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群天津城市建设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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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天津城市建设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05月06日《2012年天津城市建设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由留学群编辑转载,放心阅读,仅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的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校依法招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我校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天津城市建设学院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3、办学层次:硕士、本科

4、学校代码:10792

5、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6号  邮编:300384

6、学校概况:天津城市建设学院始建于1978年,是一所以城市领域为主要服务对象,学科和办学特色鲜明的普通高等院校。学校秉承“重德重能、从实从严、勤奋俭朴、团结竞进”的优良传统,致力于发展城市科学,培养城市经济、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人才。学校设有12个二级学院、2个教学部和1个人成人教育学院。目前学校有硕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9个,硕士学位授权点25个,工程硕士学位授权领域3个,本科专业41个,本科以上全日制在校生14000余人,覆盖工、理、管、文等学科门类。拥有一支职称、学历、年龄结构优化的师资队伍。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2007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获得“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四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成立以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2008年天津城市建设学院招生工作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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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的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校依法招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第二条 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我校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天津城市建设学院。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3、办学层次:硕士、本科

4、学校代码:10792

5、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6号,邮编:300384。

6、学校概况:天津城市建设学院始建于1978年,是一所以城市领域为主要服务对象,学科和办学特色鲜明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多年来致力于发展城市科学,培养城市经济、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管理人才。学校设有12个教学系部和成人教育学院。设有土木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2个硕士点,35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近12000名,其中本科生9000余名;拥有一支职称、学历、年龄结构优化的师资队伍,学校占地61.5万平方米,办学实力和教学科研水平不断提升。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十一五”时期,学校将努力建设发展成为具有鲜明学科特色优势的“城市大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置由主管院长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有关招生工作的重要事宜和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我校事业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制定我校2008年招生计划。200...

2010年天津城市建设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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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的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校依法招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我校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天津城市建设学院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3、办学层次:硕士、本科

4、学校代码:10792

5、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6号  邮编:300384

6、学校概况:天津城市建设学院始建于1978年,是一所以城市领域为主要服务对象,学科和办学特色鲜明的普通高等院校。学校致力于服务我国城市化进程,为城镇化和城市现代化提供人才与智力支持,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工为主,工、管、理、文相互渗透且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学校设有12个教学系和成人教育学院。设有土木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3个硕士点,37个本科专业,本科以上全日制在校生近11000人。拥有一支职称、学历、年龄结构优化的师资队伍,学校占地总面积为68.1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7.19万平方米,办学实力和教学科研水平不断提升。2007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并获得“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毕业生一次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0%以上。面对21世纪的机遇和挑战,学校正在励精图治、创新发展,努力为我国的城镇化、城市现代化进程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置由主管院长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有关招生工作的重要事宜和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我校事业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制定我校2010年招生计划。2010年我校面向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招生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考生公布,同时我校还将通过媒体及其它方式向社会公布。在录取过程中我校根据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及招生计划执行情况,按《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

2011年天津城市建设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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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的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校依法招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我校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天津城市建设学院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3、办学层次:硕士、本科
4、学校代码:10792
5、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6号 邮编:300384
6、学校概况:天津城市建设学院始建于1978年,是一所以城市领域为主要服务对象,学科和办学特色鲜明的普通高等院校。学院以“重德重能、从实从严、勤奋简朴、团结竞进”为校训,致力于发展城市科学,培养城市经济、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管理人才。学院设有12个教学系、部和成人教育学院。设有硕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7个,硕士学位授权点24个,工程硕士学位授权领域3个,本科专业39个,本科以上全日制在校生12000余人,覆盖工、理、管、文等学科门类。拥有一支职称、学历、年龄结构优化的师资队伍,校园占地总面积为68.1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7.19万平方米,办学实力和教学科研水平不断提升。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2007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获得“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天津城市建设学院正在励精图治、创新发展,朝着创建城市建设大学的事业发展目标奋进,努力为我国的城镇化、城市现代化进程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有以主管院长、纪委书记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有关招生工作的重要事宜和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  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我校事业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制定我校2011年招生计划。2011年我校面向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招生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考生公布,同时我校还将通过媒体及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