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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互联网售药政策放开,执业药师将迎来最佳契机”由留学群执业药师栏目整理,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日前,国务院发文取消了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第三方平台除外)审批,一时引起各界热议。对此,国家食药监总局副局长吴浈回应称,目前我国关于互联网+药品的流通销售政策正在制定当中,新政既要促进流通,又要加强监管。
有分析认为,作为提高药品流通率、降低药品价格的重要手段之一,医药电商无疑是今后重点发展的产业,即将出台的政策也或将为处方药的网络销售指明方向。
B证和C证审批取消
春节前夕,国务院印发了《关于第三批取消39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指出“取消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第三方平台除外)审批”。“B证和C证”审批的取消,将降低企业进入医药电商的门槛。
互联网药品交易资格证中,A证由国家局审批,可做第三方药品交易平台,但只能做交易服务平台,或平台服务商,不得向个人提供药品销售服务。B证针对的是企业用户,C证针对的是零售用户。只有拥有C证的企业才能够通过互联网向个人消费者提供自营非处方药,取消了资格证的审批,也就意味着医药电商可以更低成本地“入场角逐”。
截至2017年1月22日,CFDA网站显示《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共914张,其中B证共195张,C证649张。
但这并不意味着什么药都可以上网买到。去年年底,发改委下发了一份关于互联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征求意见稿,其中处方药被明确列入其中。现在虽然放开了B证C证的审批,消费者能上网买到的还是非处方药、保健品、计生用品等。目前,处方药网售这一关键政策仍然没有放开,且依然处于严管状态。即将出台的新政或将为此领域指明方向。
网络售药须有实体店支撑
“互联网+”的确为提高效率、方便公众带来很多好处,但是药品是特殊商品,讲求有效性和安全性并重,若随意购买使用,将导致不良后果甚至药害事件”,吴浈说,许多国家并未完全放开互联网售药,而我国的相关政策,既要促进流通也要加强监管。
吴浈还强调,总体来看,目前互联网售药中的B2B,安全性相对较高,但B2C中仍存不少隐患,食药监部门正积极推进销售药品网上网下的一致性,也就是开展网上售药的企业在网下要有实体店,这样能做到责权一致,切实保障公众权益。
有业内人士指出,医药电商不仅有助于提高药品流通率、降低药品价格,还能为处方药的销售带来许多宝贵的经验,“因而各方都期待着我国能够进一步研究制定‘互联网+药品’的流通销售政策,并尽快颁布实行。”
在商务部发布的《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中特别提出,到2020年,要培育形成一批网络覆盖全国、集约化和信息化程度较高的大型药品流通企业。同时,支持药品流通企业与医疗机构、医保部门、电子商务企业合作开展医药电商服务,向患者提供非处方药的“网订(药)店取”“网订(药)店送”等便捷服务,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医药电商在我国已连续6年保持高速增长。据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医药行业电子商务市场竞争与投资分析报告》的分析,当下我国医药电商的市场规模已经十分庞大,仅B2C领域就超过了150亿元,预计到2020年这一市场有望突破千亿。
吴浈透露,国务院近期将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该文件明确提出,推进“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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