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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山东省公安厅直属单位公务员考试体能测评和体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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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山东省公安厅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和体检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2017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要求,面试结束后,报考山东省公安厅直属单位的考生需按规定进行体能测评和体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体能测评和体检范围人员确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的人员。如同一个招考职位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也相同,则按申论成绩确定。其中,计划录用2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计划录用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体能测评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面试成绩有效人员的平均分。


  为方便考生,按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第一批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见附件)。第一批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参加体检。


  二、体能测评内容


  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要求,体能测评项目为3项,包括“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纵跳摸高项目测评不超过3次,以测评的最高成绩为最终成绩;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或800米跑项目只测评一次。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


  三、体能测评和体检集合时间、地点


  (一)体能测评


  集合时间:2017年8月1日,上午7:30;


  集合地点:山东警察学院文化东路校区(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4号)。


  (二)体检


  集合时间:2017年8月3日,上午7:00;


  集合地点:山东警察学院文化东路校区(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4号)。


  四、注意事项


  (一)体能测评


  1.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集合地点,未按规定时间到达集合地点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2.考生在体能测评前,须如实反映本人身体状况,并签订身体状况确认书。对有严重疾病、意外伤害、怀孕等情况的,如坚持参加体能测评,本人须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


  3.考生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由本人逐项独...

2017山东公务员考试体检和考察工作安排

 

  考生们来看看本文“2017山东公务员考试体检和考察工作安排”,跟着留学群公务员考试栏目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到您!

  根据《2017年山东省公务员考试公告》知悉,2017山东公务员考试体检和考察工作安排如下:

  (一)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对招考职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个录用职位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在相同条件下,退役士兵、优秀青年志愿者、具有丰富基层实践经验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优先。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面试成绩有效人员的平均分。

  (二)体检

  体检前,招录机关将在指定网站(详见附件中的招考职位表)上发布体检公告,告知体检有关事项。体检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详见《报考指南》)。除特殊情况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外,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三)考察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资格复审,对考察对象的档案按照我省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核、调查、处理。考察结果作为确定录用人员的依据之一。

  因涉嫌违法违纪等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将暂缓做出考察结论。自招录机关决定暂缓做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将终止录用程序。必要时,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0日。

  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应当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

  (四)人员递补

  拟录用人员公示前,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录用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招录机关报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从同职位面试合格(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精心推荐:

  

2013山东公务员考试体检通用标准

    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

  国人部发〔200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卫生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

  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建立以来,录用主管机关会同卫生行政部门普遍制定下发了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和标准,这些办法和标准对选拔高素质的公务员发挥了重要作用。人事部、卫生部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机关工作的需要,坚持尊重科学的原则,在充分调查研究并广泛听取医学专家、法律专家、从事录用工作人员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制定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现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在录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体检时,参照执行。

  公务员录用体检要在录用主管机关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医院要切实负起责任,选拔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医务人员从事体检工作。主检医师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负责体检的医务人员要坚持原则,严格执行体检标准。主检医生要根据体检情况作出体检结论。体检医院要加盖公章。

  在体检中遇到疑难问题时,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和承担体检工作的医院要妥善处理。对于难以确诊的疾病,医院可组织专家做进一步的检查。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各级国家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录用主管机关和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体检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用人单位和体检医院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做好体检工作,并对考生的体检结果保密。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参加体检的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的体检项目和标准,由录用主管机关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另行规定或批准。

  附1: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附2:公务员录用体检表

  人事部 卫生部

  二OO五年一月十七日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