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群专题频道四川高考考场栏目,提供与四川高考考场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留学群为大家提供“2017年四川高考考生6日下午将到考点熟悉考场”供广大考生参考,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高考即将开始,按照安排,6月6日,考生到考点熟悉考场,接受考前教育。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提醒,开考前考生须持《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入场,接受安检和身份验证,并仔细阅读《考生必读》,熟悉《考场规则》,不携带禁带物品,积极配合安检和身份验证。
四川全省高考(藏、彝文一类模式高考除外)于6月7日和8日统一组织进行。各科目考试时间(北京时间)安排如下:6月7日9:00—11:30考语文,15:00—17:00考数学;6月8日9:00—11:30是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考试,15:00—17:00考外语。
文史类考生考语文、数学(文)、外语、文科综合(含政治、历史、地理三个科目内容);理工类考生考语文、数学(理)、外语、理科综合(含物理、化学、生物三个科目内容)。语文、数学、外语科(含听力考试)满分均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满分均为300分;总分750分。
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6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
凡拟报考外语高校、系(科)、专业(含科技外语)的考生,除笔试外,还须参加外语口试。外语口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外语口试工作安排在6月9日、10日,由县(市、区)招考办组织进行。
猜你喜欢:
2017年高考热点 | |
2017年全国各省高考成绩查询入口汇总 |
06-03
05-30
留学群高考频道讯 从省教育考试院2014年普通高考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今年高考全省共设349个考点,18794个考场,将有8万多人参加监考和考务工作。
今年所有高考均必须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建设和启用了考生身份验证系统,采用身份证与指纹及面颊特征对比相结合对入场考生进行身份验证,规范信息管理,防止冒名顶替等违纪舞弊行为的发生。
更多资讯请收藏本站(ctrl+D即可),或者直接访问本站:www.liuxuequn.com/gaokao
2014高考频道精心推荐:
2014四川高考信息汇总频道05-30
紧张的高考就要来到,考生们即将面临人生中一个重要的考验,这也将是同学们青春年代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我们将大量的青春倾注在了高考上面。小编在此也预祝同学们能认真细致,取得一个满意的成绩。下面是留学群准考证栏目为您准备的《2014年四川高考考场规则》,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考试实施程序
一、每科目开考前25分钟(第一科为考前35分钟),监考员甲、乙共同领取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检查试卷袋是否有破损,核对试卷袋上标明科目是否与本场考试科目相同,核对无误后直入考场。
二、开考前20分钟(第一科为考前30分钟),监考员组织考生有秩序地进入考场,核对《准考证》及省级考试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指导考生对号入座。在第一科考试前20分钟,监考员应认真向考生宣读《考生须知》及考试注意事项。
三、开考前15分钟,监考员分发答题卡和草稿纸,并指导考生填涂答题卡的姓名、准考证号及科目。
四、开考前10分钟,监考员当众启封试卷袋,并认真核对,若发现试卷与本场考试科目不符或试卷数量不符、错装、漏印、重印、错印等情况,立即请示主考,按照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考试实施。
五、开考前5分钟分发试卷。
六、试卷分发完毕后,监考员应指导考生清点试卷,在试卷规定的地方填写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及座位号等。
七、开考信号发出后,监考员宣布开始答卷。
八、考试开始后,监考员甲在前台监试,监考员乙持《准考证》存根再次逐个认真核对考生在试卷上所填写的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是否正确,考生本人与《准考证》上的照片及省级考试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是否相符。若有问题,立即查明,予以处理。
九、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监考员对缺考考生试卷和空白试卷应分别在总分处和答题卡的姓名处加盖“缺考”或“空白”印章,缺考考生姓名和准考证号、座位号也由监考员填涂。
十、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
十一、监考员对试题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但对于试卷印刷文字不清之处所提出的询问,应予当众答复,试题有更正时应及时板书当众公布。
十二、监考员应监督考生按规定答卷,制止考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并将考生违规情况和考试情况如实填入考场记录单中。
十三、每科目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员应当众宣布离考试结束所剩时间。
十四、每科目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监考员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题。监考员检查核对考生所填写的准考证号是否准确,试卷页数是否完整,并按座位号(包括缺考考生)从小到大(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的顺序整理好考生答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后,考生起立,依次退出考场。
十五、监考员将整理好的考生答卷、答题卡交主考验收合格后,装订、密封。
十六、每科目考试结束后,监考员应清理考场。
十七、外语科听力考试部分有关程序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英语、日语、俄语听力考试有关考务要求〉的通知》(教考试厅〔2008〕3号)执行。
考生须知
一、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
四川高考考场推荐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