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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广东2019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 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关于做好广东2019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 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请广大考生做好考试准备!

  关于做好广东2019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 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普通高等院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7号)精神,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化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通知》(粤教考函〔2018〕73号),为深化普通高校招收中职毕业生考试招生改革,促进中高等职业教育的有效衔接,推动我省职业教育健康发展,2019年我省普通高校本专科层次招收中职毕业生继续实行“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方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符合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获得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普通高中在校生和应、往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本科层次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需要求中职就读专业与招生专业对口(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普通高校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报名与普通高考报名同期进行,并实行网上预报名和报名确认制度。2019年考生报名时,将采集其中职毕业学校及就读专业的信息。具体报名安排详见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18〕15号)。

  未取得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且报名参加2018年12月—2019年1月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考生,可先参加报名。考生需取得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后,方可参加普通高校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投档录取。获得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但未能通过高考报名系统核验的考生,需于填报志愿前携带本人身份证、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原件、复印件到地市招生办办理证书确认手续。考生体检时间、体检要求与普通高考考生相同。

  三、考试科目和时间

  (一)高职院校招生考试科目

  1.全省统一文化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

  2.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包括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组织考核和颁发的电工证书、电子证书、机械证书、土木工程证书、化学证书、旅游证书、会计证书、教育基础综合证书、生物技术基础证书、美术基础证书、音乐综合证书、体育技能证书、护理证书、烹饪证书,以及教育部考试中心主办和颁发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全国英语等级证书。

  各高校可参照《高职院校“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及高职招生专业对照表》(附件2),根据人才培养需要和各专业学习情况,提出各招生专业的具体证书要求,并在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

  为了扩展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范围,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核种类将逐年增加,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本科院校招生考试科目

  本科层次院校招收...

2018广东高考招生计划及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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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广东高考招生计划及章程

  (一)高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计划管理工作的规定,按照省教育厅和省发展改革委员会联合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各类招生计划数总和不得超出下达的招生计划总量。要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上进行招生专业目录、招生计划的编制。在我省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的高校须编制广东分专业招生计划。除按教育部计划管理办法允许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外,各高校招生来源计划均须经教育部汇总后分送,未经教育部分送和我省公布的计划一律不得安排招生。

  (二)属地在我省的高校须通过“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向省招生办公室上报分专业招生生源计划,并注明专业收费标准,若有特殊要求的,须符合教育部和省招生办公室相关规定,并一同上报。高校编制分专业和生源计划时,应根据我省社会经济发展对专业人才的需求、各科类生源情况及本校专业人才培养的特色和要求,合理确定各科类专业计划。省内各市属高校要严格按省的要求,严格控制分区域招生的本市生源计划。

  (三)招生章程是高校对社会做出的全面、准确、规范的招生承诺,是高校招生工作的行为规范,是开展招生工作的重要依据。高校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规定制定招生章程。

  (四)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校本部、分校或校区等须注明)、办学层次(本科、专科)、办学类型(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联系电话、网址、颁发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收费标准、录取规则及操作办法、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等招生信息,特别是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要求,相关考试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政策性加分考生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录取规则、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应阐明。招生章程内容应清晰明了,不得存有歧义。高校法定代表人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高校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后,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并向社会公布,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高校上报生源计划时,须将公布招生章程的网址上传至“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由省招生办公室汇总后向社会公布。

  (六)省招生办公室根据高校上报的分专业招生生源计划,分“文科、艺术”版,“理科、体育”版,“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版三册分别汇总编印出版《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向社会公布。

  (七)各高校分专业招生生源计划,一经公布,原则上不得更改。录取时,高校须按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规则及操作办法录取新生,按核定的招生计划完成招生任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增减已公布的招生计划。因生源不平衡问题需调整计划的,要集体研究决定,并负责因调整不当造成问题的处理;生源总量不足的,由省招生办公室安排征集志愿或适当调整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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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18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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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2018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为做好我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确保高校选拔出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高校考试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报名工作

  (一)报名工作按《关于做好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粤招〔2017〕21号)执行。

  (二)报名结束后,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要做好考生电子档案和纸介质档案建立工作。

  (三)考生电子档案是考生考试、录取、高校学籍管理以及发放毕业证书的依据,考生应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信息填报疏漏或失误造成无法考试、录取和影响高等教育毕业证电子注册的,其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生纸介质档案由市或县(市、区)招生办公室统一管理,按规定整理、密封好考生档案,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考生档案内容或收取考生建档费。被录取考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市或县(市、区)招生办公室领取,报到时自带到录取高校注册。未被录取的,12月31日前退回考生原所在中学或单位。

  二、招生体检

  (一)体检工作按《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粤招〔2017〕23号)执行。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

  (二)体检要求按《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三)招生体检工作由各市招生办公室会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医院负责采集、校对考生体检信息。录入数据的完整性由体检医院和当地招生办公室共同负责。考生体检须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体检医生须如实反映考生体检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严肃处理。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对体检医院体检结论有异议的,以中山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体检结果作为最终裁定。

  (四)报考军事、公安类院校(专业)的考生体检工作按教育部、中央军委有关部门、公安部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高校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可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要求。补充要求必须合法、合理,有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三、考试

  (一)高校招生实行全省统一考试,考试科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3”为语文、数学、外语3科,其中数学分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外语分英语、日语、德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回应2018高考招生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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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回应2018高考招生新政

  近日,省教育厅、省招生委员会下发《关于2018年深入推进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2018年起广东高考拟将原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两个招生录取批次合并为“本科批次”,设置本科和专科两个录取批次。在10月31日的广东《民声热线》节目中,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副院长黄友文回应了这一热点问题。他表示,广东已经有实行平行志愿的基础,投档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本科录取批次合并后并没有大的区别,但选择的面更广了,“总体上对于学生来说是一个利好的消息”。

  目前,该项改革还在征求意见中,市民可在11月3日前,通过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或邮寄信件到广州市中山大道西69号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处,提出意见或建议。

  本科批次合并后考生选择面更广

  黄友文表示,对本科层次实行合并录取,对于高校来说,所有的高校都会在一个平台上供学生选择,这是一种公平竞争;对于学生来说,填报志愿时的选择也增加了。“于高校来说,未来在教学上可能会更加侧重于学校自身的专业人才培养质量。”黄友文表示,往年有一些用人单位会觉得一本院校毕业生含金量更高,但有些二本院校的部分专业实际上很强,只是由于社会对于文凭认知的程度存在误区,觉得二本院校就是比不上一本院校,这种看法在本科批次合并后将会有所改观。

  “因为我们前期有实行平行志愿的基础,投档也是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所以对于合并后的投档原则和原来并没有大区别,可以参考高校往年的分数来进行选择。总体上对于学生来说是一个利好的消息。”黄友文说。

  建议仍遵循“一冲二稳三保”原则

  改革通知开始征求意见后,不少学生和家长反映,担心一本院校毕业证含金量下降。黄友文认为,大家应该更加看重学生接受教育以后获得知识水平的情况,以及合理协调能力的发展情况,这才是最关键的。

  至于改革后的志愿填报策略,黄友文建议仍然按照“一冲二稳三保”(第一志愿偏冒险,冲击有可能的学校;第二志愿偏稳妥;第三志愿以保底为主)的原则来填报。“对于分数介于一本、二本分数线之间的考生,往年这部分学生会比较纠结,不知道要报一本好还是二本好,现在合并以后,学生的压力会大大减小。学生可以把最想填报的院校志愿放在最前面。”黄友文说。

  尽管合并本科录取批次后对于考生来说总体利好,但也存在一定风险。“填报志愿时梯度不够合理的话,考生落选的可能性就会增大。”黄友文说,实际上每年高考填报志愿时都存在这种风险,因此建议考生填报志愿时还是要遵循“一冲二稳三保”的原则。要保证填报志愿的梯度科学性,可以参考各高校往年的录取情况。省教育考试院每年都会把各个高校前一年的录取情况,包括投档情况等向考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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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增补及更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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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增补及更正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各有关高等学校:

  应有关高校的要求,现对《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部分内容作如下增补及更正(见附件),请及时转发各中学并告知学生。

  附件:《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增补及更正表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25日

  附件

  附件

  《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增补及更正表


院校代码

院校名称

页码

原刊登内容

增补或更正

10335

浙江大学

文科P17

文科类•提前批•自主招生院校等

文科类•提前批•自主招生院校等

017 公共事业管理(5年)

只招高水平运动队考生

017 行政管理(5年)

只招高水平运动队考生

(更正专业名称)

理科P34

理科类•提前批•自主招生院校等

理科类•提前批•自主招生院校等

018公共事业管理(5年)

只招高水平运动队考生

018 行政管理(5年)

2017广东军队院校招收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通知

 

  不苦不累,高考无味;不拼不搏,等于白活。下面是由留学群高考栏目编辑为您整理“2017广东军队院校招收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通知”,希望对您有用。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各军分区(警备区):

  为高标准做好2017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工作,根据原总参谋部、原总政治部、原总后勤部、原总装备部《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工作条例》(政干〔2007〕389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原总政治部干部部《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政干发〔2008〕19号),教育部、原总政治部《关于严格规范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政干〔2015〕6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考核对象

  政治考核对象为志愿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基本条件:

  ①考生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

  ②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17年8月31日);

  ③未婚。

  二、考核依据

  政治考核工作按照教育部、公安部、原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2001〕政联字第1号),参照公安部、原总参谋部、原总政治部《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政保〔2014〕5号)组织实施。

  三、时间安排

  考核时间从6月9日开始,至6月27日结束。

  四、任务区分

  (一)军分区(警备区)、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军分区(警备区)负责指导县(市、区)人民武装部组织政治考核工作;印制《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以下简称《政治考核表》,电子版在全军政工网网盘0711665106下载),并发至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和县(市、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配合军分区(警备区)开展政治考核工作,并指导县(市、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完成相关工作。

  (二)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县(市、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会同本县(市、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安部门组成政治考核组,由1名人武部领导担任考核组组长,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考生政治考核工作。考生户籍所在地与其就读的普通中学、教育机构或工作单位等不在同一区域的,政治考核工作由考生报考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负责,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配合。

  县(市、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配合本级人民武装部开展政治考核工作;负责向本辖区各普通中学发放《政治考核表》,指导各普通中学按照规定要求完成有关考核。

  (三)普通中学

  各普通中学负责领取并向考生发放《政治考核表》,组织本校志愿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考核考生在校表现情况。

  五、组织程序

  1. 高考结束后,志愿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从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下载(A4纸,双面打印)或到所在中学、县(市、区)人民武装部领取《政治考核表》,完成个人信息栏目填写。

  2. 考生所在中学组织对考生在校表现做出鉴定,在《政治考核表》相应栏目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并报送至县(市、区)人民武装部。

  3. 县(市、区)人...

2017年广东高考招生计划及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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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广东高考招生计划及章程

  (一)高等学校要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发〔2016〕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4号)精神,进一步完善决策机制,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安排生源计划。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和省发展改革委员会联合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各类招生计划数总和不得超出下达的招生计划总量。各高校要按照教育部要求,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上进行招生专业目录的编制和招生计划的编制。在我省进行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的高校必须编制广东分专业招生计划。除按教育部计划管理办法允许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外,各高校招生来源计划均须经教育部汇总分送,未经教育部分送和未经我省公布的计划一律不得安排招生。

  (二)属地在广东省的高等学校同时须通过“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向省招生办公室上报分专业招生生源计划。各高等学校上报分专业招生生源计划时,必须注明专业收费标准,若有其他特殊要求的,须符合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相关规定,并同时上报。高等学校编制分专业和生源计划时,应根据广东省各科类生源情况及本校专业人才培养的特色和要求,合理确定各科类专业计划。省内有关市属高等学校要坚持立足当地、服务全省的原则,按照全省一盘棋的要求,严格控制分区域招生的本市生源计划。

  (三)招生章程是高等学校对社会做出的全面、准确、规范的招生承诺,是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行为规范,是开展招生工作的重要依据。各高等学校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校的招生章程。

  (四)招生章程内容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全称、校址(校本部、分校或校区等须注明)、办学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办学类型和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联系电话、网址、颁发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收费标准、录取规则及操作办法、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等招生信息,特别是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要求,相关考试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政策性加分考生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录取规则、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应阐明。招生章程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文字表达要规范。高等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高校制定的保送生、本科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艺术类专业、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等特殊类型招生办法须符合相关规定,且不得与本校招生章程内容相违背。

  (五)高等学校的招生章程须经省教育厅、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后,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并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高等学校上报生源计划时,须将公布招生章程的网址上传至“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由省招生办公室汇总后在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

  (六)省招生办公室根据高等学校上报的分专业招生生源计划,分“文科、艺术”版(含音乐、美术),“理科、体育”版,“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版三册分别汇总...

关于做好广东2017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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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广东2017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全国在粤招生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充分发挥高考的育人功能和积极导向作用,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进一步促进科学选拔,维护招生工作的良好秩序,确保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平稳、有序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17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高考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确保高考安全顺利实施

  (一)强化并落实考试安全保密责任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高考安全管理,加强从制卷、运送、保管、分发到施考的全过程管理,进一步完善高考安全保密措施,落实高考安全保密“一把手”工程,把试卷安全和考试安全作为工作重点抓紧抓实抓好,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要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明确考试安全责任主体,逐级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明确每个岗位职责,把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试卷保密室的监控、防盗、防潮、防火等硬件设施建设,确保所有试卷保密室安全保密设施全部达标。试卷保密室启用前,要认真检查和调试有关设施设备,确保保密设施设备正常使用。要加强试卷安全保密的制度建设,强化工作责任和措施,严格按照安全保密规定,落实岗位主体责任,确保不发生考题泄露、考卷丢失、被盗以及其它考试安全的恶性事件发生,确保试卷安全保密万无一失。要做好高考数据信息安全保密工作,对工作中需要阶段性保密和涉及考生个人的信息,任何人不得擅自泄露和篡改,严禁违规发布或传递相关信息。教育、公安、保密部门要通力协作,齐抓共管,联防联控,坚决消除任何影响考试安全实施的隐患,确保高考安全顺利实施。

  (二)加大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各地要落实考试安全和考风考纪责任制,坚持依法治考,依法治招,确保高考安全顺利。要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和省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职能,认真落实《教育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4号)要求,加强对国家教育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教育、公安(武警)、工商、安全、信息、保密、宣传、监察、卫生、财政等部门要互相配合,完善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职责,加大综合治理力度,为广大考生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教育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在高考前联合开展“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涉考网络环境”“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等专项行动,确保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取得实效。要建立和完善联席会议部门联络员制度、有关部门共同值班制度,及时发现、有效解决在考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和重点难点问题。要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建立健全打击各种违纪作弊行为的有效机制,重点防范和打击有组织、有预谋的团伙舞弊、请人代考、冒名顶替、内外勾结以及利用现代通讯工具作...

广东2017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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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2017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为规范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管理,保障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维护公平公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高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一、报名工作

  (一)高考报名工作按《关于做好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粤招〔2016〕20号)、《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教考〔2013〕7号)、《关于做好2017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考〔2016〕12号)执行。各地级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进行高考报名资格审查,按照《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政策,防范和打击违法违规跨省(区、市)获取高考资格的“高考移民”行为,确保高校考试招生公平公正。

  对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中既不符合流入地也不符合流出地报考条件的考生,由流入地协调流出地解决,原则上回流出地报考。

  (二)考生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要做好考生电子档案和纸介质档案建立工作。电子档案内容包括考生报名信息、体检信息、志愿信息、学业水平考试等级、高中毕业成绩、高考成绩信息、考生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考生加分或优先录取资格信息,以及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或高中毕业鉴定等。纸介质档案包括:考生高中学籍档案、综合素质评价、本人签名确认的报名表、高考志愿表、体检卡以及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

  (三)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应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招生信息标准和省教育考试院制定的考生信息采集办法,建立考生电子档案。要组织专门人员对采集的考生有关信息进行校验、确认,并负责进行汇总、整理,确保考生电子档案与纸介质表(卡)的一致,确保考生相关信息的完整、准确、安全,并按规定的格式建立考生电子档案库。考生电子档案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四)电子档案的报名信息、志愿信息是考生考试、录取、高等学校学籍管理以及发放毕业证书的依据,考生应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信息填报疏漏或失误造成无法考试、录取和影响高等教育毕业证电子注册的,其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中要加强考生在报名、考试等阶段的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考生在申请报名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填写内容、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承诺参加招生考试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

  (六)考生纸介质档案由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或市招生办公室统一管理。被录取考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或市招生办公室领取档案,并于报到时自带到录取院校注册。未录取的考生档案于12月31日前退回考生原所在中学或单位...

广东2017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实施区划名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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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2017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实施区划名称表

  广东省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实施区划名称列表详见附件。

  附件

  点击下面图片即可下载广东2017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实施区划名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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