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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江苏师范大学2019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4月份已公布,今年综合评价录取计划不超过我校本科第一批招生计划总数的5%。一起来看看吧!
江苏师范大学2019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9〕6号)相关要求,我校2019年继续开展综合评价录取工作,拟选拔一批具有教育情怀和创新潜质、品学兼优、素质全面、适教乐教的优秀拔尖创新人才。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生计划
1.2019年综合评价录取计划不超过我校本科第一批招生计划总数的5%。
2.招生专业
序号 | 专业名称 | 科类 |
1 | 汉语言文学 | 文科 |
2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理科 |
3 | 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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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苏师范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江苏师范大学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学校现有87个本科专业,2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覆盖11个学科门类。有教育硕士、体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艺术硕士、翻译硕士、工程硕士、法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等8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并具有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和硕士研究生推免权。现有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16758人,博士、硕士研究生2379人。
在学校发展史上,有著名语言学家廖序东教授,著名诗人、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专家吴奔星教授,戏剧家、中国古代文学史家王进珊教授,中国古代文学研究专家吴汝煜教授,教育家刘百川教授,心理学家张焕庭教授,历史学家臧云浦教授,地理学家罗其湘教授等一批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建校以来,全校师生秉承“崇德厚学,励志敏行”的校训,经过不懈努力,各项事业都有了快速发展。
学校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就业为导向,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2004年在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次,2015年通过了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审核性评估。近年来,学校先后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项(其中一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43项(其中特等奖2项)。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教育部“十二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项,国家级精品课程6门,承担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1项,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教师队伍建设示范项目6项;获批省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1项,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项目4项,省级品牌、特色专业24个,省级重点专业类11个。
为深入推进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高校创新人才选拔新机制,2016年我校将继续在部分本一批次的师范专业中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旨在通过综合评价的方式,选拔出一批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有志于做一名人民教师,具有创新潜质,适教乐教的优秀人才。
一、招生计划
1.2016年综合评价录取人数为60名(不超过本一批次招生计划的5%);
2.招生专业计划:汉语言文学20名、数学与应用数学20名、英语20名,均为师范专业。
二、报名条件
具有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思想品德优良,热爱人民教育事业,有志于做一名教师,五官端正,身心健康,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考试取得2A2B1合格及以上等级成绩的江苏省考生,均可以申请报考。
此外,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且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考试取得1A3B1合格的考生也可以申请报考。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学科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
2.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等中学生科技竞赛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者;
3.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全国创新英语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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