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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安排2022年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为做好本省2022年各大高校招生工作,特做出了具体安排,还在寻找相关资讯的江苏考生们来看看了解一下吧!下面是留学群小编整理的2022年江苏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安排,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江苏: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各设区市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

  为安全、平稳、顺利地完成2022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各项任务,确保实现“办好人民满意的平安招考”目标,现就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取方式、批次及时间安排

  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招生录取重要信息通过我省录取系统信息网站发布,各招生院校也可通过电话或传真方式与录取现场加强沟通交流。请各招生院校在各批次录取开始前一天登录我省网上录取系统信息发布网站,查询我省招生政策及在我省的生源情况,核对招生计划,提出调档比例等,做好录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为确保我省远程网上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我院将于7月2日至4日开展网上录取模拟演练,请各招生院校积极参加。7月1日起,各招生院校可以登录我省录取NetServer,访问录取信息发布网站,了解录取的有关要求和时间安排,登录用户名、密码、NetServer和录取信息发布网站地址等信息可使用蓝色主密钥访问教育网()或非教育网()下载获取。

  录取期间,各招生高校须指定专人关注录取系统信息发布网站,并值守本校录取现场联系电话,及时妥善处理各类信息,确保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2022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和时间安排如下。

  1.普通类

  本科提前批次:7月8日-14日录取;

  本科批次:7月18日-25日录取;

  专科批次:8月1日-8日录取;

  本科提前批次包括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其他院校(主要包括部分院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相关院校的飞行技术专业以及部分有特殊招生要求的高校等)。强基计划、综合评价招生(A类高校)等类型的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投档前完成。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招生(B类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类型的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后、本科批次投档前完成。

  2.体育类、艺术类

  本科提前批次:7月8日-17日录取(其中艺术类分为3小批);

  专科批次:7月29日-31日录取。

  普通类、体育类、艺术类录取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分别详见附件1、2、3。

  3.关于专科补录

  在统招录取工作结束后,对未完成计划的专科院校组织补录。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二、志愿设置

  志愿填报采用“院校专业组+专业(类)”模式。院校专业组由院校根据不同专业(或专业类)的人才培养需要和选考科目要求设置,是志愿填报的基本单位。考生的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报考院校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方可报考相关志愿。

  1.普通类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方式。其中,本科提前批次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分别设置4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

2021河北成考招生录取工作安排已公布

 

  2021年河北省成人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安排已经公布了,相信大家已经期待已久了。下面是由留学群编辑为大家整理的“2021河北成考招生录取工作安排已公布”,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2021河北成考招生录取工作安排已公布

  录取工作安排

  (一)录取工作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为本科层次(含专升本、高起本),第二批为专科层次。

  (二)每批(不含艺术类和农民工招生专业)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各安排两次征集志愿。考生须填报征集志愿才能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三)主要日程安排

2021河北成考招生录取工作安排

  成绩复核

  凡对统考科目成绩有疑义的考生,可于11月30日8:30至12月1日17:00(期间每天工作时间),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所属考区任一县(区、市)招生办或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申请一次成绩复核。成绩复核申请须由本人办理,不得由他人代替,逾期不再受理。

  成绩复核工作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复核内容包括考生个人相关信息、是否考生本人答卷、是否有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按照教育部要求,不对考生查卷。成绩复核结果由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于12月4日以网站公告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告知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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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江西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招生录取工作安排

 

  同学,今年江西省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招生录取工作是怎样的呢?以下是由留学群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2021江西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招生录取工作安排”,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2021江西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招生录取

  时间安排

  8月15日—11月10日(不含双休日)。

  1.非师范定向五年制高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8月15日);

  2.非师范定向五年制高职院校下载、上传录取数据(8月16日—18日);

  3.师范定向五年制高职院校录取(8月19日—20日);

  4.非师范定向高职院校征集志愿与录取(8月19日—25日);

  5.中职院校上传录取数据(9月10日—10月31日)。

  办理录取手续

  第一批:五年制高职院校录取(8月16日—25日);

  第二批:中高职对接、普通中专录取和外省中职学校(9月13日—24日和10月11日—22日);

  第三批:有关招生院校进行补录(11月8日—10日)。

  强化招生录取工作管理

  1.各高、中等职业院校要严格按照“学校负责、招生机构监督”的原则,认真落实招生主体责任,不得以各种方式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恶性抢夺生源;不得向中学、考生及家长收取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或与招生挂钩的任何费用;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或学校教师等自行组织生源违规录取考生;不得无计划或擅自突破计划规模进行招生;不得违反规定的招生程序降低标准录取考生、拒绝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

  2.各高、中等职业院校要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选派思想素质好,严守招生纪律,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参与招生录取工作。

  3.各高、中等职业院校要严格审查考生资格,招收应届、历届初中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免试入学的学生,学校负责审核确认学生的学历条件(可在“赣服通”查询学生学籍)。在规定时间内,普通中专学校须将考生基本信息录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简称“管理平台”),并进行学籍核查;对于查询不到学籍信息或学籍信息有误的,须由普通中专学校收集相关学籍证明材料(高中转录生需提供考生高中毕业证或高中学籍),到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4.各高、中等职业院校要采取切实措施,实行“专人专责”,严格学生信息核查工作;对于“中、高职对接”转段录取工作,实行“倒查追责”,确保学生信息准确无误。

  严格执行招生政策

  1.各高、中等职业院校要严格执行我省中招政策规定,推进招生“阳光工程”,做到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

  2.各高、中等职业院校严禁招收外省户籍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就读一年制中职;暂停二年制高中转录师范类专业招生;中、高职对接的学校不得招收外省户籍初中毕业生或高中毕业生。对自行办理招生录取造成不良后果的,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有关院校要严格按照《2021年江西省非师范定向五年制高职平行志愿投档院校录取工作细则》的有关...

2020北京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掌握高考资讯,有助提前准备好考试,下面由留学群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北京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高考资讯!

2020北京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将于8月6日至8月30日进行。各在京招生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0号)、北京市相关文件精神,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程序,规范管理,精心组织,优化服务,强化监督,切实保证招生录取工作安全、公正、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北京市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北京市高招办”)统一组织招生高校分批次进行。

  北京市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包括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录取和师资班、高职单独招生录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录取按本科提前批(A段)、本科提前批(B段)、特殊类型招生志愿、本科普通批、专科提前批和专科普通批顺序依次进行。

  北京市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期间,高校要保证网络及通信联络畅通。

  二、录取政策

  (一)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参加不同批次(类型)录取的高校,分别执行不同批次(类型)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高校强基计划招生、“双培计划”“外培计划”(普通类专业)招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以及有特殊要求的院校(专业)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使用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简称“特殊类型线”)。

  高校须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平行志愿投档时,高校应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作出解释。当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的考生电子档案不足时,高校不得拒录非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

  各高校要结合网上录取的特点,严格按照教育部、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做好录取工作。北京市高招办指导监督高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按照本校招生章程进行招生录取。

  (二)录取依据

  本科招生高校将统一高考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作为录取的基本依据,同时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高职(专科)阶段采用“统考+合格性学业水平考试”招生模式,专科录取总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成绩组成。考生合格性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符合高校招生专业的要求方能投档。专科录取时同时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三)照顾对象的录取

  1.下列考生,在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烈士子女;

  (2)在服役...

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秋季招生录取工作答记者问

 

  留学群小编为大家提供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秋季招生录取工作答记者问,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助大家快速了解高考相关信息!

  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秋季招生录取工作答记者问

  今年是上海全面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第三年,在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即将公布之时,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负责人就今年高考以及下一阶段的招生录取工作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今年本市高考的各项考试情况如何?

  答:2019年,我们已经先后组织了1月份的统一高考外语科目第一次考试、5月份的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以及6月份的统一高考,也包括去年12月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和今年3月的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等。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各级招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全社会的全力配合下,各考区和考点层层细化落实任务,确保了上述各项考试平稳顺利。

  问:今年高考成绩整体情况如何?

  答:在新高考改革推动下,我们在命题测评技术、评卷质量控制等领域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显著成效,保障了各项考试成绩分布的稳定。

  今年各科目命题工作坚持立德树人的指导思想,把德智体美劳五育与学科测评有机融合;在保持试卷结构稳定、难度控制稳定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统一高考各科目《考试说明》和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各科目“命题要求”。各科目试卷普遍重视对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考查,重视试题命制真实情境的创设,注重对学生运用学科思想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查,也使得试卷有了合理的区分度,满足高考测评的要求。同时,我们继续实行网上评卷,并加强了抽样、试评、培训、派卷、检测和校验等流程控制,有效保障了阅卷工作的科学规范和公平公正。

  基于各科目考试成绩的初步分析,今年的高考成绩分布整体上与去年相似,有一定的可比性。

  问:高考各科目成绩如何查询?

  答:从6月24日起,考生成绩通知单将由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EMS)按照考生高考报名表上填写的本市通讯地址投递到考生家中。考生成绩通知单上包括以下内容:语文、数学、外语(1月份、6月份)科目成绩;考生选考的3门等级考等级及对应分值;总分和附加分。

  考生还可以在6月23日20:00至7月1日12:00期间,登录市教育考试院官网“上海招考热线”(www.shmeea.edu.cn)、东方网(www.eastday.com),查询语文、数学、外语(6月份)科目成绩。

  对于考生而言,用于本科阶段招生录取的高考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自主选择的3门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660分;用于高职(专科)阶段招生录取的高考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构成,满分450分。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其中外语科目实行“一年两考”,考生可选择参加两次考试,取其中较高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也可选择只参加其中一次考试;等级性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在计入高考总分时,将由相应等级转化成相应分值。

  问:录取控制分数线和自主招生控制...

2019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留学群小编为大家提供2019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大家了解浙江高考录取工作有所帮助!

  2019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为保证浙江省今年普通高校新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细则。

  浙江省普通高校(以下简称“高校”)录取工作,在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招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以下简称“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

  高校录取新生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高校须按国家和浙江省核定后统一向社会公布的当年招生计划进行招生。

  高校录取新生要做到公开、透明,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浙江省招生政策。录取期间不得随意更改在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各项承诺,招生章程中出现与教育部和浙江省规定不一致的,须按教育部和浙江省的规定执行。要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严肃招生政策,严明招生纪律,对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高校招生工作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场所实行封闭式管理。录取期间,除招生工作人员和纪检监察人员外,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得进入录取现场。各录取场所要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录取期间,成立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录取工作,领导和协调各部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机构:

  一、计划组

  负责高校(专业)招生计划审核、调整等工作;审核公布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负责录取名册整理并加盖录取专用章;负责未录取高分考生情况查询;负责向高校寄发录取名册。

  二、信息组

  负责计算机网络系统的畅通安全、网上填报志愿、录取应用系统的技术管理和运行维护;负责网上填报志愿、录取数据的组织、管理和安全保密工作;负责按规定的原则进行投档、数据预测和数据统计;负责新生录取名册的打印以及对工作人员进行计算机操作培训和技术指导。

  三、录检组

  负责录取过程的检查和联络工作。对高校投档条件设置进行核对,对退档、预录考生名单进行审核;按政策规定对体检、政审、加分、降分等情况进行审核;确认高校最终录取名单。

  四、宣传组

  负责录取期间的宣传报道和舆情管理。

  五、信访咨询组

  负责录取期间的咨询、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

  六、纪检监察组

  负责监督检查高校和招生工作人员执行教育部、省招委制定的招生政策和规定的情况;受理来信、来访、来电举报;调查和处理违纪事件。

  七、综合保障组

  负责录取现场办公用房安排、文具用品的发放、财产管理;负责录取现场工作秩序管理和安全保卫;负责会议安排、接待、记录、有关材料发放等工作;负责车辆调度;安排录取工作人员的食宿等。

  高校应当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和校内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浙江省的有关法规规章和招生政策,在录取前研究确定本校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录取中的特殊问题须经高校招生领导...

关于做好2019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留学群小编为大家提供关于做好2019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一起来了解一下吧!请大家仔细查看通知!

  关于做好2019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校,各市、县(市、区)教育考试院(考试中心、招生办):

  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即将开始,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和平稳有序,现就做好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今年是深化完善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关键之年,也是贯彻落实国务院《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高职院校扩招重大决策部署的关键之年。各地、各高校必须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招生录取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早开展统筹谋划,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扎实做好各方面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高校应当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和校内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组织好本校招生录取工作。认真做好招生计划发布、考生成绩公布、志愿填报、录取等关键节点的工作。进一步加大招生工作队伍建设,增强录取工作人财物的配备保障,选派熟悉招生政策、工作认真负责、遵守纪律、熟悉电脑操作、今年无直系亲属参加高考的同志参加录取工作。

  二、严格执行招生政策

  各地、各高校要按照从严治招、依法治招的要求,充分认识遵守招生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政策的重要性。坚持以公平公正为根本标准,加强招生规范管理。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1号)《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八项基本要求》等招生规定和“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各高校须按国家和浙江省核定后统一向社会公布的当年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不得擅自突破计划进行录取,切实维护计划管理的严肃性。招生录取过程中,如遇高校招生章程、规定事先未明确的事项,须经高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坚决防范专项计划招生中以资格造假手段窃取政策优惠。对考试招生任何环节发生的违规行为,实行何时查实何时处理,已经入学的一律取消学籍。对徇私舞弊的学校、单位和个人,要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对有关领导实行倒查追责。

  三、继续加大招生信息公开

  各地、各高校要认真履行招生信息公开职责,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明确录取各阶段信息公开的时间、内容和方式,使考生及时了解各批次(段)招生流程、志愿填报时间及办法、投档和录取的规则及结果、未完成计划志愿征集办法、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等应知须知的相关信息。自主选拔、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等特殊类型招生须严格按规定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四、精心组织宣传服务

  各地、各高校要以多种形式做好政策宣传解读,确保考生准确了解招生录取政策。根据录取方案和志愿填报时间安排,加强对学生和家长的辅导工作,指导学生填好志愿,尤其要做好农村学校、农村学生在招生计划查询、志愿填报等方面的服务与指导,并预先做好高职院校扩招录取宣传引导。通过电话答疑、网上答疑、现场答疑等形式多管齐下做好咨询服务。进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