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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的考生注意了,吉林教育考试院发布了2023年上半年吉林自学考试转考的通知,转考申请时间为3月1日到10日,请各位考生做好转考准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上半年吉林自学考试学生转考通知”,可供各位考生参考。
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和要求,上半年我省自学考试转考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生转出
(一)省际间转考考生到我省报名所在教育考试机构办理转出手续,再到转入省办理转入手续,吉林省教育考试院通过全国“转考平台”递送和接收转考电子档案,办理程序如下:
1.申请办理时间2023年3月1日至3月6日,因故未及时申请,须下半年再申请办理,履行转考程序。
2.在籍考生离开我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我省准考证和转入地准考证,在规定日期内,到考生考籍所在报名的教育考试机构现场申请确认。转出申请由考生本人提出,进行现场申请,并在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3.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原考试的课程、合格成绩及相关规定,生成转出电子档案上传至全国“转考平台”。
4.转入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在全国“转考平台”接收转入考生电子档案。
5.转入考生电子档案经转入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审核无误后,转考考生按要求到转入地省级(或者经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授权的地级教育考试机构)办理转入手续。
6.转入手续办理完成后,转入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将转入办理结果上传全国“转考平台”,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据此对转出考生电子档案的在籍状态进行变更,转考完成。
(二)转出要求
1.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2.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期间和延期毕业期间,考试成绩不得转出。
3.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报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4.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5.考生办理转入时间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6.考生转出的课程与国家现行计划不一致的,不得转出。
7.考生只可以转考一次,确定转出后吉林省将不再接待该考生在我省继续报名参加考试,考生电子考籍档案将封存。
二、考生转入
(一)转入流程
1.2016年以前通过机要方式转入我省的并且在《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网》查到转入信息的考生,须在自学考试报名期间(3月1日至10日)到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办理落籍手续(联系电话0431-84658705)。
2.在3月上旬通过全国“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考生须在3月21日至25日到我省考生考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办理转入手续。对转入电子档案信息及办理结果进行现场确认,并在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上签字,完成转入手...
已经在报名了湖北省自学考试的小伙伴们看过来!目前湖北省已经发布自学考试转考的通知,不能再湖北省参加自学考试的小伙伴们抓紧时间转考,避免自己错过今年的自学考试,一起来看看具体信息吧!欢迎大家阅读本文,关注本站即可获取更多精彩资讯!
我省下半年自学考试转考工作于2022年8月22日启动,包括省内转考、省际转考(转至外省、外省转入),全部实行网上办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办理时间
(一)省内转考由考生自行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办理,时间不限;
(二)转至外省时间为2022年8月22日—8月26日,省自考办集中受理时间为2022年8月29日—8月31日;
(三)外省转入时间为2022年9月9日—9月21日,省自考办集中受理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9月23日。
二、工作要求
(一)省内转考
1.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的考生在考生服务平台上自行申请转出。
2.面向学校开考专业的考生,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或考试通知单到主考学校或助学单位办理转出。
3.转考完成后,成绩归档至转入准考证上。办理流程见附件1。
(二)转至外省
1.考生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以下简称“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申请前应先在该网站完成注册,注册时所填身份证和手机号信息应与考生服务平台上信息保持一致,注册完成后在政务服务网提交转考申请,办理流程见附件2。
2.考生申请后需将以下材料按要求上传至政务服务网,由考籍所在地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省自考办集中办理。
(1)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2)外省准考证。
3.未按要求上传材料的考生,须在退回申请后48小时内补齐补正,逾期未提交则系统自动办结,视为放弃本次转考申请。
(三)外省转入
1.外省转入我省条件:
(1)考生在我省注册取得考籍。
(2)考生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课程成绩。
(3)在我省未曾开考的课程成绩不予接收。如需了解转入课程是否符合我省要求,请登录考生服务平台外省转入菜单进行查询。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考生服务平台申请转入,考籍所在地对考生的转入申请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考生的基本信息、电子相片、课程成绩及笔迹卡等,审核通过后由省自考办集中办理,办理流程见附件3。
三、其他事宜
(一)信息更正
网上转考时,由于准考证信息有误而没有显示在可转考准考证列表中的,考生提供以下材料至考籍所在地办理信息更正:
1.准考证原件或考试通知单;
2.身份证号有误的:
(1)身份证正常升位的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错号、非正常升位的还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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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的考生注意了,湖北2023年度的自学转考申请通知已经发布了省内考生转至外省的办理时间为2月20日到2月24日,请各位考生做好转考申请准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2023年湖北自学考试转考申请入口”,可供各位考生参考。
转考申请入口:http://zwfw.hubei.gov.cn/(点击进入)
转出省外申请时间:
转至外省的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24日,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集中受理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28日。
转至外省办理流程:
1.考生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以下简称政务服务网,网址为/)提出申请,申请前应先在该网站完成注册,注册时所填身份证和手机号信息应与考生服务平台上信息保持一致,注册完成后在政务服务网提交转考申请,办理流程见附件2。
2.考生申请后,需将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外省准考证相关证明材料按要求上传至政务服务网,由考籍所在地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集中办理。
3.未按要求上传材料的考生,须在退回申请后48小时内补齐补正,逾期未提交则系统自动办结,视为放弃本次转考申请。
转至外省流程图及操作指南附件:(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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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的考生注意了,山西招生考试院发布了2023年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的通知,自学考试转考申请时间为2月14日到17日,请各位考生做好申请准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山西2023年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系统入口”,可供各位考生参考。
申请入口:
点击进入>>>
申请时间安排:
我省在籍考生省内转考、省际转考网上申请及网上确认时间均为:2023年2月14日8时至2月17日18时。(网上确认仅限省际转考考生)
办理流程:
省内转考完成网上申请即可,省际转出须完成网上申请、网上确认两项环节。在其他网站办理一 律无效。
(一)省内转考流程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登录“山西自学考试信息服务平台”,通过快捷入口选择 “转考申请”,点击“省内转考申请”办理。
考生省内转考办理结果,可于理论课报名期间在平台查看,当次省内转考一经办理成功,必须在 转入地参加考试。
(二)省际转出流程
1.网上申请
(1)凡我省在籍考生要求转往外省(市、区)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须办理省际转出手 续,首先由考生本人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sxkszx.cn),选择首页菜单栏右侧“考生登 录”下的“山西自学考试信息服务平台”,输入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密码及随机生成的验证码登录 平台。未获得登录密码的在籍考生需要先进行注册(参考课程报名...
02-10
湖北的考生注意了,湖北教育考试院发布了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的通知,为了帮助各位考生更好的进行考试转考,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湖北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转考须知”,可供各位考生参考。更多考试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
我省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转考工作于2月20日启动,包括省内转考、省际转考(转至外省、外省转入),全部实行网上办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办理时间
(一)省内转考由考生自行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办理,时间不限。
(二)转至外省的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24日,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集中受理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28日。
(三)外省转入的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21日,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集中受理时间为2023年3月22日—23日。
二、办理流程
(一)省内转考
1.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的考生在考生服务平台上自行申请转出。
2.面向学校开考专业的考生,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到主考学校或助学单位办理转出。
3.转考完成后,成绩归档至转入准考证号内。办理流程见附件1。
(二)转至外省
1.考生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以下简称政务服务网,网址为http://zwfw.hubei.gov.cn/)提出申请,申请前应先在该网站完成注册,注册时所填身份证和手机号信息应与考生服务平台上信息保持一致,注册完成后在政务服务网提交转考申请,办理流程见附件2。
2.考生申请后,需将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外省准考证相关证明材料按要求上传至政务服务网,由考籍所在地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集中办理。
3.未按要求上传材料的考生,须在退回申请后48小时内补齐补正,逾期未提交则系统自动办结,视为放弃本次转考申请。
(三)外省转入
1.外省转入我省条件:
(1)考生在我省注册取得考籍。
(2)考生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课程成绩。
(3)在我省未曾开考的课程成绩不予接收。如需了解转入课程是否符合我省要求,请登录考生服务平台外省转入菜单进行查询。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考生服务平台申请转入,考籍所在地对考生的转入申请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考生的基本信息、电子相片、课程成绩及笔迹卡等,审核通过后由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集中办理,办理流程见附件3。
三、其他事宜
(一)信息更正
网上办理转考时,因身份信息与系统不一致无法办理的,考生提供以下材料至考籍所在地办理信息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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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的考生注意了,陕西教育考试院发布了2022年陕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的通知,请各位考生做好转考的准备。下面是留学群小编整理的“2022年陕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公告”,可供各位考生参考。更多考试相关信息请各位考生继续关注本网站。
陕西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工作即将开始网上申请,为服务考生,优化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考对象
(一)转出:拟在外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申办毕业证书的我省在籍考生,须办理合格课程转出。
(二)转入:拟在我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申办毕业证书的外省在籍考生,须办理合格课程转入。
二、转考要求
(一)转出要求
1.在籍考生离开我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我省准考证和转入地准考证,在规定日期内,到考籍所在市(区)自考办,对本人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在市(区)自考办出具的《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上签字。
2.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3.考生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4.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5.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6.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7.在转入手续未办理完结之前,我省仍保持考生的在籍状态。
(二)转入要求
1.转入的电子档案必须符合转出要求,转入电子档案信息以“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2.转入考生应当按我省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入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按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3.拟转入我省的考生,应当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申办毕业。
4.考生本人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我省准考证,到考籍所在市(区)自考办,对转入电子档案信息及办理结果进行现场确认,并在《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三、转考程序
(一)转出程序
1.考生登录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填写转出信息,确定无误后提交本人转出申请,并在规定日期内到考籍所在市(区)自考办,对本人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现场确认。
2.市(区)自考办对考生提交的转出电子档案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提交省考籍管理系统,同时打印《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由转考考生签字确认、市(区)自考办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市(区)自考办印章存档。
3.转出考生应及时在陕西省高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查询本人转考信息,转出成功后,须到转入地省级(或者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按要求办理转入...
02-03
广西的考生注意了,广西教育考试院发布了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转考申请开放的通知,有需要的考生可在2月10日到15日进行转考申请,下面是留学群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广西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转考系统入口”,可供各位考生参考。
转考入口:
点击进入>>>
转考办理时间:2月10日9:00至15日24:00
转考办理:
(一)考籍转出。
1.网上提出申请。考籍转出必须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为2月10日9:00至15日24:00,逾期不予受理。考生可通过三种途径进行申请:登录“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网址:https://www.gxeea.cn/lstd/zk/index.htm,下同)进入“转考管理—省内转省外”页面,按照网上提示步骤提交申请;登录“广西数字一体化平台”网页端(网址:http://zwfw.gxzf.gov.cn/),进入“个人服务-部门服务-自治区教育厅-对自考合格课程跨省转移的确认(省内转省外)-在线办理”页面提交申请;下载“广西自考”手机APP进行考籍转出申请,目前“广西自考”手机APP仅支持安卓用户使用,请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使用。
2.进行网上确认。考生转出申请经我院初审合格的,需由其本人对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确认。请考生于2月22日至28日登录“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并进行网上确认,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3.考籍数据交换。转出申请经终审通过后,由我院将考生考籍电子档案提交至国家“转考平台”进行考籍转出。
4.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考籍档案不得转出:
(1)考生处于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的;
(2)已取得某个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
02-03
广西的考生注意了,广西2023年上半年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的通知已经发布了,需要进行转考申请的考生可在2月10日到15日进行申请。下面是留学群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广西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转考申请开放公告”,可供参考。
为做好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转考工作,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安排和部署,我院定于2月10日至3月1日开放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时间和方式
(一)考籍转出。
1.网上提出申请。考籍转出必须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为2月10日9:00至15日24:00,逾期不予受理。考生可通过三种途径进行申请:登录“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网址:https://www.gxeea.cn/lstd/zk/index.htm,下同)进入“转考管理—省内转省外”页面,按照网上提示步骤提交申请;登录“广西数字一体化平台”网页端(网址:http://zwfw.gxzf.gov.cn/),进入“个人服务-部门服务-自治区教育厅-对自考合格课程跨省转移的确认(省内转省外)-在线办理”页面提交申请;下载“广西自考”手机APP进行考籍转出申请,目前“广西自考”手机APP仅支持安卓用户使用,请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使用。
2.进行网上确认。考生转出申请经我院初审合格的,需由其本人对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确认。请考生于2月22日至28日登录“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并进行网上确认,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3.考籍数据交换。转出申请经终审通过后,由我院将考生考籍电子档案提交至国家“转考平台”进行考籍转出。
4.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考籍档案不得转出:
(1)考生处于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的;
(2)已取得某个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只能在我区办理毕业手续的,或者在我区已取得某个专业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的;
(3)使用沟通成绩、专本衔接合成成绩、网络助学合成成绩课程的;
(4)属于通过免考申请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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