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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美国是许多人的梦想。多年来,人们采取各种途径进入这个自由、民主的国度,走婚姻之路就是其中的一种。美国未婚夫(妻)团聚类的K签证能让你很快体会到爱情事业双丰收的喜悦。
美国公民未婚夫(妻)K签证是专为外籍未婚夫妻提供的非移民签证,也是美国公民的外籍配偶包括其子女在内最易取得永久居留权的美国签证类别,它不受国家配额限制,其申请时间比在国内结婚后移民去美国的签证要快,一般为6-8个月,K签证持有人进入美国后,可申请工作许可,直到取得合法身份。
根据美国移民法第101 (a)(15)(K)条款规定,K签证发给美国公民的外籍未婚夫或未婚妻,他们进入美国的唯一目的是与签证请求人在入境90天之内结为夫妻,他们的未成年子女可以随同或在将来进入美国。有意与外籍人士结缘的美国公民,必须填写I-129F表格,向美国移民局提出签证请求,批准后,外籍未婚夫或未婚妻才可向居住国的美国领事馆提出签证申请。申请的基本条件是:
签证请求人是美国公民;
双方都必须在法律上符合结婚的规定;
双方必须在近两年内见过面;
双方有真正结婚的打算。
假如双方未曾见面是由于宗教问题或某一方健康方面有极大的问题,应做出充分的解释并出具详实的证明,对有关要求才有可能获得豁免,而因为经济困难申请豁免则通常不会获得批准。
对于曾经见面这一事实,可以通过各种各样的材料进行证明,在审核这类签证时,美国领事馆官员会寻找能够完全表明双方在申请K签证之前的两年中见过面的证据。如果双方或一方曾经有过婚史,则必须呈交以前婚姻结束的证明。
爱情不分国籍、种族、宗教,俗话说:"有情人终成眷属"。美国未婚夫(妻)K签证圆了许多佳偶的团圆之梦。这些年我公司办理了多例此类签证,为分隔两地的有情人做了"红娘",如果您需要寻找大洋彼岸另一半,敬请给我们来电,您的梦想也许就此出现曙光。
美国未婚夫妻K1签证特点
近几年,凭借K签证进入美国的人数不断增多。“假结婚,真移民”的比例也急剧上涨。面对这种情况,移民局的对策调整也非常迅速。除了按照条例严格审核外,更有许多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让申请人大伤脑筋。
对于申请条件的规定,申请者一定要读懂、解透,若在条例上出了问题,美国人拒绝你是毫不犹豫的。因此,对于K1签证的申请者,应该牢记下列要求:
美国公民的外籍未婚夫或未婚妻,申请进入美国与在美国居住的美国公民完婚,将由美国驻海外领事馆签发K1签证。办理K1签证需要知道以下几点:
1、申请K1签证的人必须在美国以外的地区,由海外的美国领事馆签发,在美国申请调整身份的人不能使用此类签证。
2、此签证规定的居留时间最长为180天,90天内必须结婚,结婚后,立即申请更改为有条件的临时居留身份,两年后可申请永久居留身份。
3、K签证的持有人入境后可申请工作许可,在申请更改身份时,之前的工作许可自动失效,若有必要,更改身份后,需再次申请工作许可。
4、外籍人进入美国之后如果没有与原来为自己提交签证请求的美国公民结婚,而是和另外的美国公民结婚,该外籍人就不能够在美国申请调整身份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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