”,坚持“外教主讲,小班授课,强化听说,突出特长,全程管理,综合培养”的办学模式,努力为社会培养精通外语,谙熟管理,懂一或两门专业,听说能力强,计算机操作熟练,礼仪知识好,公关意识强,综合素质高的实用型、复合型、外向型高级外语外事人才。
幽静典雅的校园环境学院座落在风景秀丽的长春净月潭旅游风景区,占地面积7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教学设备先进,生活设施齐全,设有校园电视台、校园网、电子阅览厅、多功能同声传译厅、塑胶运动场、体育馆、室内游泳馆等。山水环绕的自然气息与中西合璧的建筑风格,凸显了环境与人文的统一;外教公寓、留学生公寓与学生公寓的近距离互映,方便了中西方文化的交流与融合。
力量雄厚的师资队伍学院现有教职工近600人,其中外籍教师40余人。专业课均由国内外具有博士、硕士学位及曾有海外留学经历的教授、副教授、讲师主讲;口语课由外籍教师担任主讲,他们分别来自美、加、英、澳、德、法、韩、日等国家,将不同的语言、不同的文化、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融入了华外。中外教师治学严谨,施教科学,敬业爱生,深受学生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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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网为您发布2013年各高校的招生计划,方便您了解院校专业及动态资讯,为您的高考志愿填报提供报考依据。在此,高考网温馨提示,填报志愿的时候,一定不能盲目跟风,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
为了帮助广大考生深入了解吉林高校,5月28日,liuxue86考试网记者一行走进了“北国春城”—长春,走进了“我国第一所民办外语类本科院校”—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针对2013年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招生政策记者采访了该校招生就业处处长苗晶。
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招生就业处处长 苗晶(www.liuxuequn.com/gaokao/)
苗晶处长称,2013年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计划招生2630人,在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吉林省计划招生1030人,外省共计划招生1600人。
“2013年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新增酒店管理专业”,苗晶处长补充道,“新增的酒店管理专业以外国语院校的外语优势,采取‘专业+外语’人才培养模式,培养能在四星级以上各类酒店从事经营管理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外向型高级专门人才。”
liuxue86考试网2013年高考志愿填报参考系统显示,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创办于1995年;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成为我国第一所民办外语类本科院校;2004年学校全部专业进入吉林省第二批次招生;2005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同年,相继与吉林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2007年经省政府批准,成为国内民办高校中唯一省级重点高校;2010年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全国唯一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办学模式改革试点单位;2011年经省教育厅批准,在学校设立省内唯一的省级外语类应用型人才培养研究中心;经教育部批准,成为开展培养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成为全国首批5所民办院校培养研究生的大学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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