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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留学群司法考试频道为您整理“2016年江苏国家司法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希望大家喜欢!
2016年江苏国家司法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
根据司法部发布的《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得知,2016年江苏司法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如下:
报名人员可于9月9日至9月23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准考证打印期限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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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2017年司法考试转折性的一年,据了解,2017年将迎来司法考试的最大变革。留学群司法考试栏目为考生们提供[baioti],欢迎考生前来咨询了解2017司法考试的最新消息。
根据司法部网站发布往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间,预计2017年司法考试改革后,法律职业资格改革报名时间大致不会有太大变动,一样是6-7月份左右。
根据小编预测,2017年报名材料与2016司法考试报名材料不会有太大变动,2016报名人员报名应具备材料如下。
2016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本人毕业证书。
本人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
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具有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和学生证。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格式证明电子照片。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4.本人电子证件照片。
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至于报考资格可能有较大变动,详情请参阅2017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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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江苏考生们一起来看看司法考试报名条件吧,以下资讯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2016年江苏国家司法考试报考条件,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根据《江苏司法局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得知,江苏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条件如下: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对于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应当具有的法律专业知识的程度暂不作要求);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我省无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
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5、品行良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3、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已经领取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或者已经领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证书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三)关于报名身份条件的具体要求
1、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时应当具有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和本人学生证。
“普通高等学校”是指:依法设立并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全日制本科层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是指: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批次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要件: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批次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的在校本科学生且2017年应届毕业。普通高等学校作出延长学籍决定至2017年应届毕业的本科毕业生,报名时还应具有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延长学籍的证明。
就读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的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属于司法部公告中明确的“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范围。
2、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和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成人教...
06-16
江苏司法考试公告具体详情是什么?那么来看看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2016年江苏国家司法考试公告,希望考生们都能取得好成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64号)和《司法部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6] 53号),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定于9月24日、25日举行。现就我省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对于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应当具有的法律专业知识的程度暂不作要求);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我省无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
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5、品行良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3、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已经领取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或者已经领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证书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三)关于报名身份条件的具体要求
1、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时应当具有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和本人学生证。
“普通高等学校”是指:依法设立并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全日制本科层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是指: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批次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要件: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批次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的在校本科学生且2017年应届毕业。普通高等学校作出延长学籍决定至2017年应届毕业的本科毕业生,报名时还应具有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延长学籍的证明。
就读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的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属于司法部公告中明确的“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范围。
2、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2...
06-16
留学群司法考试频道为您整理“2016年江苏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入口开通”,想报考2016年司法考试的朋友们,可以准备报名了哦。
根据司法部网站发布的《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得知,2016年江苏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6月16日0时至7月5日24时,并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网上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交纳考试费、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不予补报。
2016年江苏国家司法考试报名通道:
报名通道一 报名通道二 报名通道三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的,可在报名期限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各地具体报名事项,特别是需要现场办理的报名事项由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向社会发布公告。
报名人员可选择使用蒙古文、藏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朝鲜文五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内蒙古自治区设蒙古文试卷考点、考场,西藏自治区、青海省设藏文试卷考点、考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蒙古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试卷考点、考场,吉林省设朝鲜文试卷考点、考场。
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现役军人,应当在规定期限通过全军政工网报名,相关工作由军队负责司法行政工作的部门具体组织。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本人毕业证书。
12-01
留学群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普法网】2016江苏司法考试时间”,你的司法考试备考复习复习的怎么样了?关于司法考试众多科目考点你是否清楚地掌握,并且在你的脑海中有一个清楚地认识了?2016年司法考试马上开始咯。
一、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19日、20日。
试卷一:9月19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19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月20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9月20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二)考试内容、方式与科目详见司法部公告
(三)考试要求和纪律
应试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应试人员应当诚信参考,认真阅读《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和《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
(四)试题参考答案异议
司法部在9月21日上午8时向社会公布考试试题,在9月24日晚20时公布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凡对试题参考答案有异议的,可以在9月24日晚20时至9月28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在“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异议专区”提出意见并说明理由。司法部组织专人汇总情况,整理意见,提交“试题参考答案审查专家组”研究论证。经“试题参考答案审查专家组”论证的参考答案为试卷评阅依据。
二、司法考试成绩查询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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