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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的考生注意了,吉林教育考试院发布了2023年上半年吉林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的通知,请各位考生做好准备。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23年上半年吉林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通知”,可供各位考生参考。更多考试相关信息请各位考生继续关注本网站。
为做好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考试(考核)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答辩工作,现就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
实践性环节考核在该课程所涉及的理论考试合格后方可报名参加考试,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应在全部课程合格后方可报名参加。
二、时间安排和报名方式
网上申报时间:2022年12月2日9时至12月7日下午16时,(周六、周日不休息)。12月7日下午16时网报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不再补报。
主考院校报名资格审核时间:2022年12月2日至12月15日。
主考院校应于2022年12月20日前,通过系统上报本次考核时间,考生可及时查询。
报名采用考生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https://zkadm.jleea.com.cn/zk_sjhj/
三、报名办法
考生进入报名网址,登陆“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系统”网上申报页面,完成信息填报并提交。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由所报主考院校审核,考生须关注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即完成本次网上报名。考生实践性环节报名后续事宜须按照所报主考院校详细安排进行。网上申报系统只负责考生报名信息采集和资格初审,资格审核的最终结果及具体缴费、考核事项由主考院校负责。
网上申报时考生需选择报考专业、专业方向、报考课程,填写考生本人联系电话,并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
四、严格制定并执行考核实施细则
主考院校应按照《吉林省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实施细则》,参照现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3号),并依据本校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组织实施细则。各主考院校组织考生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按照实施细则严密组织、严格要求,确保考试客观、公平、公正。在考核期间,省教育考试院将派巡考员到考试现场进行巡考检查。
五、上报考生考核成绩
各主考院校须在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成绩上报工作。各主考院校要认真核对上报考生考核成绩,确保无漏报、错报。考生考核成绩由主考院校负责解释,我院负责统一向社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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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性环节考核
(一)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考核时间。
(二)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条件
1、课程实验:凡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实践课程的理论部分成绩合格,考生凭课程合格证书、准考证即可报名。
2、综合实践(综合作业、临床考核):各专业考生在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程(含课程实践)成绩合格后,凭课程合格证书、准考证报名。
3、论文答辩(毕业设计):本科段或独立本科段各专业考生,在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含课程实践)成绩合格后,凭课程合格证书、准考证报名。自2009年起,论文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2022年的自学考试安排了四次考试,目前只剩下十月份的一场考试了,各位考生一定要注意考试时间不要错过考试,不然就只能等待明年的考试了,接下来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内容是2022自学考试的报考指南,包括考试介绍和报考时间等一系列考试信息,快来一起看看吧!
考试介绍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自学考试的特点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特点,可归纳为:最大的开放性,广泛的适应性,极大的灵活性,自学方法和社会助学的多样性和投资少、效益高、见效快以及以自学、业余为主、工学矛盾小等。如:自学考试面向全国全民乃至整个社会,无入学条件要求,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报考专业、学习方式、地点不受限制;考一门通过一门,即可取得该门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考试时间、考试次数不受限制,考试不及格可考多次、重复考,直到合格为止等等。
开设自学考试院校分类
社会助学是连接自学者与国家考试的中间环节,是帮助自学者走向成功的桥梁和纽带。社会助学的组织形式大致有以下几种类型:
(1 )高等学校举办的自考助学包括普通高等院校,也包括电视大学、各级党、团、干校等院校。这些学校助学多为可脱产学习的全日制办学形式,学校的教学设施比较齐全,师 资力量雄厚,开办的助学专业也较多,比较适合高中毕业生和非业余学习人员继续接受高等教育的需要。
(2 )委托开考部门和用人单位举办的自考助学包括部门组织的学校、培训中心及各种形式的辅导站。
这种部门助学的最大优势是把自考助学的专业与发展所需要的人才培养方向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有系统有组织的助学活动,从参学职工的行业特点出发,学习的时间和方式灵活多样,有利于解决工学矛盾,因而更适合在职职工按照从事的工作选好专业,参加助学。
(3 )社会力量助学这种助学组织多数属于民办大学,有社会团体、民主党派举办的学校,也有社会有关部门的离退休人员依托有关单位举办的助学学校。
试点本科
试点本科属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考)范畴,在校专科生参加统一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同时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课程,国家承认学历,符合条件的可以授予学士学位。
符合条件的,可以考研、考公务员。一般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则所有课程都需要参加全国或全省的统一考试。
所谓的"试点本科"是自考本科的一种培养模式。但是,自考本科需要通过30多门国家统一的考试,方可拿到本科毕业证,学生过关率不高。本科试点虽一共1-18门课程(因专业不同,而不同),但是其中有1-8门需要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其他课程学校自己组织考试。也就是四年时间,每年通过2、3门国家考试,才能拿到本科毕业证。有些学校故意简单进行校考来满足学生虚荣心,夸大其难易程度。利用考生想上本科的心理来尽心虚假宣传,所以考生要慎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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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职业、民族等条件的限制(特殊专业限定报考对象除外),均可依照本简章规定,报名参加自学考试。
在押劳教劳改人员经司法劳改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11-15
2023年河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的通知已经发布了,考试报名时间从11月20日开始,请各位考生及时进行考试报名。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23年上半年河北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入口”,可供各位考生参考。
考试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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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将于11月20日—25日(每天8:00-22:00)进行,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http://zk.hebeea.edu.cn报名。具体考核安排详见《2023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中的实践性环节课程考试安排。
特此公告。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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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福建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实践性考核课程安排表
05-12
根据教育部教考试[1998]7号文件《关于实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从2002年起,执行教育部颁发的调整后考试计划。目前开设所有专业的计划、大纲及教材均有较大幅度的变动,请各地市自考办务必高度重视,并做好宣传工作。
从2008年起停止使用《大学语文》(专科、本科)、《高等数学》(二)和公共政治科目旧版教材和大纲、教材命题,考生请到区自考办订购新改版教材。专业考试计划调整后,按照原专业考试计划合格的单科成绩全部有效,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应关系进行课程替代。
2012年7月考试报名时间:2012年5月15日至5月20日。报名请登陆http://www.xzzsks.com.cn( 进入“西藏教育考试院入口”,点击“服务中心”下的网上报名链接,打开“自学考试”栏目下的网上报名、报考系统链接)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信息采集工作,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通过报名、报考页面修改自己的报名、报考信息。5月20日—5月25日期间考生本人到各地市教育体育局自学考试(招生)办公室确认报名、报考信息,缴费并摄像采集照片,逾期不予办理。
注有“★”号的专业系部门委托开考专业,不接纳社会考生报名。凡社会考生参加委托开考专业的考试,须经委托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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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收费
报名、考试等相关收费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理顺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收费的通知》(甘价费[2009]204号)和《甘肃省发展和政策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甘发改收费[2010]1157号)规定执行。
(一)报名考试费每人每科次40元(不分本、专科)。
(二)免考、转档手续费每人每次按一科次40标准收取。
(三)毕业考核(设计)报名费每人每次10元;课程实践考核报名费每人每科次10元,考核费由考生按规定直接向主考学校缴纳。
(四)办理准考证电子注册费每人20元。
(五)教师资格证《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费每人每科次40元。
自学考试目前已经成为了一种成人教育考试的重点渠道,也是一大部分人延续学习提升学历的方式,这也意味着国内的教育水平还在进一步发展,那么2022年的自学考试报考时间是在什么时候呢,快和小编一起来看看2022新疆地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时间安排通知吧!
一、报名报考时间
2022年8月8日12:00至8月12日18:00
二、开考专业及课程
请在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2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三、报名点设置
考生登录管理系统后,可根据拟参加考试考区相对应的报名点自行选择报考,最终考点以考生《准考证》信息为准。(见附表1)
特别提醒:请各位考生就近选择县市考区参加考试,尽量避免跨区域流动,所选考区一经确认无法更改,请考生谨慎选择。因考区选择错误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责任自负。
四、报名报考方式
(一)首次报名报考考生及未在“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注册的考生,须于报名报考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疆招生网”,进入管理系统提交注册信息审核,待审核通过注册成功后,进行报考交费。
(二)已在管理系统注册成功的考生,可于报名报考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疆招生网”,进入管理系统直接报考交费。
(三)报名报考必须使用电脑进行操作,建议使用搜狗浏览器(极速模式)。具体报名报考流程请查阅管理系统中的《考生报名报考指南》。
五、特殊专业报考
首次报名参加“护理学”、“公安管理”、“监所管理”专业考试的考生,需通过管理系统上传本人的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警官证、单位证明等相关材料申请资格审核,待各地州市教育考试机构与相关单位审核通过后进行报考交费。
六、准考证打印
新生无需进行现场确认。考生报名报考成功后,可在考试前一周登录“新疆招生网”进入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
七、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须随时关注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和“新疆招生”官方微信公众号,密切注意疫情形势变化,报名考试期间严格按照当地教育考试部门要求,自觉接受管理,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八、咨询服务
若在报名报考期间遇到问题,可致电报名报考属地教育考试机构咨询。(咨询电话详见附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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