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群吉林警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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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吉林警察学院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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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警察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做好我院2017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警察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本科、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399号。

  第二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五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所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警察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生由吉林警察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法学专业每生每学年4200元、治安学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侦查学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经济犯罪侦查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汉语言文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朝鲜语专业每生每学年460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400元、刑事科学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交通管理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财务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3800元、艺术设计学专业每生每学年5400元、绘画专业每生每学年5400元、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每生每学年6200元。

  高职(专科)专业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100元、财务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应用韩语专业每生每学年4300元、文秘专业每生每学年3300元、法律事务专业每生每学年4000元。

  第四章 录取说明

  第七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八条 经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公安专业中女生招收计划按照公安部、吉林省公安厅的有关规定,已经在专业计划中进行标注说明,未标注说明的只招收男生。

  普通专业(本科、专科)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第九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一、公安专业

  报考公安专业的考生,报名条件、政治条件、身体条件、体能测试(男子、女子)项目及合格标准等详见吉林省教育考试院与吉林省公安厅联合下发文件。

  二、普通专业

  报考普通专业(本科、专科)的考生身体条件按照各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中规定的条件、标准执行。其中,报考艺术类相关专业(本科、专科)的考生要求无色盲、无色弱。

  第十条 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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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警察学院2018艺术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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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警察学院2018艺术类招生简章

  一、学院概况

  吉林警察学院是一所省属全日制公安本科院校,前身是创建于1949年的吉林省公安干部学校,历经吉林省政法干部学校、吉林省人民警察学校和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等发展阶段。201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

  学院占地总面积42.0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6.8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34765.35万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568.71万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77.63万册,电子图书59.86万种。

  学院现有教职工487人,其中教师345人。教授35人,副教授102人。博士37人,硕士235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2人,吉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5人,省部级教学名师7人,公安部智库专家2人。

  学院现有13个本科专业,包括治安学、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汉语言文学、朝鲜语、财务管理、艺术设计学、影视摄影与制作和绘画,分布在法学、工学、文学、管理学和艺术学等五大学科门类。学院面向全国19个省、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约7000人。

  学院建有公安部重点专业建设点1个,省高校品牌专业1个,省高校特色专业4个,省属本科院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1个。建设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3个,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省级精品、优秀课程11门。

  学院公安学、公安技术两个一级学科被确定为吉林省“十二五”优势特色重点立项建设学科。升本以来,学院共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15项,省级教改研究课题55项。教师发表论文千余篇,出版著作51部,主编参编公安高等教育本科规划教材32部。获省部级教学成果奖3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40项。

  学院坚持开放办学,与吉林大学、吉林财经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倡导发起成立“吉林、辽宁、黑龙江、内蒙古、深圳五省区市公安院校协同创新发展联盟”,与韩国水原大学先后实施“3+1”语言研修、“2+2”双学位等培养项目。

  学院十分重视校园文化建设,校园文化特色日益突出,品位不断提升。中国当代名人书画院东北分院、全国公安文联书画创作基地相继在我院成立,学院师生多次在全国性文化活动中获奖。着眼未来,学院正在向着“省内有名气、国内有位次、国际有影响”的一流公安本科院校的目标不懈努力。

  二、招生计划

  1.艺术设计学专业(本科)2018年拟招生计划为74人,绘画专业(本科)2018年拟招生计划为40人,各专业分省具体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2.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本科)2018年拟招生计划为86人,分省计划见下表:


2015年吉林警察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

05-27

标签: 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艺术类(本科、专科)专业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警察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本科、专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博硕路1399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警察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生由吉林警察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 学位授予

第七条 本科毕业生达到学位授予标准,授予吉林警察学院相关专业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八条  学费收取标准

影视摄影与制作(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艺术设计学(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艺术设计(专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100元。

第六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条 经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艺术类(本科、专科)专业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各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中规定的条件、标准执行。影视摄影与制作(本科)专业、艺术设计学(本科)专业、艺术设计(专科)专业要求无色盲、无色弱。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一)影视摄影与制作(本科)专业录取原则:该专业考生须取得我院校考合格证(我院不组织校考的省份,须参加本省统考并合格),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如专业课成绩也相同,则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的考生。

综合分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总分×60%+专业课成绩总分×100%

注:1.辽宁省考生综合分=文化课成绩×30%+专业课成绩×70%。

2.我院该专业在辽宁省招生不组织校考,辽宁省考生专业...

吉林警察学院2017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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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警察学院2017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院概况

  吉林警察学院始建于1949年,是吉林省属全日制公办公安本科院校。主要承担公安工作和经济社会建设应用人才培养、公安民警教育训练、公安理论创新与科技研发和公安智库建设等职能,是吉林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学院招收公安专业本、专科学生,相关专业本、专科学生。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警察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专科毕业生由吉林警察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

  学院设有净月和乐山两个校区,占地630.4亩,建筑面积16.85万平方米。学院设置20个本科专业和19个专科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7000余人,年培训在职民警5000余人次。现有教职工478人,其中,正高职称37人,副高职称105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321人,省部级教学名师8人次,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2人。

  学院公安学和公安技术两个一级学科被确定为吉林省“十二五”优势特色重点学科,建设全国首批公安高等教育重点专业建设点1个,吉林省首批品牌专业1个,吉林省特色专业4个,省属本科院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1个,吉林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1个,吉林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个,首批立项培育吉林特色新型高校智库1个,吉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2个,吉林省高校立项培育创新团队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2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建设省部级精品课程12门,省级优秀教学团队5个。学院与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财经大学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院与俄罗斯、美国、加拿大、韩国等院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

  学院十分重视校园文化建设,校园文化特色日益突出,品位不断提升。中国当代名人书画院东北分院、全国公安文联书画创作基地相继在我院成立,学院师生多次在全国性文化活动中获奖。着眼未来,学院正在向着“省内有名气、国内有位次、国际有影响”的一流公安本科院校的目标不懈努力。

  二、招生计划

  1.艺术设计学专业(本科)2017年招生计划拟为74人,绘画专业(本科)2017年招生计划拟为40人,各专业各省(区、市)具体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2.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本科)2017年拟招生总计划为86人,分省计划见下表:


专业名称

2017福建警察学院招生简章

 

  本文“2017福建警察学院招生简章”,跟着留学群高考网来了解一下吧。欢迎您阅读。

  福建警察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地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根据教育、公安、司法等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福建警察学院(国标代码11495)是福建省唯一一所担负着培养公安、司法高等应用型警务人才的警察院校。办学层次为大学本科,学制四年。

  第三条 学院系公办普通高等本科学校,由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省公安厅主管,省教育厅负责业务管理与指导。

  第四条 学院位于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院设立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的招生工作,下设招生办公室(挂靠学生工作处)具体组织实施各项招生工作;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实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学费标准

  第六条 2017年普通高考招生计划经福建省教育厅核准,面向本省招收本科公安专业、司法警察专业和普通专业学生。公安专业有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警务指挥与战术五个专业;司法警察专业有监狱学一个专业;普通专业有法学、行政管理、信息安全三个专业。各专业招生计划详见福建省考试院编印的招生计划手册。

  根据人民警察工作的特殊要求,学院在招收公安、司法警察专业考生时,须经过政治审查和面试(含体能测试),于本科提前批录取。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或详见我院招生网公告。面试(含体能测试)一般安排于公布高考成绩后10日内进行。

  第七条 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警务指挥与战术、行政管理专业学费5200元/学年,监狱学、法学、信息安全专业学费4800元/学年(闽价费〔2014〕183号)。

  第八条 代办费管理及相关费用的清退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要求办理。

  第四章 公安、司法警察专业考生要求

  第九条 政治要求: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并经户籍地或居住地的县级公安机关政治审查合格。

  第十条 年龄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5年9月1日后出生),未婚。

  第十一条 身体要求:

  (一)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8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实际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85%。标准体重计算方法: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二)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或缺陷;无鸡胸、驼背;无纹身、少白头;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严重静...

2022年广西警察学院招生简章

 

  广西警察学院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在2020年被国家卫生健康委等授予“无偿献血促进奖”,现有网络安全与执法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留学群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广西警察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广西警察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公安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广西警察学院,英文名为Guangxi Police College,学校代码11547。广西警察学院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公安厅主管,教育教学业务接受教育厅指导的普通本科院校,是公、检、法、司、安等政法机关重要的人才培养基地。

  第三条 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安排在仙葫、五合两个校区就读。仙葫校区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军堂路6号,五合校区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7号。

  第四条 广西警察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广西警察学院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 广西警察学院招生工作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广西警察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招生和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各二级学院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决策机构,主要工作职责是: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审定招生章程;确定招生规模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审定招生宣传工作方案;领导招生面试、录取工作;负责本校考试安全、疫情防控工作;处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听取学校年度招生工作情况汇报。

  第八条 设立广西警察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成员由政治部、学工部、督查办、信访办等部门人员组成,主要工作职责是:对制定的招生监督和纪律相关制度进行审核;招生考试、面试和录取工作相关制度、实施方案进行审核;监督面试、测试和录取程序。

  校纪委履行监督再监督职责,受理违反招生政策纪律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并进行处理。

  第九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设在学生工作部(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十条 2022年我校招生专业。

  公安本科专业: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警务指挥与战术、治安学、公安管理学、刑事科学技术、犯罪学、网络安全与执法、交通管理工程。

  普通本科专业: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艺术类)、法学、知识产权、社会工作、国际经贸规则、监狱学、司法警察学、信息安全、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产教融合应用型本科)、交通运输、行政管理、应急管理、城市管理。

  第十一条 按照教育部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工作要求,我校分省分专业计划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

2017年河南警察学院招生简章

 

  留学群为大家提供“2017年河南警察学院招生简章”供广大考生参考,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河南警察学院2017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河南警察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河南警察学院招生工作接受教育招生考试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四条 学校全称:河南警察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1788;

  河南代码,6140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大学本科

  第八条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东路1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河南警察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办法,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 河南警察学院招生办公室设在学生处,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公安提前批、普通本科二批和专升本批次的招生和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河南警察学院纪委负责监督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考生及其家长可以通过信函或电话向学院纪委反映情况或投诉(监督电话0371-86118037)。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招生对象

  第十二条 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人才需求、就业情况、学科发展等因素,制定学校分专业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的有关规定,学校本科预留计划7人,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通过各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第十五条 招生对象限招参加2017年全国高考的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未婚(仅限河南生源)。

  第五章 招生条件

  第十六条 报考河南警察学院公安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公安院校招生政审和面试。在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均合格且分数上线的考生中,按文化分数从高到低按一定比例投档,由学校按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的招生章程,在已调档考生中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政治条件。报考河南警察学院的公安专业的考生政治条件应符合公安工作要求,必须通过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

  第十八条 身体条件。根据公安部和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公政治〔2000〕137号)规定,除符合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外,考生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厘米,体重不低于50千克;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厘米,体重不低于45千克;身体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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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新疆警察学院招生简章

 

  新疆警察学院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学院的历史最早可追溯至创建于1950年4月的新疆省人民公安学校。学院致力于培养应用型高层次公安政法人才。有治安管理等专业,下面就由留学群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新疆警察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新疆警察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保证新疆警察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开展,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新疆警察学院普通高考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新疆警察学院招生工作在学院党委统一领导下组织进行,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新疆警察学院(学院代码:12734)。

  第五条 办学性质: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具有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大学本科,学制4年;高职(专科),学制3年。

  第七条 办学地址:

  长沙路校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沙路1108号)。

  米东校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柏河乡开泰北路5428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新疆警察学院设立本年度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招生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具体业务工作。

  第九条 新疆警察学院设立本年度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对本科招生工作实施全面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新疆警察学院属公安类院校,区内公安专业招生计划由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或用人单位根据考生毕业年度招录需求情况核定,非公安专业招生计划根据办学实际情况设置。

  第十一条 侦查学(维吾尔语方向)招录培养计划根据国家相关部委文件通知要求设置,按计划类别设置为:定向生源地公安机关就业和定向生源地铁路公安机关就业。

  第十二条 专科层次治安管理专业设置部分面向移民管理部门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招生计划,考生入学时需签署培养协议。毕业取得相应学历,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有关要求的,参加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录统一考试,顺序选择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提供的就业岗位,不允许选择报考其他公安岗位。

  第十三条 公安专业招生计划分男女设置,只有备注“招女生”的计划为女生计划,其余无备注的全部为男生计划。

  第十四条 新疆警察学院按相关政策预留公安英烈、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保送生计划。

  第五章 招生对象及招生条件

  第十五条 报考普通公安类专业的考生应取得当年高考资格,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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