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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2023年上半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的笔试部分考试已经接近,想必考生们目前的备考状态已经恢复正轨,,那么对于教育学部分的知识内容大家是否已经有了一个成熟的知识框架呢?下面就一起来看看2023年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教育学部分考试常见考点分析吧!
(一)行为改变的基本方法
强化法
代币奖励法
行为塑造法
消退法(暂时隔离法)
处罚法
代币奖励法:代币是一种象征性强化物,筹码、小红星、盖章的卡片、特制的塑料币等都可作为代币。当学生做出教师所期待的良好行为后,教师发给数量相当的代币作为强化物,学生用代币可以兑换有实际价值的奖励物或活动。
行为塑造法:行为塑造是指通过不断强化逐渐趋近目标的反应,来形成某种较复杂的行为。有时候教师所期望的行为在某学生身上很少出现或很少完整地出现,这时就可以依次强化那些渐趋目标的行为,直至合意行为的出现。
消退法(暂时隔离法):通过停止对某不良行为的强化,或者让孩子暂时离开不良情景,从而使该行为逐渐消失的一种行为治疗方法。
暂时隔离法,只是行为阻止者,而不是行为发动者
如忘记做家务,没有做家庭作业等,暂时隔离法效果就不太好。但对打人、顶嘴、生气地大声号叫、没有服从命令等效果较好。比如,对采用“冷处理”策略失效了的任性行为,就可以再度使用“暂时隔离”策略。
(二)行为演练的基本方法
1.全身松弛训练(雅各布松首创)
全身松弛法,或称松弛训练,是通过改变肌肉紧张,减轻肌肉紧张引起的酸痛,以应对情绪上的紧张、不安、焦虑和气愤。
2.系统脱敏法(沃尔朴首创)
当某些人对某事物、某环境产生敏感反应(害怕、焦虑、不安)时,我们可以在当事人身上发展起一种不相容的反应,使对本来可引起敏感反应的事物,不再发生敏感反应。
(三)改变学生认知的疗法
1.认知疗法
(1)基本概念:认知疗法是根据认知过程影响情感和行为的理论假设,通过认知和行为技术来改变患者的不良认知的一类心理治疗方法的总称。
2.合理情绪疗法(ABCDE方法)
艾里斯认为人的情绪是由他的思想决定的,合理的观念导致健康的情绪,不合理的观念导致负向的、不稳定的情绪
不合理信念的特征
(1)绝对化的要求。我必须获得成功”;“别人必须友好地对待我”。
(2)过分概括化(以偏概全,盲人摸象)一些人面对失败的结果常常认为自己“一无是处”或“毫无价值”。
(3)糟糕至极(主观放大)
是一种对事物的可能后果非常可怕、非常糟糕、甚至是一种灾难性的预期的非理性观念。
(ABC理论)。
A:个体遇到的主要事实、行为、事件。
B:个体对A的信念。
C:观念事件造成的情绪结果
(四)来访者中心疗法
1.定义:通过为来访者创造无条件...
01-27
在教师资格证考试的笔试部分的考试中,《法律法规》往往是非常让考生头疼的一个科目。对于大家知识体系的准确性有非常高的要求,小编接下来在本文中为大家带来的内容是教师资格证考试2023《法律法规》常规考点内容分析,欢迎大家前来阅读!
01、六周岁 七周岁
法律规定: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出处:《义务教育法》
02、不满八周岁
法律规定: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03、八周岁以上
法律规定: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 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二十一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04、不满十四周岁
法律规定:第十二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出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七条未成年人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因不满十四周岁或者情节特别轻微免予处罚的,可以予以训诫。
出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05、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
法律规定:第十二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出处:《治安管理处罚法》
06、未满十六周岁
法律规定:第三十八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六十八条,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 或者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过重 、 有毒 、 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的 , 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改正 , 处以罚款 ;情 节严重的 ,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出处:《未成年人保护法》
法律规定:第十九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第三十八条,未成年人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依法收容教养。第四十七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对因不满十六周岁而不予刑事处罚、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或者被判处非监禁刑罚、被判处刑罚宣告缓刑、被假释的未成年人,应当采取有效的帮教措施,协助司...
01-07
2023年上半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马上就要正式开始进行考试报名了,各位打算报名参加考试的小伙伴们目前是否已经开始进行备考了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023年教师资格证笔试教学原理常见考点分析,一起来看看吧!
一、教学原则
教学原则是根据一定的教学目的和对教学过程规律的认识而制定的指导教学工作的基本准则。教学原则既指导教师的教,又指导学生的学。
口诀:冯巩理直发,寻思找阴凉。
1.直观性教学原则
(1)基本涵义
教师应该尽量利用学生的多种感官与已有经验,通过各种形式的感知,丰富学生的直接经验和感性认识,使学生获得生动的表象,从而全面地掌握知识。这一原则是针对教学中词、概念、原理等理论知识与其所代表的事物之间相互脱离的矛盾而提出的。
例如:应该尽可能地把事物本身或代替它的图像放在眼前,让学生去看看、摸摸、听听、闻闻;儿童是依靠形状、颜色、声音进行思维的。
直观教学可以分为三大种类:实物直观、模象直观和言语直观三大类。
①实物直观,即通过直接感知要学习的实际事物而进行的一种直观方式。
例如:标本等。
②模象直观,即通过对事物模象的直接感知而进行的一种直观方式。知识的初级学习阶段,模象直观一般比实物直观教学效果好。
例如:模型;图片;视频;挂画等。
③言语直观,是在形象化的语言作用下,通过学生对语言的物质形式的感知及对语义的理解而进行的一种直观形式。
例如:讲故事等。
(2)贯彻此原则的要求
①正确选择直观教具和现代化的教学手段。
②直观教具的演示要与语言讲解结合起来。
③要重视运用语言直观。
口诀:手段+语言
2.启发性教学原则
(1)基本涵义
教师在教学工作中依据学习过程的客观规律,运用各种教学手段充分调动学生学习主动性、积极性,引导他们独立思考,积极探索,生动活泼地学习,自觉地掌握科学知识和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的教学原则。这一原则是为了将教学活动中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地位统一起来而提出的。
例如:不愤不启,不悱不发;举一反三;道而弗牵,强而弗抑,开而弗达。
(2)贯彻此原则的要求
①加强学习的目的性教育,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
②启发学生独立思考,发展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
③让学生动手实践,培养学生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
④发扬教学民主。包括: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创造民主和谐的教学气氛,鼓励学生发表不同的见解,允许学生向教师提问、质疑等。。
口诀:主动独立思考,动手发扬民主。
3.循序渐进教学原则(又称为系统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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