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群告知承诺书式样

留学群专题频道告知承诺书式样栏目,提供与告知承诺书式样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青海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式样

 

  马上要考试了,考试材料是否准备好了呢。承诺书式样已整理在下文了,有需要的考生可以来看看!下面是留学群整理的“青海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式样”,供考生参考阅读,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青海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式样

  一、基本信息

  (一)办事事项名称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

  (二)报考人员信息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告知内容

  (一)证明事项名称

  ××××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

  (二)设定证明事项的依据

  ××××职业资格制度规定、考试(评价)实施办法。

  (三)证明的内容

  报考人员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免试部分科目条件中关于学历、专业、学位、专业工作年限,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职称等方面的要求。

  (四)承诺的方式

  由报考人员本人采用电子方式承诺,一经提交即具法律效力。

  (五)核查

  考试组织机构依据报考人员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并综合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的承诺信息进行核查。报考人员应当按照考试组织机构的规定和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以规定方式提交或补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考试组织机构对待核查人员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报考人员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六)不实承诺的责任

  报考人员承诺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凡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处理,包括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通知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并视情况向社会公布等。报考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七)承诺书公开的形式、范围、时限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等规定,考试组织机构、考试主管部门将根据事前、事中、事后核查情况,通过对外服务场所、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告知承诺书全部或部分签署人员名单、所签署告知承诺书全文或部分文本,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三、报考人员承诺

  本人已认真阅读本告知书,对承...

青海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事项告知承诺书(式样)

 

  青海省2023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于4月8日、9日举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你们准备好了嘛!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已整理在下文了,青海省考生来看看吧!下面是留学群整理的“青海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事项告知承诺书(式样)”,供考生参考阅读。

青海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事项告知承诺书(式样)

  一、基本信息

  (一)办事事项名称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

  (二)报考人员信息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告知内容

  (一)证明事项名称

  ××××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

  (二)设定证明事项的依据

  ××××职业资格制度规定、考试(评价)实施办法。

  (三)证明的内容

  报考人员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免试部分科目条件中关于学历、专业、学位、专业工作年限,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职称等方面的要求。

  (四)承诺的方式

  由报考人员本人采用电子方式承诺,一经提交即具法律效力。

  (五)核查

  考试组织机构依据报考人员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并综合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的承诺信息进行核查。报考人员应当按照考试组织机构的规定和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以规定方式提交或补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考试组织机构对待核查人员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报考人员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六)不实承诺的责任

  报考人员承诺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凡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处理,包括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通知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并视情况向社会公布等。报考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七)承诺书公开的形式、范围、时限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等规定,考试组织机构、考试主管部门将根据事前、事中、事后核查情况,通过对外服务场所、门户网站等渠道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