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群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留学群专题频道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栏目,提供与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2016年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留学群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年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学院2016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体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108。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综合性职业技术学院,由哈尔滨市政府创办、黑龙江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普通高等院校。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 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毕业证书通过国家教育部注册认证。

第七条 办学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金溪路66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成立由学校主管领导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学院招生的重大事宜。录取通知书签发人:院长汤广江。

第九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院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院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条件

第十一条 学院2016年面向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山东、山西、安徽、宁夏、甘肃、重庆、四川、云南、陕西、江西、贵州、青海、新疆、河南、河北、广西等20个省、自治区招生。

第十二条 学院在黑龙江省招收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及职业高中、中专、技校毕业生,考生通过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和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招生考试,按照黑龙江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录取。

第十三条 外省只招收应届、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考生通过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按照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录取。

第十四条 考生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执行,男女比例不限。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黑龙江省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合格、高考成绩达到本省录取分数线前提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志愿、分数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文科按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顺序,理科按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顺序由高向低录取,录取时优先考虑考生报考的第一专业,不能满足第一专业的,按第二专业录取,以此类推,外省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录取原则执行。

第十六条 外语要求:考生报考时无外语语种限制,但入校后按英语安排教学。

第十七条 体育类、艺术类各专业招收黑龙江省考生,体育类、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原则是在省招生办划定体育类、艺术类专科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八条 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与管理专业要求身高(男4300px,女4050px以上),无明...

2013年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05月06日《2013年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来源于学校官方,请您放心阅读,本文未增删改一个字。小编说。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学院2013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体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108。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综合性职业技术学院,由哈尔滨市政府创办、黑龙江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普通高等院校。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 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毕业证书通过国家教育部注册认证。

第七条 办学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环城西路。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成立由学校主管领导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学院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是学院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院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条件

第十一条 学院2013年面向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河北、河南、山东、山西、安徽、四川、宁夏、甘肃、广西、贵州、甘肃15 省、自治区招生。

第十二条 学院2013年在黑龙江省招收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及职业高中、中专、技校毕业生,考生通过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和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招生考试,按照黑龙江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录取。

第十三条 外省只招收应届、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考生通过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按照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录取。

第十四条 考生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执行,男女比例不限。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黑龙江省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前提下,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第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时,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外省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录取原则执行。

第十六条 外语要求:英语专业招收英语考生。

第十七条 体育类、艺术类各专业2013年招收黑龙江省考生,体育类、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原则是在省招生办划定体育类、艺术类专科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八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并在高考文化课总分相等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九条 学院在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接收调剂考生。

...

2008年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05月06日《2008年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由留学群编辑转载,放心阅读,仅供参考!

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是在原哈教师体院、阿城师范、五常师范学校基础上组建,由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创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以教师教育与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兼顾发展的多学科类综合性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学院座落于金源肇兴地——哈尔滨市阿城区。校园现占地面积2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9.84万平方米。风格典雅、各具特色的教学楼、艺术楼、学生公寓、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等一应俱全,校园花木繁茂、环境幽雅。现有理、化、生、地实验室22个,计算机室12个,语音室8个,天文学习室1个,心理实验室2个,心理辅导室2个,画室22个,琴房240个。图书馆藏书24万余册,年订阅中外期刊280种,馆舍建筑面积8200平方米,阅览座位1100个,有可同时容纳120人的电子阅览室1个。运动场、篮球馆、乒乓球馆、武术馆等体育场地齐备,能充分满足教育教学需求。

学校设18个专业,在校学生近3000名。有一支力量雄厚、经验丰富的教师队伍,学校教职工284人,其中副高职以上职称者98人,省市级骨干教师70余人,还拥有由学者、专家、企业家、政府官员等组成的客座教授队伍。教师队伍中有全国优秀教师、省特级教师、省劳动模范和曾宪梓奖获得者。广大教职员工在近百年的办学历史中创下了“求实争先,厚德奉献”的人文精神,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和丰厚的文化底蕴。学校始终坚持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通过教学、实训、社团活动和丰富多彩的教育实践,强化综合素质训练,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和基础教育事业培养了2万余名优秀人才,也有很多毕业生走上领导岗位,赢得了很好的社会声誉。

一、学院名称: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学院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解放西大街

四、招生层次:高职(专科)

五、招生录取政策:

1、招生工作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录取原则:我院执行教育部及各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相关文件的精神,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在高考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优先录取填报我...

2009年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05月06日《2009年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由留学群编辑转载,放心阅读,仅供参考!

 

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认真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正、公平、公开,诚信招生的指导思想,保证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和省招办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本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
        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是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创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与师范教育兼顾发展,多门类、多学科综合性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院概况:
        学院由两个校区组成,老校区座落于哈尔滨市中心——南岗区一曼街259号,毗邻哈尔滨火车站;新校区座落于金源文化肇兴地——哈尔滨市阿城区。学院占地面积2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1.1万平方米。校园花木繁茂、环境幽雅。各具特色的教学楼、艺术楼、学生公寓、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运动场管等一应俱全。学院现有教职工417人,其中专职教师246人,副高职以上156人,省级骨干教师70人。多年来,学院形成了一支勤奋敬业,熟悉职业教育规律的教师队伍。同时还拥有由近70位著名的学者、专家、企业家、政府官员等组成的客座教授队伍。
        学院的学科专业体系完整、特色鲜明。2009年开设29个专科专业。具有一流的教学环境和先进的教学设施及实验实习条件,各类基础实验室、专业实验室有70个。图书馆藏书35万余册,可同时容纳1100人阅览,电子阅览室可同时容纳120人阅览。专业课程采取理论课、实习实践课、职业能力培养等多种模式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学员不仅提高了专业技能,而且提升了职业素养,成为适应用人单位所需要的“技能型、复合型”人才。在校期间学生可参加各类职业资格认定;毕业前可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合格者进入本科院校学习,毕业后颁发本科文凭,可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在校期间,可参加自考,成人高考。
三、招生人数、专业及相关说明
        学院2009年面向黑、吉、辽、豫等15个省(市、自治区)招生,详见学院网站2009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2009年高职招生专业(29个)如下:
语文教育、英语教育、音乐教育、体育教育、美术教育、电脑艺术设计、计算机网络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计算机信息管理、广告设计与制作、电气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生物制药技术、会计电算化、物业管理、物流管理、酒店管理、旅游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证券投资与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金融保险、食品营养与检测、雕塑艺术设计、新闻采编与制作、心理咨询。
四、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1、依照教育部和各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相关政策, 对符合加分、降分条件的投档考生均按此相关政策的具体规定执行。
2、身体条件要求:身体限报条件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3、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按照考生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如不能安排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则按照相同...

2010年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05月06日《2010年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来源于学校官方,请您放心阅读,本文未增删改一个字。小编说。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认真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正、公平、公开,诚信招生的指导思想,保证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和省招办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本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
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是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创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与师范教育兼顾发展,多门类、多学科综合性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院概况: 
校区座落于金源文化肇兴地——哈尔滨市阿城区。学院占地面积2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1.1万平方米。校园花木繁茂、环境幽雅。各具特色的教学楼、艺术楼、学生公寓、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运动场管等一应俱全。学院现有教职工417人,其中专职教师246人,副高职以上156人,省级骨干教师70人。多年来,学院形成了一支勤奋敬业,熟悉职业教育规律的教师队伍。同时还拥有由近70位著名的学者、专家、企业家、政府官员等组成的客座教授队伍。 
三、招生人数、专业及相关说明 
学院2010年面向黑、吉、辽、内蒙古等多个省(市、自治区)招生,详见学院网站2010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2010年高职招生专业(32个)如下: 语文教育、英语教育、体育教育、电脑艺术设计、计算机网络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计算机信息管理、广告设计与制作、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生物制药技术、会计电算化、物业管理、物流管理、酒店管理、航空服务、老年服务与管理、证券投资与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金融保险、食品营养与检测、新闻采编与制作、心理咨询、会计(注册会计师方向)、环境艺术设计、市场开发与营销、房地产经营与评估、工程监理、移动通讯技术(3G网络技术)、资产评估与管理、计算机系统维护。 
四、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1、依照教育部和各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相关政策, 对符合加分、降分条件的投档考生均按此相关政策的具体规定执行。
2、身体条件要求:身体限报条件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3、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按照考生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如不能安排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则按照相同的原则进行其他专业志愿排队,确定考生录取专业。同分情况下,理工类专业比较理综成绩,文史类专业比较文综成绩。 
五、待遇政策: 
1、学院设立奖学金制度。优秀学生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贫困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自主完成学业。 
2、学生毕业后,颁发经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由省教育厅就业部门统一签发就业报到证。 3、师范类学生毕业成绩合格颁发教师资格证书,其他专业的学生经技能培训考试合格者颁发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4、学院鼓励学生参加专升本考试,合格者进入本科院校学习,毕业后颁发本科文凭,近年来,共有400余名毕业生升入本科院校。
 六、录取结果查询:
各省招生考试信息网或学院网站:www.hrbkjzy.cn 
招生电话:(0451)-53627218 88306505 

2011年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小编神速转载《2011年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一文,供您考研择校参考!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认真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正、公平、公开,诚信招生的指导思想,保证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和省招办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本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
    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是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创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与师范教育兼顾发展,多门类、多学科综合性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院概况: 
    校区座落于金源文化肇兴地——哈尔滨市阿城区。学院占地面积2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1.1万平方米。校园花木繁茂、环境幽雅。各具特色的教学楼、艺术楼、学生公寓、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运动场馆等一应俱全。学院现有教职工417人,其中专职教师246人,副高职以上156人,省级骨干教师70人。多年来,学院形成了一支勤奋敬业,熟悉职业教育规律的教师队伍。同时还拥有由近70位著名的学者、专家、企业家、政府官员等组成的客座教授队伍。 


    三、招生人数、专业及相关说明 
    学院2011年面向黑、吉、辽、内蒙古等多个省(市、自治区)招生,详见学院网站2011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2011年普通高职招生专业(32个)如下:动漫设计与制作(二维动画方向、三维动画方向) 、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开发方向、软件应用方向)、工程监理、移动通信技术(3G网络技术方向)、电子商务、证券投资与管理、会计(注册会计师方向)、资产评估与管理、市场开发与营销、新闻采编与制作、运动休闲服务与管理、心理咨询、物业管理、环境艺术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方向)、电脑艺术设计(室内设计方向、平面设计方向)、英语教育、语文教育、美术教育(双师型方向)、学前教育(双语教师方向)、体育教育(体育教育方向、滑雪教练方向、跆拳道教练方向)、会计电算化、机电一体化技术、酒店管理、生物制药技术、物流管理、电气自动化、建筑工程技术、金融保险、工程造价、食品营养与检测、航空服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

四、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1、依照教育部和各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相关政策, 对符合加分、降分条件的投档考生均按此相关政策的具体规定执行。
    2、身体条件要求:身体限报条件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3、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按照考生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如不能安排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则按照相同的原则进行其他专业志愿排队,确定考生录取专业。同分情况下,理工类专业比较理综成绩,文史类专业比较文综成绩。 
    五、待遇政策: 
    1、学院设立奖学金制度。优秀学生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等。贫困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自主完成学业。 


    2、学生毕业后,颁发经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由省教育厅就业部门统一签发就业报到证。 

3、师范类学生毕业成绩合格颁发教师资格证书,其他专业的学生经技能培训考试合格者颁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