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群专题频道山西考录公务员考务安排栏目,提供与山西考录公务员考务安排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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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考生注意!下文是关于山西省考录公务员报名网络技术的说明及考务安排,山西的公务员考生们来看看吧!下面是留学群整理的“山西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务安排”,供山西考生参考阅读。
第一章 报名网络技术
一、网上报名应注意哪些事项?
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招考公告》和《报考指南》等内容,熟悉公务员招考的相关政策。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
由于需要填写的报名信息较为详细,为了确保报名资料提交成功,建议报考者在网上报名前,先将需要填写的内容用Word或记事本等软件编辑录入。在网上填写报名表时,将已准备好的资料一一粘贴到表中即可。
报考者应提前准备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确保清晰,JPG或JPEG格式)。
二、网上报名的具体步骤是什么?
1.查询招考职位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招考公告》,结合自身条件,慎重选择适合自己的招考职位。
2.登录报名系统,完成考生注册
报考者报名前,应先完成考生注册。请认真核对注册信息,一经注册,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将无法修改。一个身份证只能注册一次,不能重复注册。
注意:注册时,姓名栏目中必须填写与本人身份证号一致的真实姓名。
密码为6-16位的组合,必须包括字母、数字,字母区分大小写,不能使用特殊字符。如忘记密码可凭借注册手机号码找回,请确保注册手机准确有效。
3.阅读报名注意事项,签订《诚信承诺书》
报考者阅读报考说明和《诚信承诺书》,点击“同意”,签订承诺书。
4.点击“报名填表”,填写《报名表》
报考者点击“报名填表”,按要求填写信息。填写的文字内容不得超过限定的字符数,填写完毕检查无误后点击保存。
注意:有些信息需要填写,有些信息则需要点击栏目后的提示符进行选择。为方便考生参考,本次考试在11个设区的市设置考点,由考生就近自主选择。
5.上传照片
报考信息填写完毕后进入照片维护页面,选择处理后照片上传。
注意:报考者应下载系统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未通过照片处理工具进行处理的照片无法上传。
6.提交审核
报考者上传照片后,应再次核对个人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按钮,将个人报考信息提交至审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者在提交审核后需修改报考信息的,可点击“撤回提交审核”,进行信息维护后再次提交。资格审查已通过的,不能再进行此项操作。
2023年1月10日24:00后,考生不得再进行信息维护,提交审核功能同时关闭。
7.查询资格审查状态
点击“查看报考信...
01-03
山西省2023年考录公务员报名自2023年1月3日9:00开始,截止至1月10日24:00结束,报考的详细说明见下文公告详情,下面是留学群整理的“山西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供山西考生参考阅读。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23年度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至2005年1月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按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规定和招考职位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招考职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是指符合职位要求学习经历,包括普通高等院校教育和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报考者为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7月底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的报考者,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1月底前取得。
(七)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职位”、“村(社区)干部专门职位”和“应届毕业生职位”的人员,须符合相应报考条件(详见《山西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现役军人;
8.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9.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10.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
留学群公务员体检频道讯:烟台2014考录公务员体检安排已发布,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根据《2014年烟台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有关规定,定于近期组织开展2014年烟台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到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2014年8月29日上午5:40。
报到地点:烟台市公安局门口(烟台市莱山区长安路7号,乘坐17路、10路、52路、62路到广播电视台站点下车,然后步行前往)。
二、参加体检人员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详见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务员考录”栏目《关于2014年烟台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考生总成绩和体检考察人员的公告》。
三、体检标准和项目
体检标准和项目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省有关规定及有关招考简章要求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
其中,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监狱人民警察、安全执法生产监察大队医学检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检验监管职位的,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报到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本人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三者缺一不可。由工作人员验证后,统一带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2.体检考生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迟到。考生未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不参加体检或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放弃体检资格的考生务必要写出书面材料,由本人签字,在体检前送交用人单位或考录主管机关。无故放弃体检资格的考生,将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全省公务员考录诚信档案数据库。
3.8月29日逢生理期的女性考生,务于8月26日前向有关部门提出暂缓体检的书面申请。报考公安、检察院、法院系统职位的考生分别向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提出申请;报考县市区职位的考生,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报考其他职位的考生,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这部分考生不参加8月29日的体检,其体检工作另行安排。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当天早晨空腹(不吃饭、不喝水)。
5.考生要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行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考生录用。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考生须按医生要求进行检查。《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7.体检...
留学群公务员体检频道讯:2014泰安考录公务员体检安排已发布,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2014年泰安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知
各位进入体检考察的考生: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2014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泰安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简章规定,现将体检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体检工作定于8月26日进行。考生于8月26日上午6:30前到泰安市高级技校北校区(泰山区向阳街196号,8路公交车终点站)操场集合。
二、体检标准
1、公安类考生(含公安职位、森林公安职位,检察机关司法警察职位考生)。公安类考生的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6号)以及招考简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2、非公安类考生。非公安类考生的体检,按照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6号)以及招考简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体检注意事项
1、本次体检根据录用计划等额(1:1)进行。除特殊情况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外,未按本通知体检时间到达体检集合现场的,视作放弃体检。
2、参加体检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两证缺一不可。
3、体检前各位考生下载打印《基本情况表》(见附件)手工填写,贴面试通知单同版一寸照片,务必于体检当天集合点名时上交。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参加体检的人员,在体检的当天要空腹,前一天晚上不能饮酒,否则,责任自负。
5、所有参加体检人员,按组随机编号,在体检表上不得出现体检者姓名。对所查项目不能漏查,也不得重复体检。所查项目全部结束后,将体检表交主检医生,确定体检结论。
6、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带其到指定的医院作进一步体检。体检结果通知被检者本人。《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所要求的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8、本次体检费每...
留学群公务员体检栏目讯:2014聊城考录公务员体检安排已发布,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关于对2014年考录公务员进入体检考察范围考生进行体检的通知
根据《2014年聊城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规定,定于2014年8月27日对进入公务员录用体检范围的考生按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进行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请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非公安类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附后,公安类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8月26日下午体能素质测评结束后公布。)于8月27日上午6:00前,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和体检费300元到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振兴西路166号)门口集合。除特殊情况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凡考生无故放弃体检资格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将该考生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并上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全省公务员考录诚信档案数据库。
全市公务员考录的体检工作,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市县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县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等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录用公务员,有关体检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进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附件:1、2014年聊城市考录公务员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非公安类)
2、体检须知
08-05
留学群公务员面试频道讯:2014山西地税系统考录公务员面试安排已公布,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一、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地点:太原大学外语师范学院南校区(太原市南内环街三巷18号)
具体面试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通知书打印
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可于2014年8月6日9:00—8月8日17:00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
三、成绩合成方式
成绩合成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公告规定办理。
如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录指标形不成竞争(含缺考)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
四、要求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于面试当日按照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入闱,迟到15分钟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生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参加面试,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考生着装不得佩戴领花、胸针、头饰等饰物。
五、有关事项
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务于当日7:20前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务于当日12:50前到指定地点报到。
特别提示:考生打印面试通知书后,请仔细核对面试时间、地点和候考区情况,提前熟悉面试考点,准时参加面试。
咨询电话: 0351—3083737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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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留学群公务员初任频道讯:潍坊2014年考录公务员体检安排已发布,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2014年潍坊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知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2014年潍坊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等有关规定,现将体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范围
2014年潍坊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已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具体人员名单及体检安排见附件1、2。
二、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8月24日上午
报到时间:考生分两批报到。第一批于24日上午7:00前报到,第二批于24日上午8:30前报到。
三、报到地点
潍坊市公路局(潍坊市东风东街179号,阳光大厦斜对面)办公楼2楼会议室
四、注意事项
1、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2、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盖章)及填好的《公务员体检信息表》(贴好二寸彩色免冠照片,所有项目均如实填写,《体检信息表》见附件3)到指定地点报到。除特殊情况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外,凡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的,视作放弃体检。
3、体检注意事项详见“体检须知”(附件4)。
4、体检费用自理(350元左右,特警职位370元左右,具体数额由体检医院根据体检项目收费标准收取)。
5、体检时不能携带各类通讯工具。
咨询电话:15763087308 15763087178
附件: 1、2014年潍坊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体检范围人员
留学群公务员体检频道讯:2015年深圳考录公务员体检安排已发布,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深圳市2015年公开招考公务员面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及体检人选确定
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计算考试总成绩;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外事翻译职位按笔试、面试各占50%计算考试的总成绩。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公安机关特警类职位(1501M028-1501M030)考试总成绩合格线为57分;其余职位考试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入围面试人数少于面试名额职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5分。
对考试总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依其所报职位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招考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因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造成以上述办法确定的体检人选数量多于职位招考名额时,则对上述考试总成绩相同人员根据《深圳市2015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确定最终的体检人选。当职位出现空缺且可递补的,可在该职位的空缺限额内及其考试总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等额依次递补,并按照上述体检人选确定的办法和规定确定递补参加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未达到总成绩合格线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当职位入围面试人数少于面试名额时,该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二、体检集合时间及地点
集合时间为2015年4月12日上午7:15-8:00。集合地点为深圳市公安局警察训练学校教学楼北侧广场(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侨城东路锦绣街2号)。
本次体检结束后职位出现空缺的,递补体检的集合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有关报考人员保持手机联络通畅。
三、体检程序
(一)本公告附件中确定为体检人选的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上述指定的集合时间到达指定集合地点报到。经证件查验合格的报考人员通过抽签确定本人的体检机构后,应关闭手机、电脑等通讯工具,及音频或视频发射、接收设备,并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在分组后统一乘坐大巴前往体检地点。
(二)报考人员集中到达体检地点后,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有序进入体检场地。工作人员在报考人员体检表上粘贴体检编号,报考人员在体检表上填写个人病史并粘贴本人近期2寸彩照1张(体检现场不提供照相服务,请报考人员自行提前准备照片,该照片须为免冠、不穿制服或有明显文字、图案标识服装的照片),报考人员不得在体检表填写个人身份信息,也不得签署本人姓名。体检机构在体检表上加盖体检机构公章。报考人员按体检机构安排逐项进行检查。
(三)体检表中列明的体检项目全部检查完毕且经审核合格的,由报考人员填写体检表内的本人有关信息,并在封面注明本人姓名、报考单位、职位编码、联系电话等信息。经再次审核并交表后,体检方为结束,报考人员方可离开体检现场。
(四)确定为体检人选的报考人员参加体检不需缴纳体检费用,但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提出复检要求或体检过程中体检机构认为还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检验方能作出判断的,复检项目费用和进一步检查、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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