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群专题频道山西自考考试栏目,提供与山西自考考试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自考考试中违规了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就此问题小编整理出了自考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各位自考考生们来仔细阅读一下吧!下面是留学群整理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考生部分节选)”,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考生部分节选)
一、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其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二、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3.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4.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5.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6.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7.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8.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9.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三、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1.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2.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3.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4.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5.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四、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如有下列扰乱考试秩序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
各位2022年自学考试的考生们注意了!详细的2022年全国自学考试统考课程使用的考试大纲和教材目录已经整理出来了,快来看看吧!下面是留学群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文章,欢迎大家参考阅读本文。
推荐阅读:
2023年4月15、16日是湖南省自考的考试时间。我相信大部分考生都对湖南省4月的自考考试不是很清楚,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收集整理了关于湖南省4月自考考试的相关资料。本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2023年4月湖南自考考试时间:15日-16日
具体考试时间:上午9:00- 11:30;下午14:30-17:00
自考大部分省份一年可以考2次,分别在4月和10月。广东省开考3次,江苏省开考4次。各地区的报名时间不相同,具体详见各省考试院的安排及通知。报考之初,首先要查看当年自己所在省市都在什么时间考哪些课程,来确定自己要报考的科目。
湖南自考报名条件如下:...
07-15
最新自考消息,深圳市将推迟2022年4月自考考试,推迟至7月16日至17日举行,请各位考生知悉,下面是由留学群整理的“深圳2022年4月自考考试延期”,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2022年4月自学考试延期考试将于本周末举行
2022年4月自学考试延期考试将于7月16日至17日(周六、日)举行。我市将有47626名考生参加81090科次考试,在9个区共安排了37个考点。目前我市各项考务工作准备就绪。
考试防疫须知
1.所有考生进入考点时,必须粤康码为绿码,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4小时内核酸检测记录,电子或纸质均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提前准备好纸质《健康信息申报表》并在参加每场考试时提交给考点工作人员。
2.考生除进行身份核验时摘除口罩,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核验,其他须全程佩戴口罩。
3.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监测)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
(2)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且隔离(监测)期未满的;
(3)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
(4)不能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4小时内核酸检测记录)的;
(5)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
(6)不符合我市政府疫情防控政策相关要求的;
(7)其他情况由现场卫生防疫人员研判后认定为不能够参加考试的。
4.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保持人员间距,减少交谈,避免人群聚集。
5.考试疫情防控措施根据疫情形势政策会有相应调整。请考生持续密切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微信公众号(gdsjyksy),以及深圳招考网(/szzkw/)、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最新通知信息,以确保顺利赴考。
考试操作须知
1.考生须在考试开始前10天内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载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自行打印准考证有困难的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市招考办一楼招考服务大厅打印,地址:罗湖区泥岗西路1068号,联系电话:0755-82181999。
2.请考生根据准考证上公布的考点信息提前准确查询考试地点,了解到达考点的交通路线,预留到达考点的时间。
3.考生须自行准备考试文具等用品。除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如手机、对讲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电子计算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照相机、涂改液、修正带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可使用计算器的课程,计算器不得有程序储存功能。
4.严格按试卷要求作答。答题纸“选择题答题...
06-06
根据山西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得知2013年山西高考时间为6月7日至8日进行。
考试
2.我省今年高校招生继续执行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考试方案。
考试实行“3+X”科目设置。“3”指语文、数学(分文、理科)、外语;“X”指 “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其中综合科目满分为300分,其余科目满分均为150分,总分为750分。
外语听力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录取时提供给高校作为参考。
3.考试科目及时间:
6月7日 9∶00—11∶30 语文
15∶00—17∶00 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
6月8日 9∶00—11∶30 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
15∶00—17∶00 外语(听力测试在外语笔试考试开始前进行)
4.全省普通高校艺术类美术、音乐、舞蹈、表演、书法学等专业的专业考试工作,由省招考中心统一组织实施(以下简称“省统考”);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等专业的专业考试工作由省属高校联合组织进行(以下简称“省联考”)。体育类专业考试,由省招考中心统一组织进行;报考外语专业及对外语口语能力有要求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外语口试,外语口试在高考成绩公布后,由省招考中心统一组织进行。
5.全国统考的试题(包括带试题内容的答题卡、副题,下同)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属于国家绝密级材料,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属于国家绝密级材料;答卷在成绩公布前属于国家秘密级材料;各科目《评分细则》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
6.各级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宣部、公安部、国家保密局联合印发的《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规定》(教考试[2004]2号)的有关要求,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完善安全保密规章制度,认真做好试题(卷)安全保密工作。要加强对试题(卷)的运送、发放、回收、保管以及评卷、核分等全过程的管理,所有试题(卷)保密室、分发场所以及答卷保管室、答卷扫描场所和评卷场所均要安装视频监控录像系统,视频监控要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和实时监控录像。试题(卷)保管期间,保密室监控录像要6小时回放一次、试卷分发场所即时回放,杜绝任何责任事故的发生;要建立安全保密应急反应机制,完善高考安全保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要充分运用现代化管理手段,重点打击利用通讯工具作弊、替考和群体性舞弊等违规行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密监控并及时清理通过网络、手机、校园小广告等传播涉嫌试题泄密和作弊信息,加强对互联网不良信息的监控和打击力度,防止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非法传播考试相关信息;要加强信息管理,确保高考数据信息安全。
7.省、市、县三级招生考试机构签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组织管理工作责任书》;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与考点、考点与考试工作人员签订《考试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8.考点应设在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若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增设考点,须报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批准。
9.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认真做好标准化考场建设和视频监控系统的维护...
04-28
留学群国家公务员频道为您整理“2017年山西国考考试大纲”,希望广大考生们都能根据国家公务员大纲复习2017年国考!
根据历年惯例,2017年山西国家公务员考试预计在10月中旬启动,届时留学群会在第一时间为您提供2017山西国家公务员考试大纲。
您也可以查看《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大纲》,以供您参考。
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想详细了解2016国考详细流程,您也可以参照留学群为您提供的2016国考报考指南。
查看延伸阅读全文:国考和省考有什么区别吗
1、组织单位
国考
全称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录公务员考试,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组织,为中央、国家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录公务员,面向全国举行;
省考
以各省为单位,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及省公务员局组织的公务员招录考试,为省、市、县、乡四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在本省范围内举行。
2、考录机关
国考
分为中央党群机关、中央国家行政机关、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国务院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四个系统.......
国家公务员考试大纲栏目精心推荐:
2022年自考考试科目有哪些?自考可以跨地区考试吗?针对这两个问题小编整理出了详细的解答,对问题感兴趣的朋友来看看吧!下面是留学群整理的“自考考试科目有哪些?可以跨地区考试吗?”,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自考考试内容
1、公共课程
公共课一般考3-5门左右其中《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二》三门课程无论所学是什么专业都是必考的公共课;如果是理工类的专业还会考《高等数学》、《线性代数》等科目;如果是偏应用性质的专业还会考《计算机应用基础》或者《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等科目。
2、专业课程
专业课一般会考8-10门,专业课的设置是主考学校针对本校学生所学专业的教学要求设置的。比如所报考的是法律专业,那么考试科目就会涉及到:民法、刑法、商法、国际法等。专业课就是同所学专业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能够直接联系的课程,其中还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就是考生必须参考而且必须通过学校规定的及格线的课程;选修课则是非必须考的科目,考生只需要根据自己的学分要求选择要考的课程就可以了。
4、换考课程
一般情况会有3-5门,换考课程就是针对难度较大的科目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多考几门其他的科目来代替本门课程,当然这要根据考生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学校的具体要求来。
5、毕业论文(设计)
自考本科的考生,在考过其专业的所有考试科目之后,还需要完成毕业论文撰写并合格,这也是申请毕业的要求之一。
自考可以跨地区考试吗?
可以。自考可以跨地区报考,本省报考的同学,可以自由选择省内各个区的考区。如果户籍所在地是在外省,并且想回户籍所在地考试,是有相关条件的,并且需要办理转考手续。
考生需要把在我省参加自学考试的合格课程成绩转出外省的,需符合相关要求并办理考籍档案转出手续,电子转出要求如下:
1.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2.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3.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4.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5.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推荐阅读:
11-07
关于河北省2023年自学考试的报考工作安排已经由河北教育考试院公布出来了,详细的报考工作安排简章见下文,要报考的考生们来看看吧!下面是留学群整理的“关于印发《2023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的通知”, 欢迎河北考生参考阅读。
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90号)精神和有关文件要求,结合主考学校、委托开考部门的意见以及我省实际情况,经研究,确定了《2023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简章包括报考有关规定和专业课程考试安排。为方便考生查询和报考,我省将专业课程考试安排分为理论和实践性环节两部分,每一部分又分为开考和停考两类专业,每类专业按主考学校、开考方式、学历层次、专业代码和课程代码排序,课程名称前加注“*”的为受限课程。
二、为维护和保障停考专业考生的合法权益,为其创造更多考试机会,我省对停考过渡期内的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本科)、监所管理(本科)、教育管理(本科)、汉语言文学(专科)、英语(专科)5个专业最大限度地增加了课程考试安排数量。请有关考生注意以上专业的停办毕业时间,合理安排考试,以免影响毕业。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和解读工作,以多种方式及时、准确地通知考生,切实做好考试工作。
附件:2023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一、报考专业和课程
1.各专业的理论课程考试安排详见本简章《2023年上半年开考专业理论课程考试安排》(附件1)和《2023年上半年停考专业理论课程考试安排》(附件2)。
2.各专业的实践性环节课程考试安排详见本简章《2023年上半年开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课程考试安排》(附件3)和《2023年上半年停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课程考试安排》(附件4)。
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http://zk.hebeea.edu.cn,以下简称自考信息系统)查阅有关信息。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已公布停考的专业,仅限在籍考生按有关文件规定报考。
3.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考。
三、报考办法
1.注册
(1)新生须登录自考信息系统,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符合要求的有效期内身份证图像信息和本人图像信息。个人信息、身份证图像及本人图像审验通过的,考生可进行报考、缴费。
新生完成报考、缴费的,注册信息将被留存;新生未完成报考、缴费的,注册信息将被删除,须在下次理论课报考期间重新注册。
(2)未完成注册的...
山西自考考试推荐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