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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5
留学群为大家提供《2018年国考外交部专业能力测试、面试和心理素质测试公告》,更多公务员招考相关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外交部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能力测试、面试和心理素质测试公告
外交部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定于2018年2月3日至8日在北京集中举行,并于1月31日至2月2日分批进行心理素质测试。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业能力测试、面试和心理素质测试人选及考点安排
根据录用计划中确定的面试人员比例,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参加我部专业能力测试、面试和心理素质测试的地区业务司、行政司、财务司职位考生共848人(名单、专业考号及各职位最低分数线详见附件1)。
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考点设在外交学院展览馆路校区(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24号,位置图详见附件2),心理素质测试地点设在佳汇中心B座1501-1505室(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吉庆里6号,位置图详见附件3)。请合理规划出行时间和路线。
二、考试确认
地区业务司、行政司、财务司职位考生均须于2018年1月26日8:00至1月29日18:00间登录外交部公务员考试报名系统(http://kaolu.mfa.gov.cn),确认参加考试。未按要求进行确认的考生,将被视为自行放弃考试资格。具体操作如下:
(一)登录系统,查看有关通知公告,明确本人考试安排,按要求详细、准确、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撰写有关材料并提交审核(具体要求详见我部考录网页“关于提交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所需材料的通知”)。登录用户名为考生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中的“X”统一为大写),密码为考生报名时所填手机号。如已变更手机号码,须尽快告知干部司考录培训处。
(二)考生提交信息后,我部将进行资格复审,请及时关注资格复审状态。资格复审通过后,考生方可在系统中下载并打印《外交部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准考证》。
(三)如考生放弃考试资格,须在1月29日18:00前将本人签字的书面说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传真至干部司考录培训处。对未按要求进行说明的弃考人员,将报国家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三、专业能力测试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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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所需材料的通知
外交部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定于2月3日至8日在北京集中举行。根据考录工作安排,考生须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一、通过外交部公务员考试报名系统(以下简称“考试报名系统”)提交材料
考试报名系统定于2018年1月26日8:00至29日18:00开放,报考地区业务司、行政司、财务司职位的全体考生须按时登录系统,准确、如实、详细填写个人信息,并撰写提交《自述》,有留学经历人员还须撰写提交《在国(境)外留学期间的情况说明》(有关撰写要求自26日起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查看)。
二、现场提交材料
考生须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外交部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对在职人员)/学历学位认证书(对留学回国人员)参加考试。凡报考职位对外语水平有要求的,考生面试时须出具相应的外语水平证书,并提交复印件。此外,面试时考生还须按照身份类别,提交以下材料:
(一)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见附件,须注明培养方式,如统招统分/定向/委培等)。
(二)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此外,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中须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及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及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不一致的,须提供原单位离职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须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须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的联系人及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须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须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鉴定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须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须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均为复印件)。
以上材料要求为复印件的,须现场出示原件,复印件上由本人亲笔签字。请确保材料真实可靠,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有关情况,将取消考生录用资格。
附件:
外交部干部司
2018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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