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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教育部和上海市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之一,共设有本科招生专业79个,下面就由留学群带大家了解一下“复旦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复旦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复旦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教育部和上海市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之一。复旦大学是中国人自主创办的第一所高等院校,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是中国人创办的第一所国立大学医学院。复旦大学坚持“国家意识、人文情怀、科学精神、专业素养、国际视野”的育人特色,致力于为国家兴旺、社会发展、人类文明进步培养大批领袖人才、行业栋梁及社会英才,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掌握未来的复旦人。
2022年复旦大学本科招生继续采用复旦大学(国标代码10246)和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国标代码19246)两个招生代码,并分别编制计划和录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统一为“复旦大学”。
一、招生总则
(一)复旦大学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等文件部署,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切实做好2022年考试招生工作。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复旦大学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三)我校的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和录取最适合复旦大学人才培养的优秀学生。
二、机构设置
(一)复旦大学校长办公会是学校招生制度、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等重大事项的决策机构。
(二)复旦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对招生过程中的计划落实与调整、选拔测试方案制定、录取标准确定与结果审核等重要事项作出决策。
(三)复旦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对招生计划、招生简章和各种招生方案及其实施办法等提出咨询意见与建议。
(四)复旦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承担与本科生招生相关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学校各类本科生的招生宣传、咨询、选拔与录取任务。
(五)复旦大学招生工作监察小组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对招生管理部门和招生人员履行职责、执行制度情况进行监督。
三、招生计划
我校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地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和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022年我校在各省(区、市)招生的专业、人数及有关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等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招办”)编印的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经教育部批准,...
06-01
复旦大学2022年本科生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了,相信很多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会对本章程感兴趣!下面是由留学群编辑为大家整理的“复旦大学2022年本科生招生章程”,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复旦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教育部和上海市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之一。复旦大学是中国人自主创办的第一所高等院校,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是中国人创办的第一所国立大学医学院。复旦大学坚持“国家意识、人文情怀、科学精神、专业素养、国际视野”的育人特色,致力于为国家兴旺、社会发展、人类文明进步培养大批领袖人才、行业栋梁及社会英才,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掌握未来的复旦人。
2022年复旦大学本科招生继续采用复旦大学(国标代码10246)和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国标代码19246)两个招生代码,并分别编制计划和录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统一为“复旦大学”。
一、招生总则
(一)复旦大学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等文件部署,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切实做好2022年考试招生工作。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复旦大学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三)我校的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和录取最适合复旦大学人才培养的优秀学生。
二、机构设置
(一)复旦大学校长办公会是学校招生制度、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等重大事项的决策机构。
(二)复旦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对招生过程中的计划落实与调整、选拔测试方案制定、录取标准确定与结果审核等重要事项作出决策。
(三)复旦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对招生计划、招生简章和各种招生方案及其实施办法等提出咨询意见与建议。
(四)复旦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承担与本科生招生相关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学校各类本科生的招生宣传、咨询、选拔与录取任务。
(五)复旦大学招生工作监察小组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对招生管理部门和招生人员履行职责、执行制度情况进行监督。
三、招生计划
我校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地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和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022年我校在各省(区、市)招生的专业、人数及有关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等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招办”)编印的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经教育部批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陆续公布,留学群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年复旦大学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复旦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教育部和上海市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985工程”首批建设“若干所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一流大学”的高校之一。复旦大学是中国人自主创办的第一所高等院校,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是中国人自主创办的第一所高等医学院校。2016年复旦大学本专科招生继续采用复旦大学(国标代码10246)和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国标代码19246)两个招生代码,并分别编制计划和录取。本专科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统一为“复旦大学”。
一、招生总则
(一)复旦大学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指导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等文件要求,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复旦大学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三)复旦大学的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和录取最适合复旦大学人才培养的优秀学生。
二、机构设置
(一)复旦大学校长办公会是学校招生制度、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等重大事项的决策机构。
(二)复旦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对招生过程中的计划落实与调整、选拔测试方案制定、录取标准确定与结果审核等重要事项作出决策。
(三)复旦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对招生计划、招生简章和各种招生方案及其实施办法等提出咨询意见与建议。
(四)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复旦大学组织和实施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承担与招生相关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学校各类本专科生的招生宣传、咨询、选拔与录取任务。
(五)复旦大学招生工作监察小组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对招生管理部门和招生人员履行职责、执行制度情况进行监督。
三、招生计划
我校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016年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的专业、人数及有关要求,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等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招办”)编印的《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
经教育部批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复旦大学(国标代码10246)录取的新生(除特别说明限制转专业外),可在进校后第一年或者第二年根据相关规定申请转专业;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国标代码19246)录取的新生(除特别说明限制转专业外),进校后申请转专业的范围限于医学类专业。
四、录取规则和程序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的录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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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月06日《2011年复旦大学招生章程》来源于学校官方,请您放心阅读,本文未增删改一个字。小编说。
05月06日讯,留学群(liuxuequn.com)考研频道为您转载学校官方《2012年复旦大学招生章程》内容。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2号)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经复旦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制定复旦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公布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1、高等学校全称:复旦大学
2、校址:上海市邯郸路220号 邮政编码:200433
3、办学层次:专科(高职)、本科、研究生
4、办学类型:国家教育部直属综合性重点大学
5、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复旦大学
6、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
二、机构设置
1、复旦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
2、复旦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3、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复旦大学组织和实施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4、复旦大学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三、招生计划
经教育部批准,复旦大学2012年招生总数为3100名,其中本科2860名、高职240名。复旦大学根据本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往年计划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以及其他要求,并将分别由各省级高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
四、录取规则和程序
1、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的录取程序:
a. 省级高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省级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
b.对投档的考生兑现我校优惠加分政策(仅限部分省市);
c.以专业级差分1分、1分、1分、0分、0分和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00%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签有预录取协议的...
小编神速转载《2013年复旦大学招生章程》一文,供您考研择校参考!
复旦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教育部和上海市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也是国家“211工程”、国家“985工程”建设“若干所世界先进水平一流大学”的首批高校之一。复旦大学是中国人自主创办的第一所高等院校,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是中国人自主创办的第一所高等医学院校。从2013年起,复旦大学本科招生采用复旦大学(代码10246)和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代码19246)两个招生代码并分别编制计划和录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统一为“复旦大学”。
一、招生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以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2、我校的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和录取最适合我校人才培养的优秀学生。
二、机构设置
1、校长办公会是学校招生制度和招生计划等重要事项的决策机构。
2、复旦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领导学校招生工作。
3、复旦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对招生计划、招生简章和各种招生方案及其实施办法等提出咨询意见、建议与解释。
4、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复旦大学组织和实施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5、复旦大学招生工作监察小组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监察招生工作制度建设、招生方案审核、招生考试及录取结果的整个招生过程。
三、招生计划
根据国家和社会的人才需求和复旦大学的实际情况,统筹协调考虑各种因素,制定计划并向社会公布。2013年我校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的专业、人数及有关要求,详见各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编印的《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
复旦大学(代码10246)录取的新生(除特别说明限制转专业外),可在进校后第一年或者第二年根据相关规定申请转专业;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代码19246)录取的新生(除特别说明限制转专业外),进校后申请转专业的范围限于医学类专业。
四、录取规则和程序
1、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的录取程序:
a.省级高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省级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
b.对投档的考生兑现我校优惠加分政策(仅限部分省市);
c.以专业级差分为1分、1分、1分、0分、0分和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00%,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签有相关协议的学生除外);
d.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
e.对于经专家组面试后签署有相关协议的考生,按协议进行录取。
2、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省级高招办可按非第一志愿考生成绩不...
05月06日讯,留学群(liuxuequn.com)考研频道为您转载学校官方《2008年复旦大学招生章程》内容。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8]3号)和《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教学[2008]3号附件)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经复旦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制订复旦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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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基本情况
1、 高等学校全称:复旦大学
2、 校址:上海市邯郸路220号 邮政编码:200433
3、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本科、研究生
4、 办学类型:国家教育部直属综合性重点大学
5、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复旦大学
6、 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
二、机构设置
1、 复旦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
2、 复旦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3、 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复旦大学组织和实施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4、 复旦大学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三、招生计划
经教育部批准,复旦大学2008年招生总数为3300名,其中本科3100名、高职200名。我校2008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以及其他要求将分别由各省级高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
四、录取规则和程序
1、 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的录取程序
a. 省级高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省级加分)进行投档。其中平行填报志愿省(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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