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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23年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笔试延期

 

因疫情防控形势原因,广东省2023年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笔试延期举行,具体延期至那一天,请敬请关注最新消息,下面是留学群整理的“关于广东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延期笔试的公告”,供广东考生参考阅读。

关于广东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延期笔试的公告

  各位考生:

  广东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原定于2022年11月27日进行笔试,因疫情防控形势,决定延期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由此造成的不便,请予谅解。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11月16日

  【拓展阅读】

  选调公务员笔试内容

  1.科目与内容。笔试由国家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副处长和一级至四级调研员公开遴选职位和公开选调职位,考案例分析与对策性论文一科(A类),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开遴选职位考案例分析一科(B类),满分均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2年12月3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考试地点设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自治区首府,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笔试阅卷完成后,由国家公务员局研究确定合格分数线。报名人员可于2023年1月登录遴选选调专题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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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19年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本网小编收集了广东2019年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更多各省选调生信息本网站将不断更新,敬请及时关注。

  广东2019年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为加大优秀人才引进力度,储备和培养适应新时代广东改革发展需要的年轻干部,根据有关规定,现面向部分高校选调一批优秀大学毕业生到我省各级机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国内“双一流”高校、广东省内部分高校(均为省内研究生培养单位)的2018年、2019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以及国(境)外部分知名院校的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报考前需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选调高校范围详见附件1。

  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民办分校等的毕业生不列入本次选调范围。

  二、选调条件

  符合《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品学兼优,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爱党爱国,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学习成绩优良;发展潜质较好,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三)以下五个条件中至少符合一个: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②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含学校认可的学生社团干部);③在本科或研究生期间获得院系级及以上优秀或三好学生等荣誉;④在本科或研究生期间获得院系级及以上奖学金;⑤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报考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县和乡镇职位、驻地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的省直机关直属单位职位的国内“双一流”高校毕业生不受此条件限制。

  (四)年满18周岁,其中本科生25周岁以下(即1992年10月25日至2000年10月24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即1987年10月25日至2000年10月24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0月25日至2000年10月24日期间出生)。

  (五)具备相应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因违法违纪曾受过各种处分处理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不得报考。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推荐和资格初审。采取网络公开报名,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http://ggfw.gdhrss.gov.cn/yxks)诚信报考。

广东2019面向重庆大学选调大学毕业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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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2019面向重庆大学选调大学毕业生公告

  为加大优秀人才引进力度,储备和培养适应新时代广东改革发展需要的年轻干部,根据有关规定,现面向部分高校选调一批优秀大学毕业生到我省各级机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国内“双一流”高校、广东省内部分高校(均为省内研究生培养单位)的2018年、2019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以及国(境)外部分知名院校的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报考前需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选调高校范围详见附件1。

  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民办分校等的毕业生不列入本次选调范围。

  二、选调条件

  符合《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品学兼优,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爱党爱国,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学习成绩优良;发展潜质较好,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三)以下五个条件中至少符合一个: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②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含学校认可的学生社团干部);③在本科或研究生期间获得院系级及以上优秀或三好学生等荣誉;④在本科或研究生期间获得院系级及以上奖学金;⑤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报考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县和乡镇职位、驻地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的省直机关直属单位职位的国内“双一流”高校毕业生不受此条件限制。

  (四)年满18周岁,其中本科生25周岁以下(即1992年10月25日至2000年10月24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即1987年10月25日至2000年10月24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0月25日至2000年10月24日期间出生)。

  (五)具备相应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因违法违纪曾受过各种处分处理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不得报考。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推荐和资格初审。采取网络公开报名,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http://ggfw.gdhrss.gov.cn/yxks)诚信报考。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24日9︰00至11月2日18︰00,程序如下:

  1.明确报考意向。考生通过《广...

2023年广东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考试公告

 

  2023年毕业的考生注意了,广东地区的2023年度的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的公告已经发布了,请各位考生注意考试报名时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广东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考试公告”,可供各位考生参考。更多考试相关信息请各位考生继续关注本网站。

2023年广东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考试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年轻干部、选调生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精神,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面向部分高校选调一批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我省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全省共计划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2446名,报考者可通过广东组织工作网(https://www.gdzz.gov.cn)、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hrss.gd.gov.cn)、广东人事考试网(http://rsks.gd.gov.cn)或“粤省事”微信公众号查阅具体的选调机关、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具体职位信息见《广东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对象和高校范围

  选调对象为部分国内高校2023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优秀毕业生,以及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取得学位并完成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部分国(境)外知名高校优秀全日制大学毕业生。选调高校范围见附件2。

  报考者需以最高学历(学位)报考。报考者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境)外知名高校毕业生还应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以及专升本(专插本)、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民办分校的应届毕业生不列入选调对象范围。

  三、选调条件

  符合公务员法等规定的基本条件,且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二)学习成绩优良,作风朴实,爱国敬业,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三)本科生24周岁以下(199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27周岁以下(199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要求放宽3周岁。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奖励人员、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大学毕业生。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品行存在问题,或者法律法规及相关政...

福建2019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各地选调生招录工作已开始,福建省情况怎样呢,你想知道吗,本网带来了福建2019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本文介绍了选调名额范围、选调条件及程序等。供大家认真阅读哦。

福建2019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各市、县(区)委组织部、法院、检察院、编办、教育局、财政局、公务员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财政金融局,省直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有关高等院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工作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做好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工作,大力发现储备年轻干部,改善干部队伍来源结构,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年轻队伍,增强基层干部队伍活力,为建设新福建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79号),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8〕17号),以及《福建省选调生选拔培养管理办法(试行)》(闽委组通〔2018〕8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就做好我省2019年选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名额及范围

  全省2019年计划选拔选调生650名,接收安排选调生所需的行政编制,由各地在本级行政空编中统筹解决。

  1.计划从省内外部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以下简称高校,见附件1)的福建生源2019年应届本科、硕士优秀毕业生中,选拔430名选调生,其中:党政类362名,法院类50名,检察院类18名。

  2.计划从福建省2017年在岗大学生村官中,选拔党政类选调生220名。在选调计划内对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包括:永泰、诏安、云霄、平和、宁化、建宁、明溪、清流、泰宁、政和、松溪、浦城、光泽、顺昌、武平、长汀、连城、柘荣、寿宁、周宁、屏南、霞浦、古田,下同)给予倾斜,即从自愿报考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本设区市在岗大学生村官中,给每个县定向招录3名,合计69名。

  3.面向省内外高校全日制2019年应届博士优秀毕业生中,选拔一定数量的选调生,名额不作指令性计划安排,根据省直部门和各地实际需求及编制情况确定。

  二、选调条件

  1.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品学兼优,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奉献,志愿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

  2.有较强的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品行端正,作风朴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

  3.学习勤奋刻苦,专业基础扎实,学业成绩优良。本科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研究生必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4.身体、心理健康,能够适应基层工作和生活环境,身体状况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公务...

广东2019年面向北京大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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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2019年面向北京大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为加大优秀人才引进力度,储备和培养适应新时代广东改革发展需要的年轻干部,根据有关规定,现面向北京大学等部分高校选调一批优秀大学毕业生到我省各级机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国内“双一流”高校、广东省内部分高校(均为省内研究生培养单位)的2018年、2019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以及国(境)外部分知名院校的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报考前需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选调高校范围详见附件1。

  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民办分校等的毕业生不列入本次选调范围。

  二、选调条件

  符合《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品学兼优,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爱党爱国,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学习成绩优良;发展潜质较好,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三)以下五个条件中至少符合一个: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②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含学校认可的学生社团干部);③在本科或研究生期间获得院系级及以上优秀或三好学生等荣誉;④在本科或研究生期间获得院系级及以上奖学金;⑤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报考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县和乡镇职位、驻地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的省直机关直属单位职位的国内“双一流”高校毕业生不受此条件限制。

  (四)年满18周岁,其中本科生25周岁以下(即1992年10月25日至2000年10月24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即1987年10月25日至2000年10月24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0月25日至2000年10月24日期间出生)。

  (五)具备相应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因违法违纪曾受过各种处分处理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不得报考。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推荐和资格初审。采取网络公开报名,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http://ggfw.gdhrss.gov.cn/yxks)诚信报考。报名时间为2018...

广东2019年面向四川大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本网公务员栏目收集了广东2019年面向四川大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更多资讯本网站将不断更新,敬请及时关注。

  广东2019年面向四川大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为加大优秀人才引进力度,储备和培养适应新时代广东改革发展需要的年轻干部,根据有关规定,现面向四川大学等部分高校选调一批优秀大学毕业生到我省各级机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国内“双一流”高校、广东省内部分高校(均为省内研究生培养单位)的2018年、2019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以及国(境)外部分知名院校的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报考前需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选调高校范围详见附件1。

  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民办分校等的毕业生不列入本次选调范围。

  二、选调条件

  符合《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品学兼优,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爱党爱国,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学习成绩优良;发展潜质较好,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三)以下五个条件中至少符合一个: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②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含学校认可的学生社团干部);③在本科或研究生期间获得院系级及以上优秀或三好学生等荣誉;④在本科或研究生期间获得院系级及以上奖学金;⑤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报考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县和乡镇职位、驻地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的省直机关直属单位职位的国内“双一流”高校毕业生不受此条件限制。

  (四)年满18周岁,其中本科生25周岁以下(即1992年10月25日至2000年10月24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即1987年10月25日至2000年10月24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0月25日至2000年10月24日期间出生)。

  (五)具备相应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因违法违纪曾受过各种处分处理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不得报考。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推荐和资格初审。采取网络公开报名,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http://ggfw.gdhrss.gov.cn/yxks)诚信报考。

上海2019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各省定向高校招录选调生的工作已开始一段时间,本网今天带来了上海2019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供有意向的同学们查看,想成为一名选调生吗,只要符合条件的就赶紧行动起来吧。

上海2019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为提升上海人才竞争力,大力培养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的党政优秀年轻干部人才,现决定在全国部分高校开展上海市2019年度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数量

  根据上海干部队伍结构需求,2019年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和上海大学等15所高校以及上海市优秀大学生“选苗育苗工程”中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100名。

  选调职位为上海市市级机关职位和部分区级机关职位。选调职位具体分为综合管理类、政法类、经济管理类、财务管理类、信息管理类、城市建设管理类等六大类别方向。

  二、选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1994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1991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88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要求可相应放宽2年;

  (四)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学习成绩优良,具备授予相应学位条件;

  (五)有志于从事党政管理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六)具备下述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担任团委或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班长、副班长,以及校社团负责人一年以上;

  3、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得优秀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团干部或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

  4、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七)报考政法类、经济管理类、财务管理类、信息管理类、城市建设管理类方向需具备相应类别专业要求,报考综合管理类方向不限专业;

  (八)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暂不列入选调范围。

  凡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三、选调程序

  1、公告发布。选调公告、政策问答由15所选调高校网站及上海市优秀大学生“选苗育苗工程”管理部门公布。

  2、网上报名。凡符合条件的15所高校及上海市优秀大学生“选苗育苗工程”的应届毕业生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